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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綿陽市警察騷擾我的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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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四日】二零一七年四月六日上午,我在四川省綿陽市中心醫院陪老伴看病時,接到四川省綿陽市遊仙區東津路派出所警察雍遠紅打來的電話,叫我去派出所一趟,我說:「今天沒空。」雍說:」那就明天來吧。」我說:「我有空再說吧。」

四月七日上午九點,我陪老伴去醫院的公交車上,又接到雍遠紅叫我去派出所的電話。我說:「我要陪老伴去醫院看病。」雍說:「你來吧,不會有事,二十分鐘就行了,有件事要核實一下,下午一點就要上報一個材料。上午你一定要來!」我只好說:「一會兒把老伴安排好了,爭取十點鐘左右來吧。」

待我把老伴安頓好,十點十分左右,我到了派出所,雍遠紅不在,另一位警察一邊讓我在值班室等一會兒,一邊走到值班室外去打電話,由於聲音太小,聽不見說了些啥。

大約十分鐘後,雍遠紅就到了。一進門,他就問我:「你是×××嗎?你告江澤民了嗎?」我答:「告了!」他又問:「訴狀是你寫的嗎?」答:「是的。」雍說:「肯定不是你寫的!你們的訴狀都是一樣的,是誰幫你寫的?你們的組織在哪裏?你的上線是誰?下線是誰?你跟哪些人聯繫?一個月給你多少錢?」又問:「某某某(指師父的名字)召見過你沒有?……」

放連珠炮似的狂轟濫炸一遍,企圖嚇倒我,打亂我的思維而跟著他胡亂說。可我一點也沒動心,平靜的告訴他:「法輪功歷來沒有組織,沒有花名冊,沒有甚麼上線、下線,也沒有誰給誰發過一分錢,所有煉功人都叫同修。從來不管張三李四姓甚名誰,想煉就煉不想煉就不煉。你不能用你的思維模式去衡量法輪功人,你們的一切都是為錢,修煉人是人在塵世、心在方外,你們是不會懂得的。」

緊接著,我又告訴他:「至於訴江狀為甚麼一樣,是因為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所謂政策、手段、方法,從上到下都是一樣的,訴狀就有可能是大同小異的,這很正常。」

雍很囂張地說:「你們告江澤民就是反黨、反政府,我今天就代表江澤民這一派來迫害你來了!從今以後,你就不得安寧了,我要三天兩頭帶人來找你的麻煩,你的生活質量將大打折扣,你會在社會上抬不起頭。你煉功,你老伴為啥還要生病?你不轉化,你老伴的藥費都不得給你報銷!你的子女叫甚麼名字?在哪裏上班?他們都要受到很大的影響的……」說了很多威脅我的話。

我正言道:「我老伴的藥費報不報你無權管,我子女的情況與你無關,我敢告江澤民我就敢承擔一切責任,你亂搞株連是違法的!」他說:「只要你簽字不煉了,我們就不找你麻煩。」

他接連又問我:「你說你還煉不煉?為甚麼要煉?」我大聲說:「煉!法輪功教化人按真、善、忍的理念待人做事沒有錯!(我又將真善忍的含義按我的認識逐一講給他們聽)這是全世界公認的提升人類道德回升的普世價值觀,是全世界人民都擁戴的。我為甚麼不煉?!」

我又講了我從煉功後,腰椎陳舊性錯位疼痛、美尼爾氏綜合症、腦血管硬化、腦缺血、喉炎、鼻炎、扁桃炎等折磨我多年的各種疾病,一分錢沒花就痊癒了,煉功十八年來,我沒吃過一片藥,無病一身輕,我為甚麼不煉呢?雍遠紅就說了些污衊大法、侮辱師父的話,我當即制止並糾正他的胡言亂語,他就不准我說了,並說:「今天是我給你洗腦,不是你給我洗腦。」並威脅我:「如果你敢再煉法輪功或者出去宣傳法輪功,發放法輪功資料,我隨時都把你抓了關起來,判你的刑。」

我正告他說:「你抓我,我就告你,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犯法,你迫害法輪功同樣犯法,江澤民我都敢告,還不敢告你嗎?!」他們又說:「你把字簽了,不煉了就沒事了。」我正色說道:「字我是不簽的,功我是一定要煉的!」雍遠紅又威脅我:「好嘛,你就等著我迫害你,找你的麻煩吧!不然你就搬出我的管轄區去,只要你在我的管轄區煉,我就要整你。因為你不轉化,上面就要批評我,我不安寧,你也不得安寧!」我正告他說:「你整嘛,國家的法律不是制定給你整好人的,你應該明白這一點。」

我又說:「雖然我不在你們寫的筆錄上簽字,你們也不能亂寫,寫了些啥,我要看!」擔任記錄的書記員警察說:「你不簽字就不能看。」雍遠紅說:「給她看。」

書記員就將打印好的筆錄拿給我,第一頁是從訴江狀中抄錄的有關我的基本情況。第二頁開始就寫的某年某月某日某某某來到派出所,他們(指警察)問:「來幹啥?」某某某(指我)答:「來接受調查的。」我馬上糾正說:「這就是亂說嘛!是你們昨天和今天都打電話請我來的,應該實事求是的寫嘛!」

書記員怒氣沖天的跑過來,一把搶走了那從第二頁開始就不實而後面寫了些啥我都不知道的筆錄,書記員氣勢洶洶的叫罵著:「法輪功好,那你就去喊嘛!」我馬上就喊了兩遍「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魔性大發的書記員不停的嚎叫著:「你出去!到大街上去喊嘛!」我真想去喊了,又一想,別上他的當,不給他行惡的藉口,那樣他會對大法犯下大罪的。我就說:「我想在哪裏喊就在哪裏喊,這是憲法賦予公民的言論自由權,你無權干涉。」

不久,雍遠紅稱有事先走了。而書記員警察卻多次呵斥、吼叫我:「你出去!」我不客氣的回應他:」我不會任由你召之即來,呼之即去的。」當時派出所值班室除了有四、五個警察外,還有一個來辦事的女士都看見並聽見了。

整個過程中,我多次要求他們出示他們宣布的法輪功是×教(編者註﹕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法律文書,問他們知不知道二零零五年公安部頒布的公通字(2000)39號文件公布的十四種邪教組織有哪些?並告訴他們:「且不說公安部、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等部門及江澤民無權認定任何信仰的正邪,即使這樣,公安部、國務院辦公廳宣布的十四種邪教組織中根本就沒有法輪功,你們口口聲聲說法輪功是×教,是要負責任的,不能信口開河亂說一通。」他們都裝聾作啞一言不發。

我又多次問他們:「我訴江的訴狀是寄給兩高的,怎麼到了你們的手裏?如果是兩高轉來的,我要看兩高的《委託調查書》,如果不是兩高轉來的,就是你們截留信件,這是違法的!憲法第四十條講了「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這是憲法規定我們應享受的權利。他們仍然避而不答。

附:
四川省綿陽市遊仙區東津路派出所電話:0816─2291116
雍遠紅四川省綿陽市遊仙區東津路派出所任職:警察警號:0308131手機:13648112107
書記員四川省綿陽市遊仙區東津路派出所任職:警察警號:JF040057姓名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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