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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月份報導:72名法輪功學員
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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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明慧通訊員大陸綜合報導)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二月份報導中國大陸又有72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60人被非法庭審。

遼寧省是迫害最嚴重地區,排名第一:非法判刑18人,非法庭審18人,佔判刑、庭審總人數的27%。

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中有的是優秀教師、高級工程師等社會精英人士,只是因為他們堅信真善忍做好人而被中共誣判。

因為中共掩蓋罪惡,封鎖網絡,本文數字均為不完全統計。

本文信息來源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六日至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明慧網發表的文章。

一、明慧網二月份報導72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圖1:明慧網2017年2月報導72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圖1:明慧網2017年2月報導72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判刑最嚴重省份依次為:第一名遼寧13人、第二名山東7人、第三名四川6人、甘肅6人。

表1:32個城市非法判刑案例統計表

城市 判刑人數 城市 判刑人數
大連市 8 瀋陽市 1
蘭州市 5 敦化市 1
武漢市 4 松原市 1
承德市 4 鞍山市 1
營口市 3 濟南市 1
長春市 3 煙台市 1
成都市 3 威海市 1
深圳 3 老河口 1
周口市 3 河源市 1
永安市 3 江門市 1
青島市 2 廊坊市 1
濰坊市 2 焦作市 1
南充市 2 連雲港 1
蘇州市 2 寶雞市 1
大興安嶺 2 貴溪市 1
咸陽市 2 巴中市 1

非法判刑排名前三名的城市依次為:第一名大連8人、第二名蘭州5人、第三名武漢4人、承德4人。

中共最懼怕的就是律師當庭揭穿其假借法律迫害法輪功的罪惡。所以公檢法部門千方百計的打壓、阻止律師出庭辯護。

據二月份明慧網報導統計,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五名律師沒有接到通知。另外,一名律師被法院非法拒絕進入法庭。還有一個案例,因法庭通知時間短,律師在外地趕不過來。

迫害案例:

案例一:四川成都市兩姐妹被判重刑七年 警察威脅「越上訴判得越重」

四川成都市兩姐妹魏再慧、魏再秀,被非法關押十四個月之久,二零一七年二月九日晚上家人輾轉得到消息,已被非法判刑七年。在同一天,魏再慧的丈夫陳光忠被警察強行從家中帶走,陳光忠被非法判刑三年。

魏再慧、魏再秀、陳光忠都希望提出上訴。警察阻撓,並威脅他們說越上訴判得越重。

魏再慧和妹妹魏再秀從二零零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遵循真善忍做好人,受益良多。魏再慧原患甲亢,脾氣急躁,手臂無力。煉功時間不長,她性情變得溫和,精神開朗,能為他人著想,身體健康,手臂感覺恢復,臂力增加,甲亢也痊癒了。

魏再秀曾患的膝關節骨冷痛,常年需要用棉布保護,苦不堪言。自修煉法輪功後就沒再犯過病,無病一身輕。法輪功的美好與超常使原來就信佛為善的她更堅定了對法輪功所講的「真、善、忍」的信念。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下午二點左右,成都天府新區分局華陽鎮派出所二十多名警察非法撬門而入,闖入了魏再慧家中非法抄家,搶走了所有大法書籍、大法真相資料,及電腦、複印機、電子設備等,和所有現金、真相幣,並非法將魏再慧、魏再秀、陳光忠帶走,三人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毆打和審訊。

魏再慧在法庭上指證,在被非法關押中被警察酷刑逼供,被非法毆打,又被非法抄家。

案例二:起訴江澤民,楊豔月被秘密判刑三年半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二日大陸綜合消息,河南焦作市七十三歲的法輪功學員楊豔月,因二零一五年六月起訴江澤民,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被焦作市橋南派出所從家裏劫持到看守所。後被焦作市解放區檢察院、法院秘密判刑三年半。

甚麼時候判的,人關在甚麼地方,家人一概不知。直至前兩天,才打聽到她被非法判了三年半,別的消息仍不知。

二零零七年,楊豔月曾被非法秘密判刑八年。

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群體的殘酷迫害,犯下了反人類罪、酷刑罪和群體滅絕罪。江澤民不僅違犯了國際法,也同樣違犯了中國政府的《中國憲法》、《中國刑法》、《中國刑事訴訟法》等多部法律。在這場殘酷的迫害中,江澤民已構成違法違憲等多項罪行。

案例三:荒唐庭審──認錯就放人 不認錯就判刑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山東省煙台市開發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郭偉霞、孫明霞非法開庭宣判,法官竟然稱「認錯就立即釋放(即判一年零一個月,兩人已經被非法關押一年零一個月),否則就加重判刑。」

郭偉霞堂堂正正,認為自己信仰法輪功無罪,堅決不認錯,最後被非法判刑一年零六個月。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郭偉霞(三十歲左右)與另一學員孫明霞外出發放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人惡告,遭綁架,隨後被非法抄家。惡人們抄出了兩張真相光盤和幾份資料,視為罪證,將二人在派出所關押一天後,轉到煙台市福山看守所繼續關押,至今已一年零一個多月。

期間,郭偉霞家人去看守所要人,看守所不讓見。沒辦法,家人只好托律師,見了郭偉霞。從律師口中得知:郭偉霞被關進看守所後,被非法提審了兩次,郭偉霞始終零口供。

孫明霞的丈夫鄒德用,軟件工程師,也是法輪功學員,在北京工作,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二日因講真相被北京市昌平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至今身陷囹圄,家裏只留下一個上初中的孩子無人照顧。

二、明慧網二月份報導60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

據明慧網二月份報導統計,中共法庭非法庭審60名法輪功學員,遍及中國大陸十六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其中,39人聘請律師做無罪辯護,2名律師被中共法庭非法阻止,3名法輪功學員因控告江澤民被非法庭審。

迫害最嚴重的省份依次為:遼寧18人、山東7人、陝西7人、雲南5人、天津4人。

25個城市參與迫害,迫害最嚴重的城市依次為:大連10人、寶雞6人、玉溪5人、營口4人、青島4人。

圖2:明慧網2017年2月報導60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
圖2:明慧網2017年2月報導60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

表2:25個城市非法庭審案例

城市 非法庭審人數 城市 非法庭審人數
大連 10 廊坊市 1
寶雞市 6 西安市 1
玉溪市 5 佳木斯 1
營口市 4 雙鴨山 1
青島市 4 深圳市 1
樂山市 3 河源市 1
武漢市 3 白銀市 1
瀋陽市 2 南通市 1
衡水市 2 松原市 1
煙台市 2 銀川市 1
鞍山市 1 禹州市 1
撫順市 1 長沙市 1
濟寧市 1

迫害案例:

案例一:遼寧鞍山市優秀女教師被非法庭審

遼寧省鞍山市優秀女教師、法輪功學員孫敏,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在立山區法院遭非法庭審,法庭只允許三位親屬到庭旁聽,孫敏辯護律師在法庭上提出當事人在遼陽期間案件未結,當庭提出將此案件移交遼陽司法機關處理,最終休庭。

後鞍山市立山區法院突然以搜到孫敏一千元真相幣為由,說他們有權力開庭審理此案,並定於三月八日再次開庭。

孫敏
孫敏
孫敏獲得的榮譽證書
孫敏獲得的榮譽證書

孫敏女士五十歲,是一名德才兼備的優秀中學教師,是單位的業務骨幹,擁有哲學學士學位及省級的科研項目、國家級科研論文。從一九九一年到二零零零年,她的科研項目、論文、教案、課件等獲得一等優秀成果獎、一等獎等十多項殊榮,是一名難得的教育界優秀人才。

這樣一名優秀人才,卻因為修煉法輪大法,堅守對真、善、忍的信仰,屢遭迫害,九死一生。

二零零零年十月孫敏被鞍山市鐵東區長甸派出所綁架到馬三家勞動教養院,被施以種種非人酷刑,如長時間罰站、罰蹲、開飛機、抬起來往水泥地上摔、不讓上廁所、暴打、電棍電、針扎、長時間不讓睡覺,惡徒抓住頭髮撞牆,致使顱骨裂了二處、後腦勺被打碎一塊。

酷刑演示:打毒針(繪畫)
酷刑演示:打毒針(繪畫)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在遼陽看守所被酷刑折磨多次,孫敏絕食抗議,被注射不明藥物後,胃腸難受、眼睛視物變色、不清、昏昏欲睡,生命垂危後取保候審。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孫敏女士從鞍山市鐵東區三十五中學附近的住處下樓,被鞍山市立山區公安分局綁架、非法搶走六萬元現金。

酷刑演示:灌糞便
酷刑演示:灌糞便

在鞍山市女子看守所,所長趙洪波指使,獄警王宏指使惡人對孫敏進行灌食摧殘。將她手和腳都扣在地環上,灌的是特別鹹的玉米麵水,有時往裏下不明的藥物,呈黃色或別的顏色等。不扣地環後,將她的手膠帶纏綁在背後,生活不讓孫敏自理,大小便都得靠「包夾」犯人,「包夾」打她、掐她,弄得她渾身青一塊紫一塊的沒有好地方,衣服上都是血漬和大便也不給換。販毒人員李楠等還給孫敏灌大便污物。

一次律師會見孫敏時,看到她身上的傷,問看守所所長,所長推給獄警王宏,王宏只是輕描淡寫地對行惡犯人說了一句:你又給我找事兒。

孫敏被折磨的體重只剩六、七十斤。

案例二:寧夏高級工程師被非法開庭 律師做無罪辯護

銀川市高級工程師、法輪功學員謝毅強,在賀蘭縣遭綁架五個月,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被非法開庭,兩名律師為他做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

1、信仰不構成犯罪。公民信仰不僅受到中國《憲法》的保護,更是在《國際法》的保護範圍內。信仰法輪功不僅無罪,而且是合法的。

2、公安人員在綁架當事人過程中沒有出示搜查證、逮捕證,強行搜身後劫持到派出所,並且綁在派出所的鐵椅子上十幾個小時;屬於暴力執法。

3、證據、證人不具備法律效力。

4、當事人家中的所有物品是個人思想信仰的具體體現,不能作為證據證明當事人有罪。

5、公訴人提供的證據《亞太新唐人電視台指南手冊》沒有提供檢測證明,未曾核實謝毅強是否安裝、收看過。

6、法律只針對人的行為,而人的信仰、思想不屬於法律管轄範圍,當事人不存在有組織,更不存在利用組織,也沒有任何法律被破壞了。信仰自由、言論自由是符合憲法,是公民的權利。

五十三歲的謝毅強先生,是寧夏特種設備檢驗所高級工程師,曾被非法勞教三年、判刑四年,在勞教所、監獄遭酷刑,兩次差點失去生命;他母親在無助、傷心、悲憤中離世。謝毅強因此被開除公職。

公訴人對律師和謝毅強的辯護發言置若罔聞,依然昧著良心說該案事實清楚、證據充份,按照「刑法三百條」及謝毅強繫「累犯」,量刑標準為四~五年有期徒刑。其實,公訴人只是受610、政法委操控的工具而已,她只敢照本宣科念寫好的起訴書。

針對公訴人的量刑指控,兩位律師發言希望法官和公訴人尊重事實、依據法律、用理智和良心做出明智的抉擇。當庭沒有宣布審判結果。

三、經濟上截斷:中共法庭、公安敲詐勒索現金173000元

據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二月份報導統計:有八個省、直轄市的中共法庭和警察敲詐勒索現金173000元。中共法院非法處以罰金103000元,警察搶劫勒索70000元。其中遼寧70000元、河北60000元、重慶15000元、湖北10000元、吉林5000元、四川5000元、山東5000元、黑龍江3000元。

中共法庭非法罰金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是真正的土匪流氓敲詐勒索行為。

表3:明慧網二月報導,中共法庭、公安敲詐勒索「罰金」分布表

省份 法庭非法罰金 警察敲詐勒索
遼寧
70000
河北 60000
重慶市 15000
湖北省 10000
吉林省 5000
四川省 5000
山東省 5000
黑龍江 3000
合計 173000元(法院罰金103000元,警察勒索70000元)

表4:14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法院、公安敲詐勒索

姓名 省份 罰金 警察搶劫
孫敏 遼寧省 鞍山市
60000
韓國海 遼寧省 營口市
10000
於大力 河北省 承德市 20000
邊群連 河北省 承德市 20000
於海龍 河北省 承德市 10000
姜玉環 河北省 承德市 10000
張曉波 重慶市
10000
陳玉 重慶市
5000
汪鎖仙 湖北省 武漢市 10000
張秀珍 四川省 南充市 3000
黃大貴 四川省 南充市 2000
張文福 吉林省 長春市 5000
劉培志 山東省 濰坊市 5000
曲淑雲 黑龍江 大興安嶺 3000
合計 173000
103000 70000

迫害案例:

案例一:河北承德於大力等四名法輪功學員被重判重罰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河北省承德縣公、檢、法一起構陷法輪功學員,無視律師為法輪功學員的無罪辯護及法輪功學員對他們講真相,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

於大力非法判刑六年,並處罰金貳萬元;
邊群連非法判刑六年,並處罰金貳萬元;
於海龍非法判四年,處罰金壹萬元;
姜玉環非法判刑三年,並處罰金壹萬元。

承德市法輪功學員於海龍、邊群連、姜玉環、於大力在二零一六年七月八日晚上,去承德縣講真相被綁架。

於海龍、邊群連、於大力被非法關押在承德縣看守所,姜玉環被轉到承德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七月八日晚上承德縣國保對於海龍家進行搜查,搶走法輪大法書籍一百五十本,筆記本電腦一個,打印機及真相資料等。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冰水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冰水

於大力被承德縣國保侯守銀送進承德縣看守所時,看守所兩名警察唆使在押人員將於大力用涼水澆頭,一桶一桶的從頭頂往下澆不能呼吸,動了一下,就被踢到便盆上,便盆損壞,將左腿劃一大口子,被抬出去縫了十二針。在承德縣看守所羈押期間受到毆打虐待。

於大力是二零一三年才開始走入法輪大法修煉的。發放真相資料是讓更多的人知道「法輪大法好」。

目前,於海龍、邊群連及姜玉環的家屬均提出上訴至承德市中級法院。

附錄:下載(39.9KB)
1、二月份判刑統計
2、二月份庭審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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