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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市67歲於信華遭八年冤獄奴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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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五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大連市甘井子區67歲於信華1995年4月開始修煉法輪功,兩個月後,她的慢性頭痛病好了,頸椎增生引起的後背、腰痛病好了,慢性腸炎和婦科病都好了。更重要的是,她努力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改變了在家中說一不二的行為,全家人和睦相處,生活越來越幸福。

大法弘傳上億人身心受益。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出於對法輪功創始人的妒嫉心及對修煉人數眾多的恐懼,濫用手中的權力,凌駕於憲法之上發起了對信仰「真、善、忍」法輪功學員瘋狂的迫害。於信華2003年7月被綁架,被非法判八年,在監獄做苦役。

2001年1月5日晚八點多鐘,有人敲於信華家的門,她丈夫開門,進來兩個警察,說是沙河口區馬欄派出所的,一個叫曹海濤,一個叫李大卯。他們說她散發法輪功傳單,強行把她帶到派出所,下半夜送到大連市姚家看守所。送她去的警察個子不高、胖乎乎的,還有一個保安個子高的,臉長的很長,他們倆把她兜裏的100多元零錢拿走了。於信華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46天,於2月21日才放回家。回家後才知道,她丈夫被曹海濤勒索了5000元錢才放她回來。

2003年7月18日,於信華到一位法輪功學員家幹點活,幫助裝訂講真相救人的小冊子,上午八點多鐘,有人用鑰匙開門,闖進來6、7個警察氣勢洶洶把於信華和另一個學員按在地上戴上手銬。他們是中山區天津街派出所的,共綁架了4人。下午就到於信華家去非法抄家,搶劫走所有的大法書,還有剪子、夾子、膠帶等私人物品。後把她劫持到看守所關押。

2004年3月17日,於信華被以「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判八年徒刑。她不服從判決,提出上訴,但他們不講法律,維持原判,於6月9日把於信華送往瀋陽遼寧省女子監獄三監區四小隊奴役。

長達八年的苦役,使於信華身體上、精神上受到了很大的打擊。由於長年勞動,伙食又很差,再加上長期不能學法煉功,2010年1月開始,於信華渾身無力,全身浮腫,特別是臉和眼睛腫的很重,臉色蒼白,非常憔悴,就是這樣警察沒有讓她休息一天,天天出工幹活(服裝廠,幹案板工)。後來警察怕於信華死了,就叫她住院。

2010年6月,於信華住了院(共4個月),住院時出獄外診幾次都得自己拿錢做各種檢查,共花用2600多元錢,被診斷為「甲亢功能低下引起的心包積液」。4個月也沒治好她的病,10月出院後,每天還得出工,可是這時於信華再也不能幹活了,因為沒有勁幹活了。

2011年7月17日,於信華離開了人間地獄回到了家。八年的監獄苦役,她不知道是怎麼熬過來的。

這些年,於信華家人也跟著受苦,丈夫都快崩潰了,他不會做飯,還得上班,還要照顧年邁多病的老父親。兒子當時在國外讀書,幾次打電話聽不到她的聲音,丈夫看瞞不住了,就告訴了兒子,2004年初兒子從國外回來,到看守所說甚麼好話也不讓見面,孩子帶著無比痛苦、傷心的心情離開了家。直到2006年夏天,於信華兒子回國到監獄來看她。當見面時,兒子失聲痛哭:媽媽你是好人,為甚麼被關在這裏?警察大聲嚴厲的訓斥於信華兒子說:你再哭喊,下次再也不讓你接見媽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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