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個比方改變了他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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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四日】退休前,他是這個縣級市的交通局長。我倆是初中的老同學,多年不見了。年前,我到女兒家。一天在車站廣場偶然碰見了他,共同坐在木椅上,一聊就是兩個小時,才知道他患有嚴重的心臟病,已經做了三個支架了。

見我紅光滿面,無病一身輕的樣子,他非常羨慕,問有甚麼秘訣?我直言相告:我修煉法輪功,已經二十年了,老病沒犯過,新病沒得過,沒吃過一片藥。接著我就給他講真相,最後卡在了有神還是無神的問題,互不相讓,誰也沒說服誰。因為他要按時服藥,就暫時分手回家了,約定明天這個時候,還在這裏接著聊。

再見面時,我就跟他扯起了本地的交通問題,當然他比我熟悉。我說:附近這個火車站吧,地面上有鐵路、有高鐵、有高速路、有輔路、有人行道、地下還有地鐵,空中航線。我問他:「一百年前有這些嗎?」他說:「五十年前這裏還是一片荒地。」「誰建的?」一下打開了他的話匣子,如數家珍:鐵路甚麼時候修的,高鐵哪年哪年開通的,地鐵、高速路……說的頭頭是道。

「總之,這些都是人規劃的、建設的。」我做了總結。

「對,動物沒有這個本事。」好像他就是總設計師,顯得很自豪的樣子。

「光有這些設備,如果人不遵守,汽車到火車道上去開行嗎?」

「當然不行,那不亂套了,有交通法。」他斬釘截鐵的回答。

停了一會兒,他掏出香煙,遞我一支,我謝絕:「我早就戒了。」他點著了,吸了一口,很得意的樣子:「我就是管這個的。」

「你想想:咱們這裏是這樣,全省、全國不也都是這樣嗎?全世界的航運、海運、陸上交通不也都是人安排的嗎:不也都得遵守共同的交通法嗎?」

「那當然,沒有法制約著肯定不行。」他若有所思,在猜想我提出這個問題的用心和目地了。

我一看火候到了,就直奔昨天爭論的中心提出了問題:「地球是九大行星之一,它有自轉、還有公轉,有一定的運行軌跡,不能與其它星體相撞,這又是誰安排的呢?」

「得比人高級。」 他想了想說。

「就叫高級生命吧,那不就是神嗎?」

他輕輕點了點頭,表示認同。

「這些星體是不是得遵守一定的法呀?」

他又點了點頭,附和的說:「也不能亂來,有法才能有序。」

「你真聰明,這個法就是宇宙大法,就是真、善、忍。」 我一語道破。

他似乎還不能完全理解,但從感性上基本接受了,破了他原來固守的不信神、不信法的這個殼。

我就趁熱打鐵,講了神的存在、神傳文化、藏字石、優曇婆羅花,無神論的危害,法輪大法是甚麼,中共為甚麼要迫害法輪功,所謂的「圍攻中南海」、「天安門自焚偽案」是怎麼回事,等等,一一道來。他都認真聽了,最後同意「三退」了。

他一看手錶,快到十二點了,有點相逢恨晚,又戀戀不捨的與我告別了。我望著他回家的背影,心裏默默祝福他:「又一個生命得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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