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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論在瀋陽東陵監獄遭酷刑折磨 絕食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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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李論家住燈塔市煙台街道文化社區,現年四十二歲,因修煉法輪功,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日被燈塔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並抄家,燈塔法院枉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他不服一審判決上訴到遼陽市中級法院,二審法院不負責地維持原判。

在瀋陽東陵監獄八監區(八監隊),李論遭受了難以承受的酷刑折磨。隊長和教導員為實現其百分之百的轉化目標,保持其所謂「先進單位」的稱號,利用買煙買酒買菜等方式收買並操縱、指使獄中犯人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車輪戰術:輪流看守,幾天幾夜不讓睡覺,不准大小便,用鞋底打腦袋,用牙籤紮小便,用電棍電擊李論,銬手銬,往嘴裏吐痰、灌尿,扒衣服,掰指甲,燒毛,捅吐等等各種酷刑慘無人道。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集訓期結束他被轉移到二監區,李論仍被關小號,遭受折磨。六月下旬他開始絕食,一直堅持了二十多天,身體極度虛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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