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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在錦州的經濟迫害

——由「610」惡警綁票斂財引發的歷史追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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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五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開始,中共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對法輪功修煉者實施「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性政策,十七年來,錦州地區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163人(明慧網曝光部份統計86人,民間曝光77人);非法判刑158人次;非法勞教694人次(明慧網曝光658人次);遭洗腦迫害超千人(明慧網曝光部份統計264人次);非法拘留數千人次(明慧網曝光部份統計1902人次),遭騷擾、綁架近萬人次;失蹤11人;被開除公職至少36人。

在這些對法輪功學員的精神和肉體上的滅絕性傷害的同時,每一次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過程中,中共人員還瘋狂斂財。據不完全統計,十七年來,錦州七個縣區法輪功學員被邪黨惡人直接勒索的現金(含少量財物折合)額約計為1272萬元;因迫害造成的經濟損失額按最保守的統計為4220萬元;累計經濟損失折合人民幣5492萬元。這觸目驚心的數據也只是明慧網曝光的部份數據的統計。

在錦州當地邪黨、公安、「610」組織等執行江澤民「經濟上截斷」的罪惡政策,使當地數以千計的法輪功學員因堅持修煉失去了優越的工作、被無理停發工資、養老金等、以至於失去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他們被肆意抄家、濫收保證金、隨意罰款、甚者被勒索巨額錢財、報復投監、傾家蕩產、含冤離世。

錦州市女兒河紡織廠職工法輪功學員徐慧平女士,四十二歲,因修煉法輪大法於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被錦州公安國保大隊長李嵋珊等惡警從家中綁架,家中電腦、銀行卡、現金等大量私人財物被掠奪。十六天後,徐慧平被勒索巨額金錢後釋放。後徐慧平上網曝光了被勒索鉅款的內幕,被惡警李嵋珊四處追捕,最後被枉判關進監獄,被勒索的12萬元至今未還。

李嵋珊之流從參與迫害以來,就一直利用迫害法輪功學員來升官發財,他們利用法輪功學員家屬「救人心切」的心理,不斷升高價碼,從最初的1萬元到5萬元,甚至超過10萬。六、七年下來,僅李嵋珊就聚財百萬。

一、錦州發生經濟迫害數據的統計

十七年來,錦州地區法輪功學員遭受的經濟迫害是嚴重的,本文統計的僅為明慧網曝光的部份數據的概略計算:分為直接經濟迫害與間接經濟損失(因迫害造成的)兩部份,累計經濟損失額為5492萬元。

(一)直接經濟迫害:勒索現金、財物金額1272萬元

錦州地區法輪功學員遭勒索金額統計
錦州地區法輪功學員遭勒索金額統計

據明慧網曝光的部份統計,十七年來,錦州地區法輪功學員被經濟勒索現金數額為約計1272萬元,其中錦州市區(凌河、古塔、太和、開發區)至少610萬元;義縣237萬元;凌海市183萬元;北鎮縣142萬元;黑山縣至少100萬元。由於中共當局嚴密封鎖消息,這些披露出來的案例僅僅是殘酷經濟迫害中的冰山一角。

1、義縣貧困民眾被勒索現金237萬元

遼寧義縣是一個只有50多萬人口的國家級貧困縣,據不完全統計,十四年來竟被邪黨惡人從經濟收入不高的法輪功學員身上非法勒索現金近237萬元之多!據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九日報導,義縣法輪功學員被勒索現金的部份案例統計:183人被勒索現金2370447元。其中被勒索1萬元以上43人,2萬元以上的24人,3萬元以上的11人,5萬元以上的7人,10萬元以上的4人,最高被勒索金額達40萬元。

2、凌海市法輪功學員被勒索183萬元

截止到二零一六年十月的十七年間,僅通過明慧網曝光的民間不完全統計:凌海市有778人被騷擾,167人被非法抄家;18人被綁架到洗腦班迫害,227人被行政拘留,60人被刑事拘留,93人被非法勞教,26人被非法判刑;18人因迫害流離失所,4人被迫害致死,17人被迫害致傷殘。

經濟迫害方面,對法輪功學員抄家劫走的錢和物品折合錢款總數532100元,被罰款745600元;有17人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開除公職,有20人(含家屬)被停發工資或退休金,家屬下崗1人;找關係花錢總計552600元。因迫害導致家庭破裂離婚7人,子女因家長修煉法輪功導致不讓當兵3人,不讓升學5人,不安排工作3人,不提幹1人。

3、北寧市不法官員搜刮民脂民膏,四年勒索130萬元

錦州北寧市(縣)政法委、公安局和國安隊的邪惡之徒,對非法被抓的法輪功學員實行高額罰款,大部份罰款不給開收據,不給證明,惡警們乘機大發橫財。二零零一年,一上訪的法輪功學員被抓回看守所後,派出所百般刁難家屬,家人在無奈的情況下不得不拿出5萬元求安(沒給任何收款憑證),但以後的日子惡警還是不斷騷擾。不少農村法輪功學員實在交不起巨額罰款,惡警們就毫不留情把家裏的電視機、摩托車、三輪車及所有值錢的東西拿走。從九九年「七二零」至二零零三年底的四年間,北寧的法輪功學員被罰款的人數就近千人次,有一人竟被罰款4次,最多的2人被勒索近12萬元,據對全市13個鄉鎮的不完全統計,被他們勒索侵佔財物總額高達130多萬元,不開收據、不出證明。後來又有增加的被勒索數額12萬元,共計為142萬元。

4、黑山縣邪黨公安迫害好人、部份勒索錢財額達百萬元

自一九九九年年江澤民及中共邪黨發動迫害以來,截止到二零一四年,黑山地區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13人,被非法判刑的至少10人,被勞教的至少有60人次,被抄家、罰款、拘留甚至酷刑折磨的已超過130人次,僅被以罰款、繳「保證金」等各種名義勒索的錢財的就至少為100萬元。

5、錦州凌河、古塔、太和、開發區善良人被勒索610萬元

據對錦州市凌河、古塔、太和三個區,從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零二年初的不完全統計,僅二年餘的時間法輪功學員被非法罰款及勒索現金總額達400多萬元。二零零四年明慧網報導,開發區法輪功學員被勒索十數萬元。近幾年僅據明慧網曝光的部份統計,這幾個市區的法輪功學員被勒索的現金額已超過200萬元。

(二)因迫害造成的經濟損失:4220萬元

從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以來,錦州法輪功學員因信奉「真、善、忍」,維護做好人的公民基本權利,而卻遭到中共邪黨錦州610、公安、司法單位,非法抓捕、關押、勞教、判刑、辦黑洗腦班等迫害造成的經濟損失計算如下:

按人均月工資1500元計算(實際這是很低、很保守的計算標準,若按高法冤案賠償標準,每日為219.72元的賠償額,乘以25.5天所得月工資額應為5600元相比,差距是很大的,1500元也只是維持1個人1個月的最低生活費標準)

▼非法判刑158人次,累計刑期593年,被非法判刑人員在被關押期間的工資直接損失為:1070萬元(1500元×593×12);

▼ 非法勞教658人次,累計刑期1274年,被非法勞教人員在被關押期間的工資直接損失為:2290萬元(1500元×1274×12);

▼非法拘留與被關洗腦班每人均按1個月計算:

非法拘留1902人次,累計刑期57070天,被非法拘留人員在被關押期間的工資直接損失為:285萬元(1500元×1902);扣除非法判刑與勞教的拘留人次後的計算結果:164萬元[(1500元×(1902-158-658)]

被關洗腦班264人次,累計刑期7020天,被非法關押在洗腦班期間的工資直接損失為:39.6萬元(1500元×264);

▼其它(非法短期關押等)51人次,工資直接損失為:7.65萬元(1500元×51)

▼被開除公職36人,平均每人按十年的工資補償計算,累計經濟損:648萬元(1500元×36×10×12)

合計經濟損失額:1070+2290+164+39.6+7.65+648=4220萬元(這是最低最保守的計算結果)

二、經濟迫害的階段性特點與典型案例

本文按迫害的時間順序將經濟迫害劃分為三個階段:

初期(1999-2004);中期(2005-2010);後期(2011-2016)。

迫害初期是從一九九九至二零零四年間,對法輪功學員幾乎是全員迫害,公開罰款、斂財,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人數眾多,非法拘留、洗腦班居多,個體金額相對較小(多數為萬元以下)但總體金額巨大,約計為800萬元;

迫害中期是從二零零五至二零一零年間,迫害的特點是,階段性大搜捕,以勞教迫害為主,被勒索人數按批次,個體金額相對較大(多為2萬元以下),總體金額較大約計為 200萬元。

迫害後期是從二零一一至二零一六年間,迫害的特點是,針對性強,加重迫害,以非法判刑為主,明碼實價,敲詐式斂財,人數較少,但個體金額大(多為3、5萬元以上),總體金額很大,約計為300萬元。

此僅是明慧網曝光的法輪功學員被勒索金額的統計,實際發生的數量遠大於此。

下面是迫害各階段的經濟勒索典型案例

(一)李嵋珊、白寧的無度斂財(迫害後期:2011-2016)

六、七年來,李嵋珊、白寧(已調離,其職務由劉兆林接任)等人採用跟蹤、監控等特務手段綁架法輪功學員250多人次,已被曝光的勒索金額累計,已超過200萬元。每次綁架後,他都嚇唬法輪功學員家屬說:「××的問題相當嚴重,得判幾年。」並暗示家屬可以花錢「擺平」,利用家屬「為了讓親人早日回家免受迫害」的心理大肆斂財,很多家屬更是被逼得「要多少給多少」。對於家裏沒掏錢的法輪功學員,李嵋珊就「撕票」,「人質」很快將被送往勞教所或轉至檢察院,被構陷判刑。

1、下面是被勒索的部份法輪功學員及金額:

二零一一年:趙桂華10萬元、石峰5萬元、吳桂雲5萬元;姚素秋0.8萬元、李忠雲0.8萬元、馬玉蓮0.8萬元、李桂如0.8萬元、王金生0.8萬元;合計24萬元

二零一二年:徐慧萍12萬元、劉金富8萬、李光7萬、曹立明7萬、曹的妹妹(未修煉法輪功)7萬元、董文祥4萬元、尹淑萍2.5萬元、韓志高2萬元、尹淑榮1.5萬元、薛潤秋1.5萬元、趙桂華5萬元、高鳳琴2萬元、楊志平4萬、盧秀珍大女兒2萬、韓玉霞1萬; 合計66.5萬元

二零一三年:盧素平的弟媳、盧素英和王紅麗共20多萬元、王桂霞5萬元、秦傑蘭3萬元、楊玉范3.5萬元、婁夢麗3萬元、曹玉環5萬元、孫立新(麗君)3萬元、李小蘭7萬元; 合計49.5萬元

二零一四年:(暫緩曝光)

二零一五年:徐清4(5)萬元、馬超5萬元、王穎5萬元、藏瑾4萬元、小陸3萬;合計21萬元

二零一六年:高曉明12萬元、李紅新5萬元、段慧敏4萬元、陳佑斌5萬元、王鴻3(5)萬元;合計29萬元

二零一七年:賈永梅7萬元、景學良2萬元(幾萬元);合計9萬元

時間不詳:劉志剛 3萬元、尹淑萍2萬元、徐弘2萬元、李維琴1萬;陳亞霞0.7萬元、合計8.7萬元

以總計:208萬元(共49人;2017年 凌海9人40萬元未計)

從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六年,錦州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35人;勞教:50人次。按白寧、李嵋珊等綁架 250人次計,減去非法判刑、非法勞教(35+50=85),餘數為165人(多為被勒索後放回)。扣除已曝光的(165-49),所餘數為116人,多為因家人怕惡人報復,尚未曝光,但被勒索現金數額是不小的(多數已知情,暫緩曝光)。例如:二零一二年黃姓與戴姓法輪功學員分別被勒索5萬元與3萬元;二零一四年劉姓與范姓法輪功學員分別被勒索15萬元與6萬元;二零一五年張姓、楊姓、白姓、呂姓、法輪功學員分別被勒索10萬元、6萬元、5萬元、3萬元;二零一六年王姓與吳姓法輪功學員分別被勒索5萬元與3萬元;還有夏姓(錦州鐵北)、周姓、李姓、才姓法輪功學員分別被勒索12萬元、3萬元、1萬元、0.5萬元…… 區區數例就又近80萬元。

2、經濟勒索迫害典型案例:

▼楊志平被敲詐4萬元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二日,錦州市康寧派出所惡警以查戶口為名,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楊志平的家,當時她家裏還有兩名同修,派出所惡警又叫來錦州610及國保支隊惡警白寧、李嵋珊等人,他們開始進屋搜查,搜出大法書、師父法像、3台墨水打印機、1台碳粉打印機、3台電腦、5部手機、1支新鋼筆,然後將這些物品全部搶走。

惡警將三名法輪功學員全部綁架。在市公安局,惡警對楊志平等三人非法提審。第二天凌晨三點,惡警將三人送進市看守所。在接下來的提審中,白寧、李嵋珊等惡警對楊志平軟硬兼施,白寧蠻橫的說:「我真想殺了你!」另一惡警在一旁說:「態度好了判三年,否則就判七年。」不一會兒李嵋珊出現了,他氣勢洶洶地說:「判你幾年到裏面你就老實了。」

又一個惡警說花錢可以出去。在被綁架26天後,楊志平被釋放。出來後得知白寧、李嵋珊等惡警闖到她母親家,威脅恐嚇楊志平的母親和妹妹,把她母親家的電腦也給搶走,並敲詐了她家人4萬元錢。楊志平的母親由於驚嚇病倒了,目光呆滯,住了20天的醫院,她妹妹也承受了很大的精神壓力。

▼綁架劉金富勒索8萬元,再欲綁架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早晨四點半左右,白寧、單學志夥同杏山派出所孫濤等七、八個惡警,闖到開發區杏山街道四家子村,綁架法輪功學員劉金富。警察們在勒索他家親戚10萬元賣房錢後,僅釋放劉金富三天,就又企圖綁架他。當時劉金富被迫離家。勒索的錢後來退回了2萬元。

▼李光、曹立明、韓玉霞等被敲詐22萬

二零一二年七月,白寧綁架法輪功學員李光、曹立明和他的妹妹(未修煉法輪功),敲詐每人7萬元後(共計21萬)才將他們放出。白寧還敲詐錦州市太和區勝利村的韓玉霞1萬元。

▼盧素平母子被誣判入獄,親屬等被勒索了20餘萬元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八日,錦州凌海法輪功學員盧素平及其兒子姜楠、弟媳、大姐盧素英和雙羊鎮法輪功學員王紅麗(教師)一行5人開車去錦州辦事,他們的車剛進錦州城就被監控到車牌號,回來將要出城時就被以白寧、李嵋珊為首的錦州市「六一零」和錦州反×教支隊(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惡警攔截、綁架。之後,盧素平的弟媳、盧素英和王紅麗被勒索了20多萬元才被放回家;盧素平和姜楠一直被非法關押在錦州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間盧素平被迫害的身體非常虛弱,不能幹活,看守所惡警還逼迫家屬每月交1000元錢作為盧素平不能幹活的補償金。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日,凌海法院沒有通知盧素平和姜楠的家人就秘密開庭。後經家人多方打聽,才得知倆人已於十一月中旬被非法秘密判刑,盧素平和姜楠分別被非法判3年半和3年,後都被劫持到監獄。

▼李小蘭被勒索了7萬元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下午,北鎮市閭陽鎮下肖村法輪功學員李小蘭陪同丈夫到溝幫子鎮一家牙社修牙,被錦州市公安局惡警綁架,據悉是手機跟蹤定位。前段時間,李小蘭家被非法抄家,也是這幫錦州市公安局與北鎮國保和當地閭陽派出所的警察,她家中電腦打印機和光盤資料等被搶走,因當時不在家,惡警撲了空。這次錦州公安惡警張口就「開價7萬元放人」,與綁匪無二,其丈夫不修煉,家境不寬裕,甚是愁苦。後來家人無奈被逼四處借債才把贖金湊齊,白寧等威脅李小蘭及家人要是把勒索錢的事上網就再抓人。

▼王桂霞、曹玉環等七人被高額敲詐勒索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晚上,錦州市公安局反×教支隊白寧、李嵋珊等惡警綁架了錦州市八名法輪功學員──王林、朱穎、王桂霞、秦傑蘭、楊玉范、婁夢麗、曹玉環和孫麗君。午夜12點,這些惡警去八名學員家非法抄家,搶走物品無數。第二天,這8名學員被送進錦州市看守所。

之後,以白寧為首的惡警就開始恐嚇、敲詐家屬。結果,王桂霞和曹玉環的家屬分別被敲詐5萬元;楊玉范的家屬被敲詐3.5元;秦傑蘭、婁夢麗和孫麗君家屬均被敲詐3萬元。在勒索鉅款後,白寧將其中的7名學員放出,卻將未被勒索成功的王林交到了檢察院非法起訴,後構陷王林的「卷宗」已被送到錦州市古塔區法院。王林在錦州看守所一直被所長馬明實施「定位」酷刑折磨,長達4個月之久,後被非法判刑4年,劫持至瀋陽監獄。

▼勒索不成,將苗曉坤非法判刑3年

二零一三年八月,遼寧工業大學講師苗曉坤因在網絡上講真相,被李嵋珊等惡警綁架,他們將苗曉坤送到了拘留所。 就在拘留期限將結束時,為了勒索錢財,白寧和李嵋珊又將苗曉坤轉入錦州市看守所。然後李嵋珊恐嚇其姐姐:「你妹妹得判十年。」苗曉坤的家人只得找熟人向李嵋珊「通融」。貪得無厭的李嵋珊要價12萬,苗曉坤的家人沒有給錢。後錦州市檢察院以證據不足不予批捕。這樣,苗曉坤被非法關押20多天後,被放出。苗曉坤所在的學校也以單位的名義保她。

李嵋珊見敲詐勒索不成,便惡狠狠地說:「該批捕的怎麼不批捕呢?」不久,他和支隊長白寧將此誣陷案塞給古塔區檢察院,非法起訴,又指使古塔法院非法庭審。李嵋珊還跟到庭審現場「督戰」,他陰損地看著苗曉坤說:「苗曉坤,你氣色很好啊。你的事,我沒辦好。」 錦州市古塔法院原定判苗曉坤緩刑,可李嵋珊從中作梗,二零一四年七月七日,苗曉坤再次被惡警白寧、李嵋珊綁架至錦州看守所,進看守所的第三天,李嵋珊就指使古塔法院給苗曉坤送來了判決書,苗曉坤被判3年,一個月後,苗曉坤被投監入獄。

▼錦州市20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勒索

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八日報導,錦州市公安局「610」(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及凌河區、古塔區、太和區公安分局的警察,近日有預謀地綁架了多名法輪功學員。截至十一月四日下午,警察共綁架了18名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錦州市公安局「610」支隊和下屬分局、國保警察從早晨五點多鐘開始,強闖民宅,先後綁架了法輪功學員趙玉琴、孫秀傑、張春玲、邵明剛、楊玉霞和她父親、佟秀芳、趙豔芹、勞寶剛、范靈秀。

十一月四日,錦州市「610」警察故伎重演,於早上4點半鐘闖入民宅,將太和區溫家屯法輪功學員劉玉玲從家中拖走;六點鐘後,又先後綁架了王軍和朱彩雲(夫妻)、王玉清、裴玉鳳、彭英及高偉涵;下午,石油六廠退休職工皮殿芬也被綁架,警察搶走其家中的筆記本電腦、打印機等私人物品。 後來得知,被綁架的還有劉豔春、薄女士。

此次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邵明剛被凌河區法院在看守所強行非法開庭,枉判6年重刑,劫持到監獄迫害;至少有兩人被分別巨額勒索15萬與6萬元放出;其他被陸續放出來的法輪功學員多數都被勒索數額不低的現金。被勒索15萬元的法輪功學員為了償還被勒索現金所造成的借債不得不去外地打工,償還債務。

參與迫害單位:錦州市公安局維穩辦「610」主任李嵋珊;錦州市公安局「610」支隊:支隊長白寧;古塔維穩辦「610」、凌河公安、國保支隊等

▼新任「610」支隊長與李嵋珊合夥綁架斂財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五日報導,據悉,原遼寧省錦州市公安局「610」支隊支隊長白寧已經離開,由原錦州市公安局國保支隊的劉兆林接任白寧的職位。

劉兆林,男,五十多歲。此人一直在錦州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工作,曾參與過迫害法輪功學員。自從他接任白寧職位後,積極策劃跟蹤、綁架法輪功學員,近兩個月來,錦州法輪功學員徐清、王穎、臧瑾、馬超等都是他主導綁架迫害的,與他同時作惡的還有錦州市公安局「610」支隊邪黨支部書記李嵋珊等人。

劉兆林將人綁架後,也是使用敲詐勒索的手段,大肆斂財。每當將人綁架後,他就慫恿手下對其勒索:「叫你家找人出去吧。」然後就開始與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討價還價,家人給1萬不行,2萬也不行,他們明目張膽地說:「這點錢夠分嗎?」結果,這幾名法輪功學員都被勒索4~5萬不等,他們才善罷甘休。他們拿到錢時得意忘形的樣子跟土匪毫無兩樣,甚至迫不及待地當著法輪功學員家屬的面就分贓。每次敲詐得來的贓款,劉兆林本人和李嵋珊得「大頭」,支隊其餘惡警得「小頭」。

▼高曉明遭綁架,被勒索12萬元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六日上午三名警察闖入凌河區法輪功學員高曉明家,將高曉明綁架,後高曉明的丈夫托人找到李嵋珊,要求放人,李嵋珊要價12萬,別人說,這也太黑了吧。家人沒辦法,只好交了12萬元,高曉明才被放出。

▼法輪功學員陳佑彬等遭綁架、勒索

2016年6月 8日,又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抄家,其中陳佑彬被勒索5萬元,才被放回。法輪功學員何濤被關在看守所,後遭非法判刑5年,現已劫持到遼寧女子監獄迫害。

▼花甲老人遭綁架、勒索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已屆花甲之年的兩位老法輪功學員段慧敏、曹玉華在給世人講自己煉功受益和法輪真相時,被便衣警察綁架,後被康寧派出所非法抄家。被劫持到看守所近月餘。

十一月三十日上午8時是錦州「反×教支隊」(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李嵋珊帶人,闖入錦州法輪功學員李紅新家中非法抄家、並將李紅新綁架。李嵋珊綁架法輪功學員以勒索錢財為主要目的,這些年他一直貪婪的這樣幹著。

後來、李紅新被勒索5萬元、段慧敏被勒索4萬元放出。

▼凌海市法輪功學員被李嵋珊、張躍直接勒索現金四、五十萬元

自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至四月十九日,李嵋珊夥同錦州凌海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長張躍及國保警察、公安分局王某等十人,有預謀的對凌海市賈永梅、劉建 、王玉紅、戴雲琴、付國豔、劉學敏、李秀雲、張桂傑、李冬梅、張國雲、趙月十一名法輪功學員野蠻抄家、綁架、關押、經濟勒索。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下午,遼寧省錦州市國保大隊的七個警察闖入凌海市法輪功學員賈永梅的家裏,將筆記本電腦、打印機、打印紙及一些真相資料等物品抄走,將賈永梅綁架到錦州,向其家人勒索了7萬元後,晚間將她放回。四月十三日上午,錦州市凌海市法輪功學員劉健在單位被凌海市國保大隊綁架,法輪大法書籍、打印機、電腦等物品被非法搜走。

四月十四日上午八點左右,錦州市公安局警察夥同凌海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公安分局王某、街道居委會二十餘人,跟蹤法輪功學員戴雲琴到同修王玉紅家串門,剛敲開房門,凌海市公安局國保大隊便衣搶先闖進屋,沒出示任何證件,翻箱倒櫃,連床板都掀開,犄角旮旯都翻個遍,抄走台式電腦、筆記本電腦、手機、彩色激光打印機、噴墨打印機、大法書籍等大量物品。警察將王玉紅、劉勁偉(王玉紅的丈夫)、戴雲琴一起帶到凌海市公安局非法審問。後將劉勁偉放回家。當天下午一點多,十多個警察又闖到戴雲琴家非法抄家,抄走筆記本電腦一台、打印機一台,打印紙、不乾膠、真相幣1000多元、大法書籍、師父法像等。下午五點,兩人被劫持到錦州看守所。

四月十七日中午十二點三十分左右,錦州市國保和凌海市國保大隊對凌海市一學法小組的法輪功學員付國豔、李冬梅、劉學敏、張國雲、李秀雲、張桂傑共六名,非法跟蹤抓捕,並送到錦州市看守所,次日凌晨,其中三名法輪功學員被放回,有的法輪功學員的法輪大法書和真相幣被搜去。四月十九日晚五點左右,錦州國保和凌海國保又將剛下班的法輪功學員趙月,在其家樓下抓走,非法關押到錦州看守所。

這些警察抄家時如同土匪搶劫,翻箱倒櫃,把手機、手錶、項鏈、現鈔等順手牽羊,相中啥拿啥,衣服、被褥都翻遍,犄角旮旯床板都掀翻,洗劫的一片狼藉。從這些法輪功學員家抄走的東西折合人民幣約價值三十餘萬元。

這十一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到錦州看守所後,親人們著急了,找公安局要人。沒想到,警察獅子大張口,張嘴就要十萬八萬才能放人。家人擔心親人受苦。想辦法托關係找人花錢,目前除王玉紅外,其餘十人被勒索了錢後陸續回家了。被勒索的金額,每人從幾千元到幾萬元不等(根據抄家時東西多少或年齡是否超過七十歲所定),直接被勒索人民幣達四、五十萬元。僅二十多天,總計經濟迫害達七、八十萬元。

李嵋珊生怕這些事情敗露,嚇唬法輪功學員不准曝光,否則他還「撕票」。參與惡警:張海泉、曹文明。

二零一二年十月中旬的一天,李嵋珊在去義縣實施迫害的歸途中發生了車禍,被撞成了腦震盪,這是上天對他的警示。但他不知悔改,仍在繼續行惡。

(二)義縣公安、國保、特警對善良人的嚴重勒索迫害(迫害後期:2011-2016)

▼義縣國保大隊長惡警姜成,綁架法輪功學員的目的非常明確,就是勒索錢財,否則,一律非法勞教、判刑。 姜成叫囂:「讓法輪功學員『破財免災』,我們也好有個吃喝錢。」自二零一一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二年九月底,不到2年時間,姜成又先後參與綁架法輪功學員13人,據明慧網曝光的部份統計,勒索現金累計33萬元。

下面所列為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報導的部份摘錄:

◎張立新,女,2001北京天安門派出所非法關押7天;被勒索現金5000元。2011年7月6日在看守所非法關押,被勒索現金15000元。兩次合計20000元。

◎郭鳳琴,女,二零零零正月初六看守所非法關押,被鄉派出所勒索現金1360元。2002年9月26日看守所非法關押,被鄉派出所、刑警大隊長勒索現金1萬元。2008年冬看守所非法關押;被鄉派出所、國保大隊勒索現金2萬元。三次合計31360元。

◎吳廣升,男,2009年1月19日,在拘留所非法關押。被國保、派出所勒索現金7000元,後來被國保又勒索現金13000元,共20000元。

◎艾永,男,1999年10月、2000年、2009年、2010年4次看守所非法關押時,被勒索現金20000元。

◎張麗媛,女,2014年,被義縣610和義縣公安局國保勒索現金30000元。

◎張殿國,男,1999年──2013年,被義縣國保、派出所勒索現金近100000元。

◎付玉菊,女,2010年在拘留所非法關押。被派出所勒索現金13000元。

(以上2008-2014年義縣國保、看守所、派出所勒索20多萬元,萬元以下的,篇幅所限未列出)

▼義縣公安巡特警大隊長韓亞東,據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十月報導,錦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派人組織召開義縣公安局黨委會,會上正式與義縣公安局巡特警大隊長韓亞東攤牌:一、自動辭職;二、送進(監獄)去。韓亞東自知自己是怎麼回事,被迫辭職。其實,韓亞東擔任義縣公安局巡特警大隊長才三年多,就走到了如今這一步。其原因不只是放賭、販賣化石等這方面的簡簡單單的巨額經濟上的問題,因為不管甚麼樣的經濟問題,在韓亞東看來只要有錢都能擺平,可今天他卻無法擺平,這就是在於韓亞東一走馬上任,就選擇了對法輪功學員這一善良群體進行迫害,才是他走到今天這個地步的致命要害。韓亞東擔任大隊長職務至今,上了明慧網的有據可查的連續性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犯罪案例就多達八起(私下綁架、勒索現金之後馬上就給放了的,沒有曝光出來的都沒有計算在內):這8起犯罪案例,雖然不是韓亞東本人親自參加綁架,但都是在他的授意下所為,其在公安內部到地方百姓,口碑極差。韓亞東是義縣地區迫害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主要責任人之一,惡行終得惡果。

下面是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報導的部份相關摘錄:

◎寇素香、女、2011年1月25日被巡特警大隊勒索現金15000元。

◎寇素香,女,2010年,被特警勒索現金20000元。

◎薛金秋,女,2010年,被特警勒索現金17000元

◎甄豔,女,2010年,被特警勒索現金10000元。

◎劉會麗,女,2010年,被國保,特警勒索現金20000元。

◎田振武,男,1999年──2013年,被義縣國保、派出所勒索現金近100000元,被特警勒索貨物近300000元共400000元。

(以上2010-2013年義縣公安巡特警勒索38.2萬元)

(三)王輝與陸浩迫害好人,藉機斂財(迫害中期:2005-2010)

▼錦州市公安局國保支隊隊長王輝,任期內賣命為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刁難下屬脅迫犯罪。二零零六年惡警王輝、郝鐵軍、陸浩等人參與了對錦州市6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抄家、綁架。不但非法抓人,還大肆掠奪、敲詐錢物,除了法輪功資料外,學員家中的所有貴重物品和現金、存摺全都被陸浩等人洗劫一空,連5角錢都不放過。其中,朱志宏的妻子就被陸浩敲詐2萬元。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上午,以錦州市公安局邪教支隊隊長王輝為首的錦州市「610」惡人指使各區公安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了又一次大抓捕,共綁架了約14人。王輝對大法學員張立田被迫害致死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直接參與迫害金城法輪功學員魏秀英。

▼錦州市公安局國保副支隊長陸昊,從二零零六年起,一直賣命的跟隨中共,參與綁架迫害法輪功學員100餘起,導致2人被迫害致死,3人被判10年以上重刑,數十人被勞教,更多人被迫流離失所。

陸昊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一是想升官,二是藉機搶劫法輪功學員的錢財。二零零八年,原公安局長王立軍親自部署大面積迫害法輪功學員,二月二十五日清晨,古塔、凌河、太和三個區的警察在同一時間綁架了市內近30名學員,非法抄家,搶劫大量物品和現金十幾萬元。據悉,陸昊曾追隨王立軍調往重慶,後因王立軍出事而銷聲匿跡。

▼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上午九點多,錦州市國保大隊10人左右非法闖入家住錦州市法輪功學員李新的家。之前有人先往李新家打電話,探聽到有人接電話,沒回話就掛斷了,隨後撲到李新家門口,用拉電閘的手段誘騙主人開門看電閘之機,闖入室內,強行抄家。他們非法抄走其中大法物品及書籍折合人民幣近7000元,一些個人物品及合計共30多萬元的幾個個人存摺。

(四)凌河公安孫治安斂財百萬,古塔公安單學志行惡、勒索(迫害初、中期:1999-2010)

▼錦州市凌河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隊長、「610」成員孫治安,男59歲,是凌河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兇手之一。一九九九年江氏集團與中共相互利用全面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以來,截止到二零一零年十月,僅據民間通過明慧網曝光的不完全統計:錦州市凌河區的法輪大法修煉者被迫害致死者有11人,被非法判刑者為6人次(其中最長刑期12年),被非法勞教者為71人次,包括凌河區發生的對法輪功學員的惡性綁架事件,都是他組織策劃並直接參與的。

孫治安任職期間親自組織策劃、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利用每次機會發橫財。對法輪功學員非法罰款,少則幾千,多則數萬。抄家時,見錢就拿,見東西就搶。逼學員的親屬請他上飯店、上歌廳。例如,二零零五年三月,被孫志安與錦州白股派出所楊光勒索的11名法輪功學員及金額如下:李豔梅3萬元、王傑2萬元、張春影2萬元、張素琴1.8萬元、李秋1萬元、孟姐1萬元、王姨與丈夫6千元、張月華3千元、劉思久3千元、王鳳雲3千元;凌河區法輪功學員王林被勒索3次共計9萬多元(2001 年7 月被康寧派出所勒索3 萬元、2002 年4 月被勒索3萬元、2008 年5 月被孫治安勒索3 萬多元);二零零九年孫志安勒索法輪功學員:崔美蘭5萬元、王麗閣5千元;二零零三年法輪功學員王穎被孫治安勒索1萬元,二零零一年法輪功學員宋延春、宋德春分別被孫志安勒索2千元。據說僅從法輪功學員身上搶錢就讓他成了百萬富翁。

▼錦州市古塔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隊長、「610」成員單學志,男,58歲,是錦州市古塔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元凶之一。自二零零三年以來古塔區發生的所有對法輪功學員的惡性綁架事件,都是他組織策劃並參與的。從一九九九年江氏邪黨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以來,到二零一零年十月,僅據民間通過明慧網曝光的不完全統計:錦州市古塔區的法輪大法修煉者被迫害致死者有5人,被非法判刑者為16人次,被非法勞教者為64人次,這些迫害案例都與單學志的直接或間接參與有關。

除了對法輪功學員非法抓捕、勞教和判刑外,單學志還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經濟迫害,每一次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都伴隨著巨額的經濟利益。非法罰款從幾千到數萬,這種高額罰款大部份不給開收據,不給出證明。在對法輪功學員抄家過程中任意掠奪學員的私人物品、錢財。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單學志帶人會同當地杏山派出所到錦州經濟開發區杏山街道溝家村綁架了法輪功學員劉金富,並非法抄家,連私家車也開走(後來車被要回),家裏留下生活不能自理的妻子和女兒。

(五)黑山縣國保大隊王娓靜的勒索惡行(迫害中、後期:2005-2016)

黑山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王娓靜,女,二零零五年年底上任。在她任國保大隊長的十一年中,她曾直接參與60多起綁架法輪功學員的事件,參與勒索錢財幾十萬元,有近30名法輪功學員被送入勞教所,遭受非人迫害,有4人被非法判刑。下面列舉她的部份惡行如下: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四日晚,王娓靜又直接對已被黑山縣公安局迫害致殘的法輪功學員姜海嵐進行綁架並威脅誘騙姜海嵐:如能拿出10萬元保釋金,就放你回家,在遭到拒絕後,她將姜海嵐劫持到錦州看守所。看守所看到姜海嵐身體殘疾生活不能自理不肯收留,她就多次打電話托關係強行將姜海嵐塞到看守所進行迫害。之後和檢察院、法院勾結將已經殘疾的姜海嵐冤判8年並劫持到瀋陽監獄城迫害。

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三日皇曆正月初十,王娓靜直接參與對法輪功學員全縣大搜捕。在全縣有11名法輪功學員和1名法輪功家屬被綁架。為了找到她認為的所謂證據,她將農村法輪功學員家的門灶子、爐坑、灶坑都翻了。之後她又直接將8名法輪功學員劫持到馬三家勞教所。

二零一一年七月一日,她夥同副大隊長肖忠影等一行多人闖入已被迫害得流離失所達10年的法輪功學員高鴻英的父母家,並對其父母進行恐嚇,黑山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的王娓靜從高鴻英身上搶走15800元錢,這是她媽媽給她的錢,高鴻英的家人和親戚多次去要,惡警都不給。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晚上十點左右,王娓靜帶人將法輪功學員張英東、寇德英、張耀東綁架。將張英東、寇德英兩名女法輪功學員強行送到錦州市第一刑事拘留所迫害,並迅速上報檢察院對3人批捕,後均被非法判刑。

(六)錦州「610」李協江等瘋狂掠奪法輪功學員錢財(迫害初期:1999-2004)

錦州公安不僅非法抓捕、打罵法輪功學員,還不顧人民死活,如強盜般毫無人性地以抄家、搜身、罰款贖人等形式勒索錢財。如若無錢就百般折磨,超期扣押,真與黑社會的綁架無異。據不完全統計:勒索金額在1萬至3萬元之間的有幾十人(有時多名法輪功學員的家庭幾人同時入獄被勒索金額竟多達4萬元之多)被勒索金額在1千至1萬之間的有數千人以上。總金額達數百萬元,

▼在六年的迫害生涯中,錦州610辦主任李協江收入頗豐。為了斂財他事事插手,嗅覺很靈。在迫害的初期,每次抄家見到現金,他和手下人全部裝入自己腰包,聲稱這是「法輪功經費」。那時他們一進屋就直奔掛著的衣服和兜子,然後拿著人家的鑰匙打開鎖著的抽屜、衣櫃。他們還對學員進行搜身搶錢,最後才翻查法輪功材料。有時他們自己人之間為了搶奪現金的多少而相互產生矛盾。後來由於法輪功學員不斷揭露李協江等人的惡行,他們才有所收斂。但李協江去掉了強搶,又開始了敲詐,對抓到的學員他都是先羅列罪名,甚麼「顛覆國家政權罪」、「擾亂社會治安罪」等,然後再給判教養。家庭困難的學員都被他送走了,對家庭富裕一點的學員他就開始敲詐,一般是1年教養1萬元,允許監外執行。對有的學員他還威脅說要給判刑,一年刑期得1萬5千元,他才給辦監外執行。對不夠教養條件的他也敲詐數千至1萬元才肯放人所有這些所謂的罰款都沒有收據。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九日中午11:30左右,市公安局一處及國安局在凌河區文政園一法輪功學員家中抓捕了9名法輪功學員(錦州學員5人,外地學員4人)抓捕時李協江沒在錦州,出差了。市公安局一處的高崇寬、「610」的吳明軍和張新財三人對此事做出初步處理:把錦州的兩名男學員拘留了,把錦州的3名女學員王志君、王麗閣和劉函英每人罰款5千至7千元後放了。過兩天李協江回來了,得知消息後他又帶人去王麗閣家中進行恫嚇,又對2名男學員朱來成和曲靜波反複審訊,他與手下的幾個惡警還對二人進行嚴刑拷打,最後把他們送入市看守所。當他們發現學員王軍凱和劉萬勝與這兩位有來往後,立即派人到王軍凱的工作單位──市交通銀行北門口儲蓄所將王抓來,抓捕時給王軍凱上了背銬;他又派人到錦華派出所管區內的劉萬勝家中把劉萬勝抓來,把這兩名學員也送入看守所。然後他便開始了敲詐,結果朱來成、曲靜波和劉萬勝3人被罰款3.5萬元,又被關押了一個多月才被放出;王軍凱被罰款2萬元放回。這些罰款基本都沒給出示任何字據。短短一個多月,李協江就聚財14萬多元。據說李協江在點錢時,那洋洋得意的神情與土匪惡棍一般。

▼錦州法輪功學員尹厚梅被抄家、勒索、迫害。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八日,尹厚梅因寫嚴正聲明從新修煉法輪大法,還未等發表即被北京市安全局以物業維修為名,闖進家中,將其抓走。當時,北京市安全局抄了她的家,搜走了5千元人民幣,及一台清華同方台式電腦(價值人民幣1萬1千元),和兩台筆記本電腦。幾天後,尹厚梅被轉往錦州市安全局和公安局,錦州市公安局一處企圖勒索5萬元人民幣,因家中只有4萬,被全部勒索,本人要求打收條,公安拒絕。

▼錦州鐵路車輛段(原錦州鐵路東車輛段)。一九九九年邪惡的迫害發生後,車輛段黨委書記郭運昌、段長肖興仁、段紀委書記劉世傑、段團委書記××、保衛科長龐強、保衛幹事曾光及各車間的黨支部書記,追隨邪惡,對本單位法輪功學員進行嚴重地迫害。從二零零一年七月起,新任段長聶星,黨委書記李景發、副書記付邦傑上任,他們步上屆領導班子的邪惡的後塵,繼續打壓本段法輪功學員並造成了的嚴重後果。

車輛段對本單位的十幾名法輪功學員不惜一切手段瘋狂打壓:他們多次長時間軟禁本單位法輪功學員;多次非法舉辦強制洗腦班;多次對堅持信仰的學員給予各種處分;多次非法長期扣押學員的工資,以斷絕學員的生路;多次勾結警方私自闖入學員家中進行騷擾;還與派出所聯手將學員非法教養;並且先後非法開除了九名法輪功學員的公職;他們是:袁卡南、葛春玲、王英華、王志剛、鄭淑麗、王忠利、王志斌、苗建國、金曉梅。並導致一名胎兒和一名學員死亡。迫害給法輪功學員造成經濟損失額達200萬元,僅9 名法輪功學員被開除公職的經濟損失就按最保守的計算就為162萬元之多。

三、法輪功學員因經濟迫害離世案例

江澤民在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經濟上的截斷」的迫害,是最沒人性的,截斷了作為自然人最基本的生存條件,造成經濟上的無度掠奪,給法輪功學員及家人的生活帶來極大的傷害。數以千計的法輪功學員傾家蕩產,貧困交加,難以生存,處於淒苦境地,甚至付出生命的代價。這血淚斑斑的迫害事實,凸顯了惡黨的毒邪與追隨者的無恥、貪婪。

江氏流氓政治集團對法輪功學員「肉體上消滅,名譽上搞臭」已是殘忍、狠毒,「經濟上截斷」更是雪上加霜,讓我們看看發生在錦州地區因經濟迫害法輪功學員致死案例:

1、高鳳琴遭經濟掠奪,家庭苦難不堪,患絕症死亡。

法輪功學員高鳳琴,二零一二年五月七日在工作單位被李嵋珊指使手下人劫持,結果家屬被敲詐2萬元;人回來後,單位又以她取保候審為由,每年扣發獎金1萬5千6百元,幾年內累計經濟損失10萬元。高鳳琴有兩個雙胞胎兒子,亟待買房結婚,她不得不外出掙錢,精神壓力加上經濟負擔,再加上勞累過度,她罹患癌症,二零一五年夏,不幸含冤離世,終年56歲。

2、李廣繁夫妻遭迫害 家無分文 淒慘離世

義縣城關鄉五里村法輪功學員李廣繁,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數次被非法抓捕、關押、罰款(2300元)、勞教。釋放後,他被迫流離失所到南方打工好幾年。二零零九年一月,李廣繁帶著打工掙的錢回到家中,二十日,他被高台子鎮派出所警察孫健等人綁架。後被縣國保劉海志、周化來勒索現金13000元。打工掙的錢被勒索給家庭生活帶來極大困苦,也給他本人精神造成莫大的痛楚。

李廣繁妻子吳鳳豔也遭受長期的綁架、騷擾、非法關押的迫害,被勒索8800元。在身心受到折磨、摧殘,經濟上被多次勒索後,家裏竟達到分文沒有的地步,靠親友、法輪功學員的資助,才勉強活下來。二零零八年吳鳳豔出現了腦血栓病狀,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七日她突發腦出血、不省人事,四天後離世,時年五十一歲。這對李廣繁的打擊更大了,惡警又經常上門騷擾,內外環境交困。

二零一四年三月李廣繁出現病狀,走路不能站,身體晃。八月初,義縣公安派出所警察、小區街道人員以查戶口為名,頻繁到他家進行騷擾。這時他病情迅速惡化,生活不能自理。到九月初,縣公安派出所警察到法輪功學員家強行抽血、按指紋、簽字騷擾,這時李廣繁已支撐不住了,癱瘓在床上。九月十八日,五十九歲的善良人在持續的迫害中含冤離開了人世。

3、八次關押摧殘 又遭經濟迫害 任桂霞含冤離世

二零一七年二月六日正月初七下午,凌海市金城鎮法輪功學員任桂霞在邪黨的經濟迫害政策下在痛苦中含冤離世,終年五十七歲。任桂霞曾八次遭受綁架、非法關押迫害,在每一次的關押迫害中都是九死一生。

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任桂霞,一個大家都公認的好人被非法判刑3年,在遼寧瀋陽女子監獄被迫害致心臟病、高血壓等病症復發,幾次被送到瀋陽女子監獄醫院搶救,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七日保外就醫。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任桂霞被通知將在十二月份停發退休養老金。面對此種不公,身心再次受到打擊,滿腹辛酸,導致整日整宿的咳嗽、胸悶、氣短、全身無力,身體狀況越來越嚴重。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任桂霞來到凌海市勞動局時,勞動局和社保局相關人員說是遼寧省近日下發的針對法輪功迫害的新文件,以前曾被監獄或勞教所關押過的,在裏邊呆幾年就停發幾年的退休金。

任桂霞面對這次被停發退休金,邪黨對法輪功學員的經濟迫害,已經寫好了《關於取得我應得的退休金的申訴信》準備上訴。讓人悲痛的是任桂霞沒有完成自己的心願,二零一七年二月六日在迫害中含冤離世。

4、費慕珍被迫害、勒索 突發重症死亡

費慕珍,女,二零零零年中國新年期間,因進京上訪被押回凌海市拘留所非法關押。為了使費慕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惡警所長王洪余手拿專門用於打人的黑膠棒子,闖進屋裏猛打費慕珍,她被打倒在地板上,雙腿至臀部被打得青紫、腫脹。費慕珍被打得一個多月不能正常行走,並將她判了勞教。30天後,家屬托人辦理保外就醫,被勒索了6萬餘元錢才允許回家。

二零零二年中秋節費慕珍又被綁架到凌海市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受盡折磨。由於費慕珍經過這兩次折磨,惡警再經常騷擾,費慕珍及家人整天提心吊膽,度日如年地煎熬著,家人也不讓她學法煉功。二零零四年十一月突發腦出血,住院期間花費9萬多元,三十天後去世,時年五十一歲。

很多法輪功學員在反覆的關押勒索過程中,早已傾家蕩產,生活無著落,現在不得不靠借錢過日子。這場超文革式迫害的背後,法輪功學員失去的不僅僅是信仰的自由、還有巨大的經濟損失,和生存的空間。也就是說在中國大陸你要想修煉法輪功,你就有可能失去正常安穩的生活,時刻都有失去自由,甚至付出生命。

四、參與迫害,惡官、惡警遭惡報

「善惡有報」是天理,害人者最終是害自己。錦州地區是迫害的重災區,相應參與迫害的惡人惡報也是嚴重的,從一九九九年迫害至今,惡報發生225例,惡報死亡67人,殃及家人死亡26人,居遼寧之首, 其中公檢法司惡人惡報佔半數還多。義縣惡人惡報居錦州之首,義縣始終是迫害的重災區,對法輪功學員的經濟勒索也居錦州縣區之首,一個50萬人的貧困縣十六年累計勒索現金額為237萬元之多,但善惡有報是天理、鐵律,誰也逃不過。讓我們看看這些年錦州地區數位積極參與迫害、勒索的惡官、惡警的亡命下場:

1、凌海市委書記王書忠 暴死賓館

原義縣常務副縣長,後調任凌海市市長後升任市委書記的王書忠,在任期間積極執行江澤民的迫害政策,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凌海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罰款、開除公職,都是他拍板指使下令幹的。

二零零零年二月四日,凌海市部份法輪功學員在有冤無處訴、有理無處說的情況下,依照《憲法》賦予的權利自發的去北京上訪,討還法輪功和師父的清白。時任市委書記的王書忠3次召開全市局級以上的一把手會議,在大會上布置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並在大會上叫喊「對進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狠狠地打!」在王書忠的命令和指使下,有130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刑事或行政拘留及經濟迫害,有多名學員被開除公職;有29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市公安局刑警隊和公安分局部份警察對上訪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刑訊逼供及酷刑折磨。

王書忠積極追隨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個人生活極其腐化墮落。善惡有報是天理,二零零三年底王書忠帶著他的情婦,在阜新賓館突然死亡,他的可悲下場在當地引起很大轟動。

2、黑山縣公安副局長 突發癌症死亡

黑山縣公安局副局長(第一任迫害法輪功主管)盧興州,男,五十多歲。從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零一年七月的兩年間,瘋狂的大規模抓捕法輪功學員。在一九九九年九、十月間,抓捕了幾十名上訪學員,一次把20多名法輪功學員上報勞教(市局未批)。在其任職期間,有幾十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拘留、罰款、抄家,他個人從中索賄、受賄。盧一次曾對法輪功學員家屬講「法輪功問題可大可小,他們畢竟不是刑事犯」。因而他能從中得到好處的就放人,得不到好處的就送到勞教所或判刑。他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真可謂心狠手辣,可是報應很快就找上了他,盧興州於二零零一年七月突發癌症死亡。

3、義縣公安局政保科長 楊玉祥惡報死亡

原義縣公安局政保科科長楊玉祥,在任職期間,拳打腳踢,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並瘋狂無度的勒索法輪功學員錢財,不出任何手續,多數竊為己有。僅一九九九年九月下旬,非法拘留一名法輪功學員在縣看守所40天後,楊玉祥又勒索其3千元錢,才肯放出看守所。二零零零年的一天,楊玉祥突然得腦血栓,手腳麻木,花錢無數也未治好,於二零零五年在痛苦中死亡。

4、黑山公安局長高海 突發腦出血命喪黃泉

原黑山縣公安局原局長高海,男,50多歲,為保住自己的烏紗帽,忠實執行迫害政策。在其任局長的幾年間,本地區眾多學員遭受迫害,其中有多名學員被判刑,有數十位學員被勞教,100人次以上被拘留,被以罰款、交保證金等各種名目勒索的錢財總計超過50萬。多位學員幸福美滿的家庭被拆散、許多學員被逼的流離失所,可高某還是窮追不捨,上網通緝這些學員,學員家屬不斷被騷擾。這幾年間,被迫害致死最少6人。高海終因迫害法輪功遭惡報,於二零零六年年初突發腦出血命喪黃泉。

5、北鎮公安局法制科長 溫希友暴死情婦家

原北鎮市公安局法制科長溫希友,從一九九九年到二零零四年任職期間,迫害法輪功學員相當賣力,綁架、批送幾十名法輪功學員勞教;並在法輪功學員非法關押期間敲詐法輪功家屬錢物。聽北鎮警察工作人員的家屬說:有一年過年前,收受了滿滿一倉房的禮品一夜之間被盜得精光,其妻在外破口大罵,鬧得北鎮公安局家屬樓沸沸揚揚。溫希友臭名早已在外,上下級都不滿意他。二零零四年已身患重病,其實惡報已經開始,但他仍不悔改。零五年左右他被派到趙屯鎮派出所,不長時間轉到鮑家鄉派出所工作。二零零九年到二零一零年四月當地法輪功學員幾起被騷擾、綁架、勒索錢財事件中他都參與了。每個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家屬都被敲詐了2萬元以上。二零一零年中秋節前夕,由於單位發了不少物品,溫希友開車去給情婦送物品,卻暴死在情婦家中,身敗名裂,時年五十七歲。

6、市局惡警郝鐵君惡報死亡 殃及家人

錦州市公安局惡警郝鐵君,男,52歲。自從其在國保支隊任職以來,賣命追隨中共,大肆抓捕、迫害法輪功學員,採用長期跟蹤、蹲坑、手機定位、秘密錄像等卑鄙手段。僅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和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錦州地區就有一百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抄家,數十人被勞教、判刑。其中項英、劉鳳梅、宋亞平被非法重判長達10年以上。二零一一年八月九日,郝鐵君死於胰腺癌,他的兒媳同年五月一日死於胃癌,年僅二十三歲,扔下一個七個月大的嬰兒。兩期喪事沒過百天,公安內部都在議論郝鐵君是迫害法輪功遭惡報了。

7、市古塔區公安分局局長 王俊仁遭惡報

錦州市古塔區政府副區長、市公安局古塔分局局長王俊仁,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五日被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王俊仁今天的下場,是他長期參與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惡果。

王俊仁曾任北寧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書記、局長;黑山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副縣長、縣政法委副書記。王俊仁任北寧市公安局長期間,二零零四年四月二日上午十點多鐘,北寧市警察使用吊車打碎玻璃,從窗戶入內,將法輪功學員居住處所有設備物品洗劫一空,學員金繼廷等五人被惡警綁架。王俊仁任黑山縣公安局局長期間,法輪功學員梁素蘭被迫害致死。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傍晚,周玉禎、王彥秋和曲偉三位女法輪功學員發送神韻光盤時,被古塔區惡警楊鐵利等四名惡警與市邪教支隊惡警綁架。二零一四年周玉禎、王彥秋被誣判四年;曲偉遭錦州市看守所「吊銬」迫害,之後患嚴重糖尿病,一年後,曲偉含冤離世。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晚上九點多鐘,王林等八名法輪功學員在古塔區興業人家小區貼真相不乾膠時,被古塔區公安分局和敬業派出所惡警綁架。後來王林後被非法起訴,二零一四年被非法判刑四年。其他七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被高額勒索3萬元至5萬元不等放回。

8、升職八天 市支隊政委劉文革 遭惡報喪命

錦州市公安局剛剛升職到「反×教」(中共是邪教)支隊政委八天的劉文革,二零一六年四月三十日開車,從市女兒河橋上墜落喪命。

一九九九年七月以來,劉文革緊隨江氏集團,從大薛派出所、太和派出所一直到太和區公安分局,一直積極參與綁架法輪功學員,並對抓捕的法輪功學員大打出手,多名學員遭到非法勞教和判刑,如王玉蘭和許清焱等被非法勞教,胡秋霞、劉立濤、王孝民、景翠珍等被非法判刑。法輪功學員和明白真相的同行不斷的向其講真相,劉文革仍一意孤行,不思悔改,繼續參與迫害。

然而善惡有報是天理,劉文革等不單單是迫害者,同樣是受害者,當上天要懲罰行惡者時,誰也逃脫不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這是永恆不變。劉文革剛被「提升」,就惡報臨頭,這不是修煉人所願看到的,儘管他對法輪功學員犯下了極大罪行。法輪功學員以慈悲之心勸善,就是為了避免他斷送自己的前途、禍及家人及子孫。但劉文革沒能及時醒悟、終自食惡果。

結 語

綜上所述,本文僅以經濟迫害的部份事實與有限數據,述及錦州法輪功學員遭受的部份經濟損失。但這也足以說明十七年來錦州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的嚴重。中共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學員所實施的「經濟上截斷」迫害,是對生存資源無度的掠奪,給法輪功學員及家人的生活帶來極大的傷害,也是最沒人性的,截斷了作為自然人最基本的生存條件。綁架後非法抄家是普遍的,私人物品隨意拿走,沒有任何記錄。執法人員的警察不執行法律程序,高壓迫害中無法得到全部信息,至於直接損失以外間接損失、精神上的傷害都是無法計算和彌補的。

我們所統計錦州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中,發生的5492萬元的經濟損失,也只是迫害局部,但足以說明問題的嚴重,其後果文中已述,而且真正的受害者不僅是法輪功學員,那些不明真相的參與者,為虎作倀,泯滅良知,自然也難逃上天的懲罰。現今政權強力反腐,老虎、蒼蠅一起打,李嵋珊之流近年的無度斂財,是否非要作為顯眼的蒼蠅被拍中呢?!從李嵋珊生怕這些事情敗露,嚇唬法輪功學員不准曝光,否則他就「撕票」,說明還是「做賊心虛」。即使受害的法輪功學員不過多的追究甚麼,但天理也不容呀!因為善惡有報,不要等到惡報纏身之時再後悔,為時晚矣!我們真心希望還在參與迫害的人員能審時度勢,洗心革面,善待法輪功學員,造福錦州,擁有光明的未來,但何去何從,終需自己選擇。

現在很多明理的人在抓緊與江澤民團夥切割,從去年至今,大量的檢察院、法院執法官員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的事例就是明證,僅遼寧就已有十多例了。「信仰自由」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即使按中國現行法律,修煉法輪功也是合法的。講「真、善、忍」做好人,何罪之有?!修煉法輪功利國利民,這是舉世公認的。

同為錦州人,應該說緣份深厚,家鄉人「幸福平安」是所有錦州法輪功學員衷心希望的。但人生的路得自己走,忠言逆耳、良藥苦口,千萬得走好啊!因為天象的變化,時不我待,神佛慈悲,但威嚴同在,所剩的時間、機緣實在是太有限了!必須加倍珍惜呀!否則,將悔之莫及,遺恨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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