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有江 |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四日,上午九點多王有江的父親接到電話。電話稱王有江顱內大出血,已被送到蘭州大學第二醫院搶救,讓家屬儘快去醫院。
王有江一九六九年出生。他是張家口通信學院本科畢業生,畢業後分配到蘭州軍區通信總站工作,後調到蘭州軍區二十七分部。一九九八年大年三十,王有江有緣走入法輪大法修煉,身心受益。他以大法法理真、善、忍為衡量標準,嚴格要求自己,為人正直剛毅、善良無私,工作上踏實能幹,技術精湛,受到同事及領導的一致好評。王有江通過修煉法輪大法所體現出來的優秀的品質和卓越才能,令所有認識他的人都很嘆服。
十年冤獄、被迫害致殘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邪惡集團發起迫害法輪大法的運動,王有江心懷善念,數次進京為說一句公道話:「法輪大法好!」為此,他曾先後被非法關押於蘭州西果園看守所、蘭州西固寺兒溝看守所、蘭州市大砂坪監獄等處。
二零零零年元月三日,王有江又一次進京上訪,被所在部隊以違反政治紀律為由秘密關押兩個多月,遭到部隊「專案組」邪惡的迫害,採用軟硬兼施的手段逼迫王有江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下旬,王有江再次為法輪功上訪,途中被攔截在寧夏中衛火車站候車室一整天,當夜被送進蘭州市桃樹坪收容所,又遭一星期的非法關押。
鑑於單位領導備受上級邪惡頭目的責備,他提出轉業。但在轉業的相關手續還未完全辦妥的情況下,於二零零一年元月六日,王有江被蘭州市公安局一處警察抓捕,同時抄走了數台複印機、電腦、大量耗材和資金。二零零一年七月三日,蘭州市城關區法院未經公開審理,在榆中市秘密開庭,非法判王有江十年重刑。
王有江被捕後,二零零一年元月十日被非法關押在蘭州西果園看守所四隊四號。期間遭惡警拳打腳踢,被迫長時間做奴工,不許睡覺,關小號,慘遭酷刑迫害,歷盡魔難。當他轉入蘭州西固寺兒溝看守所時已無法站立。二零零一年十月,他被送到大砂砰勞改醫院。
王有江被劫持到蘭州監獄。獄警利用各種手段企圖「轉化」王有江。有獄警說:「講道理咱們講不過法輪功,對待法輪功就是要用棍棒和械具,手段越狠越管用。」在這種極其殘酷的精神和肉體摧殘下,到了二零零四年五月,他在看守所遭迫害受損傷的身體突然出現嚴重病變:脊椎重度變形彎曲,造成身體萎縮,下肢血液不流暢,冰冷、膝關節無力,坐下站不起來,站起後,手若不抓依托物,就會立刻栽倒,腿腳也不聽使喚,每挪一步痛如刀絞,其實已經不能行走。只能躺在床上,可是無論怎樣躺著,都時刻承受著抽筋剔骨般的疼痛。
到了零四年底,他的身體更是雪上加霜:雙手開始麻木,伴隨手無力,甚至連吃飯的筷子,喝水的杯子都拿不住了。頸椎僵直,頭也無法自如轉動,醫生診斷的是「強直性脊柱炎」,這是一種目前醫學界尚無法醫治的疑難頑症,此病十患九癱,終身無治,稱為不死的癌症。原本風華正茂的王有江,在長期遭受無辜的酷刑迫害下,已骨瘦如柴,生命垂危。
即使在這樣殘酷的迫害下,王有江仍平靜而嚴肅的正告惡徒:「大法弟子都是好人,你們為了私利出賣良心,助惡為虐,必然害人害己,善惡有報是天理。邪黨惡警是在借你們之手迫害好人,千萬不要上當受騙。如果你們不聽勸告,我的命你們隨時可以拿去,但修大法的這顆心誰也動搖不了。」幾個負責的刑事犯緊張的向惡警作了彙報。從此惡警把他禁閉在小號室裏迫害。
二零零八年八月,監獄又以「奧運」為藉口迫害獄中法輪功學員,王有江兩次被關進小號,一次十五天,並且半年不讓家屬接見。因長期絕食與各種刑罰折磨,王有江的身體極度虛弱,被送到蘭州監獄醫院,但稍一好轉就又被關回監獄。王有江的父親在二零零九年一月八日來探視兒子,卻又一次被拒絕。五監區教導員肖斌說:「刑事犯可以,法輪功不行,王有江更不行,因為他不「轉化」(即放棄信仰)。」
短暫的「自由」
如影隨形的迫害伴隨了王有江整整十年,直到二零一一年一月九日才結束了噩夢般的冤獄經歷。年已七旬的老父親十年來往返蘭州永登之間奔波探監,在苦難和壓力下數次住進醫院。
王有江和他的前妻是大學同學,他的前妻也是一名軍官,她通過王有江的修煉看到了大法的美好和正義,十分支持他。但王有江被冤判了十年,在痛苦的煎熬和巨大的打擊下,她被迫選擇了離婚。王有江曾經令人羨慕的幸福美滿家庭,卻被共產邪黨迫害得妻離子散。
王有江從十年的非人折磨中闖了過來,出獄回到永登,終於和父母家人團聚了。由於身體受到嚴重摧殘,王有江出獄後仍然行走緩慢,頸部僵硬背部彎曲,很長時間手握物品顫抖不止,身體虛弱。通過不斷的修煉法輪功,王有江的身體神奇的逐步恢復。
然而中共惡徒並沒有停止對他的迫害,在他出獄後一年多的時間裏,當地(永登縣)邪黨政法委、「610」(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公安國保、派出所、司法所及社區等惡人不斷的上門騷擾、恐嚇威脅、軟硬兼施,繼續逼迫他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致使他無法正常生活。特別是他年邁的父母,屢次遭到干擾和驚嚇,精神高度緊張,每一次把那些人打發走後都身心疲憊,坐下來全身有一種虛脫感,身心受到嚴重的傷害。
拜訪朋友、再遭六年冤判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蘭州市中共政法委、「610」夥同蘭州監獄邪教科等數人闖入王有江家中騷擾,以他還沒有「轉化」為由,企圖伺機再次對他實施迫害。
二零一二年六月,王有江在身體還沒有完全恢復的情況下來到蘭州。六月二十八日他到法輪功學員陳潔的住處拜訪。下午四點,蘭州市城關區分局國保大隊的陳志凱突然帶領二十多人來到陳潔的出租房前,砸碎玻璃,強行打開門一擁而進,衝上來將王有江兩個胳膊擰住猛地將他往地下摁,壓的王有江一瞬間出不來氣。陳淑嫻、陳潔姐妹對警察說:「這是一個殘疾人!你們這樣對他,出了問題你們負責任嗎?」這些人才稍微鬆了一下。
王有江給他們講事實真相,現場指揮的人是蘭州市城關區國保大隊長任某,手指著王有江惡狠狠的說:「不允許你說話!」將他的兩個胳膊扭在身後並抽了褲帶將他捆綁緊,然後用膠帶將胳膊再纏捆結實。並用同樣的方法捆綁陳潔姐妹倆。之後惡警開始非法搜查,把屋裏翻的一片狼藉,搶走了包括兩千多元現金,五萬多元的存摺、電話卡及電腦、打印機等眾多物品。隨後就將他們三人劫持到蘭州市城關分局國保大隊非法審訊。
年邁的父母四處打聽他的消息,八月十六日才接到通知,蘭州市城關檢察院知法犯法,以所謂「涉嫌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批准抓捕了王有江,將他劫持到蘭州市文化宮華林山第二看守所第二監區迫害。
王有江在控告書中揭露道:城關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違法強闖民宅,違法抄家,並刑訊逼供。從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下午四點多,到七月二日晚七時多,王有江一直被城關分局國保大隊警察捆在「老虎凳」上折磨。在歷時四天三夜刑訊逼供中,審訊的人四人一組,兩三個小時換一次。警察還用「熬鷹」酷刑, 不讓他睡覺、休息,並用強光燈照射、熱烤王有江的臉部和雙眼,導致從未有過高血壓病史的他從此血壓居高不下,被送大沙坪新橋醫院(即甘肅省蘭州市大砂坪勞改監獄醫院)住院七十五天。
二零一二年十月底,王有江接到蘭州市城關區法院的起訴書,中共欲非法開庭。他從看守所帶出消息,希望關心他的親朋好友為他聘請律師,家人委託北京律師為王有江做無罪辯護,當律師要接見當事人時,看守所以各種理由拒絕律師接見。同時遭到蘭州市城關區公檢法機構設難阻止,以荒謬不實的理由百般拒絕律師介入此案。
十一月二十四日是個雙休日。蘭州市城關區法院刑庭在沒有通知律師和家屬的情況下秘密開庭,非法庭審王有江、陳潔、葛青春、盧月玲等四位法輪功學員。庭審草草了結。當家人質問為甚麼不通知被告人家屬而秘密開庭時,法官劉冬鬱抵賴道:「刑事案件不通知,其它的我不知道。」「你們願找誰找誰,想到哪裏告就到哪裏告。」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王有江又被蘭州市城關區法院非法判六年。
蘭州市城關區法院及其辦案人員口口聲聲說是他們按法律程序辦案的,卻不接當事人律師的委託書;家人對看守所內情況及案件進展一無所知,也不被允許探視,一年半的時間裏,家人數次奔波往返於法律機關和城關區法院,國保大隊、公安局、城關區法院、檢察院,不斷的打電話詢問案情,但屢遭他們的阻撓與欺騙、刁難。
在蘭州監獄慘遭虐待和暴打,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七日王有江又被關押到蘭州監獄五監區。獄警為了迫使王有江所謂的「轉化」加大力度的迫害,時常毆打、不讓吃飯、不讓睡覺、罰站、一站就是一星期,晚上強逼寫東西,關小號。
王有江受到的迫害包括:
1. 惡警群毆,拳打腳踢,電警棍燙,致使王有江大小便失禁。
2. 白天強制出工幹活,勞動強度是其他犯人的數倍。
3. 晚上不允許睡覺,強制背監規、寫思想彙報。
4. 每頓飯只給一個饅頭,沒有菜,一天只有一杯水。
5. 不允許上廁所。不允許購買日用品,半年不讓親人接見。
6. 不讓洗澡、洗衣服。
7. 包夾犯人24小時寸步不離,嚴密監視,不允許和他人有任何接觸,如有不從,即招來辱罵暴打。
王有江的身體與精神的承受能力幾乎達到極限,不能咀嚼食物,大小便失禁。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日,王有江在蘭州監獄高壓迫害下腦出血,被送到蘭州監獄醫院搶救,當時沒有沒有通知家屬,直到醫院下了病危通知書後,蘭州監獄八月二日才匆忙通知家屬。家屬拿到了一張有蘭州監獄第五監區張姓隊長簽字的病危通知書。這個隊長欺騙家屬說:你們在這個紙上簽個字,就可以去看王有江了。家屬簽完字後,這個隊長拿著紙走了,也沒有讓家屬見王有江。
王有江被迫害的左半邊身體偏癱,脖子僵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人坐在輪椅上很消瘦。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四日早九點多,王有江的父親接到電話,稱王有江顱內大出血,人已送到蘭州大學第二醫院搶救,讓家屬儘快去醫院。
關於法輪功學員王有江遭迫害詳情,請參考明慧網報導《前少校軍官在蘭州監獄慘遭迫害》、《蘭州法院構陷少校軍官:避律師、偷開庭》、《歷十年劫難 少校軍官王有江又遭庭審陷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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