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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撤訴 白晶傑被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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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二零一七年一月八日,河北武安市檢察院撤消對武安市法輪功學員白晶傑的起訴。在經歷了五個月的冤獄後,白晶傑被無罪釋放。

這是自二零一三年二月二日,武安市檢察院和武安市法院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王洪亮後,武安市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的第二個案例。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三日,武安市安莊派出所所長任國渠以白晶傑在武安市魏粟山村小廣場噴塗了「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為由,將白晶傑綁架到武安市看守所刑事拘留。隨後白晶傑遭武安市檢察院非法逮捕。

白晶傑被非法逮捕後,海內外法輪功學員通過真相電話善意規勸參與其中的公檢法人員,希望他們不要充當迫害的打手成為中共的替罪羊。將來追究迫害者責任時,終究是個人要承擔刑事責任。

自一九九九年江澤民團夥迫害法輪功以來,僅在武安市這個八十萬人的小縣城因參與迫害法輪功而招致天譴的惡報事件就有四十多例。

在良心和道義上,人們都知道法輪功學員是修真、善、忍的好人。「身在公門好修行」,面對上級壓力和非法指令時,公檢法人員有權力將槍口抬高一釐米,為自己留條退路。

天要變,誰也擋不住。搖搖欲墜的中共即將解體,曾經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兇手一個個成為階下囚,下場一個比一個慘,誰能逃得過天理的制裁呢?

希望各地公檢法人員為自己為家人著想,善待法輪功學員,功德無量。

附1:《河北邯鄲地區迫害法輪功責任者信息彙編》
附2:《休張狂,且看作惡者的下場 - 邯鄲地區惡報案例綜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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