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內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王玉蘭被非法庭審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三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內蒙古報導)二零一七年三月三日下午,內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王玉蘭非法開庭,她的家人為她請了律師,律師依法為王玉蘭做了無罪辯護。

開庭前,審判長、副審判長與公訴人對法輪大法說了些不好的話。非法庭審中,律師尋問王玉蘭為啥煉法輪功?王說:因為身體不好,得了靜脈炎、子宮肌瘤、腎炎、痔瘡等多鐘疾病,久治不癒,後學法輪大法都好了。氣氛馬上變得平靜多了。

這時審判長強行打斷律師的問話,說(律師的問話)與本案無關。還用訓斥的口氣不讓律師舉手。還說:再說不讓你辯護,你別辯護了。律師說:這涉及到「保外就醫」。審判長不予理會。

在非法庭審期間,審判長不斷地打斷律師的辯護,說律師不是給王玉蘭辯護,是給法輪功辯護,還說要給律師轟出去,說沒給架出去就不錯了。最後沒等律師說完就強行敲錘終止非法庭審。

在非法庭審過程中,審判長和副審判長態度惡劣,最後律師不得不說這是全程錄像,你們要是覺得我辯護的不合理,你們可以起訴我,這才爭得繼續發言權。

非法庭審後,還多人圍著律師威脅律師。

公訴人唐偉電話:手機13488592198、座機04767860452
檢察院案管科0476-7860461
法院通知電話15703608817
(詳情待補充)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