「這禮我不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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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我也算是一名老大法弟子了,下面就自己在工作中,不被利益所誘惑的小故事講給大家聽。

我所在的單位是煤礦下設的服務公司,我在公司負責記賬、驗收、銷售工作。和財會經常有業務聯繫,因我是學法輪功的,堅持驗收、質量及數字做到「真」,在一次次的減員中始終留在自己所在的崗位上。

「這禮我不能收」

在一九九八年冬,煤的銷售量正處於旺季,每天一個客戶都能拉煤四、五十車。公司領導臨時分配我們幾個到煤場擔任售煤過秤工作。

在道德下滑的今天,人人向錢看。每個客戶都希望我們每一車都動動手(指每車多一、二噸煤誰也看不出來)。所以千方百計的討好我們。有一次,一個客戶在我下班的路上等著我,說明了他的用意並送給我錢。我說:我是學法輪功的,我們師父告訴我「說真話、辦真事、做真人」[1]。對不起,你的錢我不能收。那客戶說:也沒人知道。我說:「怎麼會沒人知道哪,老百姓經常講這樣一句話:你知、我知、天知、地知。我們所做的一切神都給我們記著哪。你說是不?」他笑著離開了。

這種方式不靈,客戶就又換了一種方式,約我們上高檔商店買價值兩千以上的衣服。同事去了,我在電話裏婉言謝絕。在這期間客戶把我家的地址打聽好了,一天晚上,客戶知道我在單位,就去了我家敲門,我丈夫把門打開,客戶問這是誰誰家嗎(指我的名字)?我丈夫說是呀,就看他一揮手,幾個人搬著東西就進屋了。瞬間五箱東西摞在一起。我丈夫問:「你們這是幹甚麼?」客戶說:「過年了,表示一下心意。」我丈夫和顏悅色對他們說:「你們可不要這麼破費,你們正常要辦的業務她不會耽誤你們的。把這些東西拿走吧。」客戶說:「有開水嗎?我頭疼吃點藥。」我丈夫倒杯開水送給他,客戶吃完藥說:「這樣吧,我們先把那幾家的東西送去,然後回來我再裝這些東西。先擱一會。」我丈夫說 :「我們一家人都是修大法的,我們是不會隨意收取不應該收的東西的。」

「這份工作你幹領導最放心」

有一次,單位領導把我從機關調到矸子山收款,我聽到之後,心理有些不平衡。我在機關工作已有二十多年了,工作兢兢業業,每筆賬目都清晰可見,從不貪佔公家一分錢,和同事和睦相處……怎麼就把我調出?此時,名利心、面子心、不理解的心等等都返出來了,委屈的眼淚不斷的默默流著。下午下班回家,冷靜的反思自己,但還是找不到一個安慰自己的合適的理由。晚上學法時我明白了,大法弟子無論走到哪裏都是好樣的。

第二天,我愉快的接受了這份工作。我們一個辦公室四人,我負責收款,另一同事負責開票,我倆共同看管車輛檢測。另外兩人是下屬負責付款的。幹了幾天後我明白了,此工作就是個肥差,是給個官都不換的好差事。矸子山大的很,拉矸子的車又不用過秤,按車收費,開不開票就是我倆說了算。可他們三人都知道我是修大法的,他們觀察我幾天後,讓車主與我商量每天少開幾張票,從車主的口氣中我知道他們三個都是同意的。我以平和的語氣告訴他:我是修大法的,「真、善、忍」是衡量我們做好人的唯一標準。我滿足你的要求,對我來說我就是在作假,領導知道了會處理我。再退一萬步說,即使此事永遠沒有人知道,可教人做好人這個天理的「真」他可是不會原諒我們的。我也希望你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是你的錢不會少的。不能使你如願,敬請你諒解。

誰知我這麼一做,招來了同事們的排斥,中午讓我去買飯他們不給錢。我明白他們的用意,心裏很坦然,不與他們計較。買回來笑臉送給他們吃。後來和我一起開票的那個人除了開票外就甚麼活都不幹了,我就一人承擔倆人的工作。他們看我這樣做就合夥敲鑼邊挖苦、嘲諷我,開票的那個人還時不時的找我的茬,時不時的找茬與我發火,處處找我彆扭。我守住心性不與她爭吵。在她們心情好的時候,我講我修煉身心受益的故事,講失與得的利弊關係,講我對「賺錢」的看法,又把《轉法輪》中「失與得」中的一段法背給她們聽,她們對我這個人有了新的認識。財務人員晚上往回收現金從來不核對小票,我要求他們核對,他們說:「你們學大法的都是好人,肯定沒問題。領導都說你幹這份工作他最放心。」

「對不起你了,請原諒」

旺季過後,領導把我調回原單位。過一段時間,有一天早上我剛上班,股長叫我到公司招待所去一趟,說有人找我。我去後,一人從座位上站起說:「我們是紀檢委的。你看看這條子是你簽的字嗎?」他遞給我一張條子。他們嚴肅的對我說:「你如實說明這個問題,如有不實後果自己承擔,你可想好了。」我接過條子一看,是一張支款單,金額是十萬元人民幣,支款單內簽著我的名字。我一愣,可仔細一看我的名字,這不是我簽的,再看支款單沒有金額去向。我問他們:「這支款單沒有資金的去向,為甚麼支付我這麼多的錢?支我這錢幹甚麼用了呢?」他一聽:「對呀,給你這麼多錢幹甚麼用了?」他用平和的語氣說:「把你的名字寫一下吧。」於是我把名字寫上了。當我走出招待所時已經是中午了。一路上我對師父說:您的弟子是不會為了一時之利而敗在貪圖利慾上的,弟子就賺自己應得的錢,是經得起考驗的。內心卻為那位背後代我簽名的人感到遺憾,後悔沒有早點給他講大法真相。幾天後,財務經理找我給我賠禮,說:「對不起你了,請原諒。」

上述的一切證明法輪大法造就的人是好的。是經的起考驗的。是受人尊敬的。我堂堂正正的為人,本身不也是最好的真相嗎?

感謝師父!
合十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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