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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陽市張海峰、高雪榮、劉俊傑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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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五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南報導)洛陽市法輪功學員張海峰、高雪榮、劉俊傑,分別被欒川縣法院非法判刑六年、三年、一年。77歲左右的高雪榮老人曾被秘密判刑四年,在河南新鄉女子監獄被迫害得生活不能自理。

張海峰、高雪榮、劉俊傑因2016年4月到洛陽欒川縣張貼控告江澤民的展板,被欒川縣合峪鎮派出所綁架,張海峰與劉俊潔被分別非法關押在欒川縣看守所和洛陽看守所內,高雪榮老太太因年齡大被取保候審。

在2016年9~10月間,欒川縣法院對張海峰、劉俊潔進行了非法庭審,但還沒有做出判決結果。法官是欒川縣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陶佔省與刑事審判庭副庭長王戈鵬等。

2017年元月初,高雪榮老人被綁架到洛陽看守所,因身體有病,關在洛陽第四人民醫院,但不讓家人接見。

高雪榮老人,洛陽市澗西區工農鄉唐村人,1999年7月後三次被綁架到洗腦班洗腦,一次被非法拘留,一次被非法抄家,被勒索罰款共計7000多元。

2005年元月份,高雪榮老人在洛陽市高新區三山鄉張莊講真相時被惡人舉報,被綁架關押在洛陽市看守所遭受迫害,不准家人探視,被秘密判刑四年,押送到新鄉女子監獄迫害。高雪榮在新鄉女子監獄被迫害致病,生活已不能自理,2007年10月保外就醫治療,手術後還未康復。

2008年元月,新鄉女子監獄惡警以回訪為由到高雪榮家,高家因給高雪榮治病已債台高築,經濟已十分困難,又借3000元錢給新鄉女子監獄惡警安排食宿,走時還送上500元紅包。新鄉女子監獄不考慮高雪榮的身體狀況,以刑期未滿為由,於2008年2月下旬將高雪榮劫持回監獄繼續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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