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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潮州市三任市長遭惡報被逮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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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二零一七年一月,廣東省潮州市長、中共市委副書記盧淳傑被「雙開」,並涉嫌受賄犯罪被立案偵查、逮捕。盧是這兩年落馬的第三個潮州市長。二零一五年潮州市長湯錫坤被「雙開」並移交司法處理。此前,中共潮州市委副書記、市長李清落馬,目前已被起訴。


盧淳傑

湯錫坤

李清

盧淳傑,男,四十九歲,一九六八年二月生,廣東揭陽普寧市人, 二零零五年十月至二零零七年二月,任汕頭市委副秘書長;二零零七年二月至二零零八年九月,任汕頭市南澳縣委書記;二零零八年九月後,任潮州市中共副市長、組織部部長、常務副市長、市委副書記、市長等。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七日,盧(正廳級)涉嚴重違紀被調查;二零一六年十月,廣東省深圳市檢察院對盧以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廣東省檢察院依法以受賄罪對盧逮捕;二零一七年一月,廣東省紀委對盧進行立案審查。經查,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職務調整或升遷方面為他人謀利,收受財物;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規佔用市政府周轉房歸個人使用;在工程項目、征地補償等方面為他人謀利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罪。

湯錫坤,男,六十二歲,一九五四年十月生,廣東饒平縣人,一九九九年五月至二零零三年四月,任中共潮州市委副書記;二零零三年四月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任潮州市委副書記、市委政法委書記、潮州副市長、代理市長;二零零五年六月,任潮州市委副書記、潮州市長、黨組書記;二零一二年一月至案發,任潮州市政協主席、黨組書記。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年滿六十一歲的湯錫坤因嚴重違紀被調查。經查,湯錫坤嚴重違紀,對抗組織審查,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失職瀆職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

李清,六十一歲,一九五五年九月生,廣東電白人,一九九八年零四月至二零零三年零四月,廣東省潮州市委副書記、潮州市長;二零零九年零九月至案發,廣東省環境保護廳廳長。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剛年滿六十歲的李清,正值退休的關鍵節點,被廣東省紀委通報調查;二零一六年一月被免職;二零一六年四月六日,廣東省東莞市檢察院依法對李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經查:二零零四年至二零一二年期間,李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價值共計人民幣超二千萬元、港幣五十二萬、美元九萬元,夥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人民幣三百萬元。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日,深圳市檢察院針對李清案,向深圳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盧淳傑、湯錫坤、李清三任潮州市長落馬,是手上沾有迫害法輪功的血債而遭的惡報。法輪功是佛法修煉,迫害「真善忍」信仰,就是最大的犯罪,天理不容。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盧、湯、李三任潮州市長在任期間,截至二零一七年六月,潮州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的至少有二人;遭非法判刑的至少有二十人;遭非法勞教的至少有三十一人;遭收容所非法關押的至少有十一人;遭非法拘留、送洗腦班迫害的至少有二十一人。其中,湯錫坤在任期間,潮州市法輪功學員遭綁架人次最多。

一、湯錫坤在剛任潮州市委副書記,與時任潮州市長的李清沆瀣一氣,炮製多名潮州青年精英遭受非法判刑、非法勞教,酷刑折磨,甚至被迫害致死。

嚴重案例一:時年三十歲的法輪功學員洪浩遠被迫害致死。

廣東潮州法輪功學員洪浩遠
廣東潮州法輪功學員洪浩遠

洪浩遠,畢業於華南師範大學,原潮州市郵電局移動通訊技術骨幹,成績突出,受到單位領導和同事的好評,在家庭和親鄰更是公認的好青年。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邪惡集團迫害法輪功後,洪浩遠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多次被非法拘留。在潮州紅山拘役所非法關押一個月,期間,遭獄警和犯人拳打腳踢毒打。後轉潮州市鐵鋪收容所,早獄警木棍毒打,冬天扒光衣服,用用手銬鎖在樹上淋雨一個晚上到天亮,第二天繼續幹化工重體力勞動。

二零零零年五月,洪浩遠被非法劫持到廣東三水勞教所,因堅持合法信仰,每天被三根幾萬伏電壓的電棍同時電擊十小時以上、用長條板凳毆打,板凳都被打折了,洪浩遠身體內臟嚴重受傷。後被關禁閉(就是在封閉小屋酷刑折磨),期間被扒光衣服,電棍長時間專門電擊腋下、乳頭,甚至肛門,被酷刑折磨至生命垂危才於二零零二年四月釋放回家,回家後仍遭公安部門、當地「610」監視,因被迫害傷勢過重,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五日凌晨含冤離世。

洪浩遠臨終前五個月,寫下了以上被迫害的經歷。洪浩遠含冤離世後,潮州市公安局還施壓封口,說不能把洪浩遠的死亡情況披露出來。

嚴重案例二:時年三十一歲的法輪功學員林凱被迫害致死。

林凱
林凱

林凱,畢業於廣東中山大學地環學院大氣科學系信息處理與計算機軟件專業。修煉法輪功之前,由於胃穿孔,做了胃局部切除手術,從此人躺在病床上,飽受病痛折磨,臉色發黑。修煉法輪功後,重獲健康,戒煙戒酒,氣色紅潤,在工作單位按照「真善忍」標準做好本職工作,受到同事一致好評。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邪惡集團迫害法輪功後,林凱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多次遭受迫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九日,林凱與朋友在廣東中山市一飯店吃飯,被潮州警察非法劫持回饒平拘留所,被饒平公安林俊明用兩指對著肝部用力點穴位並毒打,之後,在無任何法律程序的情況下,與朋友吃個飯就被非法判刑勞教三年,送往廣東廣東三水勞教所遭受迫害,期間,遭關禁閉(就是在封閉小屋酷刑折磨)、電棍電擊、被獄警用手指強按肝部、被捆起來吊在籃球架上作「包粽子」酷刑等。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在勞教所惡劣的環境下,在邪惡的強制和高壓下,林凱被迫害致生命垂危才被釋放回家。回家後,家裏電話時刻遭監聽、當地派出所、居委時常上門騷擾,被迫害得失去工作,還沒調養的身心再次崩潰到極點,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九日含冤離世,年僅三十一歲,留下年邁的父母、年輕的妻子和三歲的女兒。

其他嚴重案例如:饒平法輪功學員吳友平,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三日被綁架,在找不到任何合法依據的情況下,被誣判五年刑期,劫持到梅州監獄繼續迫害;楊楚強二零零二年被饒平縣公安局「610」非法抓捕,被非法劫持到廣東省三水勞教所遭受迫害;盧友明二零零二年綁架到三水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

二、湯錫坤任潮州市委政法委書記、市委副書記期間,更是協同下設機構「610」辦公室主任,炮製了「二零零三年大抓捕」案。

許瑞芬,女,潮州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三年五月初被綁架,被非法判刑四年;
陳俊貂,女,潮州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三年五月初綁架,被非法判刑八年;
楊君輝,潮安縣庵埠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三年五月初綁架,被非法判七年;
陳冬蓮,女,二零零三年五月被抓捕、非法關押在潮州市第一看守所,後被非法判刑五年。
佘俊清,女,二零零三年五月被潮州市公安局「610」非法抓捕,非法關押在潮州市第一看守所,後被非法判刑四年;
謝祥卿,女,二零零三年五月初被非法判刑三年。
陳如珍,女,二零零三年五月被潮州市公安局「610」抓捕、非法關押在潮州市第一看守所,後被非法判刑三年;
吳小宏,男,二零零三年五月被潮州市公安局「610」抓捕、非法關押在潮州市第一看守所,後被非法判刑三年;
林祥瑞,男,二零零三年五月被饒平縣公安局「610」非法抓捕拘留在潮州市看守所。非法判刑四年; 林幼娥,女,二零零三年五月初,被綁架,被潮州市公安局「610」非法勞教。 三、盧淳傑任潮州市副市長、市委副書記期間,潮州市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抄家、迫害,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林麗英,女,潮州籍法輪功學員,二零一零年七月被綁架,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九日林麗英被劫持到廣東三水婦教所,被誣判一年勞教;

鐘列娜,榮端,揭陽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一年七月十八日,在潮州市潮安縣彩唐遭綁架,當晚這兩位法輪功學員被轉至潮州市拘留所非法關押;

楊麗華,潮安縣城(庵埠)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二年三月六日前被綁架;

劉瑞權,潮州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被非法劫持到潮州市看守所非法拘留三十七天;

林愛珍、張醉霞,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遭綁架,各被非法刑拘一個月; 林家存,潮州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遭綁架、抄家,家裏私人電腦等被搶劫一空,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潮州市多名法輪功學員因依法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遭當地警察暴力騷擾、威脅恐嚇。警察稱執行「上級」──市委政法委「610」和區委政法委「610」命令。

善惡終有報

很多官員受中共江澤民邪惡集團謊言毒害,為了眼前利益鋌而走險,在迫害法輪功學員時是步步升級,妄想通過迫害手無寸鐵的善良法輪功學員,以炮製所謂的大案、要案,成為自己升官發財的籌碼,殊不知,這是一條葬送你們自己未來的死路。盧淳傑在落馬後的《後悔書》中寫到「人世間沒有後悔藥,我知道自己罪有應得,等待我的將是監獄大門」。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人在做,天在看,暗室虧心,神目如電。即使一時獲得升遷,即使臨近退休節點,幹過的壞事,終究遭報應,如盧淳傑升任潮州市長純屬「偶然獲得」,不曾想一年後便落馬;李清,即使臨近退休節點,幹過的壞事,仍追查不倦。

以上頭目落馬,就是對現任還在積極、盲目追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各級官員,各級政法委、「610」、以及基層幹部敲響最大警鐘。

二零一六年六月以後,潮州市610相關人員還在積極迫害法輪功。其中,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陳冬蓮,潮安法輪功學員被枉判五年,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謝耕耘、陳嬌麗,潮州市潮安區彩塘鎮法輪功學員被分別枉判四年。以上三例都是潮安區610頭目洪楷泉直接參與迫害的罪證。

在此正告潮州市參與迫害的各級官員,尤其正告潮州市潮安區610頭目洪楷泉,看清你們的前上級如今遭惡報的下場,立即停止迫害,將功補過,挽回損失。天理昭昭,報應不爽,如一意孤行積極參與迫害的,惡報時,後悔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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