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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市68歲羅春榮被非法判刑兩年(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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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西報導)江西省南昌市現年六十八歲的法輪功學員羅春榮,被非法關押一年多。二零一七年四月上旬,新建區法院通知羅春榮的家人,羅春榮已被非法判刑兩年。


羅春榮

羅春榮,南昌市自來水公司的退休幹部。在修煉法輪功之前,身體狀況很差,患有頭痛等五種疾病,晚上起床上廁所都會感冒,需要上醫院治療。

自從一九九五年修煉法輪功之後,她按照法輪功「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做好人,不長時間不僅身體好了,精神也充實了,每天渾身是勁;整個人從裏到外都透著祥和與慈悲,再也不和她丈夫嘔氣吵架,家裏也從此安寧和睦了。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羅春榮為堅持自己的信仰遭受了嚴重迫害:被綁架、非法抄家七次,被抄走大法書籍、煉功磁帶及大法師父法像等;被非法刑事拘留三次;被非法勞教一次(兩年零七個月);家中的電話、手機被監控跟蹤;女兒因受株連被下崗並被扣發工資。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上午,羅春榮在南昌市新建區西山鎮街上講真相時又一次遭西山派出所警察綁架。同年六月二十七日上午,在新建區法院遭非法庭審。

南昌市新建區法院於六月二十七日上午近十點開庭,兩位老年法輪功學員羅春榮和塗琳是雙手被銬著帶上法庭的。被迫害的臉色蒼白、憔悴的羅春榮在自辯時宣讀自己的無罪自辯詞,她陳述了自己修煉法輪功前後的身心巨變,以自己的親身受益證實法輪功是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高德功法;指出修煉法輪功在我國是合法的,所以對她的指控是根本不成立的,是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的。她是無罪的,要求當庭無罪釋放。

審判長多次無理打斷並蠻橫中止羅春榮的陳述,羅春榮則堅持宣讀自己的自辯詞。於是兩個法警走到羅春榮的身邊,死死勒緊羅春榮雙手戴的手銬,造成手銬勒進皮肉,令她疼痛難忍。羅春榮的丈夫站起來,指著法庭人員譴責說:「你們不能這樣對待她!」一法警喝斥羅春榮的丈夫:「旁聽者不能說話,否則就出去!」羅春榮丈夫說:「出去就出去!」上了年紀的他被氣得邊走邊喘著粗氣,「咚咚」地捶著自己的胸膛,沒走兩步就倒在法庭的過道裏。

二零一七年四月上旬,年近七旬的羅春榮遭非法枉判兩年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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