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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穴市蘭記能被警察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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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五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武穴市五十九歲的法輪功學員蘭記能,家住花橋鎮蘭傑村,從事早餐飲食生意。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下午六時,花橋鎮派出所張曉軍另帶兩名警察未出具任何證件,在蘭記能家非法搜查,翻箱倒櫃,搶走大法書籍五本,真相資料三本,起訴江澤民訴狀三份。

第二天四月二十五日上午十時左右,張曉軍一行六名警察在派出所指導員王克成帶領下,乘坐一輛警車,強行綁架蘭記能。蘭記能要求他們出示證件,警察張曉軍拿出一份沒有公章的搜查證,蘭記能拒絕簽字,張曉軍自己把這份毫無法律效力的所謂「搜查證」撕毀,六名警察強行將蘭記能綁架上車。

五月一日,蘭記能哥哥到花橋派出所要人,派出所警察回答:「拘留十五天,現關在武穴市拘留所。」 家屬要求出示拘留證,警察回答:「沒有!」

家屬要求知道所長手機號找所長,問問為何無故非法拘留公民,他們不予理睬。派出所警察還私自無禮給家屬照相,家屬也準備給他們照相,警察卻說:「你給我們照,我們就對你採取強制措施!」

五月二日,蘭記能哥哥到武穴市信訪辦上訪,姓郭的幹部說:「只有政法委能解決。」

當天下午三時三十分,蘭記能哥哥找到政法委反映情況,要求放人,政法委一個姓夏的幹部打電話給花橋鎮派出所所長陳明,陳卻回答說:「拘留手續齊全」。

五月三日上午十時,蘭記能在武穴拘留所才得到哥哥的會見,然而直到這時,無論是蘭記能本人還是家屬,都沒有見到派出所出具搜查證、扣押證、拘留證。


武穴政法委電話:0713-6271130

武穴市花橋鎮派出所電話:0713-6682352

花橋派出所張曉軍電話:18986755221
指導員王克成電話:18986751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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