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讓我以後經常去給他講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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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六月十日】以前我對明慧網報導的有關同修被迫害的內容從未關注過,總覺的和自己關係不大,認為看迫害的報導看多了還增加自己的怕心。自從修大法的親人被綁架之後,我需要不斷的跟公檢法人員打交道,他們總嚇唬我,我才感覺自己從法律這方面給公檢法人員講真相知識太貧乏了,甚至不知從何說起。

於是我趕緊下載了以前的每日明慧,把很多正義律師的辯護詞複製下來連接在一起,從國內網站把法律和相關的追責規定也下載下來,對照辯護詞找到法律條文和追責規定,整理出來,作為給他們寫信或當面講真相的素材。因為我講的是中國現行法律和追責規定,所以不用擔心他們給我扣帽子,或把我抓起來。

我給公檢法人員講真相開始只是寫信和打電話,而後去掉了怕心,就直接去找迫害者面對面講真相勸善,效果明顯變好。

寫信打電話講真相營救親人

家人被關在看守所時,我寄了大約四十封信,名義上是寫給裏面的同修的,實際上就是寄給那裏的警察看的,因為所有的信件都要經過檢查,很多信都被攔截了下來。

我寄的信中有很多講真相的內容。有一次法院裏辦這個案子的法官托律師帶信給我,叫我不要到處寄信了,說這對我有危險,我想可能是那些人把信都轉給公安或「610」了。在那些信中,我也提到那些跟江賊搞迫害的人是受到了上天的懲罰遭惡報,並就文革後對毛「三七開」,對造反派的懲罰等,分析了對大法的迫害是江賊的死穴。我想他們看了這些信也不敢對我怎麼樣。

我也通過電話講真相。先以家屬的身份問一下「案情」,接著就講法律和追責規定,佔據主動權,他們看我知道那麼多,都心虛,不敢嚇唬了。我再進一步的講是江賊一意孤行搞迫害,現政權當然不會為江賊背黑鍋,才有現在的反腐鬥爭。現在有兩個司令部,看你們要站在哪一邊。還講了以前喬石組織人對法輪功做的調查,認為「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江賊要沒迫害法輪功,哪有今天的下場啊。再結合我自己以前治不好的病、周圍人得癌症治不好,卻在修煉大法後病好的。我把這些都告訴那些聽真相的人。我開始以第三者身份講,講不清,改為以修煉者的身份講就好講多了。

我發現那些執法人員平時並不學法律和政策,就是聽上級的指揮,或看江派的媒體宣傳,天天開會。這正中了江派的下懷,那些媒體狂轟濫炸,千百遍的污衊大法,致使檢察官(公訴人)在法庭上稱「法輪功是X教」是常識,遭到律師的恥笑。市中級法院的庭長說判刑依據的是國家政策,當我追問是甚麼政策時他說不清,惱羞成怒的掛斷了電話。那些人愛說的一句話就是:你到大馬路上隨便攔住一個人問一問法輪功,你看他怎麼說?我說那都是聽信江賊迫害的謊言,為甚麼不讓我上電視上講我的身體怎麼煉好的?難道我們煉法輪功的都是傻子嗎?

我到省高檢和省監獄管理局反映親人同修被迫害,迫害都是違法的,我本不想講自己的,結果他們都問我自己是不是也煉法輪功,我說是的,我心裏有點兒虛,但他們都登記了我反映的事,並沒有對我怎麼樣。

跟上形勢 改變講真相的方式

師父說:「我聽說有些地方啊,已經出來煉功了,有的學員講真相到派出所講,到公安局講,到政府樓裏講,甚至於做的很好。有些地區邪惡真的是不敢再那麼嚴重的迫害大法弟子。這個形勢在變,邪惡也越來越少,不管怎麼樣,就包括那些迫害者,有的也都等著你們救度呢。」[1]

我想形勢在變,我得跟上啊!

本地的派出所還時不時抓人,前幾天我把我所整理的相關法律、現政權上台後制定的追責規定和去年七月十日的人民日報第五版(全部是關於宗教信仰的政策)帶在身上,找到派出所找專管迫害法輪功的副所長,給他講真相。他說:「我知道迫害沒有法律依據。」我緊接著說:「也沒有政策依據,你迫害大法弟子憑的是甚麼?」他說:「思想」,「共產黨不會讓你們煉法輪功的。」這就是說他摸透了中共惡黨的邪勁兒──表面上冠冕堂皇給人講法律,那是做給人看的,背地裏心照不宣的都幹盡了壞事。

我把報紙拿出來,指了三處我畫了線的內容給他看,他傻眼了,馬上又說:「這是講宗教的。」我說:「法輪功不是宗教怎麼被扣上『X』教的帽子了?」他再也強硬不起來了。我幫他分析了形勢,講了「黨的政策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講了邪黨一貫卸磨殺驢,講了文革結束後的清算,我警告他他在本地老抓人,民憤很大。他說都是上級叫他幹的,我說上級叫你幹給你甚麼做憑據了,我們看到的就是你帶人去抓人、抄家的。他很沮喪,說頭昏,一個小時量了三次血壓,並把抽屜打開叫我看他一直在吃藥,我告訴他都是搞迫害造成的,他說:「我幹這個工作,我需要吃飯啊!」我告訴他在這個職位上根據情況要怎樣變通的去做。

我走時他說:「以後經常來給我講課啊!」

通過跟這些人一次次的打交道,以前對他們懼怕的心沒有了,以前是因為怕,給他們講真相時把自己擺放的位置太低了,以弱者的身份去講,從而招來他們的恐嚇。我一次次總結經驗,突破自己,當我心裏沒有了懼怕,且有諸多的道理要說的時候,正念也就強了。當然我也不能帶著恨、帶著爭鬥心去講,不能觸怒他們。

明慧網上同修發表的《接二連三的追責規定》,一些法律常識,一些對形勢的分析,我把它們下載下來再整理補充,用於給政府官員和公檢法、610的人員講真相太有用了,就是給同修的常人家屬看也很好。常人家屬拿這些材料去營救同修也很有用。因為僅僅講大法好的真相,對一些喪失良知或被上級指使不能做主的人作用不大,當他們看到自己將會被清算的時候,他們就容易醒悟。

我在講真相時,有時感覺自己修的太差,能量不足以控制場面,不能抑制住邪惡。雖然因為有理,能使對方無以言對,但如果邪惡沒被清除,就不能保證他以後不被邪惡驅使。所以修好自己是保證做好證實大法、救度眾生的基礎。

以前經常有「我今天出去不知能不能回來」的想法,現在沒有這種想法了。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六年紐約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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