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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銀川市中級法院非法庭審三位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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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寧夏報導)6月13日下午,寧夏銀川市中級法院對永寧縣姜濤、蘇青玲及曹桂蘭的上訴案進行了非法庭審。

3點左右,法院對姜濤開始了庭審。姜濤自辯說他信仰法輪功無罪,這是天賦的人權並受憲法的保護。他當時正在車上休息,被永寧縣公安局民警綁架到派出所,之後警察又非法搜查了他的住宅。永寧縣公安局非法抓人、非法搜查、非法偵查、非法取證。永寧縣檢察院沒有依法審查,將其起訴到永寧縣法院。

姜濤還當庭讀了寧夏回族自治區永寧縣法院刑事判決書,同一判決書內容前後不一,永寧縣法院惡意歪曲事實。

他最後慈悲地告訴法官:周永康、李東生的下場就是迫害法輪功的報應,現在正在監獄裏等死,真心希望法官能夠擺脫邪惡,回歸天理、正義、道德、良知並為自己選擇美好未來!

4點半左右,又非法庭審了蘇青玲、曹桂蘭。蘇青玲質問法官與公訴人:哪一條法律規定了法輪功是×教,哪一條法律規定了中國公民不可以信仰法輪功?

曹桂蘭年近70歲了,她善良地告訴法官:她修煉法輪功就是為了祛病健身。法院給她定了這麼大的罪,她不認為她有罪,她出於對政府的信任,講述了自己的心裏話--法輪大法好!卻一次又一次被勞教、判刑,共計七年半時間。

聽到這位老阿姨的訴說,旁聽人員都落淚了。辯護律師說:這麼善良的老人你們忍心將她送進監獄,法律應該是用來懲惡揚善的;如果信仰「真、善、忍」的人被關進監獄了,那就說明「假、惡、鬥」是正確的了。

真心希望公檢法人員都能明白法輪功真相,不要再迫害法輪功,不要再迫害好人,不要再助紂為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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