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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監獄系統多名官員遭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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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四日】(明慧通訊員湖南綜合報導)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前黨魁江澤民出於個人妒嫉,利用手中的權力,一意孤行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成立凌駕於法律之上的「六一零」非法組織,也將中共各級公、檢、法、司人員拉入了這場血雨腥風、長達十多年的迫害狂潮之中。

十多年來,在中共江氏集團「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邪惡政策驅使下,湖南省監獄管理局及下屬多家監獄,積極追隨中共「六一零」非法組織迫害法輪功學員,為追求所謂「轉化率」,逼迫法輪功學員「轉化」(放棄「真、善、忍」信仰並詆毀法輪功及其創始人),採取了種種慘無人道、罄竹難書的迫害手段。不完全統計,從中共發動這場迫害至今,至少有十四名法輪功學員被湖南監獄迫害致死,三人被迫害致精神失常(見附錄),被迫害致傷、致殘者不計其數。

善惡有報是天理。湖南省監獄系統多名官員背棄良知,充當迫害急先鋒,最終換來的是身敗名裂、後悔莫及的可悲下場。

湖南省監獄管理局原局長劉萬清巨額受賄被判無期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長沙市中級法院對湖南省監獄管理局原局長劉萬清受賄案一審宣判:劉萬清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徇私舞弊暫予監外執行罪,數罪併罰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受賄犯罪所得及其他違法所得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1700餘萬元,上繳國庫。

劉萬清,男,一九五四年二月出生,湖南常德市人。一九九五年六月,劉萬清任常德市政法委書記,開始其長達十四年的政法生涯。二零零零年五月,劉萬清出任湖南省監獄管理局黨委書記、政委;二零零一年底,任湖南省監獄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二零零二年,兼任湖南省司法廳黨組成員、副廳長;二零零八年五月,劉萬清改任湖南省省委政法委巡視員、省「維穩辦」副主任(正廳級)。

從二零零零年五月到二零零八年五月,劉萬清在湖南監獄系統一把手位置上一共當政八年,此期間,正是中共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的高峰時期。湖南省各地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監獄後,在湖南省監獄管理局所轄的赤山監獄、女子監獄、津市監獄、網嶺監獄、武陵監獄、長沙監獄、郴州監獄受到嚴重迫害,多人被迫害致死、致傷、致殘、致精神失常,劉萬清對此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害人終害己。二零零九年五月六日,湖南省紀委以「談話」 的名義帶走了劉萬清及其妻子(時任湖南省司法廳律師管理處副處長),隨即,劉萬清的貪腐惡行被徹底曝光。

經查,二零零零年一月至二零零九年三月,劉萬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或湖南省監獄管理局所屬單位在建築工程承攬、資金撥付、職務提拔任命、決定保外就醫等方面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78.2萬餘元。此外,劉萬清徇私舞弊,對明知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予以監外執行,其行為構成徇私舞弊暫予監外執行罪。劉萬清的家庭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尚有折合人民幣共計1232.9萬元財產不能說明來源,其行為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劉萬清案發後,牽出湖南省監獄系統多部門多層級130多名官員──他們都是他的行賄者。該腐敗窩案被大陸媒體相互轉載,廣為報導,稱之為「湖南監獄官場的集體淪陷」。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劉萬清從正廳級官員淪為階下囚,正是其賣力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現世報應。

湖南津市監獄原監獄長卜中雲被判刑七年,其繼任者李崢嶸被免職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長沙市芙蓉區法院對湖南省監獄管理局原副局長、津市監獄原監獄長卜中雲受賄案一審宣判:卜中雲因受賄、行賄共計四十七萬元,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沒收財產十萬元,並追繳違法所得上繳國庫。

卜中雲,男,一九五九年出生,湖南常德津市人。相關資料顯示,卜中雲至少從一九九八年四月起擔任湖南津市監獄一把手。二零零七年七月,卜中雲被提拔為湖南省監獄管理局副局長。

地處湖南津市市後白洋堤的津市監獄,又名涔澹農場,創建於一九五五年十一月。在中共江氏集團的謊言毒害與利益驅使下,津市監獄獄警為了所謂的工作業績不惜出賣良知、殘害善良。警察指使刑事犯人迫害法輪功學員,對法輪功學員設嚴管隊、獄中獄,將學員隔離關押,授意犯人肆意打罵,赤裸裸地實施暴力「轉化」,手段有暴打(毒打)、長時間戴銬(吊銬)、不讓睡覺、大熱天穿棉襖、風油精抹眼睛、拖鞋底打臉等五花八門。對被迫害致身體出現嚴重病狀的法輪功學員以未寫「四書」為名拒辦「保外就醫」,直至生命垂危才放人。

賀雪兆,原資興鯉魚江電廠子弟學校初中物理老師,被非法判刑八年,於二零零四年三月被劫持到津市監獄,在津市監獄僅被關押半年,就病入膏肓。在監獄,三個包夾24小時監視他,飯中拌入不明藥物,他被摧殘至身患肺結核、胸膜炎,一百四十斤的健康身體瘦得皮包骨,只有60多斤。家人連續去監獄三次要求後,奄奄一息之時,才得以辦理「保外就醫」手續,二零零五年三月回家後,賀雪兆身體極度虛弱,於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三日含冤離世,年僅四十三歲。

呂松明,原湘潭電機廠子弟中學歷史教師,於二零零七年被非法判刑五年,劫持到津市監獄七監區。在獄警戴寄華的唆使下,惡犯宋國山把呂松明的左腦打成重傷;長期體罰、打罵下,呂松明被折磨出嚴重的冠心病症狀,心絞痛、心臟痙攣;牙齒被獄警胡金初等人指使惡犯多次勒傷、打鬆後逐漸脫落,到出獄時滿口牙齒已脫落約二十顆,只剩下六顆,一身傷殘。

張春秋,益陽市南縣法輪功學員,於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判刑八年,二零零三年從長沙監獄轉至津市監獄二監區。因堅持信仰,拒絕「轉化」,成為獄警的「眼中釘」。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九日晚上,二監區大隊長張明指使獄警曾旺進,對張春秋拳打腳踢,而後直擊頭部,第一輪襲擊十分鐘左右,口鼻鮮血直流;第二輪襲擊約八、九分鐘,已經血肉模糊;第三輪襲擊時張春秋已意識到要置他於死地,厲聲怒斥警察:「誰給你打人的權利?!」惡徒受到強大的震懾,這才停止了這起有意圖的害命惡事。張春秋由於頭部嚴重受創,瘀血很多,全身到處青腫,昏沉沉地倒床四天……

作為津市監獄的一把手,卜中雲對其任職期間被迫害致死、致傷、致殘的所有法輪功學員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善惡終有報。二零零九年五月,湖南省監獄管理局原局長劉萬清被「雙規」,期間,劉萬清交代出卜中雲向其行賄的事實。七月三日,卜中雲被通知到湖南省紀委「談話」,其受賄、行賄的事實逐漸清晰。同年八月四日,檢察機關以涉嫌受賄罪對卜中雲立案偵查。其後,卜中雲被一審判刑七年。

卜中雲的繼任者李崢嶸,男,原為津市監獄缸套公司總經理。因向卜中雲行賄,獲卜中雲力薦,於二零零七年十月被提拔為津市監獄監獄長,直至二零零九年七月被湖南省紀委調查。

二零零九年五月、七月,劉萬清、卜中雲兩人被先後「雙規」,李崢嶸被牽出。李崢嶸被曝行賄18-25萬元。二零一零年五月,李崢嶸與其他五名同系統的基層監獄長被一同免職。同年十月,李崢嶸等六人被處「黨內警告處分」或「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被免去監獄長一職的李崢嶸回到其原來的崗位──津市監獄缸套公司(湖南鑫源缸套有限責任公司)任總經理。

李崢嶸對其任職期間被迫害致死、致傷、致殘的所有法輪功學員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湖南網嶺監獄原監獄長劉德明獲刑七年半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五日,湖南省株洲市攸縣法院對網嶺監獄原監獄長劉德明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劉德明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十萬元;其違法所得人民幣三十五萬一千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劉德明,男,一九五七年十一月出生,湖南臨澧縣人,原津市監獄副監獄長,於一九九九年下半年調入網嶺監獄,任網嶺監獄黨委副書記、監獄長;二零零二年至二零一零年,任網嶺監獄黨委書記、監獄長。後調任湖南省監獄管理局生活衛生處調研員(正處級)。

位於湖南省株洲市攸縣網嶺鎮洞井村的網嶺監獄,創建於一九八四年。在網嶺監獄,獄警不僅指使刑事犯人暴力殘害法輪功學員,自己打人也是家常便飯。在網嶺監獄被非法關押的多名法輪功學員,都不同程度遭到各種酷刑折磨,包括長時間戴銬、罰站、電刑、野蠻灌食、太陽下曝曬、不准睡覺,不准上廁所、不准洗澡等。

趙帥卿,原株洲市財政局辦公室主任,於二零零一年五月被非法判刑七年。二零零二年,趙帥卿被劫持到網嶺監獄,二大隊的獄警文偉華不僅電擊他,而且唆使犯人打罵他,在操坪或監舍裏,四個犯人圍著他拳打腳踢,或者在地上一邊拖著一邊用腳踢。趙帥卿被打得趴地上了,犯人抓起來繼續打,直到把他打暈,不動彈了。犯人為了減刑,每天在他身上練拳擊。

許運炎,郴州市永興縣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七年,於二零零四年被劫持到網嶺監獄。獄警嚴帆(音),常常指使犯人打許運炎,一次,獄警強迫他聽誣陷法輪功的材料,許運炎說:「不要念了,是謊言。」三個包夾就一擁而上對他行兇,拳打腳踢,壓在地上用腳踢、踩。許運炎的眼睛被打得像熊貓眼。另一次,因拒絕寫 「三書」,三個「監控」輪番打他耳光,把他上頜牙左邊二個,右邊一個,下頜牙一個共四顆牙齒活生生地打脫。

潘建軍,懷化市沅陵縣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七年。二零零三年底,潘建軍被從津市監獄轉到網嶺監獄。僅一年之後,二零零四年一月二十三日,潘建軍在網嶺監獄七監區被迫害致死,年僅三十三歲。潘建軍含冤離世後,其母抑鬱而死,父親也因深受打擊,患腦溢血癱瘓在床,淒慘至極。

作為網嶺監獄的一把手,劉德明對其任職期間被迫害致死、致傷、致殘的所有法輪功學員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八日,已調至湖南省監獄管理局任調研員的劉德明被執行逮捕。經查,劉德明於二零零二年至二零一零年擔任網嶺監獄監獄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共計116.7萬元。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五日,劉德明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二零一三年三月,攸縣檢察院在偵查中發現劉德明在任職期間另有涉嫌瀆職、受賄的犯罪事實,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攸縣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劉德明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與原判七年合併執行七年六個月。

赤山監獄原監獄長劉丕良受賄被判刑

劉丕良,男,一九五五年八月出生,赤山監獄原黨委書記、監獄長,後調任郴州監獄黨委書記、監獄長。

赤山監獄位於沅江市,是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後湖南省第一家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的男子監獄。這家關押重刑犯的監獄,長期以來豢養了一大批戾氣十足、心理陰暗的司法打手。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後,獄警把這些治人整人的招數肆無忌憚的用在法輪功學員身上,迫害手段包括拳打腳踢、吊銬、電擊、用粗麻繩捆綁學員、長時間面壁、野蠻灌食等。

津市法輪功學員向緒林,被非法判刑八年,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六日在赤山監獄被迫害致死,是目前被曝光出來的湖南省首位在被非法關押期間被中共監獄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八日法輪功學員賈哲法從赤山監獄正念走出後,被非法關押於此的法輪功學員被陸續轉往津市監獄、網嶺監獄、武陵監獄、郴州監獄等地,赤山監獄才因此停止繼續關押法輪功學員。

劉丕良積極迫害法輪功學員,想要藉此獲取自己往上爬的資本,然而事以願違。二零零九年五月,湖南省監獄管理局原局長劉萬清被「雙規」,同年六月五日,時任郴州監獄監獄長的劉丕良被湖南省紀委帶走調查。經查,劉丕良在擔任湖南赤山監獄黨委書記、監獄長及郴州監獄黨委書記、監獄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承建工程、結算工程款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錢物。其後,劉丕良被立案、判刑(其具體犯罪金額與刑期待查)。

劉丕良受賄不僅導致自己被判刑,其子劉宵、司機蔣國平與郴州監獄主管基建的副監獄長唐德忠也被連帶牽出,遭到檢察機關查處,其中唐德忠一審被判處十年六個月。

湖南省女子監獄原監獄長趙星雲被免職

二零零九年五月,湖南省監獄管理局局長劉萬清被「雙規」。約兩個月後,湖南省女子監獄原監獄長趙星雲被有關部門帶走。此前,趙星雲正在積極競聘湖南省監獄管理局副局長一職,其升官之路也因此而成為泡影。

趙星雲,男,湖南省女子監獄原監獄長,在女子監獄任職八年,直至二零零九年七月被湖南省紀委調查。

位於長沙市雨花區香樟路528號的湖南省女子監獄,是湖南省唯一關押女犯的監獄,也是全省集中非法關押女性法輪功學員的場所。該監獄對外宣稱「依法治監」,實行「陽光執法」,是「一家充份體現對服刑人員的人文關懷的文明監獄」。然而,光鮮亮麗的外表之下,是暴力殘害服刑人員的重重黑幕。

在女子監獄,女性法輪功學員遭受了令人髮指的殘忍迫害,包括精神與肉體的雙重折磨:被強迫看、聽污衊法輪功的光碟,讀、背誹謗法輪功的書籍,被逼迫寫「四書」詆毀、揭批法輪功及其創始人;被長時間戴銬、罰站、罰蹲,長時間不讓睡覺,不准親人探視,每天還要做長達十多個小時的奴工勞動。監獄在所謂「互助組」的名義下安排二至四個「夾控」24小時監視、看管一個法輪功學員,「夾控」多由人格低下、心狠手辣的人員充當,包括經濟犯、詐騙犯、黑社會犯、故意傷害犯、販毒犯等,任由其對法輪功學員肆意打罵。此外,還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設嚴管隊,長期隔離關押,秘密實施酷刑,圖謀摧垮其意志。

趙星雲任職期間,不完全統計,湖南省女子監獄就有兩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三人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賀碧剛,婁底市法輪功學員,於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判刑七年,劫持到女子監獄。因為堅持信仰,賀碧剛飽受酷刑折磨:遭多人毒打,被吊銬、反銬、背銬,遭電棍電擊,注射不明藥物,七、八個人把她按壓在地上灌石灰水,同時強行抓住她的手在誹謗法輪功的誣陷材料上按手印……暴力摧殘下,賀碧剛被迫害得精神失常,骨瘦如柴。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出獄至今,賀碧剛仍精神失常,生活無法自理,只能依靠七旬父母照料。

賈翠英,吉首市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五年,於二零零一年下半年被劫持到女子監獄。在獄警的支持下,「夾控」犯對賈翠英的迫害有恃無恐,經常對她辱罵、虐待。長期的非人折磨導致原本健康的賈翠英嚴重消瘦,不能正常行走,被醫院確診患上嚴重的脊椎炎,於二零零四年六月「保外就醫」,同年十月二十日即含冤離世,終年六十歲。

常德市法輪功學員尹紅(常德市鼎城區農行職工)、王曉群(常德市商業局退休職工)被分別非法判刑八年、七年半,於二零零六年六月被劫持到女子監獄。在女子監獄六監區一隊,因為不寫所謂「四書」, 尹紅被罰站、戴銬長達三個月之久,其中,兩次連續戴銬六天六夜,導致尹紅的雙手幾近殘廢,重度耳鳴,出獄至今,失聰的耳朵仍沒有完全恢復。

王曉群曾經每天被罰站二十個小時,有時一天站二十二個多小時,只上床一個多小時就又被叫起來罰站,腳、腿的皮膚腫得透亮,像隨時要裂開一樣,有時站著站著,人一下子摔出去很遠。後來又改為整天罰蹲,吃飯都不許站起來,屁股如果挨著地了,犯人就提來開水瓶往她身上潑……

作為湖南省女子監獄的一把手,趙星雲對其任職期間被迫害致死、致傷、致殘、致精神失常的所有法輪功學員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浸透著法輪功學員血淚的「轉化率」,與每天長達十多個小時的高強度奴工勞動所堆砌的虛假經濟效益,成為趙星雲等人的「政績」,二零零五年十二月,湖南女子監獄被評為所謂「部級現代化文明監獄」。直至二零零九年七月被湖南省紀委調查之前,趙星雲一直被認為是監獄系統內「有能力」的幹部之一。

正當趙星雲躊躇滿志、一心一意競聘湖南省監獄管理局副局長一職之時,二零零九年五月,湖南省監獄管理局原局長劉萬清被「雙規」的消息,如平地驚雷般擊碎了趙星雲的「升遷夢」。二零零九年七月,趙星雲被湖南省紀委調查。趙星雲被曝行賄10萬元,受賄3萬元。二零一零年五月,趙星雲與其他五名同系統的基層監獄長一同被免職。同年十月,趙星雲等六人被處「黨內警告處分」或「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趙星雲被降職使用,調任湖南長康監獄黨委副書記,副監獄長。長康監獄又名湖南省監獄總醫院,是一家專門接受「病患犯人」的監獄,緊鄰湖南省女子監獄,但趙的權限與其當初在女子監獄時卻已不可同日而語。

湖南省監獄管理局機關多人被判刑、立案偵查、處分

除了以上落馬的多名監獄長外,湖南省監獄管理局機關也有多人被判刑、立案偵查、處分。

1、財務處原處長廖秀成、原副處長羅輝雙雙被判刑

二零零八年六月,因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和貪污公款,原任湖南省監獄管理局財務處處長、總會計師等職的廖秀成被寧鄉縣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原任該局財務處副處長的羅輝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

2、刑罰執行處原處長李北南被判刑七年

二零一一年五月,湖南省檢察院公布了湖南查辦瀆職侵權犯罪24件典型案例。原任湖南省監獄管理局刑罰執行處處長的李北南在審批監獄罪犯暫予監外執行過程中,收受賄賂,違法呈報、違法批准保外就醫,導致部份不符合保外就醫病殘條件的罪犯流入社會,有的還在監外執行期間重新犯罪。李北南犯徇私舞弊暫予監外執行罪、受賄罪被判刑七年。

3、監獄規劃處原處長喻兵、教育改造處原副處長胡勇華被立案偵查

二零一五年四月九日湖南媒體報導,湖南省監獄管理局監獄規劃處原處長喻兵、教育改造處原副處長胡勇華因涉嫌受賄犯罪被立案偵查。據悉,兩人已被分別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4、獄政處原副處長王鳳舉獲刑兩年半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因犯受賄罪和挪用公款罪,湖南省監獄管理局獄政處原副處長王鳳舉被長沙市開福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5萬元。

5、湖南省監獄管理局原政委張世明、羅茂智被通報處分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六日,湖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消息,湖南省紀委對20起黨員領導幹部違反組織人事紀律典型案件查處情況進行了通報。湖南省監獄管理局原黨委副書記、政委張世明、原政委羅茂智也在其中。

該通報說,二零零一年以來湖南省監獄系統違規調入四十九人,造成不良影響。張世明、羅茂智以及湖南省司法廳政治部原主任胡紹林、原副主任王永章因審核把關不嚴、工作嚴重失察而被追責。張世明、羅茂智等四人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6、教育改造處原處長孟新輝被處分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日,由湖南省監獄管理局調研員孟新輝帶隊的省監獄管理局警務督察組前往長康監獄督察,當日晚,長康監獄在長沙市香樟路某餐館對其一行進行接待,被舉報存在鬥酒、賭博等問題。同年六月,湖南省紀委三湘風紀網站報導,孟新輝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孟新輝,湖南省監獄管理局教育改造處原處長(註﹕教育改造處是湖南省監獄管理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職能處室),後改任刑罰執行處處長,二零一四年三月至今,孟新輝任湖南省監獄管理局調研員。孟新輝任教育改造處處長期間,對下屬監獄被迫害致死、致傷、致殘、致精神失常的所有法輪功學員,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結語

法輪功是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高德大法」,這是經海內外億萬法輪功修煉者親身實踐所證明的,其祛病健身、淨化心靈的實效舉世公認。中共前黨魁江澤民出於一己之私動用國家機器對法輪功的迫害,不僅違背中國憲法,也是對人類普世價值的踐踏,歷史將證明這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冤案,其中聽命於江氏集團行惡的中共各級人員,下場註定是可悲的。

從管理監獄的官員變成被監獄管理的罪犯,我們不難想像,巨大的人生落差之下,劉萬清等人所經歷的羞愧、悔恨、恐懼與種種難堪,而更悲哀的是給自己的親人與家族帶來的無法彌補的損失與傷害。

人生的路自己走,「一失足成千古恨」。因一時的利益卻被上蒼消減(註銷)了永遠的人生福分,那將是怎樣的得不償失啊!希望中共體制內的各級公檢法司人員,審時度勢,從劉萬清等人的慘痛教訓中警醒,切不可一葉障目,繼續參與迫害無辜的修煉人。守住良知,那將是你與家人得救的希望。

附錄:已知被湖南監獄迫害致死、致精神失常的法輪功學員名單

被迫害致死(十四人)

赤山監獄(一人):
向緒林,津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三年一月六日在赤山監獄被迫害致死。

武陵監獄(兩人):
王學金,津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五年六月三日在武陵監獄被迫害致死。
謝務堂,被迫害致生命垂危,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一日「保外就醫」,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二日含冤離世。

津市監獄(三人):
賀雪兆,資興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生命垂危,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保外就醫」,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三日含冤離世。
郭名高,桂東縣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生命垂危,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保外就醫」,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七日含冤離世。
曾海其,株洲縣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在津市監獄被迫害致死。

網嶺監獄(三人):
潘建軍,沅陵縣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四年一月二十三日在網嶺監獄被迫害致死。
陳義元,永興縣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期間身心受到嚴重摧殘,於二零一一年四月獲釋,二零一二年三月含冤離世。
王桂林,湘潭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生命垂危,二零一六年七月八日獄方通知家人接回湘潭,一個月後(八月八日)含冤離世。

除以上已核實迫害單位的九人外,另有一人被男子監獄迫害致死,具體經過不詳,請知情人士補充:
鄭世福,津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一年三月被綁架,被非法判刑七年,據悉曾先後在赤山監獄、津市監獄、郴州監獄、網嶺監獄遭到非人折磨,出獄幾個月後在家中含冤離世。

女子監獄(四人):
賈翠英,吉首市法輪功學員,於二零零四年六月「保外就醫」,同年十月二十日含冤離世。
李德銀,長沙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五日在女子監獄被迫害致死。
文惠英,常德市桃源縣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生命垂危,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二日被獄方送回桃源縣,兩天後(二月十四日)含冤離世。
楊舜英,湘潭市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期間身心受到嚴重摧殘,於二零一一年七月獲釋,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五日含冤離世。

被迫害致精神失常(三人,均為湖南省女子監獄迫害所致):

周雲霞,寧鄉縣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判刑四年,被非法關押期間迫害致精神失常。

賀碧剛,婁底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判刑七年,被非法關押期間迫害致精神失常。

宋浙梓,常德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四年被非法判刑四年,被非法關押期間迫害致精神失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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