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
此前,孫鳳霞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遭到不明藥物迫害,多名警察輪番逼迫孫簽字同意火化遺體。然而這次卻要求高家人必須都同意,每個人都得簽字;並告訴孫鳳霞火化時人不需到場!
在中國,中共極權統治時期,一個公民的生存權並不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特別是在那些已經被標籤化了的人群中,更談不上生存的自由。一如高一喜這樣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家屬連會見和處理遺體的權利也一樣被剝奪,中共已經把在這個星球上最邪惡,最慘無人道的殺戮行為演繹到了極致。
2016年4月19日晚11點多,高一喜和妻子孫鳳霞被牡丹江先鋒分局立新警務室副隊長呂洪峰、牡丹江市國保支隊長李學軍等人強行入室,將夫妻二人綁架到牡丹江看守所,僅僅十天時間(4月30日)把高一喜迫害致死,在高一喜家屬強烈反對的情況下強行解剖遺體。
一年多以來,家屬多次欲做二次屍檢,可看守所卻屢屢逼迫家屬火化遺體,干擾屍檢順利進行。家屬到相關部門索要高一喜的拘留證、病危通知書、死亡證明、看守所的體檢表等,至今不給。2017年4月「允許」家屬見遺體後, 7月5日,牡丹江看守所又一次逼迫家屬挨個的簽字,揚言七日內必須火化。
一、輪番威脅家屬火化遺體
一年多的時間裏,610、檢察院和公安警察,暗中緊鑼密鼓的要家屬火化遺體,以此銷毀他們作惡的證據。
2016年7月14日,看守所警察讓孫鳳霞給她哥哥打電話,威脅要10日內火化高的遺體。這時孫鳳霞已被異地秘密關押一個半月了,後來得知人被非法關押在一個廢棄了的原華林派出所的舊址。在一個潮濕不堪的屋子裏,每天由丁毅、梁茹兩名女警和一個武警家屬不離左右的看管。她們每天給孫鳳霞按時吃三次不明藥物。「610」的朱家濱、楊柏松、看守所所長馬國棟、駐檢辦公室田瑞生、公安國保支隊李學軍、彭福明等輪番脅迫孫鳳霞寫要求火化高一喜遺體的申請。朱家濱跟孫說,你得同意火化高一喜遺體。如果不同意就會失去工作,孩子也不能上學等等。
馬國棟跟孫鳳霞談話說:這個你簽完了就安排你回單位上班了。並說:你寫個保證,就說這件事情和看守所沒有關係。孫鳳霞知道馬國棟自己都承認高一喜是在看守所非正常死亡,怎麼和看守所沒有關係呢?
孫鳳霞在610和多名警察輪番不停的脅迫及不明藥物的毒害下,最終還是被逼簽了同意火化高一喜的遺體,不作二次屍檢的保證。雖然那些警員都知道孫鳳霞在被關押期間和天天給藥的情況下所逼簽的,是不具法律效力的。可是他們還是做了,他們給自己增添的不是解脫,而是一個個不可逃脫的罪證。
2016年8月6日孫鳳霞被以監視居住一年和取保候審的名義釋放。儘管如此,孫鳳霞被勒令居住在哥哥家,被指其兄看管監視,不許外出,不許接觸法輪功學員,不許在外流宿等等;孫原來所在的工作單位牡丹江鐵路機務段牡東通信高鐵車間,孫上班後將原通信工作改弦在食堂做飯。
高一喜致死案件表現出的諸多疑點,家屬多次要求再次屍檢,並請到法醫和律師。
2016年6月23日下午,家屬和律師到牡丹江看守所會見高一喜妻子孫鳳霞,監所檢察科田瑞生說:「我跟你們說吧,怎麼做第二次屍檢也得跟我們結果一樣。」家屬問田瑞生:「你怎麼這麼肯定,是不是你們做了甚麼手腳?」田瑞生說:「你們一是做二次屍檢,一是火化,再不要給我打電話了!
二、住宅樓前宣念火化書
2016年7月21日早八點左右,公安局國保警察李學軍,立新警務室呂洪峰,立新警務室刑偵隊於洋,片警宋志剛和一年輕協警,檢察院赫某,看守所馬國棟,社區一女工作人員,兩個錄像,一公安開鎖員和一些便衣等二十五、六個人,到高一喜家,在高一喜家小區遇到正要上早市買東西的高一喜二哥高一信和高一喜二姐夫劉寶國,將他們攔住。兩個拿著錄像機的人開始錄像,這時檢察院赫某開始向兩位親屬宣讀火化高一喜遺體的文件,並要求高一信簽字同意火化遺體,高沒簽。
他們又追到高一喜家門外。叫高一喜二姐開門,不開門,他們就找來開鎖的,欲強行開門,把高一喜二姐威脅出來,在門口又給她宣讀了一遍火化書。家屬告訴他們正在準備二次屍檢,高一喜死亡原因不明,不能火化。
呂洪峰在門外跟高一喜二姐高秀清說:「你出來我們就不進去了。」
高秀清被逼出家門,剛一出來,他們就給高秀清錄像,並宣讀七日內火化高一喜遺體的文件,讓她簽字,高秀清拒絕簽字,說:「你們強行解剖,現在又要強行火化,還有沒有人性?!高一喜死亡原因不明,家人正準備二次屍檢,不能火化。」
國保李學軍等人沒能達到目的,就去穆稜鎮找高一喜女兒高美心簽字。
在高一喜「火化書」上,最後在沒有人配合簽字的情況下,看守所四個警察:謝濤、郭某某(高一喜的包監管教)、丁毅(女)、李某某在火化書上簽了字,真是荒唐至極。
三、從拒見遺體到「允見」遺體
高一喜被強行解剖後, 家屬多次要見高的遺體,均被拒絕。在無數次的強烈要求下,2017年4月27日下午二點,高一喜的六位家人被允去市第一殯儀館看望遺體。在殯儀館中有三十多名著裝警察和多名便衣、特警嚴防死守。
高美心哭著讀著悼念高一喜的信,去年爸爸媽媽被抓,她和九十歲的奶奶去要人,不到十天健康的爸爸被害死的經過。高美心的祭文念了一大半時,被馬國棟打斷,他問:「還見不見?」高美心哭著說:「我們盼了一年了,想見我爸爸一眼就這麼難嗎?我們就見個遺體你們來了那麼多人?你們講不講理?」家屬說:「見個死人你們來這麼多人幹甚麼?你們害怕吧!不到十天就把人害死了,你們做壞事了,要不來那麼多人幹甚麼?」戴墨鏡的人說:「我們怕甚麼?」家屬質疑:「不怕來那麼多人?小題大做!」
家人被強行單獨安檢後分成兩人一組進入,被擋在三四米外觀看,而且放在冰棺裏的遺體是在高層,人帶著帽子,根本看不見是不是高一喜。
在家屬的再次要求下,殯儀館工作人員準備去拉個車子,把屍體放下來,可是被跟出去的警察在耳邊嘀咕兩句話,馬上回來說:「不行了,單位有規定,不讓放下來了。」 高美心說把花放過去,並給爸爸戴個帽子,被一一拒絕,勒令家屬不准碰屍體。家屬隔著三米遠看了一分鐘,工作人員就把單子蓋上了,特警蠻橫的往外推家屬,生拉硬拽,暴力驅趕。
兩組家屬看遺體的時間,加在一起不到二分鐘。到現在為止,殯儀館裏存放的是不是高一喜的遺體尚未知曉,一年多的時間家屬就是被拒絕會見。
中共對於法輪功學員遺體的隱秘控制,不讓家屬見不讓看全或欲強行火化屍體以掩蓋其迫害的罪行,這充份證明了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歷來都是暗箱操作。
基於此行,提請國內外善良正義人士,對牡丹江欲強行火化高一喜遺體、毀屍滅跡事件給予密切關注,並協助查找迫害高一喜致死的兇手。
四、參與迫害高一喜涉案單位及人員
1、迫害高一喜涉案單位及人數結構圖
2、迫害高一喜涉案單位及人員情況一覽表
序號 | 姓名 | 單位 | 部門職務 | 參與事項 |
1 | 畢寶文 | 黑龍江省公安廳 |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督察長 | 迫害高一喜責任人 |
2 | 孫永波 | 黑龍江省委 | 黑龍江省人大常務委員會副主任(2017年1月22日) | 迫害高一喜責任人 |
3 | 王憲魁 | 黑龍江省委 | 原黑龍江省省委書記 | 迫害高一喜責任人 |
4 | 楊東奇 | 黑龍江省委 | 黑龍江省委副書記 | 迫害高一喜責任人 |
5 | 陳潤兒 | 黑龍江省政法委 | 原黑龍江省政法委書記 | 迫害高一喜責任人 |
6 | 陸昊 | 黑龍江省政府 | 黑龍江省省長 | 迫害高一喜責任人 |
7 | 孫警官(姓名) | 牡丹江公安醫院 | 監區病房警官 | 高遺體在殯儀館冷藏室31號,他簽的字,家屬去看高的遺體,得給他打電話,通過他找牡丹江看守所駐檢田瑞生,所長馬國棟批准,才允許家屬看 |
8 | 楊柏松 | 牡丹江市六一零 | 六一零 | 強迫孫鳳霞寫申請要求火化高遺體,孫鳳霞沒申請。他們每天派兩人值班24小時監控孫鳳霞。每天都威逼孫,讓火化 |
9 | 朱家濱 | 牡丹江市六一零 | 綜合科科長 | 非法庭審時到現場 |
10 | 楊丹蓓 | 牡丹江市公安局 | 國保支隊隊長 | 非法庭審時到現場 |
11 | 李學軍 | 牡丹江市公安局 | 國保支隊副支隊長 | 參與迫害孫鳳霞,高一喜:搜查人。參與綁架高一喜和孫鳳霞。7月21日向高一喜家屬宣讀火化書 |
12 | 尹航 | 牡丹江市公安局 | 國保支隊 | 參與迫害孫鳳霞,高一喜:搜查人。參與綁架高一喜和孫鳳霞。 |
13 | 馬群 | 牡丹江市公安局 | 國保支隊 | 參與綁架高一喜和孫鳳霞,參與綁架王磊 |
14 | 顧明 | 牡丹江市公安局 | 電子數據檢驗鑑定中心 治安大隊 | 參與迫害孫鳳霞,高一喜:現場勘驗見證人 |
15 | 徐向欣 | 牡丹江市公安局 | 刑事技術支隊助理工程師 科員 | 參與迫害孫鳳霞,高一喜:現場勘驗 |
16 | 李洪波 | 牡丹江市公安局 | 刑事技術支隊助理工程師 科員 | 參與迫害孫鳳霞,高一喜:現場勘驗 |
17 | 彭福明 | 牡丹江市公安局 | 國保支隊 | 孫鳳霞異地關押 |
18 | 王洪偉 | 牡丹江市公安局監管支隊 | 副支隊長 | 參與迫害高一喜:在解剖現場簽字(屍體檢查記錄簽字) |
19 | 馬國棟 | 牡丹江市公安局監管支隊第二看守所 | 所長 | 參與迫害高一喜:在解剖現場簽字(屍體檢查記錄簽字); 高遺體在殯儀館冷藏室31號,孫警官簽的字,家屬去看高的遺體,得給孫警官打電話,通過孫警官找牡丹江看守所駐檢田瑞生,所長馬國棟批准,才允許家屬看;強迫孫鳳霞寫申請要求火化高遺體,孫鳳霞沒申請。他們每天派兩人值班24小時監控孫鳳霞。每天都威逼孫,讓火化。7月21日向高一喜家屬宣讀火化書 |
20 | 謝濤 | 牡丹江市公安局監管支隊第二看守所 | 副所長 | 在田瑞生和家屬律師談話中錄像 |
21 | 李玫春 | 牡丹江市公安局監管支隊第二看守所 | 看守所 | 參與迫害王麗嬿:拘留證接收、逮捕證接收、看守所接收簽字。參與迫害孫鳳霞,高一喜:拘留證接收 |
22 | 王志偉 | 牡丹江市公安局監管支隊第二看守所 | 看守所 | 參與迫害高一喜:在高的病案上簽字 |
23 | 吳勇 | 牡丹江市公安局監管支隊第二看守所 | 獄警 | 參與 |
24 | 丁毅 | 牡丹江市公安局監管支隊看守所 | 警察 | 參與迫害高一喜:孫鳳霞2016年5月20日被異地關押,8月6日回家,在異地關押期間牡丹江看守所管教丁議,女,50多歲,偽善,參與迫害急先鋒,勸孫鳳霞不要請律師。4月30日帶孫鳳霞去公安醫院 |
25 | 梁茹 | 牡丹江市公安局監管支隊看守所 | 警察 | 參與迫害高一喜:孫鳳霞2016年5月20日被異地關押,8月6日回家,在異地關押期間牡丹江看守所管教,梁茹,女,30多歲,家住穆稜伊林,他倆勸孫鳳霞不要請律師 |
26 | 趙華 | 牡丹江市公安局監管支隊看守所 | 警察 | 4月30日帶孫鳳霞去公安醫院 |
27 | 溫志遠 | 牡丹江市公安局監管支隊看守所聯合診所 | 聯合診所醫生 | 參與迫害高一喜病案、治療 |
28 | 陳玉韜 | 牡丹江市公安局西安區先鋒公安分局 | 局長 | 批捕書,起訴意見書,逮捕證 |
29 | 鄭偉民 | 牡丹江市公安局西安區先鋒公安分局 | 南江警務室民警 | 參與迫害孫鳳霞,高一喜:高一喜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高一喜第一次詢問人;扣押物品照片。參與綁架高一喜和孫鳳霞 |
30 | 於少權 | 牡丹江市公安局西安區先鋒公安分局 | 南江警務室副隊長 | 參與迫害王麗嬿:拘留證辦、拘留通知書、貨站扣押物品 參與迫害孫鳳霞,高一喜:拘留證辦、拘留通知書;高一喜搜查證、高一喜傳喚證;扣押物品辦案人;搜查筆錄。參與綁架高一喜和孫鳳霞 |
31 | 宋志剛 | 牡丹江市公安局西安區先鋒公安分局 | 南江警務大隊副隊長 | 參與迫害孫鳳霞,高一喜:高一喜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高一喜第一次詢問人、記錄人。7月21日向高一喜家屬宣讀火化書,參與綁架高一喜和孫鳳霞。綁架戴啟鴻 |
32 | 劉群 | 牡丹江市公安局西安區先鋒公安分局 | 立新刑警支隊支隊長 | 參與迫害孫鳳霞,高一喜:孫鳳霞戶籍證明 |
33 | 於洋 | 牡丹江市公安局西安區先鋒公安分局 | 立新警務室刑偵隊副隊長 | 參與迫害孫鳳霞,高一喜:高一喜延長拘留通知書、孫鳳霞戶籍證明、孫鳳霞第一次詢問人、孫鳳霞第二次詢問人、孫鳳霞第三次詢問人、高一喜第二次詢問人。參與綁架高一喜和孫鳳霞。7月21日向高一喜家屬宣讀火化書 |
34 | 郭浩楠 | 牡丹江市公安局西安區先鋒公安分局 | 立新警務室刑偵隊 | 參與迫害孫鳳霞,高一喜:高一喜延長拘留通知書;孫鳳霞第一次詢問人、記錄人;孫鳳霞第二次詢問人、記錄人;高一喜第二次詢問人、記錄人; |
35 | 喬樹成 | 牡丹江市公安局西安區先鋒公安分局 | 立新警務室刑偵隊 | 參與迫害孫鳳霞,高一喜:孫鳳霞第三次詢問人。參與盧玉芬:第二次詢問人 |
36 | 呂洪峰 | 牡丹江市公安局西安區先鋒公安分局 | 立新警務室副隊長 | 參與迫害孫鳳霞,高一喜:拘留證辦、拘留通知書;高一喜搜查證、高一喜傳喚證;扣押物品辦案人;搜查人、搜查筆錄、搜查筆錄記錄人;扣押物品照片。參與綁架高一喜和孫鳳霞。7月21日向高一喜家屬宣讀火化書 |
37 | 殷憲峰 | 牡丹江市公安局西安區先鋒公安分局 | 副局長 | 參與迫害高一喜:在解剖現場簽字(屍體檢查記錄簽字) 4月30日帶孫鳳霞從看守所去公安醫院,指揮綁架、解剖 |
38 | 唐淑豔 | 牡丹江市骨科醫院 | 主治醫師 | 高一喜主治醫師 |
39 | 張丹 | 牡丹江市骨科醫院 | 主治醫師 | 高一喜主治醫師 |
40 | 張華 | 牡丹江市骨科醫院 | 主治醫師 | 高一喜化驗 |
41 | 於瑞雙 | 牡丹江市骨科醫院 | 檢驗科 | 高一喜檢驗單簽字 |
42 | 胡宇 | 牡丹江市骨科醫院 | 護士 | 參與 |
43 | 魏紅玲 | 牡丹江市骨科醫院 | 護士 | 參與 |
44 | 楊玉瑩 | 牡丹江市骨科醫院 | 護士 | 參與 |
45 | 孫晶 | 牡丹江市骨科醫院 | 護士 | 參與 |
46 | 周寧 | 牡丹江市骨科醫院 | 護士 | 參與 |
47 | 周景霞 | 牡丹江市骨科醫院 | 護士長 | 參與 |
48 | 竇香芝 | 牡丹江市骨科醫院 | 主治醫師 | 參與迫害高一喜:高的病案從她那拿的,不給高的死亡證明,高一喜主治醫師 |
49 | 劉玉鑫 | 牡丹江市骨科醫院 | CT室 | 高一喜的CT報告 |
50 | 張學志 | 牡丹江市骨科醫院 | CT室 | 高一喜ct審核醫師 |
51 | 杭玉瑩 | 牡丹江市骨科醫院 | 彩超室 | 高一喜彩超 |
52 | 焦俊責 | 牡丹江市骨科醫院 | 化驗室 | 高一喜化驗 |
53 | 張磊(2) | 牡丹江市骨科醫院 | 骨科醫院 | 高一喜報告人 |
54 | 趙成 | 牡丹江市骨科醫院 | 骨科醫院 | 高一喜審核人 |
55 | 孫書良 | 牡丹江市骨科醫院 | 骨科醫院 | 參與 |
56 | 田瑞生 | 牡丹江市檢察院 | 駐看守所檢察室主任 | 參與迫害高一喜:在解剖現場簽字;屍體檢驗委託人 高遺體在殯儀館冷藏室31號,孫警官簽的字,家屬去看高的遺體,得給孫警官打電話,通過孫警官找牡丹江看守所駐檢田瑞生,所長馬國棟批准,才允許家屬看; |
57 | 何朝 | 牡丹江市檢察院 | 駐看守所檢察室 | 迴避調取錄像這關鍵問題,威脅律師:你們律師所抓幾個了?7月21日向高一喜家屬宣讀火化書 |
58 | 趙儉 | 牡丹江市檢察院 | 檢查技術科 | 高一喜解剖拍照錄像人 |
59 | 孫言 | 牡丹江市檢察院 | 駐所檢察室 | 迴避調取錄像這關鍵問題,威脅律師:你們律師所抓幾個了? |
60 | 高某某 | 牡丹江市牡電務段 | 孫鳳霞領導 | 給孫打電話,不讓見高遺體。 |
61 | 左洪豔 | 牡丹江市南江社區街道辦事處 | 街道辦事處 | 參與迫害孫鳳霞,高一喜:扣押物品見證人;搜查筆錄見證人;現場勘驗見證人。7月21日向高一喜家屬宣讀火化書 |
62 | 張雨浦 | 牡丹江市委 | 原牡丹江市委書記 | 迫害高一喜責任人 |
63 | 劉忻 | 牡丹江市委 | 現牡丹江市委書記 | 迫害高一喜責任人 |
64 | 朱乃振 | 牡丹江市政法委 | 副市長 政法委書記 | 迫害高一喜責任人。 |
65 | 李明先 | 牡丹江市政法委 | 政法委副書記兼六一零辦公室主任 | 迫害高一喜責任人 |
66 | 閆子忠 | 牡丹江市政府 | 原牡丹江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 | 迫害高一喜責任人 |
67 | 董德武 | 牡丹江醫學院 | 病理教研室 | 參與迫害高一喜:董德武,教授,參與整個解剖過程。屍體解剖病理檢驗鑑定書簽字, |
68 | 於建渤 | 牡丹江醫學院 | 病理教研室 | 參與迫害高一喜:於建渤,近5O,副院長,教授,解剖高遺體時,中途退出。屍體解剖病理檢驗鑑定書簽字 |
69 | 王聰 | 牡丹江醫學院 | 病理教研室 | 參與迫害高一喜:參與解剖全過程 |
70 | 吳風 | 牡丹江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 | 司法鑑定所法醫,機構負責人 | 參與迫害高一喜:參與高遺體解剖全過程,主刀。屍體檢驗意見書簽字, |
71 | 劉景春 | 牡丹江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 | 司法鑑定所法醫 | 高的屍檢報告從他手中拿到的,但14張屍檢照片不給。屍體檢驗意見書簽字。記錄人。 |
72 | 楊志 | 牡丹江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司法鑑定所 | 法人代表 | 迫害高一喜責任人 |
73 | 王學義 | 穆稜林業派出所 | 片警 | 參與迫害孫鳳霞,高一喜、孫鳳霞現實表現 |
74 | 臧局長 | 穆稜市公安局 | 局長 | 騙走高一喜哥哥高一信,逼他在火化書上簽字 |
75 | 崔興國 | 穆稜市公安局 | 國保大隊 | 騙走高一喜哥哥高一信,逼他在火化書上簽字 |
76 | 侯立相 | 穆稜市林業第一中學 | 校長 | 威脅高美心,再去找就開除 |
77 | 周偉 | 穆稜林業公安局 | 副局長 | 騙走高一喜哥哥高一信,逼他在火化書上簽字 |
78 | 王明利 | 牡丹江市公安局監管支隊 | 監管科 | 待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