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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綁架、被關押、被勞教、被離婚……

——黑龍江省大慶市法輪功學員王秀萍控告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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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黑龍江省大慶市法輪功學員王秀萍,因堅持法輪大法「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警察綁架,曾兩次被非法勞教,遭酷刑折磨,並被開除工作,丈夫在壓力下與她離婚。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當時五十五歲的王秀萍向最高檢察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 以下是王秀萍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的事實:

我是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底開始修煉法輪功。煉功前患有各種疾病,乳腺小葉增生、婦科病、腰椎間盤突出、頭痛、風濕、還有坐月子落下的病,雙膝往下從骨頭裏往外冒著冰冷的涼氣,神經衰弱難以入睡,白天頭腦昏昏沉沉的。腰酸疼痛難忍,走路一條腿長一條腿短,中西醫沒少治,也不見效,我被折磨的有氣無力,上班只能三天打魚,兩天曬網。

天無絕人之路。當我第一遍看法輪功著作《轉法輪》時,明白了法輪功教人以「真、善、忍」為標準提高心性,做道德高尚、為別人著想的好人,由於我的心性昇華,很快病都神奇的好了,真正體驗到無病一身輕的美好,能正常上班了,法輪大法不僅讓我擁有一個健康的身心,還給家庭、單位、國家節省了醫藥費。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出於小人妒嫉之心,公開發動了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十多年來,我本人遭受了如下迫害:

進京上訪遭綁架、非法勞教

二零零零年七月四日,我進京上訪,被乘警非法劫持到長春火車站。單位保衛李宏偉、工會單旭光和大慶市紅崗區派出所片警林佰成向我親屬勒索一萬五千元人民幣(一萬元被派出所扣押,後要回八千元;另五千元被單位扣押),把我非法劫持到大慶市紅崗區派出所,逼迫我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所長李敬安等謾罵法輪功創始人,侮辱我並唆使我的親人打我,把我非法劫持到大慶市看守所關押。獄警教唆犯人強迫「開飛機」式的蹶兩個多小時,臉被控腫,大腿筋抽得疼痛,被非法拘禁一個月;轉到紅崗區拘留所非法拘禁半個月;又被非法劫持到紅崗派出所,單位龐國軍、左玉坤、李宏偉三人到派出所逼迫我簽他們寫好的不上訪保證書。沒經過任何法律程序,把我開除廠籍(留廠察看一年),每月僅發一百元的生活費,沒有保障的,時給時不給。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八日,我再進京上訪想澄清事實,在前門被天安門分局警察綁架到大慶駐京辦事處,因不配合警察犯罪被搧臉。片警林佰成把我劫持到大慶市看守所非法拘禁三十天,又劫持到紅崗區拘留所非法拘禁四十多天。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八日,我被非法勞教一年,被大慶油田「六一零」人員劫持到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女子戒毒所,限制言論自由、人身自由;碼凳;做奴工;每天強迫聽、看誣蔑法輪功的錄像等。

訪友遭綁架、拘禁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五日下午,我到朋友家串門,被片警林佰成以聚會為由綁架,所長李敬安帶領10多個警察非法侵入我家,搶走法輪大法書籍一本,把我非法拘禁在派出所二十四個多小時後,劫持到大慶市看守所非法拘禁四十多天;又被非法勞教一年,劫持到黑龍江省哈爾濱女子戒毒所,體檢出心臟病拒收;又被劫持到紅崗區拘留所非法拘禁十五天。

進京上訪遭綁架、酷刑折磨

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三日 ,我第三次進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野蠻拖上警車,因為我喊出我的心聲:法輪大法好!還我師父清白!兩名警察一個拿電棍抽打我的後背,一個揪頭髮往座椅下按,拉到天安門分局,晚上被劫持到北京市東城看守所非法拘禁,遭受迫害如下:

迫害性灌食:獄警指使獄醫和三個男犯強行給我灌食,強迫我坐椅子,一隻手被銬在椅子扶手上,另一隻手被反銬在椅子後面,前面一男犯狠踹我胸腹部,後面兩男犯一個往後面扳脖子、掐鼻子,一個高抬被銬在後面的胳膊,獄醫反覆插管,我被灌得上不來氣,痛苦的直嘔吐,心都要揪出來了。

人格侮辱、灌食:東城看守所獄醫把我劫持到北京公安醫院的地下室,被警察逼迫一絲不留的脫下自己的衣服,穿那裏又肥又大的秋褲,不讓繫褲帶,稍不注意褲子就要掉下去,把右腳用鐵鏈子鎖在床頭,右手一直銬在床邊打藥物,每次鼻飼的管子不給拔掉,悠來悠去,大、小便也不給打開手銬腳鐐,沒有人的尊嚴,五天之中,我的人格受到極大的侮辱。

灌食、打吊針:我被林佰成劫回大慶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多月,又被送進紅崗區拘留所非法拘禁,獄警指使四、五個男犯把我捆綁在床上灌食,左手拉直銬在床頭上,抻的胳膊又酸又痛;右胳膊被男犯按著打了八個多小時的吊針。半個月後,林佰成又把我劫持到大慶市薩爾圖區收容所,因身體虛弱拒收。

被迫離婚 居無定所

由於江澤民迫害的株連政策,前夫難以承受巨大精神壓力,二零零二年七月在紅崗區法院起訴我離婚。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在我缺庭的情況下,被判決離婚,從此我居無定所。

肇州縣看守所裏的酷刑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六日,大慶市肇州縣和平派出所副所長王軍、張軍等三個警察非法侵入我的住處,強行把我拖上警車,胸部被撅的一陣劇痛,拉到和平派出所。隨後王軍等非法抄家,搶走我的法輪功書籍幾十本、光盤四十多張,兩台電腦,兩台打印機等其它物品,非法撬開我的櫃,搶劫人民幣七千五百多元(至今未還)。王軍說他是專政工具,將我雙手銬在背後,謾罵著搧耳光和打頭頂幾十下,嘴被打出血。於當晚十點多鐘把我劫持到肇州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十多天,受到如下酷刑迫害:

灌食:監管獄警幾次指使四、五個男犯人,把我按倒在水泥地上,掐鼻子,用木棍撬嘴灌食,有時灌濃鹽水,嗆得我嗓子和胸腔非常難受,身體冰涼失去知覺,幾乎窒息。

戴腳鐐: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七日,所長李青和唆使四個男犯強行給我戴了五天30斤的腳鐐子,致使我行走困難,腳踝骨被鐵環硌的疼痛。二零零四年五月三十一日中午,王軍把我劫持到肇州縣拘留所非法拘禁。

被囚八十七天 幾乎再遭勞教

二零零四年六月十日,王軍、張軍夥同肇州縣公安局政保科王學軍欺騙說上哈爾濱檢查身體,強行把我雙手銬到背後拽上車,拉到哈爾濱女子戒毒所,我才知道被非法勞教三年,因體檢有病拒收,又把我劫持到肇州縣拘留所繼續非法關押到七月23日被釋放。從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六日至七月二十三日共計被非法關押八十七天。經濟損失達上萬元。

被大慶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十多天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七日下午,我因訪友,被大慶市紅崗區八百垧公安分局警察綁架,搶走我一千多元人民幣,把我劫持到八百垧公安分局,巡警隊張忠華非法對我酷刑逼供:強行逼我趴在地上,反覆幾次從後往前抬舉我反銬的雙臂,疼得我痛苦不堪,幾次把法輪功創始人照片放在我身下逼迫我坐,我不坐,就點燃兩根煙插在我的鼻孔裏熏我,我噴掉他就再點著繼續熏,猛抓住我的頭髮滿屋輪圈的毆打,左右開弓搧我五六十個大耳光,直我打得眼冒金星,頭暈目眩的一片黑,天旋地轉的站立不穩,折磨我近兩個小時,晚上十一點多鐘把我劫持到大慶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十多天。

被非法勞教一年三個月

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三日,大慶市公安局警察李育春、劉寶豐把我劫持到黑龍江省哈爾濱女子戒毒所,因酷刑導致我身體虛弱拒收,李育春、劉寶豐徇私枉法強行把我留下,後因心臟不穩、心律過速,於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七日以「取保候審」把我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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