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1:南佛羅里達大學學生政府參議員斯賓塞﹒泰特(Spencer Tate)和本校員工魯苑青(右)手持南佛州大學學生政府通過的決議案 |
被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的鄧翠蘋女士是南佛州大學員工魯苑青的母親。魯苑青於2012年到美國攻讀碩士學位,畢業後在南佛州大學的財務部門工作。她的母親鄧翠蘋是一名法輪功學員,在中國曾因堅持信仰被非法判刑三年。
2016年7月24日,鄧翠蘋因為向普通民眾派發講述法輪功受迫害情況的材料,被當地國保警察劫持。在經歷長達八個多月的關押後,鄧翠蘋因為堅持信仰,被非法判刑六年,並於2017年5月被送往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
魯苑青曾向其所在地區的國會議員丹尼斯﹒羅斯先生(Congressman Dennis Ross)求助。了解情況後,羅斯議員致信習近平,要求釋放鄧翠蘋女士以及其他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該信由另外三名議員比爾﹒約翰遜(Bill Johnson)、古斯﹒比利拉其斯(Gus Bilirakis)和大衛﹒瓦拉多(David Valadao)聯名簽署。
在2017年4月川習會前夕,羅斯議員還致信白宮,懇請美國總統川普在峰會上強調人權議題,並在信中特別例舉了鄧翠蘋女士的經歷。
魯苑青於2017年4月26日在南佛州大學校園舉行了請願徵簽,呼籲釋放自己的母親。徵簽獲得許多學生的關注和支持,其中包括身為大學學生政府參議員的斯賓塞﹒泰特(Spencer Tate)。在聽完了魯苑青母親的經歷後,泰特主動伸出援手,決定在學生政府中發起一項決議以幫助魯苑青的母親。
經過一個半月的不懈努力,南佛州大學學生政府於2017年6月30日通過一項針對法輪功被迫害的決議案,要求中共當局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立即釋放鄧翠蘋女士和其他良心犯。這項決議案的副本將會被寄送給中國領導人習近平。
泰特表示:「馬丁﹒路德﹒金曾說過『任何一地的不義都是對其它地方正義的威脅(Injustice anywhere is a threat to justice everywhere)』。我很高興自己能夠幫助魯苑青。我們會幫助她的母親重獲自由。」
圖2:南佛州大學學生政府關注法輪功受迫害的決議案 |
以下為決議案譯文:
第58屆議會
58 002號決議案
參議院決議案
南佛州大學學生政府參議員共同決定:
鑑於,法輪功是一種中國的精神修習方法,它包含了以「真、善、忍」為原則的德行教導、打坐和「氣功」功法;
鑑於,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在全國範圍內發動嚴重的迫害運動,意在清除法輪功;
鑑於,成千上萬的法輪功學員被關押在勞教所、看守所和監獄;
鑑於,南佛州大學員工的母親鄧翠蘋女士因為拒絕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於2017年年初被判刑六年;
鑑於,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將鄧翠蘋女士列入了由其發起的名為「讓中國的英雄自由」的計劃;
因此,謹代表南佛州大學學生,學生政府參議院向因為堅持個人信仰而在過去數年間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表示同情;
因此,謹代表南佛州大學學生,學生政府參議院支持立即停止對法輪功長達18年的迫害,支持迅速釋放鄧翠蘋女士和其他良心犯;
因此,此項決議案的副本將被分別送往中國共產黨、中國主席習近平辦公室,南佛州大學校長茱迪﹒甘夏夫特(Judy Genshaft),南佛州大學學生院長丹妮爾﹒麥克唐納(Danielle McDonald),南佛州大學教授參議院,南佛州大學員工參議院以及南佛州大學員工魯苑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