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江氏一夥利用權力非法打壓修佛向善的法輪功學員,沈文伶被四次非法關押看守所,遭受各種折磨,二零零八年始,在遼寧女子監獄遭受五年折磨,期間家人承受巨大壓力和痛苦,兩位親人因此失去生命。
二零一五年五月,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政策後,沈文伶女士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八日,以自己和家人親身遭受迫害的經歷,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下面是沈文伶女士在《刑事控告狀》中講述的控告事實及理由。
我叫沈文伶,今年六十歲,一九九九年七月一日,我有幸喜得李洪志師尊傳的高德大法,也稱上乘佛法。身心得到了高度的淨化,一生中想要明白而又不得其解的問題,通過學法都迎刃而解。修煉前,我是做購銷廢鋼生意的。為了名利爭來鬥去的。得了一身病,甚麼肺氣門淋巴結核、心絞痛、心肌供血不足、肝功能減退、神經官能症、腰間盤突出、乳腺增生、梗椎五至六節生理曲度變直、竇部粘膜性潰瘍、咽炎、風濕、低血壓、肩周炎等真是生不如死,煉功後,無病一身輕。跟婆婆多年的積怨通過學法都能善解。慈悲偉大的師尊,從新塑造了一個全新的我,提高了自身的素質,把我帶上了返本歸真的路, 知道了人生存在的意義。
迫害之初 為大法鳴冤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江澤民一意孤行,下令抓捕了全國各地輔導員,聽說大連輔導員被抓了,我和同修去了大連,在大連的市政府布置下,公檢法部門還有武警部隊全出動。把五千多名大法弟子包圍在大連市政府廣場。我們胳膊挎胳膊形成人牆不讓他們帶走。
當時我目睹了四五個警察把一女同修胳膊背到後邊,用力一推,臉蹭在了馬路牙子上,臉上前身流的都是血,大法弟子都流淚了,這場沒有硝煙的血腥迫害,這樣對待手無寸鐵的大法弟子。江澤民是發動這場迫害的罪魁禍首。他們把大法弟子都擁上兩節大客車上,幾乎大客車都調到了現場。分別拉到中學,放廣播謾罵大法,誣陷師父,心想這麼好的功法為甚麼不讓煉?
我第二天早上與同修就去了北京。為師父鳴冤,還我師父清白!一路上經過了九道關卡,警察身著迷彩服,戴著鋼盔,挎著槍,戴著墨鏡,嘴上還蒙著三角巾,穿著皮靴坐著挎鬥摩托車上,不停的鳴著警笛。我問開車司機他們是幹甚麼的,司機說抓法輪功的。我心裏迷惑不解。這是為甚麼?
四次被非法關押看守所:遭老虎凳、野蠻灌食、藥物迫害
我曾四次被綁架到看守所,第一次是因為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五日進京上訪,為師父鳴冤,還我師父清白,給大法弟子一個修煉環境。信仰自由,十月十八日被海澱區公安分局綁架,被葫蘆島駐京辦事處,有綏中公安局,王福臣,趙繼斌等人把我們綁架到辦事處,連夜王福臣,張希文,等人把我們綁架到綏中,送進了看守所。被迫害四十九天。在看守所裏我和同修們煉功背師父經文,還有《洪吟》。遭到無理的打罵,有一次我們煉功抱輪,大隊長王學平叫我的名字讓我把手放下來,我們沒聽他的。不一會兒他把我和蘇菊珍(已離世)叫出去,問我們還煉不煉,我們堅持煉,張文仲和事務犯人小隋給我和蘇菊珍同修背了二十四小時背銬,晚上我倆不能躺著睡覺,手腫的像饅頭似的。蘇菊珍疼的一夜沒睡,在地上走一宿。
有一天早上,我們背經文,背《洪吟》,值班的陶獄警不讓背,我們還堅持背,等大隊長王學平上班把蘇菊珍同修叫去,一進門就給七個耳光,臉都打腫了,眼睛也衝出了血,待會兒又把我叫去,不讓我們背,我堅持要背,他邊罵邊踢了我好幾腳,大腿都踢青了。
第二次是二零零零年七月八日左右,公安局政保大隊隊長楊志學帶王福臣,田衛東,張希文等人抄家,拿走了煉功用的圓墊子,並把我綁架,帶到公安局問我在哪拿的經文,都給誰了,我不說,他們就進行嚴刑拷打,張希文拿一把新笤帚從腦袋打到腿,直到把笤帚打碎,渾身上下都打成了紫黑色。他們還不停的罵我。我說你們身為警察穿著人民的衣服,卻對我們大打出手,為了私慾,為了交差,你這是在犯法,我不說出別人,是不讓你抓他們,不讓你們犯罪,當天他們把我送進了綏中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十多天。
第三次是二零零零年十二月約十四日,政保大隊的王福臣,田衛東,張希文,來抄家,說滿街貼的都是江澤民的十大罪狀,說大法弟子都進去了,沒別人就你幹的。就這樣無辜的又一次把我綁架,沒有任何理由,王福臣為了給我湊材料,把大法弟子給他們郵的真相資料和其它收集的資料厚厚一摞,作為教養依據,被非法教養二年,在教養院裏不讓睡覺,天天幹奴工,被迫害的血壓高二百多,也不放過。在看守所裏呆了將近五個多月,吃的連豬食都不如,燉的菠菜裏漂一層瓢蟲,到盆底有六七釐米厚的一層泥。我跟大隊長說了菜沒法吃,大隊長說了做菜的大師傅,大師傅惱羞成怒,大罵出口,不但不分我菜份,還把菜湯潑的大板上地上都是。
第四次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早晨六時左右,我正在家,突然聽到有人撬門聲,我到門鏡前往外看,沒人。我剛要開門看看怎麼回事的時候,就聽那門「銧當」的一聲,闖進一夥人,有六、七個。我不知甚麼時候給我戴上的手銬,把我按在沙發上。其它幾個搶電腦(女兒的電腦)我當時以為是衝錢財來的呢,我丈夫問她們是哪的,幹啥搶我們家東西,沒人搭茬兒,我大聲地喊著,我說你們要幹甚麼?別把孩子嚇著(女兒的孩子)後來有一個人說了一句「公安局的」。我才知道,啊,是衝我修煉法輪大法來的。
他們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四個男的把我抬成大字型,從我丈夫和孩子面前,把我綁架走。當時,孩子才三歲多點,闖進我家的警察有機場派出所的馬子文所長、政保大隊的劉煥宇、李爽(女)其他人不知道叫甚麼名。
他們把我抬到樓下,塞進警車裏,拉到綏中看守所,然後又返回到我家地下室收走墨水4箱,新樂牌A4紙10箱,後來又把我拉到葫蘆島市看守所。在葫蘆島看守所,我只有用絕食來反迫害,他們百般的折磨我,女警察馮冰利用販毒和詐騙的罪犯李俠、齊紅、李玲等對我大打出手,用手使勁捏我兩腮,至今牙齒鬆動。
有一次,強行給我灌食,看守所楊醫生使勁踢我,還髒話滿嘴,把我的拖鞋都踢飛了,根本就沒有醫德。
還有一次,獄警馮冰張醫生等強行把我摁在「老虎凳」上,給我下管兒灌食。我已被他們迫害得心律過速,心跳一百五十多、血壓二百左右,下很長的膠皮管,我憋的差點暈了過去。馮冰還說看守所有3% 的死亡率,死你一個也不管我們的事。
有一次葫蘆島看守所蓋樓,在押人員都轉到綏中看守所,公檢法幾個部門全出動,獄警馮冰讓我穿號服,我說:我沒犯罪,我不穿。她利用犯人梁麗君、齊紅等四五個犯人強行給我套上。在他們的迫害下,我心臟急速的跳動,渾身哆嗦一團,她還狠狠地打我兩個嘴巴子,犯人梁麗君在後面用腳踹我。葫蘆島市公安局一個姓徐的女警不斷的訓斥我,她用力的推我一下,把我推出好幾米遠,摔倒在水泥地上。我趴在地上起不來了。姓徐的女警和一男警把我拖出去有幾十米遠,扔在道邊的有醫療設備的車旁邊,他們又把我塞進車,強行給我打了針,不知甚麼藥,綁架到綏中看守所。
在葫蘆島看守所時,張希文(原政保科警察,現調到遼寧省公安廳)、陳紹周(原綏中縣公安局法制科科長,現在縣公安局任督查)等幾次逼我,讓我回答他們的問話,我不回答他們,他們就胡亂寫一氣,還有不是在我家收的東西,都給我寫上了。拽我頭髮往後背,逼我按手印,不按,陳紹周把印泥盒蓋兒硌在我的手背兒上,把著我的手強行按手印。
遼寧女子監獄五年「人間地獄」般折磨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二日、十三日,也就是汶川大地震那天,天下著大雨,綏中縣法院審判長李桂敬、陪審員孫月、呂丹、還有書記員高鵬,到綏中縣醫院給我和周迎春在醫院非法開了庭。後來又分別判了刑。我被非法判了五年。五月二十七日,把我綁架到遼寧女子監獄一監區六小隊,進行非人的折磨和迫害。
當時由李敏(詐騙犯)、於曉榮(殺人犯)對我進行殘酷迫害。他們強行讓我看攻擊大法的書,還有光盤帶子,讓我寫甚麼所謂「轉化」六書。我不聽他們的,他們百般刁難,就大打出手,大罵出口,於曉榮經常往我臉上吐唾沫,拽我往牆上撞,讓我站在四十見方的地板磚上,不讓動,一動就連踢帶打,腿腫的邁不了步,一推就倒。有一次,隊長趙秀梅差點把我搥倒在地,天天晚上不讓睡覺,一站就是十一點到半夜一點鐘。
還有最嚴重的是於曉榮拽著我,要拿墩布把,捶我的下部,她還不停地喊著:「我就是流氓!我就是流氓!」她跟迫害大法弟子的(詐騙犯)張威說,誰誰用這辦法,馬上就「轉化」了,這招可好使了。於曉榮還經常念破壞大法的書,經常用那厚厚的書搥我的胸部。
剛去的大法弟子不讓跟任何人接觸,在監舍有兩個犯人進行迫害。一般的都在監舍迫害兩個月,再讓上車間強迫勞動。七月二十二日,讓我上了車間,又開始從勞動上對我進行迫害,有時加班到晚上十點,不幹活就停帳,因為吃不飽,自己家裏都得存錢,他們說不讓花,就給停帳,連日用品都不讓買,有一次,呂思隊長強行讓我答心理諮詢題單,不答就讓我面向牆壁站著。衝我大喊大叫。還給我停了帳
二零一一年,弟弟給我寫了一封信,說我媽媽病危,信中說讓我跟獄中領導請示請示,回家看看媽媽最後一面,也了了老人的心願,媽媽也能含笑而去。我看信後,很悲傷的找教導員秋英,說明我的原因,也讓她看了信。我又找了隊長李宏坤,他們說我沒「轉化」,不可能讓我回家探親。這種慘無人道的迫害使我受到了很大的傷害。每天以淚洗面惦著媽媽。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老人家含冤而去,帶著遺憾離開了人世。因為我被綁架那年,媽媽已八十九歲高齡,也是修煉法輪大法的,別看她八十九歲,上五樓都不歇一下,後來,我不在她身邊,又加上長期想念我。
家人遭魔難 失去兩位親人
二零零八年,我被綁架期間,我女兒已懷孕四個多月,因她丈夫上班,沒人幫她,她沒辦法只能忍痛割愛,墮了胎。這場迫害使多少人遭難
我一三年二月二十四日回家,足足的被迫害五年,失去兩位親人。五年沒給我發工資,該長的工資也沒給長。現在我和我們同事同級工資的相比,我每月少開五百元左右。
我回來時。把信和判決書想帶回家,隊長於淼茹把信和判決書沒收了,用碎紙機處理了,原因就是,信中有請示政府的話不讓帶回來。出獄時,我自己的東西甚麼也不讓帶出來,給我扒得一絲不掛。
這些年來我曾經被關押在看守所、教養院、監獄,長達七年多煎熬折磨,身心受到嚴酷的摧殘,與侮辱,我的自由被剝奪、工資被扣押、失去兩個親人,還有我丈夫是國家公務員,受到他人的指責和歧視,因精神壓力太大,三次暈倒差點丟了性命,給我們家庭造成的傷害和財物的損失是無法彌補的。
需要指出的是,以上參與對我進行迫害的人,都是江澤民政策的執行者,他們也都承受著來自高層的壓力,明知法輪功學員都是好人,為了職務、為了飯碗、為了自保,昧著良心犯罪,將來也將面臨正義的審判。但我目前只把江澤民列為控告對象,是想給其中還有可能改過的人留下希望與機會,其實他們也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犧牲品,控告江澤民,也是在為他們鳴冤。江澤民是這場迫害的始作俑者,是造成眾多世人犯罪的罪魁禍首。相信最高檢察院會為我主持公道,這也是在匡扶人間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