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曾遭誣判九年 漢中市醫院麻醉師控告江澤民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陝西省漢中市醫院麻醉師何忠武,只因修煉法輪功,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九年,他在獄中遭受殘酷折磨,至今仍留下後遺症,並被剝奪在醫院工作的權利。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當時四十八歲的何忠武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以下是何忠武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的事實:

我於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功, 按照師父教導的「真善忍」理念做人,身心得到了巨大改善。因嚴格按照「真誠、善良、容忍」的信仰要求自己,我變得更善良、更加寬容、更加真誠,得到熟悉我的人們的好評和尊重。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發動迫害運動,對法輪功學員實施了滅絕政策,導致我遭受到了如下迫害:

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一下午四點,我在漢中市醫院麻醉科接夜班,當時急診手術接台、同台到次日晨八點都沒完。我極度睏乏、飢餓剛回家,科主任電話讓我到醫院加班,途中遭到兩個不明身份的陌生人劫持,也未出示任何證件,攔截出租車到漢園賓館,一群人不間斷的輪番辱罵、威脅一天多,長時間不能睡覺、飢餓睏乏的我說話都無力。

第二天,我被劫持到漢台區看守所。到看守所首先被搶走所帶物品,包括衣褲,被換上大床下積存的發霉骯髒的中山裝,上面人為撕開幾道口子,他們稱「戰鬥服」。白天有不停的提審,還要擦地板、給別人洗碗,天天夜裏後半夜還要值班,要求站軍姿,不標準或睏乏瞇眼就遭毒打,沒有說話、喝水、上廁所、走動、打盹的權利,否則就是毒打。

我從賓館到看守所,在鐵門內近半個月我都沒有直過腰,只准彎腰爬著走路、幹活,除了值夜班能站直外還有一次,兩個在押人員把我大字型抵在水泥牆上,一個在押暴徒用足了勁向我胸前猛擊一拳,雖然我竭盡全力撐著,但還是昏過去了,接下來幾個月痛的不敢自由呼吸,胸骨肯定骨折了,這是最嚴重的一次,他們所說的「紅燒肘子、飛毛腿」之類就是輕的傷害。近半個月不許到水池邊用水龍頭,每天別人大小便完了,我去沖洗乾淨再用沙袋堵上,放些水用擦地抹布洗一洗臉。陰暗潮濕中我除臉外渾身長滿疥瘡,奇癢無比。

被非法關押長達一年多後,我被漢台區法院非法判刑九年。非法庭審時,家裏借外債請了律師,結果開庭時,公訴人幾乎代替了律師,我的陳述幾乎全部制止。法官最後宣布該日宣判,書記員的記錄沒讓我看就急忙喝令讓我簽字。幾天後聽看守所警察議論說我案公訴人出車禍,腿斷了,他家人傷的更重。

二零零五年五月,我被劫持到漢中監獄入監隊,每天被逼幹活、訓練、背監規,在烈日下水泥地面上走步伐還要自己叫口號,從早晨八點到下午六點,除外上廁所和吃飯不許停,在屋簷下的罪犯看著,獄警不規範就打罵。我的雙腿腫脹,右腿幾乎拖著走困痛發麻、頭昏。

二零零五年冬天,全省男性法輪功被集中到另一個重刑監獄──渭南監獄。二零零六年夏天,監獄成立「轉化」小組,指派犯人迫害法輪功學員。我們被關在一個破舊的庫房,一天坐十幾個小時,坐不直要暴力懲罰,呼吸聲大了、咳嗽了、嘆氣了等一切都可遭到隨意暴力懲罰。我因血壓高不時吐血,看東西經常是彩色的,每一次呼吸都要竭盡全力,浮腫的大肚子像個孕婦,麻木的腿腫的看不清關節,走路像踩棉花。

以後幾乎年年都有專項針對法輪功學員的「轉化」迫害,每次都是恐怖而讓人崩潰。二零零六年冬天,「轉化」小組安排在工區水池的過道,過道口沒有門,外面下著大雪吹著風,水龍頭天天凍著長長的冰柱,現在是鞏固轉化成果,組長他們坐在裏側有火爐,我們用包過棉花的塑料裹著,組長不許我們動,上廁所要打報告經他批准,我坐在最外邊,靠外的右側小腿被凍爛發癢,每年春夏都出癍糜爛奇癢,手摳後血肉模糊直到秋冬天寒,到現在還沒有徹底根治。

這場迫害使我的親人們也遭受到牽連,妻子頂著壓力撫養孩子、照顧老人、還房貸;母親因我弟弟的被害離世,兩次被送醫搶救,冤案與痛苦讓她有點痴呆。兒子被判重刑,鄉鄰怕受牽連,嘲笑、怨罵聲使父母從此很少出門、言語。

我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四日出獄。出獄後我要求上班,單位說我被開除公職了,不是單位的人做臨時工都不行。我只好打工養家活口。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