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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倒掛折磨、老伴被嚇死 退休工程師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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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二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河南省南陽市79歲的工程師李岩森,只因為堅持修煉使他身心健康的法輪功而被屢屢迫害,被非法抄家2次,抄走現金、物品等價值8萬多元,被上酷刑「穿心槓」人頭朝下倒掛折磨昏死,被非法判三年緩三年,老伴被嚇死。中國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李岩森老人控告元凶江澤民。

李岩森老人控告說:「國家的法律的宗旨是懲惡揚善。在江澤民的指令下,法律成了打擊好人的工具,它破壞了中華民族的傳統文化,明知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卻昧著良心犯罪,種下了迫害佛法的惡緣,使迫害法輪功的很多人遭到了惡報,成為江澤民的犧牲品。所以這些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也成了迫害的受害者,江澤民已對受謊言矇蔽毒害的所有善良人犯下了滔天大罪。控告他也是給世人重新認識法輪功的機會。」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在江澤民的個人意志和淫威下,中國大陸成立了凌駕於國家憲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國性恐怖組織──納粹蓋世太保似的「610辦公室」,是一個在全國範圍內推行和實施針對法輪功這場血腥迫害的機構。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後,江澤民又命令「610辦公室」系統性的對數以千萬計堅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國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滅絕政策,導致億萬修心向善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判刑甚至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被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並造成現在社會道德急速下滑,社會秩序混亂,經濟下滑,尤其是司法系統的混亂黑暗。

法輪功學員訴江,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所有中國人的做好人的權利。至今二十多萬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將迫害元凶江澤民告到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

以下是李岩森老人在控告狀中陳述的部份事實:

法輪功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他在祛病健身、淨化心靈、提高生命層次等方面有顯著奇效,所以在短短的數年間就有上億人在學、在煉。修煉者修心向善,都按「真、善、忍」的法理做好人中的好人。法輪大法的出現,使人類道德回升,對當政者來說,本來是件好事,正如當年已退休的喬石委員長組織人員對法輪功調查後所下的結論: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

我原來患有心臟病、肺結核、甲亢等疾病,經常住院,不能上班。1995年10月,我聽說修煉法輪功能使身體健康,我就找到煉功點和大家一起學法煉功,修煉不到一個月,我的病全好了,一身輕,渾身都有使不完的勁。我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放下名、利、情,做到師父要求的「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我身體健康,家庭和睦。

大法更教會我如何做人,做好人,做更好的人,使我的生命層次不斷的昇華。大法使我變得更加善良、更加寬容、更加真誠 。作為法輪功修煉者,在學法修煉中,身心輕鬆,生活充實,是我獲得的最大的收益。

只因為我堅持自己的信仰而被江澤民犯罪集團屢屢迫害,我被非法抄家2次,抄走現金、物品等價值8萬多元,我被上酷刑「穿心槓」、刑訊逼供,我被判三年緩三年。

我受的迫害事實如下:

1999年7月24日,宛城區新華派出所臥佛寺居委會支部書記毛金霞帶人抄我家,抄走我所有的大法經書和大法資料、音響設備等物品,價值1000元,並逼迫我和妻子寫檢查、寫保證,威脅我們不准出門、不准上訪,並每天監控著我們。

2004年3月4日,南陽市宛城區610國保大隊段獻成、杜思偉、趙紅偉等人不出示任何手續非法抄家,強行翻箱倒櫃,衣服等物品散落一地。抄走筆記本電腦2台、打印機2台、刻錄機2台、切紙機2台、訂書機4個、師父法像、大法經書、大法資料及若干耗材、光碟等物品價值5萬元,現金3萬多元。

當時把我綁架到南陽市第二看守所(南陽市人民公園東邊)勞役迫害。當時我近70歲,眼睛老化,動作慢,經常遭到打罵、搧耳光,踢屁股是家常便飯,熬到深夜才能完成任務。幹完活還不叫睡覺,每天夜裏輪流站崗,睡眠時間嚴重不足。因長時間睡在水泥地板上,兩胯關節麻木,兩腿沒有知覺,走路非常困難,至今行動不便。由於長期低頭彎腰苦役,造成我駝背至今還不能直起來。

在提審時,南陽市宛城區610國保大隊段獻成、杜思偉、趙紅偉等人把我綁架到南陽市絲織廠後街農科所旅社,私設公堂,拳打腳踢,因為我不配合,最後給我上酷刑叫「穿心槓」:戴上手銬、腳鐐,坐在地板上,用竹槓穿在我的兩手小臂與兩小腿之間,兩人抬起竹槓,人頭朝下掛在竹槓上,呼吸困難,不省人事,我就昏過去了。610無法無天,折磨得我九死一生。

2005年元月6日,宛城區檢察院宋長太、宛城區法院徐瑋等人對我非法開庭,宣判我判3年緩3年。

2013年過大年時,臥佛寺居委會支部書記李某逼迫我妻子張淑芳寫不煉功的保證書,使我的妻子身心受到了極大的傷害,嚇的渾身抖擻,睡不好覺,經常失眠,精神萎靡不振,經常發呆。直到2015年2月4日被嚇死。江澤民是迫害我妻子死亡的兇手。

我的兒子李振是南陽市「現臥龍區」醫藥公司化玻門市部正式職工,只因父母修煉法輪功受株連,沒有任何手續而被除名,失業至今,造成極大的身心傷害和生活困難。

我被非法判3年緩3年後,回到家中,宛城區610、臥龍區居委會治保主任、片警多次到我家騷擾、恐嚇我,至今仍在監控、監視、監聽、跟蹤我。

江澤民的所作所為給我個人和家人造成了極大的傷害,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捍衛我的合法權利,更為了免於中華民族淪陷於道德崩潰的泥潭,特對江澤民提起刑事訴訟。我只對江澤民提起控告,只想通過此事給其他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一次選擇善惡的機會。雖然我和我的家人身心遭受嚴重的迫害,但還是想讓更多的世人了解真相,明辨是非,能夠選擇一個好的未來,畢竟都是受矇蔽、受毒害的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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