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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東新區林寶珍被構陷到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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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八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上海報導)上海浦東新區法輪功學員凌文儉、林寶珍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在巨峰路地鐵口被惡意舉報,被浦東分局警察非法抓捕。

抓捕時,警察執法粗暴,強行將林寶珍與凌文儉押入車內,在未出示搜查證的情況下對其搜查,將錢、充值卡、手機等搜走。

四月二十五日林寶珍家被抄,兩人都被劫持在上海市浦東新區看守所,被非法刑事拘留。

五月二十三日,凌文儉被釋放,林寶珍卻被非法批捕。

六月二十七日構陷林寶珍的案捲到上海市浦東新區檢察院。

據悉,公安抓捕的理由僅僅是林寶珍給路人發了一本小冊子和曾經有過被非法迫害的經歷(憲法保障法輪功學員有信仰、傳播信仰的自由)。

林寶珍被抓後,浦東610、國保又與她丈夫、兒女聯絡,要他們勸說林寶珍,要求她承認錯誤,企圖用親情逼迫她認罪。提訊時,又威脅稱要關押她兩年。

日前,林寶珍的家屬和律師向上海市浦東新區檢察院、區法制辦、紀委等相關部門提交控告書,控告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違法搜查、濫用職權,非法拘禁林寶珍、態度惡劣,粗暴執法,侵犯人權、刑法三百條罪名適用錯誤、違法《憲法》規定的信仰自由,請求有關部門對相關責任人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林寶珍,家住浦東高東鎮楊園新村,修煉法輪功後,更加善待他人,時刻用「真、善、忍」要求自己。修煉前婆媳關係非常緊張,林寶珍和婆婆時有爭吵,以致雙方互不來往;修煉後,林寶珍明白了做好人、為他的法理,主動和婆婆和好,處處忍讓。家裏分房子,就林寶珍家沒有,可林寶珍甚麼也不計較,還勸丈夫看淡利益。

林寶珍之前在上海市保稅區內做清潔工,因為時刻牢記修煉人的標準,領導就是放心讓她晚上值班,說誰都不要,就要林寶珍做,她最放心。此後無論她在哪裏工作,都得到了單位領導的讚賞和信任。

可就是這樣一位善良、淳樸的好人,卻在十八年中,因為堅持自己的信仰,堅持對真、善、忍的追求,多次被無故迫害,也讓家人備受煎熬。

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日,林寶珍被抓,後被非法枉判四年六個月,在監獄也受了很多迫害摧殘。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四日林寶珍遭綁架後,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


浦東新區政法委
地址:浦東大道141號1號樓203室
郵編:200120
電話:02122045296
書記李澤龍

上海市浦東新區檢察院分部
地址:上海市蔡倫路68號
電話:02150136033 02150136028
承辦檢察官 陳檢察官 電話:02150137205

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
地址:丁香路655號
郵編:200135
電話:021-50614567
徐長華 局長
王凱 副局長
國保科長 黃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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