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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順12名法輪功學員被警察三次構陷到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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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三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一七年一月,東洲區檢察院將東洲區公安分局構陷十二位法輪功學員的案件退回公安。近日,東洲公安分局第三次將這十二位法輪功學員構陷到東洲區檢察院。

這十二位法輪功學員是:呂慶、胡風秋、徐桂榮、張桂蘋、劉鳳娟、李明宇、秦增雲、潘福德、東維榮、姜順愛、李剛、李豔榮。他們已經在撫順南溝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二百餘天。

事件簡述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遼寧省政法委及「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操縱省內各市縣國保、公安,非法抓捕省內各市約一百名法輪功學員,這次非法抓捕被稱作「六二八」綁架案。

之前,他們採用手機監控、跟蹤、定位、蹲坑等手段,在同一時間段內,按照事先擬好的名單,在這月內對一百名法輪功學員統一綁架、抄家。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撫順市政法委及「610」,緊隨省「六二八」迫害行動,操控撫順市區國保、公安等部門,於前後三日內,綁架了撫順市法輪功學員及家屬二十二人,被稱為「七二二」迫害案。

他們採取的手段是先安排街道及社區人員隨時跟蹤、監視法輪功學員。然後,由市國保、公安警察夥同各地區警察,在法輪功學員家門口守候,等門一開,趁機闖入屋內,或打電話騙取學員下樓,實施綁架、抄家等違法行為。

僅東洲區就被綁架十七人。截止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七二二」迫害案件中,還有十四名法輪功學員仍在撫順南溝看守所非法關押中,已長達二百餘天。

其中,新撫區二名年近七旬的老太已被非法判刑:彭潔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已上訴到中院;劉鳳玲被非法判刑五年六個月,已被送入遼寧女子監獄。其餘東洲的十二名法輪功學員都被非法批捕。

對東洲十二名學員迫害案件,被東洲公安分局按所謂「犯罪集團」辦理,遞交東洲區檢察院,東洲區檢察院認為:不構成犯罪集團,因此東洲區檢察院將迫害案件退回東洲公安分局。

東洲公安分局補充材料後,將十二人又第二次構陷到東洲區檢察院起訴科。有的法輪功學員家屬為親人聘請了律師。

天津的律師到東洲區檢察院與辦案人就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情況進行了交談。之後,檢察院又將案卷第二次退回到東洲公安分局。

近日,東洲公安分局又將案卷,第三次構陷到東洲區檢察院。

參與迫害主要責任人:

高宏彬,男,一九七一年生,原任本溪市委書記。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被任命撫順市市委書記。上任後,分別到各個部門開會,與政法委開座談會。撫順政法委書記杜鑫是七月二十二日之前新上任的。

之後,撫順法輪功學員於七月二十二日遭到非法抓捕,其手段與遼寧省「六二八」案實施的抓捕模式相同。

據了解,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前,張高麗來遼寧,走後遼寧瘋狂抓捕百餘名法輪功學員;

高宏彬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任撫順市委書記,二十天後,撫順二十九名法輪功學員先後被綁架;高宏彬在本溪任市委書記期間,本溪市大面積非法抓捕二百來名依法起訴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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