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看懂時局變化 尋找自救之路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七月六日】近期閱讀明慧網文章,有三個方面的報導值得深思。

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事例,各地報導在逐漸增加

進入二零一七年以來,多省紛紛對法輪功學員拒絕批捕、退卷、宣判,不起訴,或改判無罪。據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九日報導,《近期法輪功學員被無罪釋放案例》一文披露:近期中國新增十起法輪功學員被無罪釋放的案例,共包括安徽、內蒙古、重慶、四川、山東、江蘇、吉林、遼寧、廣西九省(直轄市)十六人,其中十三人平安回家。

六月三十日,明慧網又報導了福建省福州市法輪功學員張國利在被非法關押六個多月後,檢察院不予起訴,張國利回家的消息。

不僅僅如此,全國各地亦出現多例,警察還主動退還了以前抄家時拿走的私人物品,很多單位的領導補發了剋扣的法輪功學員工資的消息。

法輪功從一九九二年就在全國範圍內傳出,教導人們按照真、善、忍做人,至一九九九年七月,真正修煉的眾多民眾身心健康、道德回升,至今為止,中國沒有一條法律界定法輪功是「邪教」。2000年5月10日和2005年4月9日公安部發布了認定十四種邪教的39號文件,沒有法輪功,姑且不論行政機關是否具有認定邪教的法律權力,而公開宣稱法輪功是邪教的是江澤民、《人民日報》特約評論員文章以及「兩院」司法解釋的《通知》。

在上千場律師為法輪功學員的無罪辯護中,律師們紛紛指出《兩高的司法解釋》的出台是在1999年前中共頭目江澤民利用手中權力,超越國家體制,私自發動的對一個信仰群體的政治迫害。張讚寧律師在法庭上當庭指控:「真正在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的是江澤民。江澤民才是真正的大罪犯!」法庭立即爆發鼓掌聲。

隨著真相越傳越廣,很多、越來越多公檢法司人員正在選擇正義、良心和公理。

法輪功書籍出版禁令解除

近期明慧網報導,2011年3月1日,中國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傑發布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公布《新聞出版總署廢止第五批規範性文件的決定》,該決定第99項、第100項明確廢止以下兩個1999年發布的文件:(1)關於重申有關法輪功出版物處理意見的通知。(2)關於查禁印刷法輪功類非法出版物,進一步加強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

出版法輪功書籍在中國是合法的,目前這個文件還完好保存在中國的最高權力機構的政府網站上。

法輪功書籍沒有任何非法之處,都是教人向善的。法輪功的書籍已經被翻譯為近四十種文字,在世界各地出版發行,只有在道德敗壞的中共江澤民集團執政下,教人向善的書籍才被非法禁止。如今,這個禁令被解除,其中一個明確的信號就是現政權一直司法改革、頒布一系列的法規、法令,是在表明不認同江澤民的迫害政策。

因參與迫害法輪功及學員惡報實例增加

《重慶公安局局長何挺遭惡報被免職》、《原湖北政協副主席劉善橋遭惡報》、《石家莊市公安局副局長張石余遭惡報疾病纏身》、《河北廊坊市永清縣看守所兩任所長遭惡報死亡》、《河北省阜城縣公安局副局長石海港遭惡報斃命》、《河北河間市邪黨市委書記、政法委書記雙雙遭惡報》等等,因參與迫害法輪功而遭報的實例幾乎每天都在明慧網出現。

「禍因惡積」,這些遭惡報的人都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在他們為政一方的時候,利慾熏心或者被謊言欺騙矇蔽被利用著迫害法輪功及學員,給法輪功學員造成巨大損失。

比如《河北河間市邪黨市委書記、政法委書記雙雙遭惡報》一文顯示,早在二零零八年,據明慧網報導,河間市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就有二百餘人,惡警、惡人敲詐勒索法輪功學員現金達五十萬元,當時仍有二十四人被非法關押在唐山冀東監獄、石家莊女子勞教所、河間看守所等地。

《原湖北政協副主席劉善橋遭惡報》列舉的事實更是令人髮指,劉善橋自二零零二年至二零一二年在黃岡市擔任市長、邪黨市委書記期間,至少二十名善良法輪功學員遭迫害含冤離世。

在此借明慧網給那些還在執行迫害指令的人一句良言,迫害法輪功及學員天理不容,趕緊停止一切迫害行為,及時退出邪黨一切組織,彌補自己造成的損失,等到惡報加身的那一天,將追悔莫及!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