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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被綁架折磨 河北張家口市王麗華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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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河北省張家口市六十五歲的王麗華,多次被綁架,被關洗腦班、勞教所,非法關押期間多次被警察折磨的吐血、昏死;在唐山開平勞教所,她被酷刑折磨的骨瘦如柴,體重只剩下六、七十斤,生命垂危。在橋東區洗腦班,她被折磨的大口吐血。二零一四年,她闖出洗腦班後,五一路派出所警察還追蹤到親友家騷擾恐嚇。

中國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王麗華女士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要求依法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並還法輪功清白。目前超過二十萬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將迫害元凶江澤民告到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法輪功學員訴江,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所有中國人的做好人的權利。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被告江澤民瘋狂發起對數以千萬計堅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國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在其「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指令下,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抄家、抓捕、拘留、判刑、勞教、酷刑、活摘器官等迫害,導致近一億人遭受不同程度的迫害,造成社會秩序的混亂、經濟上的崩潰、道德的急速下滑、司法的混亂和黑暗。

下面是王麗華二零一五年六月在對江澤民的控告書中敘述的部份事實:

我叫王麗華,今年六十三歲,在張家口市醫藥藥材公司政工處工作。正當我處在家庭矛盾的重重痛苦之中,一身疾病又折磨的我苦不堪言(靜脈炎、鼻炎等、特別是左腿的骨質增生疼的我連路都走不了,中藥、西藥吃了個遍還是疼的不行),一九九五年的一天,熟人教了我法輪功的動作,第二天跟著到公園煉功,當時就覺得沉重的雙腿一下輕鬆了,身體輕飄飄的。接著我得到了寶書《轉法輪》,從此我嚴格按照師父講的做一個道德高尚的好人,一個更好的人,我的命運隨著發生了轉變,家庭和睦了,一身疾病不翼而飛,丈夫再想和我打架也打不起來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利用中共開始了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廣播、電視、報紙連篇累牘的誣陷、造假,居委會、公安人員不斷到家騷擾,紅色恐怖籠罩著全中國。為了向政府說說心裏話,我與同修幾次到北京上訪,卻遭到公安的劫持、綁架,敲詐勒索、非法關押、勞教、洗腦,一家人被迫子散夫離。親屬、朋友、同事和單位也受株連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我到北京證實大法,被張家口公安劫持到橋西分局,晚上再次到北京,又被沙城公安劫持一夜,第二天一早,轉押張家口五一路派出所,所長鄧建民夥同單位、逼寫「不到北京上訪」保證。

此後,張家口五一路辦事處、五一路派出所不法人員不斷到我單位騷擾、監控,逼迫門衛、家人限制我的人身自由,威逼我不准與其他煉功人來往,五一路派出所、辦事處不法人員半夜闖入家中騷擾、砸門、搜書,並要挾:如果再到北京,就要開除公職。

二零零零年正月十三,我再次到北京證實大法,剛到天安門就被北京公安劫持,後轉押張家口五一路辦事處,數九寒天,五一路派出所所長將大法弟子的衣服脫得只剩一件秋衣,吊銬在院中車棚裏五個半小時。

第二天下午二點多,鄧建民又將我吊銬在車棚上,派出所所長惡狠狠的說:「看我晚上怎麼收拾你,我讓你拉的屎自己吃!」四點多,派出所所長帶警察將我帶到派出所二樓一個房間內,將我身子摁在凳子底下,頭衝外,用膠皮棍猛抽我的臀部,馬某等警察用穿著大皮鞋的腳亂踢、亂踩、還流氓成性的亂揉我的臀部,一直打到晚上六點多,我的臀部被抽的大面積淤血整個成了黑鍋底,暈死過去。

晚上七點多,派出所所長拿著有半杯茶葉的濃茶水,灌進我的嘴裏,之後將我轉押張家口十三里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後,又轉押宣化看守所。為抵制邪惡,我與其他同修共同絕食抗議非法關押。在我們絕食的第三天,惡警又將我與郭桂媛同銬一副手銬非法關押尚義縣看守所非法關押,非法關押期間,五一路派出所欲敲詐一萬元,家中無錢,我女兒將省吃儉用集攢結婚用的錢拿出兩千元,他們又威逼家人寫保證,非法關押我一個月後才放回。

為證實法輪大法的清白,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三日,我再次到北京,剛到北京永定門車站就被北京公安綁架,張家口公安局長李景雲在駐京辦,氣勢洶洶的罵,並向五一路辦事處要錢,五一路辦事處書記隨即逼迫單位擔保接人,這次又向家人敲詐兩千元,無任何手續。

二零零零年六月份我再次到北京證實大法,早四點在天安門金水橋打坐時,被駐京辦警察劫持,轉押五一路派出所。派出所辦事處欲敲詐一千元。我被折磨得吐血,生命出現危險,我妹妹將身上僅有的三百元全部給了他們,才將我放回。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二日,我在張家口緯一路等車時,五一路派出所、辦事處一瘦黑臉與公安李迎賓將我非法劫持,非法關押到張家口十三里看守所,在非法關押的第七天,在市委書記楊德慶、橋東公安分局局長閻志有、副局長馬福維的直接操縱下,五一路派出所李迎賓與花園街派出所公安,將我與方秀珍、張仲麗、郭香榮、張永慧五位同修直接送唐山開平勞教所,當時我正在吐血,高燒三十九度,唐山勞教所不敢收,李迎賓軟磨硬纏非讓收下,唐山收下後見我生命垂危,將我放回。

二零零零年八月八日早六點多,五一路辦事處書記常小青帶一夥公安,闖入我母親家,搜遍屋裏屋外,逼問方秀珍、張仲麗藏哪兒去了,並欺騙家人說找我去談幾句話,一會就回來,結果冒著雨將我劫持到一輛大汽車上,強行送往人間地獄唐山開平勞教所迫害。

剛一進勞教所,就被強行搜身,搜走了我手抄的師父講法,威逼看誣蔑師父誣蔑大法的錄像錄音,我與大法弟子們不看不聽,惡人惡警就又打又罵,長時間罰站,強行洗腦迫害。我絕食抗議迫害,不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被四、五個包夾從床上拖下,在地上來回拖,腿、胳膊頓時血跡斑斑,強行野蠻灌食,六、七個犯人有壓腿的、壓胳膊、掐嘴的,野蠻的將一小拇指粗的膠皮管插入鼻孔,強行灌食,我被折磨得痛苦不堪,幾乎休克,才住手。

二零零零年十月,邪惡迫害大法弟子加劇,在勞教所的大法弟子更是度日如年,惡人惡警隨意迫害大法弟子,他們將大法弟子多次吊銬在床鋪的鐵欄杆上、大教室的鐵欄杆上、菜園子樹上……迫害折磨。二零零一年新年過後,警察叫來了二、三十男隊的警察,一個個喝的醉醺醺的,他們將四十多名大法弟子吊銬在院中樹上,大法弟子給他們講天安門自焚是假的。他們上來就是一頓耳光,大法弟子的臉被打成黑紫,好多大法弟子被凍、吊一天一夜,秦皇島的大法弟子付衛平被迫害得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在寒風刺骨的冬天,他們多次將大法弟子們雙手反背,長時間吊銬在樹上、鐵欄杆上進行迫害。一次我小聲背師父經文,包夾過來就打,將我打得鼻口流血。警察魏群拿著電棍電大法弟子的嘴並將電棍塞進大法弟子的口中電擊。大法弟子康淑香的嘴被電起來大片的燎泡,不能說話,不能進食。大法弟子郝建林的臉上、嘴上全是紅紫色疤痕。

在我絕食抗議迫害一百三十多天時,警察閆紅麗拽住我的頭髮把我從床上拉下,並將我四肢分開分別捆綁在鐵床上,一動也不能動,強行輸液。長時間的殘酷迫害,致使我的血壓降到四十~六十,稍微一動就頭暈眼黑,骨瘦如柴,體重只剩下六、七十斤,生命垂危。勞教所怕擔責任,才將我放回。

在我剛剛回家不久,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四日下午三點左右,我在路上行走,又被五一路派出所兩男警與一女便衣強行綁架,搶走書包、隨身聽等,將我劫持到五一路派出所非法審訊、鎖老虎凳一天一夜。第二天晚上六點,五一路辦事處副書記常小青與派出所馬柱等將我非法送橋東區「法制學校」強制洗腦迫害。

邪惡洗腦班樓上樓下三道鐵門,上著三把大鐵鎖,非法關押著被劫持來的大法弟子,一人關一間屋,不讓說話。洗腦班高價雇佣的陪教人員二十四小時日夜監控大法弟子,而所有費用全部強迫大法弟子家人支付,不法人員採用各種卑鄙手段威逼大法弟子放棄修煉。我絕食抵制非法關押,被鎖在老虎凳上,個體遊醫岳X一手往後拽著我的頭髮,一手用鴨嘴鐵鉗撬我的嘴,我被折磨的胸悶、胸憋、心絞痛。120急救中心檢出「冠心病」,又將我押到醫院強制輸液。我被折磨的大口吐血,辦事處副書記常小青惡狠狠的說:「吐血,死了活該!」

在我被非法關押邪惡洗腦班期間,他們還揚言要送我勞教或判刑,為了抵制這非法迫害,二零一四年正月十五前,我正念闖出邪惡洗腦班。此後,邪惡洗腦班 五一路派出所對我追蹤迫害,並要挾我單位到我女兒單位騷擾 ,向我女兒強索我被關押在洗腦班迫害時所用的醫藥費;並到我舅母及親朋好友家騷擾恐嚇。

奧運期間,警察便衣到我妹妹家騷擾,大年二十八,他們還假扮查暖氣的,砸我妹妹家門,在我妹妹家到處亂翻,把我妹妹和外甥嚇的連話都說不出來,致使我妹妹癱倒在床。

至二零零六年下半年以來,五一路派出所還恐嚇單位及社保局凍結了我的退休金,我的妹妹、弟弟、女兒多次找有關單位反映,要求給以解決,多年不見音信,我被單位張家口醫藥公司非法停發工資及各種福利待遇,並連我在上班時所交的風險抵押金(一千三百元)與單位破產後職工應得的福利一直扣押到二零一四年十月。在我沒有任何經濟來源的情況下,被迫給人當保姆,當保潔,給歌廳打掃衛生,受盡歧視和凌辱。

近年來因我年老無法打工,於是去找原工作單位張家口醫藥公司,索要自己應得的工資待遇。醫藥公司告知是五一路派出所所長到單位威脅停發我的工資,後來工資又轉到轄區社保科,讓我先去五一路派出所辦理身份證。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九日,我約一法輪功學員陪同我去五一路派出所辦身份證。五一路派出所教導員吳景琛讓我坐他辦公室等會兒。結果叫來一夥便衣,把我們關起來。另一法輪功學員被當地派出所領走,放回家。我被非法關押在派出所,第二天又把我綁架到張家口市洗腦班迫害,我八十多歲的老父親與弟弟連夜到派出所要人,張家口市洗腦班又非法關押我六天六夜,才將我放回。

我的老母親楊春梅,原肺氣腫、肺心病、十二指腸潰瘍等一身疾病纏身,年年住院,錢花了無數,罪受了不少,孩子們還得請假陪床。自從得法修煉後,老人身體健康了,不用住院了,兒女們也省心了。二零零零年八月八日早六點多,在五一路書記常小青的誘騙下開了家門,一夥便衣警察欺騙說去問幾句話,母親眼巴巴看著不法人員將女兒帶走,結果送唐山勞教受盡折磨。老人內心知道大法好,在江氏的恐嚇下,白天不敢煉,晚上親人們睡熟或不在時,悄悄的煉。二零零三年底,我被綁架洗腦班後被迫流離失所,同修白俊傑又被綁架判刑,老人精神又受到極大刺激,整日提心吊膽、淚水漣漣,夜不能眠,於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五日去世。母親病重時叫我回去又怕被邪惡抓走,也沒見到被迫流離失所的女兒一面。

以上所遭受的迫害都是江澤民一手發動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造成的。從一九九九年至二零一五年, 在明慧網三千六百多例被迫害致死的案例中,張家口市被迫害致死五十人中,我身邊的被迫害致死的同修就有好幾例。其中有郝桂梅、楊玉芳、張志根、王愛玲 、范亞雄、付桂菊、陳愛忠一家五口等,在我們醫藥公司招待所工作的郝淑娟就是在二零零零年遭江澤民殘酷迫害致死的,家人在廣州白雲山看守所找到她時,已是一具死屍,用席子蓋著 ,面目皆非,從屍體上已認不出來是誰,通過做了親子試驗,才認出是郝淑娟。

根據中國《刑法》的規定,江澤民作為迫害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的善良民眾的主犯、教唆犯,利用「610辦公室」傳授犯罪方法(610提供百餘種刑具及酷刑辦法、毒藥迫害、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販賣),構成多種罪行:侮辱罪、誹謗罪(誣蔑按真善忍做好人為×教);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瀆職罪、濫用職權罪;誣告陷害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刑訊逼供罪、暴力取證罪;綁架罪;非法拘禁罪;徇私枉法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搶劫罪、盜竊罪、侵佔罪;敲詐勒索罪;偽造證據罪、妨害作證罪、妨害司法罪;報復陷害罪;虐待被監管人罪;玩忽職守罪(觸犯中共《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的規定);侵犯通信自由罪及私自開拆、隱匿、毀棄郵件罪(包括監控手機、電話、電子郵件);擾亂公共秩序罪;濫用職權;濫用法律(濫用刑法第三百條)罪;破壞法律實施罪(破壞憲法實施);等等。

江澤民為了達到其妄圖根除法輪功的目的,對作為信仰群體的法輪功學員實施「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國家恐怖主義滅絕政策,已經構成了群體滅絕罪。中國已經加入聯合國的《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和《禁止酷刑公約》。據此,江澤民作為中共迫害元凶違反國際法,已構成滅絕種族罪、酷刑罪和危害人類罪等公認的國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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