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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次遭非法判刑 福建李瓊英陷冤獄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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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八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福建報導)福建省仙遊縣法輪功學員李瓊英,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團夥迫害法輪功後,二次遭非法判刑,陷冤獄近十年。第一次,李瓊英因幫助被迫害離世同修料理後事,遭仙遊縣公安局一科科長曾錦雄的殘酷迫害,而後被非法判刑六年半。期間,李瓊英長子被地方邪惡勢力打死。李瓊英出獄後,為子冤死上訴,再遭邪惡陷害,以她堅持修煉法輪功為藉口第二次非法判刑三年三個月。

下面是李瓊英自述二次被非法判刑所遭受迫害的部份經歷:

我叫李芹英(又名李瓊英),現年六十八歲,福建省仙遊縣度尾鎮中岳村下宮小組人。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功。未修煉之前,身上曾犯有多種疾病:如,脊椎病、淋巴結、胃下垂、嚴重氣管炎、皮膚病等,還有左邊乳腫瘤(本來要動手術開刀的),這些病狀沒有花一分錢,在修煉法輪功的幾個月之內,所有症狀均不翼而飛;右手當中兩指幾年形成固定彎曲九十度,在九天的集體學法中變直了。還有許多神奇的變化在此就不一一列舉了。

幫被迫害離世同修料理後事遭綁架

二零零四年功友謝麗謙被迫害去世,沒有人去幫忙,我去幫助她家料理後事,被公安局一科科長曾錦雄等發現,他們假借是藥檢公司闖到我家,藉機對我家進行大肆抄家,並綁架我丈夫,然後逼我丈夫帶他們去我女兒家綁架了我。他們無中生有陷害我,再用各種酷刑和手段進行逼供,我不配合,曾錦雄手下的幾個歹徒把我的雙手銬住抬進車裏,去度尾綁架其他功友。

掙扎中我的頭撞傷了曾錦雄鼻子流血,一群歹徒一起擁上,把我的脖子扭歪,把我兩手扭向肩膀上銬在後背,然後一隻大手把我壓的緊緊的。天黑暗、人昏迷,我兩手血淋淋的,站立不住,被他們強行押進看守所。

第二天早上我發現,吃不下飯,咽不下水,我開始打坐煉功、發正念。牢頭叫人把我抬走,她們把我抬到哪裏,我就坐在哪裏。我不斷的發正念、講真相,漸漸號房的人明白了很多真相。當上面走台巡視的獄警看見我煉功,叫她們把我拉開,牢頭和號房人都會說,這個阿姨是好人讓她煉吧!

幾個月後,家裏來信說我兒媳婦生孩子了,我心疼她沒有我在她身邊照顧,又聽說我公公去世了,我接受不了這殘酷的現實,痛苦的哭了一場。我開始絕食,滴水不沾,也沒躺下睡覺,每天也只是煉功、講真相。第六天,組長(牢頭)刷水泥地板,我也刷了一天。因我的身體是漸漸瘦下,她不敢再叫我做甚麼,說是要逼我吃飯才叫搞衛生的。

第十五天晚上,一個三十二歲的女孩子洗了一個梨叫我吃,我是堅決不吃,她說:「我如果早遇上你就不會落到今天這地步,你若不吃我就要跪下。」號房二十一人異口同聲說:「我們也要跪下。」這時我含著熱淚對她們說:「我們大家都要好好活著,聽我們師尊的話,多想做一個好人。」當時我吃下了那個梨。半夜間,我全身發燒肌肉疼痛難忍,整條被子濕漉漉的,如此三天三夜,第四天早上起床我整個身體非常清爽,鼻子裏流出一條十公分像皮帶蟲形狀的東西。從那之後先天性的鼻塞毛病好了,我知道是師父又給我清理了,身體又一次得到了一次高度淨化。

被非法判刑六年半,在女監遭洗腦迫害

被關在看守所七個多月中,惡警始終想法逼供我,我拒絕為惡警做偽證,被非法判刑六年半。詳情請見【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十月五日】刊登的《拒絕為惡警做偽證李瓊英被非法判刑》一文。

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三日我被劫持到福建省女子監獄。在女監被逼著要接受洗腦毒害。天天要聽那些看似美麗的警官隊長所謂「上課」,誣陷我們的人格,謾罵我們的師父和大法。我們身在牢裏,當然思念著丈夫、兒女、孫子,可是那些女獄警在課堂上天天罵我們不要丈夫、不要兒孫,還逼著我們要承認是在她們邪黨的教育下「使我們清醒了,認識到了親情、兒女情的重要性」,多虛偽、多邪惡啊!

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六日,我被分配到二中隊,被逼著日日夜夜加班加點學習說假話,學習中共污衊法輪功的謊言;不說假話,不讓我們睡覺;不說假話,不讓我們自由;不說假話,不讓你減刑。還專門安排一個人為我寫「四書」逼我抄寫,我堅決不抄,不聽、不看。惡警就採用惡毒的連帶扣分手段,使犯人矛頭對准我們煉功人,因為扣分是犯人的致命要害。一次,那個犯人又逼我抄寫四書,沒等我反應過來,那個犯人就躺在床上拼死捶胸打滾,哭的昏死過去,我違心的抄寫了所謂的「四書」,心裏總覺得不踏實。一天晚上,那位寫「四書」的值班員看我洗澡回來,拿了一張表格叫我簽名,我也沒看是甚麼東西,一邊拿起筆就簽。簽完字就是熄燈的時候,我剛閉上眼睛想睡,就做惡夢,感覺自己將被黑暗帶進漩渦裏轉,我驚心大叫,叫聲吵醒了好幾個號房人,幾個值班的人都跑過來。整個晚上,我一閉上眼睛就怕自己掉進黑暗的漩渦裏。

第二天值班員問我是怎麼回事,我把昨天晚上發生的一切說給她聽,她立即報告林寶珠隊長,林寶珠叫我寫檢討,否則就別想進去。再過了一個月,又到填表的時候,這時我接過來仔細看,是一張月考核表,上面印著一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社會主義實施罪」,這時我明白不簽,她們一定要我簽,我就簽了「寧願受屈而死,決不為恥求生」12個字。那位負責犯人怕我被隊長再刁難,就把那十二個字用刀刮掉後,叫我簽名,我堅決不簽。一個獄警叫我去辦公室,給我解釋「那是每個人的月考核表,你們的勞動成果為甚麼就不要呢?」我說:「那不是我們的甚麼勞動成果,就是叫我們認那個邪惡的罪名,我堅決不要。」獄警再拿一張新的對我說:「你剛才那張簽了甚麼,再給簽一下。」我再次寫上「寧願受屈而死,決不為恥求生」。

我只以為這樣就了事了,再也不會找我簽考核表了。可是又到填表的時候了,他們把我丈夫、妹妹、女兒、女婿都叫到接見室。女兒、女婿向我苦苦哀求:「媽媽你也要為我們著想吧!為了我們簽吧!」我只能對孩子說:「只要媽媽能健康活下去,你們早晚會明白的。」三妹抓著我的手勸我簽,二妹看我不肯簽,就搶著表格想替我簽,我堅決不讓二妹犯罪,兩人把表格搶破了,一家人嚇壞了。隊長看到這種情況,就把我帶回中隊,我沒辦法安慰一家人。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九日,我被悄悄送到洗腦班,白天承受各種洗腦迫害,晚上戴著手銬睡覺。從表面上看,邪悟者每天拿著釋迦牟尼的經典進行這麼解釋,那麼分解。在洗腦班被迫害六十二天。

驚聞長子被打死多年,兇手逍遙法外

二零一零年,我冤獄快期滿時,610和我丈夫去對我說,我長子何曙光被邪黨村書記黃興華妻子家族的何元澤等人殘殺而死,已有五年之餘。我聽後如五雷轟頂,痛心至極。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九日冤獄期滿回家後,我嚴格要求自己做到「真善忍」,打不還手,沒有找過兇手家族討說法。可是邪惡卻三天兩頭去我家,要求我家人監督我不要煉功,不要說法輪功好,不要與外界人接觸。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九日,殘殺我長子的主犯何元澤逃亡近七年,取保回家。兇手的三哥何元廉得意忘形向村裏人宣說:「母親是煉法輪功的,打死她兒子是無罪的。」

他們這一放虎歸山,村裏人人驚。我只能找政府討個公道,要求他們捉拿兇手,可是他們的說法是,國家政策取保,不能抓人。

我們煉功要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可是那是無法無天的殘殺人命,我們也不能坐視不管。我們只能往上一層找,縣一層的答覆是:兇手投案自首,取保不能抓人,只能等到六個月,至少三個月後把他抓來判他三~五年,頂多八年,並說前面判的人,責任會推到後面判的人身上。鄉親們異口同聲的說:「那天是何元澤他兒子結婚的日子,多少人多少雙眼睛看著他怎樣操作包圍受害者,當受害者被打在地上毫無反抗能力之下,有人極力勸阻,甚至用身體護著,可是何元澤毫無人性的舉棍向受害者頭部猛打致死。難道還要誰推責任嗎?人在做天在看,當官的人不秉公執法會遭報應的。」當官的人說:「話說的難聽,對你們沒有甚麼好處。」我們只好繼續上訪。

幾天後,鎮公安局到我家對我丈夫說:「兇手已經被抓了,請你們不要再上訴了。」還叫兇手家人到我家以道歉的形式,叫我們給他另簽「諒解書」。

為冤死的長子申冤,再遭綁架

當時我家人為了這冤情請了律師,得知七月初要對兇手開庭。派出所所長六月份一直通知我們去看他們判的公不公,給他們簽字,保證以後不再上訴。因為我們只知道判決兇手是法院決定的,所以我們沒有去派出所簽字。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農曆五月初三,我在家包粽子。一群警察闖進我家,我以為是叫我丈夫簽字的,兩個警察在那裏看我包粽子。一會兒我上樓看見房間的床上排著幾張傳單,一本《轉法輪》、一本《九評》、四本明慧期刊。幾個惡警各站一邊,叫我丈夫站中間,一個警察拿著照相機在我房間、床上、桌上、地上,一遍一遍拍照完了,叫我簽字,我不簽。然後就把我們夫妻綁架到派出所。

在派出所,他們又把那些東西排放在陽台上拍照,叫我丈夫簽字,我叫他不要簽,他不聽。到了中午吃飯後,我被關在派出所中間房,610幾個把我丈夫叫去很久。到了下午三點多,把我丈夫叫去右房間,我急了,跑過去叫他們放我丈夫,看見辦公桌上又排了很多材料,警察說要拍照叫我丈夫簽字,我問惡警:那一點點東西要拍多少遍?

到了晚上,三個警察抓著我的一個手指一個手指去壓在電腦上,十個手指被扭的疼痛難忍。然後被推到一張鐵椅子上鎖住,辦案的警察對我說:「這些拍照都是你丈夫簽過字的,你要不要配合一下,否則,你丈夫都要判刑的。」

那時候,我發現丈夫和女兒在窗外,就大聲的對警察說:「我修煉法輪功,你們不怕報應,可以無理智的迫害我,我丈夫沒有煉法輪功,你敢對他怎麼樣?」過一會兒,辦案的警察去吃飯,留下一個看我的警察,這個警察接到了一個電話,對方在手機裏罵,說:「誰這麼快就把人放了?」這個警察說:「沒有啊!」對方說:「明明都有人看見三個人回去了。」我心裏明白是放我丈夫回去了,兩個女兒在外整整等了一天,因為大女兒工作忙很少回家,黑夜裏有人以為是放我回家。

半夜十點多,警車由度尾派出所開到縣610門前停下,辦案人手裏拿著那一點資料往樓上辦公室裏跑,回到車裏說:「610頭目說,六年半都改變不了她的思想,這一點東西只能拘留她十五天。」然後把車開到拘留所。一到拘留所就大聲叫囂說:「這個是煉法輪功的,前那年曾錦雄鼻子是她撞流血的,今天又不怕死繼續煉功。」我問:「那年被冤判六年半,我是去幫助謝麗謙料理後事,有錯嗎?如今我因兒子的冤情在哪裏得罪了他們,他們非法到我家裏搜了幾本書,就把我綁架了,天理何在?」

偽造證據、羅列罪名 再次非法判刑三年三個月

5天後,辦案人開始逼供,我只能給他講真相,他聽了一個下午都聽不進去,還狐假虎威說要再判我勞教幾年,這下我真急了,兒子冤情未明,自己又要判刑,我一急把頭向牆上猛撞過去。那警察驚呆了,臉色發青,突然變得無比善良的求饒:「阿姨啊!千萬不要這樣,你是個好人,請你原諒,以後再也不敢了。」這個民警聽說叫阿智,再也沒有看見過他了。從此就換成610頭目和公安局頭目親自辦案,製造情節,無中生有。

七月六日主犯何元澤開庭日子,公安局長怕我出席開庭,七月五日下午,公安局長帶一群惡警強制把我從拘留所抬到看守所,三天兩頭逼供。他們逼不了我們甚麼,就製造假證,從起訴書到判決書就不斷增多資料,製造我提供給別人的資料也在不斷增多,逼供我承認發動鄉里反黨反社會。我堂堂正正給他們講真相、講三退保平安!他們定我自己承認組織反黨反社會這條罪。之後,一審被仙遊縣法院冤判三年三個月。

在看守所,所長和獄警幫助我寫了上訴。在開庭的那天,整個法庭下面只有我一個人在那裏,上面宣布法官審判員的名字後,我在先訴說我長子的冤情,上面法官叫我不要亂說,還說我兒子何曙光的案情就是他審理的。上面法官叫人傳下來好多照片,對我說:「你不簽字,你也不能不代表你丈夫沒簽那些東西。」

之後,法院維持原判,我被非法判刑三年三個月。後來聽說他們騙我家說是在莆田開庭,家人到莆田去看沒有,回到仙遊已經偷偷開庭結束了。

我再次被非法關押在福建省女子監獄迫害,於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九日出獄回到家中。可是迫害並沒有結束,目前,當地不法人員仍不斷的上門騷擾,我一直被軟禁在家中,無法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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