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十月十日左右,江榮欣又出現心肌梗塞症狀,血壓很高,危及生命。
家屬與律師強烈要求辦案單位放人或取保候審,取保候審的文件快遞給辦案人,一直沒有消息反饋。
辦案人員非但不放人,還把江榮欣轉到深圳市第一看守所加重迫害。
家屬知道每天有專職洗腦人員強行轉化他,國保和610人員還放風說江榮欣被「轉化」了。
家屬非常擔心江榮欣的健康,律師先後五次去深圳市第一看守所會見江榮欣,都被推諉拒絕。
江榮欣家屬無奈之下只能又請一位外省律師前去會見。六月十二日,委託的新律師一大早去了第一看守所,又被看守所刁難,警察讓律師回他所在省會城市的司法局開證明。
新委託的律師去寶安檢察院查尋案件進展情況,被告知江榮欣已有兩位律師作為辯護人,所以新律師介入,家屬必須先辭退一位律師。新委託的律師問詢無端冒出來的第二位律師姓名,檢察院人員答無可奉告。
據悉國保人員曾明確透露,他們要破案立大功,多拿獎金。他們企圖把江榮欣作為突破口,構陷「指證」廣東「9.24」綁架案中的善良民眾。為了拿獎金,國保人員罔顧法律,利用江榮欣臨近身心承受極限,想儘快出來的心理,無人性地施壓、威逼利誘重病的江榮欣放棄信仰,在神志不清的狀態下做糊塗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