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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秦霞自述兩次被迫害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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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七日】我叫秦霞,女,72歲。我是一九九六年因得乳腺癌及多種疾病,修煉法輪功的,通過煉功按「真、善、忍」做好人,多種疾病不翼而飛。一九九九年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我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被兩次迫害。

第一次,被非法拘留39天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二日,黑龍江省佳木斯安慶派出所幾個人去我家,我沒在家不知道,惡警撬開我家的門,抄走大法書《北美巡迴講法》。後來警察婁長林問我:「這書是誰給你的?我怎麼沒有哇?」我說:「你煉法輪功也會有的。」他還逼問我書是誰給的,我說:「你讓我找誰?我說是你給的你承認嗎?」他一氣之下沒出任何手續把我送到拘留所,在那裏不讓學法、不讓煉功,惡警讓普犯看著我們,讓我們每天坐在水泥炕上碼大排不讓動,歪一點就罵我們。上邊一來通知,就讓我們到走廊排隊站著,惡警翻我們的兜,翻被子,說是有經文,結果甚麼也沒找到。食堂飯做的是發霉的窩頭,白水煮菜湯只有幾個菜葉。廁所在屋裏又臭、又髒。

我老伴內向性格,忠厚老實,覺得見人抬不起頭來,承受不了,心裏很苦,就托人找東風區的陳永德辦事,花八千多元。警察拘留我39天又讓交飯伙費800元,才放我回家。

第二次,被非法勞教一年

中共準備在二零零八年開奧運會,搞維穩。這也是對法輪功的又一輪迫害,瘋狂抓捕法輪功學員,上邊下令各派出所都下達指標,聽說安慶派出所有兩個指標。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早上7點多鐘我去同修家,門口停一輛警車我沒在意,我進屋一個警察抓我把我塞到警車裏,偽善說送我回家,我信以為真,警察到我家後抄走師父的法像和所有的法輪大法書、碟、兩個法輪章。把我送到安慶派出所,一個警察自稱他叫胡小軍的,他把師父的法像放在地上拽我的褲腿腳,讓我踩師父法像,我正告他不能踩,你把師父的法像放那擺正點,他很配合我。我的正念把他背後的邪惡解體了。警察不知叫甚麼名字,逼供我一天,我不回答。到晚上天黑了警察把我們三個人拉到中心醫院強迫體檢,然後把我們送到拘留所,幾天後辦案單位去讓我們簽字,我們都不配合他。八天後是十一月三十日,警察把我們三人砸上腳鐐子連在一起送到佳木斯西格木勞教所,批勞教一年,繼續迫害。

幾個警察拿個本子讓我們三人簽字,我看上面甚麼都沒有,就是一張白紙,當時我也沒有多想,把名字就簽上了。在勞教所裏,惡警讓普犯看著我們,每天坐塑料凳子,整天看電視洗腦,不順心就罵我們,打我們,在那裏不讓學法不讓煉功。三個月後讓我們上七隊天天幹活裝食用衛生筷子(一大膠絲袋筷子倒在案子上,灰很大、特髒、不洗手就裝筷子,包裝袋上寫的是消過毒的衛生筷子)卸車、裝車都是我們幹,犯人卻不幹活,惡警讓快幹、多幹給減期,給勞教所賺錢。我們都不聽他的,到二零零八年十一月末到期才放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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