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初天津河北區檢察院將張健起訴到河北區法院,卻沒有通知張健的辯護律師。法院已定開庭時間(六月二十七日上午),律師表示檢察院的做法違反法律,要求法院延期,並要求法院證人出庭。河北區法院只好宣布庭審取消。
六月中旬,張健的辯護律師接到法院通知,張健案卷已到了法院,並告知法院已定開庭時間。律師才知道張健已被起訴到法院。
律師說:檢察院此舉已違反兩高三部《關於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規定》第六條二款,我會向檢察院鄭重提出,並要求避免再犯,尊重律師權利。
六月十五日下午,律師到法院遞交辯護手續並閱卷。他在與法院談話中得知:法院對律師要做無罪辯護,行使要求迴避權,要求證人作證,確定旁聽人數,非法證據排除等事項,十分在意和敏感。
最後律師要求延遲開庭日期,法院只好同意。
張健修煉法輪功近二十年,他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人,給人的印象都說這小伙子人好、厚道、實在、本份,為別人著想愛幫助人不求回報。由於中共的迫害,妻子跟他離婚。他父母是農村人,年近七十歲,來津給他照看上小學五年級的孩子,家中沒有任何經濟收入,完全依靠張健的收入維持生活。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中午,河北區鐵東路派出所和河北區國保、六一零(江澤民一夥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十多人到張健單位抓人,張健被戴上手銬並被劫持去家中非法抄家。警察非法抄走許多個人財物及省吃儉用攢下的兩萬元現金,沒有給出清單和任何憑證。
張健的父母多次去要人無果,都被擋在門外不讓進,張母沒辦法就給政法委、六一零寫了一封勸善信。
四月十八日下午鐵東路派出所三名警察再次到張健家非法抄家,並將張母帶到派出所,說寫信是煽動。由於張健的孩子無人管只能在派出所寫作業,直到晚上九點多才放人。
現在這個家庭只剩下二老一小經濟上無來源,生活都成了問題,只能靠著親友接濟度日。孩子的教育費用和房屋貸款就更成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