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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綏中縣國保大隊長王寶民的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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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知道我是誰嗎?說出來嚇死你,我就是大名鼎鼎的王寶民!」這是王寶民最近常掛在嘴邊上的話,現在他的確是出名了,而且臭名昭著。如果您能用翻牆軟件到動態網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簡稱「追查國際」)搜索一下「王寶民」就會出現如下內容:

追查涉嫌罪犯:王寶民
涉嫌犯罪責任系統:國保、政保科
職務:國保大隊長
地址:遼寧省葫蘆島市綏中縣新興街1段4號 郵編:125200
電話:0429-6123464

現在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王寶民,以及他為甚麼能夠走到今天這一步,希望王寶民本人能夠懸崖勒馬,相關人員能引以為戒。

王寶民,男,一九七零年十月出生,四十八歲,現任綏中縣國保大隊長,老家在綏中縣前衛鎮,父親現在仍然住在前衛鎮。妻子蘇輝,在綏中縣圖書館工作。王寶民曾先後在高甸子鄉派出所,寬幫鎮派出所和城郊鄉派出所當所長,二零一五年調到綏中縣國保大隊任大隊長。

一、迫害法輪功初期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團夥對法輪功的迫害剛開始,王寶民在高甸子鄉任派出所所長,欲綁架某法輪功學員,因抓不到本人,就到其兒媳家,綁架其兒媳未遂;又到其女兒學校騷擾,把其女兒嚇得大哭。王寶民還先後到該法輪功學員打工的三個單位去,造成兩個單位的老闆不堪騷擾,以至該法輪功學員兩次失去工作,被逼的有家不能回,在玉米地住了十八天。屢遭騷擾,一家人精神幾近崩潰,該法輪功學員不得不回家,最後被王寶民帶人綁架到洗腦班。

王寶民當時還派手下在另一法輪功學員家院外的樹杈上整天整天地坐著、看著,該法輪功學員只好流落在外,但最後還是被綁架到洗腦班。

如果說那時是因為媒體鋪天蓋地的造謠宣傳,是在無知下幹的,然而十七、八年過去了,接觸了那麼多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王寶民真的不知道他們都是好人、最好的人嗎?真的不知道法輪功是被冤枉的嗎?真的不相信迫害修佛的好人連自己的家人都會跟著遭殃嗎?

二、當上國保隊長以後

(一)綁架誠信商人、大孝子,九旬老人含恨離世。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五日,王寶民帶人到前衛綁架了正在地裏收玉米的法輪功學員、曾同為警察的武寶林。

武寶林在前衛很有名,他經營了九年多的「武七種子化肥商店」,口碑信譽極好,還沒開賣,就有很多人預訂。別人進貨時都問哪種種子掙錢,而武寶林卻問哪個產量高、抗風抗旱,不在乎自己掙多掙少,只怕老鄉們不能高產。最讓鄉親們佩服的是武寶林夫婦的孝順,兄弟姐妹九人的武寶林,八年來獨自伺候九十高齡的父母,而且母親小腦萎縮,生活不能自理,大小便失禁。

這樣的孝子,這樣熱心善良的好人,連去抄家的警察都說「我就看不了這樣的場面!」一位老大爺嘆息:「那是多好的人啊,就給抓走了!」老父親受不了這樣的刺激,幾天之內病情加重去世,武寶林連父親最後一面都沒看到。王寶民將他非法關押了兩個多月,最後以判二緩三收場。

即便如此,武寶林回家前後,王寶民還給他和家人施加壓力,還派人蹲坑、盯梢,開著車來回繞。以至於武寶林在壓力下身體出現了嚴重的心臟病症狀,把家人都嚇壞了,以前他的身體一直好好的。

(二)職專綁架,擾亂教學秩序。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上午,王寶民帶著國保大隊劉煥宇、劉忠和和特警將正準備上課的職專教師劉巍綁架,所謂「理由」是他依法起訴江澤民,非法拘留了二十天,還揚言要「深挖犯罪證據」,「不寫保證,三天之內轉刑拘」。同事聽說後有的說:「人家有錯嗎?讓人家保證!」有的說「他們(國保大隊)這都違法!」 連劉巍妻子都說:「他寫不寫保證我都能保證他是好人」。

劉巍這些年課幾乎是全校最多的,上課認真負責,平等的善待每一個學生,和學生、同事關係融洽,國保把劉巍綁架走後,擾亂了教學秩序,整個專業課程全部重新排。學生在他的QQ上留言:「老師,你不回來我們班就完了」,「老師,你甚麼時候回來啊,我們想你啊。」「我們大家都很喜歡你。」「老師,我們以前讓你操了不少的心」……這樣的話很多。

有學生家長打電話到拘留所,打聽甚麼時候回來。當得知非法拘留二十天後,學生開始倒計時。不知王寶民是不是知道,你綁架她(他)們尊敬、愛戴的老師後,學生們怎麼看你嗎?學校領導和教師怎麼評價你們這些警察嗎?縱使人微言輕,那也是民怨沸騰。

就在時隔不到一年的時間,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王寶民再一次帶人到劉巍學校,因為網上一篇文章懷疑到劉巍老師而將他綁架,在學校老師和領導眾目睽睽之下將他塞到吉普車的後備箱裏,因為戴著手銬連扯帶拽,保暖襯衫被撕破,新買的皮夾克蹭破,手腕和尾椎扭傷,幾個月都未能恢復。之後六、七天,就把構陷材料送到了檢察院,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為由,無條件釋放了劉巍。劉巍這些年先後被國保大隊綁架了四次,每次都是正在學校工作期間,每次都是莫須有的罪名。是誰在」擾亂社會秩序」,旁觀者一目了然。

(三)造假筆錄,捏造罪名,將七十幾歲老人送進監獄。

裴忠華,男,七十多歲,年輕時曾練過武,常常打架、禍害別人東西,曾有人跪著求拜他為師,修煉後真可謂「脫胎換骨」,改掉了一切惡習,成了一個慈眉善目的老人,在家做飯做菜,笑起來像小孩子一樣,兒子一家三口常過來吃,一家人其樂融融。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十四日下午,王寶民等國保警察綁架了法輪功學員裴忠華、李玉傑、丁青豔、於秀榮,並搶走他們家中的大法書籍、大法師父掛像等私人物品。在綁架裴忠華、李玉傑夫婦時,王寶民手下再次動手打了已年過七十的法輪功學員裴忠華。於秀榮被迫害折騰的腦供血不足,才給她女兒打電話接回。裴忠華老人絕食抗議,最後不得已看守所才以「重大疾病」為由「取保候審」,後被非法判刑一年、勒索罰金五千元,開庭時,王寶民驅趕旁聽人群,最後只讓五位親屬旁聽。裴忠華上訴到葫蘆島市中級法院,裴忠華指出了綏中國保大隊辦案人在案卷中添加假的詢問筆錄作為偽證的事實,裴忠華並聘請了山東的律師,律師做了精彩的無罪辯護。因為二審法官拒絕公開開庭,律師遞交了無罪辯護意見,最後葫蘆島中法非法維持原判,裴忠華被送到了瀋陽第一監獄非法關押。

丁青彥被綁架後,當得知家屬請了律師後,王寶民等人曾威脅丁青彥家人、要求其辭退律師,否則就判實刑,並說交多少多少錢就放人。

(四)綁架戰爭中九死一生的老兵的孝順女兒。

二零一六年九月,王寶民又派人在家門口綁架了家住西山的賢妻良母裴益麗,拼湊材料將她非法判刑二年(法官關樹森),後又將裴益麗劫持到遼寧女子監獄。

裴益麗家中還有八十六歲的老父親和正在上學的兒子,丈夫常年在外。一老一小孤苦無依。老父親曾當過兵,曾參加戰役一百多次,跟他一起打仗的人,倖存的寥寥無幾。老人在給綏中縣各領導信中說「三年前我老伴就去世了,我閨女裴益麗照顧我,我沒有牙了,我閨女從來不嫌麻煩,每頓都單獨給我做點我能吃的,從來不讓我吃剩飯,也不嫌我埋汰」,「我閨女沒學法輪功之前腦袋有毛病,高中都沒念完就像失去記憶一樣,跟傻子一樣的,總腦袋疼,煉了法輪功之後就好了。她跟老婆婆這麼多年從來沒有過矛盾,對誰都好。」

「要是我閨女犯罪了,我也就不找領導了,我閨女煉法輪功,也沒幹壞事啊」

「你們就讓我閨女回家吧,我家一老一小都等著她照顧呢」

(五)綁架范家鄉維修家電的誠信個體戶。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日早六點多,王寶民帶國保派出所警察出動三輛警車,到范家鄉大法弟子張繼宏家,幾個警察把張繼宏按倒在地,非法抄家,抄走很多私人物品。過程中,一名國保警察伸手將張繼宏妻子扒拉倒地,造成張繼宏妻子腿部擦傷、瘀青。

張繼宏在范家鄉以修理電器為生,修煉法輪功以後,以「真、善、忍」要求自己,從不糊弄,從不多要鄉親們一分錢,有時騎摩托到別人家裏修電器,如果沒有換件,分文不取,甚至自己還要白搭上油錢都不要,范家鄉的父老鄉親有目共睹。張繼宏妻子為丈夫聘請了山東的律師做無罪辯護,該律師從多個角度證實了張繼宏無罪,並告誡法官「你們的判決要經得起法律、時間的考驗」

張繼宏被關在看守所,當天就開始絕食,每天遭警察灌食迫害,最後被非法冤判兩年。

(六)街頭綁架、拖曳六十七歲婦女,再一次捏造證據。

綏中縣大法弟子張鳳仙,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在綏中縣工商銀行附近街上,被綏中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在葫蘆島拘留所被非法關押十五天,後又被轉到葫蘆島看守所八天。

國保警察將張鳳仙老人送到醫院檢查身體,張鳳仙覺的在大街上平白無故被綁架,所以不配合所謂的「身體檢查」,綏中國保大隊警察將張鳳仙在醫院的台階上往上拽,把張鳳仙的褲子都拽掉了,醫院當時有很多人都在圍觀,張的後背身上全都磨破了,半個月之後都沒好(有照片為證)。醫生一看張鳳仙被拽得這麼嚴重,拒絕給張鳳仙檢查。從醫院出來上車時,國保大隊警察三人將張鳳仙一人抬頭兩人抬腿扔進轎車的後備箱裏,強行送進葫蘆島看守所辦手續。當時老人一點力氣也沒有,看守所的獄警叫人用擔架把她抬進監室裏,他們說:「從來沒有用擔架抬過人,這樣的人還收!」

在提審張鳳仙期間,國保大隊一警察蓄意構陷,捏造事實,說張鳳仙貼了真相粘貼,粘貼的內容是:「請釋放抗美援朝老兵的兒女裴益麗。」該國保警察對張鳳仙說:「你說是你貼的就放你!」由於惦記家中生病的老伴,張鳳仙違心承認說:「說我殺人放火我也給你簽,主要讓我回家就行!」(在此順便提一下,王寶民的電腦上存了很多他自己認為是「政績」的幾十個法輪功學員的所謂「轉化」的材料都是這麼來的,利用這些好人的親情,給他(她)們施壓,威逼利誘,讓他(她)們違心地簽字,按手印)該國保警察又說:「給你編一個,就說你在車邊站著,不知道誰往你三輪車裏扔了兩張粘貼,你就順手貼上了!」問張鳳仙這樣寫行不行,還讓她念兩遍、記住這幾句話,說「誰問的話就這麼說」,就這樣給張鳳仙辦了取保候審。可笑的是,這樣無中生有的「案子」檢察院居然會「批捕」,堂而皇之地送到法院。

(七)在前所綁架退休工人,再次筆錄造假,恐嚇律師,擾亂法庭。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四日,家住葫蘆島市綏中電廠的六十四歲退休技術骨幹翟永池,被國保大隊以物業為由騙開門綁架、構陷,六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庭審。河北和北京兩名律師為翟永池做了無罪辯護。

開庭前,綏中公安局國保大隊長王寶民等共七八個國保警察守在門口,王寶民聲稱只允許家屬進入(法律規定庭審公開,任何公民持身份證均可旁聽,周邊地區的錦州、葫蘆島、朝陽都是出示身份證即可旁聽),後來共三名家屬進入法庭。

兩名律師在九點十分左右進入法庭,王寶民在門口無故對北京律師發難,衝律師大喊大叫,捏造事實,大喊說這位北京律師「罵共產黨」,並揚言要「打律師」,北京律師始終面帶微笑、帶著些許無奈。律師坐在辯護人的位置上之後,王寶民繼續擾亂法庭與公共秩序,衝著北京律師大喊:「我要打你!」

兩名律師都從「信仰自由」、「法輪功不是邪教」、「言論自由」、《刑法》三百條不適用等方面進行了系統闡述,並且著重指出了案卷證據的諸多漏洞,律師指出的漏洞包括:詢問筆錄中出現「法輪功是正法,共產黨是邪教」、「我這些錢都用在這上了」等言論。律師問翟永池,這些話是不是他說的,翟永池答「不是」。對於國保警察構陷的惡劣行徑,律師也以自己進庭時王寶民在大庭廣眾之間就能編造謊言說律師「罵共產黨」為例做了說明,指出國保在案卷中做類似的偽證意在煽動法官對被告的仇恨情緒。

翟永池平靜地做了最後陳述:大法教我做好人,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並且駁斥了之前公訴人照本宣科讀的材料中說的「大法不讓人吃藥」的謊言。

翟永池說,自己修煉前,在工傷之後有很多病:淌口水、失憶、找不到家、心臟病等,修煉之後身體完全好了。在被關在看守所之後,身體又出現了便血的病症,於是跟看守所警察溝通:「如果讓我煉功我就會好」,警察也說「如果你能煉好我就相信你說的是真的」,在煉功十五天之後,便血真的好了。這就說明不是大法不讓人吃藥,我通過煉功煉好了我還吃甚麼藥啊!翟永池做最後陳述的狀態讓所有人看到了大法的美好和大法修煉者的素質。

政法委副書記李懷林、公檢法人員、很多國保警察旁聽了整個庭審。一個旁聽人員在庭後表達了對律師業務水平的欽佩。到場的人說,聽了辯護之後誰都能聽懂翟永池的無辜,誰都能聽明白公安的所謂證據不堪一擊,這個案子根本沒法判。

整個庭審中,國保警察至少兩次喧嘩法庭,讓法庭完全沒有了應有的肅穆。包括王寶民一開始對北京律師無故發難,以及在公訴人照本宣科讀那份漏洞百出的污衊大法的材料時,多名旁聽的國保警察鼓掌大笑(後來被法警制止)。國保警察們肆無忌憚又缺乏常識的表現,拉低了綏中政法公安人員的素質和水平,讓在場的領導顏面盡失。

更加荒唐的是,綏中縣法院七月三日下達判決書,將翟永池老人重判七年,不知是依據的那條法律,還是幕後有人在操縱,翟永池已上訴到葫蘆島市中級法院。

(八)二零一五年十月份至今,至少幾十起綁架,騷擾。

王寶民自從上任以來,從城裏到百里以外偏僻的鄉村,就像當年紅衛兵砸廟,毀古蹟文物一樣,真的是不遺餘力地綁架騷擾修心向善的修煉者,這種工作幹勁如果用在除暴安良,匡扶正義上,老百姓可能不知道已經給送去多少錦旗了。可是,王寶民帶頭,對這些修煉法輪功的善良百姓及家屬非打即罵,真有過去搞階級鬥爭的架勢,有一次竟然對大法弟子家屬(女)惡狠狠地說「就應該把你送到日本當慰安婦!」手下國保警察多次對老人、婦女動手,實在是令人痛心,他們在私下裏並不是這樣的人,他們也同樣知道孝敬父母,有的還很義氣,那這一切都是誰造成的呢?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五日,王寶民帶人到前衛鎮有名的孝子武寶林。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上午到高嶺鎮大法弟子王素芳家裏將其綁架。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綁架范家鄉大法弟子潘玉霞、明鳳霞被綁架,潘玉霞當天晚上綏中送回,明鳳霞被勒索五百元當晚放回。

十二月二日上午,王寶民帶人將高嶺七十多歲的李玉林綁架並拘留,到吳淑玲家劫走大法書籍和資料。

同是十二月二日,王寶民帶人綁架劉萬利並抄家。劉萬利是家裏的頂樑柱,今年果樹沒出甚麼錢,全靠他打工掙點錢,父母都八十高齡了,身體都不好,母親臥病在炕上已經好幾年了,離不開人。真不知道老倆口的年是怎麼過的。最後將他非法判刑(監外執行)。

十二月七日,帶劉喚宇等綁架小莊子鄉大法弟子張豔麗並抄家,一個五十多歲的善良的農村婦女,本來腿就有些行動不便,卻被王寶民的下屬拽著在地上拖,好幾處受傷,沒辦法絕食抗議,遭了不少罪,打點滴扎不進去,不得已才放回。

十二月十日左右,王寶民帶人將秋子溝鄉潘洪生騙到鄉政府,說有活要找他幹,將他非法拘留五天,搶走大法書籍,劉忠和還到潘洪生母親屋裏搶走了大法師父掛像。

十二月十五日左右,王寶民夥同秋子溝派出所,綁架梁國滿並抄家,搶走了很多私人物品,綁架中還動手打了梁國滿。將他非法拘留 20 天。

十二月二十一日左右,王寶民帶人又綁架了何鳳偉並搶走大法書籍。將他非法拘留五天。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一日上午,將荒地鎮法輪功學員王桂霞、張桂珍,劫持到葫蘆島拘留所進行迫害,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三日中午剛出家不遠,年過花甲的沈文玲在劇場門前遭早已跟蹤她的綏中國保大隊警察等粗暴綁架,他們將沈文玲綁架到葫蘆島看守所後,又踢了年過花甲的沈文伶三腳,給她的身心造成了很大的傷害。因沈文玲身體狀況不得不取保候審。回家沒幾天,又將其構陷到檢察院、法院,意圖繼續迫害。前不久,王寶民還派人到她家蹲坑,又到她丈夫的工作單位騷擾打聽,並要去電話號。使善良人不能過正常日子。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六日早,王寶民派人將正在集市商店賣衣服的大法弟子董桂霞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七年半

(九)「辦案」從不敢穿警服。蹲坑,監視、監聽,用盡特務手段。

王寶民他們可能也自知對不起這身警服,所以很少看見他們穿警服。他們用盡了各種特務手段對付這些修心向善的好人,蹲坑、監聽、監視。西山街於秀榮夫妻倆靠做豆腐維持生計,很多人都知道,他們是學法輪大法的,豆腐不摻假,西山周圍的百姓都願意買他們的豆腐,現在實在忍受不了國保警察的蹲坑、騷擾,不得已關門停業,流著眼淚離開了他們深愛的家鄉和親人,去了外地生活,王寶民等國保警察不但迫害了法輪功學員,還給一方百姓的生活造成了不便,這才是真正的擾亂社會。

王寶民還派人到李玉傑兒子的商店旁鬼鬼祟祟的打聽,派車蹲坑、監視。周圍的老百姓都說,我們納稅人的錢就給他們拿著幹這些用的嗎?

電力公司法輪功學員楊將威新婚不到一個月就被國保大隊綁架,已被非法關押快十年了,老母親想念兒子,提起來就哭,雙腿不能行走,現在生活不能自理,功友們常去看看,幫忙打掃打掃。安慰老人家不是人之常情嗎?王寶民卻派人在樓下監視、蹲坑。

王寶民老家在前衛街上,父親也有八十歲了吧,因為兒子迫害好人被家屬多次找上門,老人家心裏也一定不會好受,不會以此為榮吧,不為自己考慮,也得為自己的家人考慮啊。

三、勒索錢財,製造偽證構陷

王寶民借國保隊長的職務之便,敲詐勒索大法弟子錢財,據不完全統計,至少在前衛、范家、高嶺和綏中城裏大法弟子及家屬家裏夥同其他部門敲詐勒索錢財保守估計在十幾萬以上。

每次抓人之後,王寶民都建議家屬去「勸勸」,而家屬要想去看守所見人,就必須得通過王寶民。

王寶民及其手下,還多次製造偽證,構陷大法弟子。比如:

在丁青豔和裴中華冤案中,王寶民的手下偽證了假的詢問筆錄,被律師在二審辯護詞中指出;在翟永池冤案中,王寶民和一名手下在詢問筆錄中寫:「法輪功是正法,共產黨是邪教」,被律師和當事人翟永池在法庭上指出,翟永池說「這話不是我說的」。那麼這話就是王寶民說的。律師並在法庭上指出:國保警察之所以這麼做,就是為了挑起法官對大法弟子的仇恨;在張鳳仙冤案中,王寶民的手下偽造假的詢問筆錄,說張鳳仙承認不乾膠是自己貼的。並以此為主要證據將張鳳仙構陷到檢察院和法院。

結語:停止迫害、將功補過才是出路

警察的職責是呵護善良,保一方百姓的平安,而王寶民帶人綁架的都是綏中縣各行各業最好的人,你給這些好人定的罪名大部份都是「破壞法律實施」,到底是誰在「破壞法律實施」?誰又能破壞得了法律實施?他們控告江澤民,是在行使憲法所賦予的權利。

《憲法》第四十一條:「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對照一下,真正破壞法律實施的恰恰是王寶民等人。

翻遍所有的法律,民眾修煉法輪功,發放真相資料,都是合法的。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五日,遼寧省葫蘆島市連山區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鄭淑雲,廣東律師為鄭淑雲做了無罪辯護。在法庭辯護中,律師感慨地說:「昨天,十二月四號,是憲法日,是我國首個憲法日,意義重大,今天開庭更要尊重憲法,保障人權,信仰自由是公民的基本人權。我的當事人只是個普通的家庭主婦,在家做飯的時候被抓走了。她是個信仰者,她擁有多少法輪功書籍資料都是合法的,這就好比基督徒有《聖經》……是一個道理。她煉法輪功是為了鍛煉身體,而且是在家裏,沒有危害到任何人。」

律師接著說:「公訴人舉證的證據都不合法,是無效證據,難道刑事訴訟法的司法解釋對你們公檢法人員不適用嗎?還是葫蘆島的老百姓太純樸,警察抓他,說他有罪就有罪?說到刑法三百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公訴人舉證沒有一條與此罪相關聯,沒有舉證那就是沒有證據,我的當事人是無罪的。」律師還質問公訴人:鄭淑雲參加了甚麼邪教(中共講假惡暴,是真正的邪教)?破壞了哪條法律的實 施?擾亂了甚麼社會秩序?她是造成工廠停產了,還是讓學校不能上課了?還是造成交通堵塞了?還是對其他人造成了甚麼傷害後果?都沒有!那她就是沒有罪!」

曾有律師當庭對枉法的法官說:「你們現在不被追究,不代表你們將來不被追究。」你決定不了這場迫害的開始,也改變不了這場迫害行將終結的事實,但是至少你能夠秉持自己的良知,放棄作惡。《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王立軍、薄熙來、周永康、徐才厚他們的官都比你大吧,想靠迫害修佛的好人撈取政治資本往上爬,最終只能落得個身敗名裂。遠的你可能不信,原葫蘆島國保大隊長陳玉龍,你應該知道吧,當初迫害法輪功也很瘋狂賣力,怎麼勸也不聽,如今官也沒了,人也得了腦瘤了,多可悲啊!人家偷了驢跑了,你非要當拔橛子的人,值得嗎?俗話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很多地方都只是象徵性的走訪了一下,就完事了。

法輪功學員都敢用真名、真實的身份證、家庭住址和電話號起訴江澤民,難道會不敢起訴你們嗎?是佛法慈悲,大法師父慈悲,法輪功學員們慈悲,不把你們跟江澤民劃為同類,你們也是迫害政策的受害者,所以一再給你們機會。能不能把握住這最後的機會,將功贖罪,就看你們自己了,三思吧!

揭露你們的惡行,告訴你這些,是因為出於對你的深深擔憂,願你遠離罪惡。歷史的審判已經開始,只有自己選擇良善才會有美好的未來。告訴你這些,是因為我們知道,你內心的良知未曾完全泯滅;是因為希望你和你的家人能夠在即將到來的劫難中能夠平安!真心希望你能用心思考,辨析真相,為自己及家人選擇好未來!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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