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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臨沭縣法院誣判兩名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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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臨沭縣專門迫害法輪功的「610」非法組織、國保勾結檢察院、法院誣判王松豔和陳素俠兩名法輪功學員各三年半冤刑,並各罰款二萬元。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二日上午,王松豔和陳素俠在懸掛「起訴江澤民」等真相展板時,被臨沭縣「610」人員李方春夥同國保人員綁架劫持到臨沂市看守所。

兩位法輪功學員在被非法關押期間,李方春等人慣用的手段就是挑撥離間、兩邊欺騙。

李方春等首先騙陳素俠的家人,說是因為她娘家人給請了做無罪辯護的律師不但不能放回家,還可能會判刑,使陳素俠的家人與她娘家人產生了很大的誤會,迫使律師只見了陳素俠一次面就被辭退了。

李方春等還說,外面的法輪功學員打真相電話、貼真相不乾膠也不能放兩位法輪功學員回家。致使兩位學員的家人對法輪功學員營救親人的方式不理解,聽信了「610」人員的哄騙,認為只有聽他們的才能放人回家。家人都請了「610」允許請的律師。「610」三番五次兩邊欺騙,抓住都想讓親人早回家的心理,一會說很快回家,一會說年前就回家,一會又說甚麼甚麼時間回家,一次一次欺騙家人。

李方春等對兩位法輪功學員也用同樣的方法,誘騙出他們想要的供詞,達到了他們的目的後,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中旬非法開庭。非法開庭時不敢讓更多的人旁聽。三月底才有結果,誣判王松豔和陳素俠各三年半冤刑,並各罰款二萬元。

現兩位法輪功學員都已上訴,目前還被非法關押在臨沂市看守所。

臨沭縣被冤判的還有臨沭第四小學的副校長劉金果、電腦城個體戶朱崇華,分別被誣判三年和四年,目前兩人都在監獄被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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