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紅塔區法輪功學員鄧翠蘋與李瓊珍、李麗、秦莉媛、普志明五人,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四日在玉溪澄江縣被澄江及峨山的國保綁架,後一直被非法關押在紅塔區看守所。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上午九點在峨山縣法院被非法庭審。
在法庭上鄧翠蘋說:修煉法輪功使她的健康得到極大改善,心態也變得豁達樂觀。多年以來,她只是按照真、善、忍的原則來為人處事,從未傷害過任何人。做好人無罪,修煉法輪功無罪。
鄧翠蘋的辯護律師孫典軍認為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與罪名均錯誤,即便在此罪名下,鄧翠蘋的行為也不構成「破壞法律實施罪」的犯罪要件,更未造成客觀的社會危害後果。
二月二十四日,鄧翠蘋被非法判刑六年,並處罰金一萬元;李瓊珍被非法判刑四年,並處罰金六千元。另外三人,普志明判三緩五,李麗、秦莉媛免於處罰,三人於二十四日回家。鄧翠蘋與李瓊珍都提出上訴,同時兩家家屬也為她們聘請了律師。
沉重的判決及無理的迫害,給鄧翠蘋的心理帶來了極大的壓力,在她的左腿內側(即淋巴位置)長出了一個腫塊,不到一個月的時間,發展成為了直徑約三點五釐米大的腫瘤。這個腫瘤同時扯到她左腿的筋一起疼痛,連走路和坐下都很困難,越來越痛苦。鄧翠蘋發現身體異常時就向紅塔區看守所的醫生說了自己的情況,醫生每天都有給她不同的藥,可是病痛沒有得到減輕。
家屬在得知這個情況後,如同晴天霹靂,焦慮難安。鄧翠蘋自從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功後,自身的頑疾鼻炎、咽喉炎、頭暈頭痛都好了,人變的很年輕,二十年了從不生病,連傷風感冒都沒有。
三月三十日,家屬要向看守所反映情況,被告知看守所的領導開會。三月三十一日一早,鄧翠蘋的丈夫及妹妹兩人,帶著一份申請書趕到紅塔區看守所,希望能夠見到領導,向其反映情況並申請讓鄧翠蘋及時到醫院做進一步檢查和接受專業治療,不要耽誤治療時機;同時家屬要求治療過程全程陪同。
看守所接待大廳的工作人員在看了鄧翠蘋丈夫的身份證後,問了家屬事由,就說:「我們這裏有醫生,在押的人有病會醫的,這裏醫不了的會帶去玉溪市醫院醫的。」接著就指著一個剛剛被帶出來的,正在戴手銬、腳鐐的在押女子說:「她就是要帶到市醫院去做檢查的。」家屬無奈又跟他們求情,他們才讓家屬等待領導開完會。
大約一刻鐘,來了一個看守所接待大廳的負責人,她講領導今天開會,找醫生吧,因為領導也得問醫生的,家屬就問:「昨天領導就是開會,今天也是開會,甚麼時候會在?」那個負責人就說:「這兩天是在開會,領導甚麼時候在我也不知道。」家屬無奈的說:「要告訴我們一個時間,我們一定要見到領導。」同時鄧翠蘋的丈夫遞上了申請書,她看了看,就去聯繫醫生,讓家屬先等著。又等了一會,她告訴家屬領導過會兒來。
後來,來了一個男子,就對家屬說:「你們不用老是擔心,我們這兒有醫生,到哪個程度該咋辦,我們會辦的。至於說是哪種情況啊,目前做甚麼甚麼需要跟你們說的我們會說,不需要說的也不說。我們會把握呢,現在看守所很人性,不是以前的看守所,傷風感冒啊,頭疼腦熱的,哪點不舒服,我們都會及時醫治的。」
在家屬問詢後,回答他姓朱,是教導員,就是朱正祥。他手拿鄧翠蘋丈夫交的申請書,最後給家屬的答覆就是:「我們該怎麼辦會怎麼辦。其它的我們不會講,也不會給你們任何保證。」
面對紅塔區看守所教導員朱正祥的答覆,鄧翠蘋的家屬非常失望,面對鄧翠蘋所受的迫害及突然長出的瘤子,不知道下一步怎麼辦,也無法預知鄧翠蘋的病情如何變化。
參與迫害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
紅塔區看守所所長:殷國文
紅塔區看守所教導員:朱正祥
紅塔區看守所電話:0877--2145199
玉溪市中級法院
刑一庭 0877---2616223
刑二庭 (該庭承辦兩位學員上訴案件)
0877---2616311
0877---2616322
民一庭 0877---2616209
民二庭 0877---2616309
行政庭 0877---2616355
審監庭 0877---2616305
環保庭 0877---2616726
執行局 0877---2616125
諮詢服務 0877---2616202
案件查詢 0877---2611103
交費查詢 0877---2616396
檔案複印 0877---2616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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