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妻子被迫害致死 遼寧劉英又被非法判刑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遼陽市宏偉區法輪功學員劉英和他的妻子許桂霞,以及七十九歲的老人蘇殿興於二零一六年十月被遼陽市弓長嶺區惡警綁架,被非法關押在遼陽市看守所。許桂霞僅十餘天就被迫害致死,現在劉英與蘇殿興也被非法判一年半,兩人均上訴。

在這之前,蘇殿興被非法判三年緩五,現在加在一起三年半,家人非常著急,已經請律師為他二審代理。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上午十點左右,遼陽市三位法輪功學員劉英、許桂霞夫婦和蘇殿興在弓長嶺區牛錄鄉講真相時,被弓長嶺湯河派出所警察綁架。當天下午三點,警察對兩個家庭非法抄家,搶走電腦、法輪大法書籍等。之後三人被送至遼陽市看守所刑事拘留。

許桂霞被非法關押在遼陽市看守所三零一室。此監號號頭劉小辰,因為許桂霞不背監規,對她使用暴力,其慣用手法就是搧耳光。之後許桂霞遭到「釘板」酷刑折磨,大小便都無人管。許桂霞絕食反迫害,三天後被灌食,灌食後發生抽搐現象,當時無人搶救。因釘板,大小便排在褲子裏,所以沖洗後才送醫務室,但人已經去世了。

許桂霞被迫害致死時面目皆非,認識她的人都沒認出來。十一月七日下午,湯河公安分局隱瞞實情,反而通知死者在瀋陽上學的孩子,說其母病重讓其回來;八日上午公安分局又打電話,說要去學校接孩子回來,孩子害怕,沒有回來。十一月十日早上,當地工農派出所通知許桂霞的姐姐,說許桂霞已搶救無效死亡,遺體在當地殯儀館。

家屬要求見遺體,被警察告知要先簽字,否則不允許見。家屬不知簽字內容,沒有簽,也沒有見到遺體。遼陽市看守所到湯河派出所都在極力掩蓋真相。

十一月十一日,家人為許桂霞的丈夫劉英聘請的律師,在介入本案過程中,遼陽市看守所以多種理由搪塞,禁止律師與劉英見面,公然違反法律程序。

看守所警察為推卸許桂霞死亡的責任,讓認識許桂霞的某人作偽證,說她是有病死的。管號獄警黃俊多次找這人談話,最後此人作了偽證。後黃俊很長時間沒來上班。後來,打人的犯人劉小辰,被判刑五年半,被關入遼寧省女子監獄(原大北監獄)。那個作偽證的人被判兩年半,其總說不去大北。最後於二零一七年四月被黃俊強行架出號房。

家屬多次找弓長嶺檢察院、派出所要求釋放劉英與蘇殿興,沒有結果,後來構陷他們的所謂「案卷」送到遼陽市弓長嶺法院。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