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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判被中級法院撤銷 廣東東源縣法院執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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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五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省河源市源城區法輪功學員鄧仕娥,被河源市東源縣法院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在東源看守所在逐出辯護律師、沒有一位親屬旁聽的情況下冤判二年三個月。鄧仕娥不服判決,向河源市中級法院上訴。

河源市中級法院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一日出具《刑事裁定書》(2017)粵16刑終31號判定:原判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依照《中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的規定,裁定如下:

一、撤銷廣東省東源縣人民法院(2017)粵1625刑初2號刑事判定;
二、發回廣東省東源縣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四月底家屬到東源法院詢問鄧仕娥案件的狀況,得到的回覆是:還沒有定下來哪個法官負責。

五月五日,家屬聘請的律師去到東源看守所看了解情況,得知東源法院又耍陰招採用下三流手段再次欺騙:早在四月二十四日該法院一張姓法官帶領幾個人到東源看守所欺騙利誘鄧仕娥,要鄧仕娥辭退家屬為她聘請的辯護律師,胡說她的辯護律師是違法的。

東源法院執法犯法,一審時逐出辯護律師、不准家屬旁聽,無視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破壞公開審判制度,惡意侵犯辯護律師執業權益,肆意剝奪被告人辯護權;這次又想昧著良心、踐踏法律,企圖誘騙受害婦女放棄請律師辯護權。

法輪功學員鄧仕娥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在家被東源縣國保、東源610、東源公安局、源城區國保及610共二十多人撬開家中三道門綁架。家人經幾番周折,才知悉她被非法關押在東源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九點,東源縣法院非法在東源看守所對鄧仕娥進行所謂「庭審」,看守所裏外有十多輛小車及警車停著,如大敵來臨!鄧仕娥的辯護律師在進入看守所裏面的門時,國保的警察要對律師安檢,律師不同意而被攆了出來。

鄧仕娥的家屬八點多就來到東源看守所要求進去旁聽,東源及源城國保、610人員大聲對家屬吆喝說沒有位置,不准家屬進去旁聽。後經家屬多次要求,國保、610的人員只允許一位家屬進去,但沒進到裏面又被趕了出來。在沒有辯護律師及家屬的情況下,所謂「庭審」開到十點多,裏面的人員就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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