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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廣東610副主任倪俊雄遭惡報獲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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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倪俊雄,男,一九五一年生,原廣東省社會治安綜治辦公室(610辦公室)副主任,二零一零年涉嫌違紀被廣東省紀委「雙規」,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廣東省東莞市中級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倪俊雄有期徒刑15年,沒收財產人民幣300萬元和違法所得人民幣338萬元。

倪俊雄,1998年至2002年任廣東省社會治安綜治辦公室(610辦公室)副主任、常務副主任。2002年,倪俊雄51歲時,達到了事業頂峰。江澤民為了迫害法輪功,倪俊雄被江派選中,直接從廣東省社會綜治辦調到茂名市任茂名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直至2009年7月。2005年4月至2009年7月期間任茂名市公安局長、黨委書記。2009年8月調離茂名,再任廣東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610辦公室)副主任。2010年涉嫌違紀被廣東省紀委「雙規」時,從茂名市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兩職轉任廣東省社會綜治辦(六一零)辦公室副主任僅一年多時間。

從2002年開始,倪俊雄瘋狂的迫害法輪功學員,同時買官賣官,聚斂了大量非法財富,直至2010年茂名市發生「官場大地震」,省紀委調查組在茂名市原常委副市長楊光亮(已判刑19年),因其涉嫌陳紹基(陳紹基是廣東省內迫害法輪功的一大頭目)案而被查,違法違紀案件中才意外發現了倪俊雄的案中案。

從表面上看,倪俊雄因腐敗而被判刑十五年,其更深層的原因是他在茂名和廣東省任職期間積極追隨江澤民殘酷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招致的天理惡報。

因為,人間的一切事情、災禍都不是偶然的。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無論你有多顯赫的地位和後台,神佛都會把你犯下的罪惡記錄在你的歷史中,到時一併清算。

一、積極追隨江澤民 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

中共前黨魁江澤民的心腹李長春、張德江曾長時間主政廣東,一度使得廣東的本土勢力漸漸都轉向江派,廣東成為江派一大利益地盤。江派常委張高麗是從茂名起家,曾任石油部茂名石油工業公司副經理、茂名市委副書記、廣東省副省長等。因此,茂名成為廣東省迫害法輪功最嚴重地區之一。請參看附錄:《十七年來,茂名地區被非法抓捕、拘留、勞教、判刑、關洗腦班和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名單(部份)》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動了迫害法輪功的邪惡運動。為了推動迫害法輪功,二零零零年二月,江澤民到茂名市高州,首次宣揚他的「三個代表」。茂名市高州被認為是江謬論的重要發言地,一時茂名成了全國的亮點。因此,茂名市追隨江的黨政系統,在迫害法輪功上為討好江,撈取政治資本,公、檢、法、司等各級執法人員開足馬力,不遺餘力地迫害茂名市法輪功學員。詳細請見: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八日報導《廣東茂名中共人員迫害法輪功十七年綜述》。

為了迫害法輪功,江澤民給了各級政法委書記凌駕於憲法和其它法律的「超級」權力。倪俊雄就是被江派選中,2002年直接從廣東省社會綜治辦派到茂名市任茂名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直至2009年7月。倪俊雄直接策劃、推動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邪惡政策。為了加強倪俊雄權力,2005年4月又擔任茂名市公安局長、黨委書記,至2009年7月。這樣,倪俊雄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大權在手,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就肆無忌憚。

倪俊雄在茂名市任職期間,積極追隨江澤民,利用書記羅蔭國(二零一一年二月初被調查,二零一三年七月,因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被判死緩。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在監獄斃命。)和周鎮宏(二零一二年一月十六日被調查,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因貪污腐敗被判處死緩)主管的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茂名市「610」(頭目龔朝文,二零一六年換成是裘明珠)和它管轄的茂南區610(頭目周文、吳楚姬)、茂西區610、茂港區610(頭目李康榮、袁喜平)、信宜市610、高州市610(頭目湛傑)、化州市610、電白區610(頭目郭水安,二零一六年七月換成陳昌興)和茂名石化610(江成林、李偉松、羅輯)等九個「610」邪惡機構(或者稱維穩、綜治、防範、國保等),執行上層江派的指令。倪俊雄直接指使茂名市「610」和它管轄的八個「610」邪惡組織對茂名地區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有預謀有計劃的「群體滅絕」迫害。

首先,倪俊雄任意踐踏法律。由茂名市書記和政法委書記主導的「610辦公室」(江氏一夥為迫害法輪功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設立的等同於黑監獄的洗腦班(同時,電白、化州、高州也設有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洗腦班),名為「茂名市法制教育學校」,是茂名市「610」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基地。倪俊雄指使,「610」寫材料,公安機關直接把堅定信仰的法輪功學員綁架、關入洗腦班,隨意延期、反覆關押,施以酷刑,吊、銬、毒打、不讓睡覺、不讓沖涼、不讓上廁所等,注射不明藥物,致使多人精神受到嚴重摧殘或致死。如果法輪功學員不妥協,就勞教、判刑,單位則採取停職、降職、撤職、降薪、停薪、監控(軟禁)或開除等手段,逼迫學員屈服,以此達到「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邪惡目的。李美、王玉蘭、楊銘芬、吳亦雄、李文珍、蘇肖萍等法輪功學員被洗腦班直接迫害致死。茂名市洗腦班的凶殘迫害法輪功學員全國排名第二(見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報導:《廣東茂名洗腦班迫害法輪功學員綜述》)。

倪俊雄在茂名市任職期間,直接操縱610、公檢法系統,非法關押、勞教、判刑茂名地區眾多的法輪功學員。徐恩生、楊明芬、李美、鄭保、吳明燕、黃仙鳳、田惠英、李文珍、黎亮、林秋雲等十多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被非法關押於洗腦班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人數無法統計,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七十三人(據不完全統計,十七年來,茂名地區被非法勞教總人數一百四十三人。);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二十三人(總人數六十六人)。例如:梁錦春七年、李坤十四年、李鑫華五年、吳金城十四年、劉劍宗十二年、何耿慶十一年、陳向前十三年、陳亞豔五年、陳美玲五年、戴燕萍五年、鄧少松六年、梁樓圖八年、鄭保七年(已被迫害離世)、柯鄭基七年、李風娣十年、吳志岐七年、潘名勝八年、朱石雄三年、賀敬五年、陳小霞四年、李光武九年、陸安武七年等。

倪俊雄,在2009年8月轉任廣東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610辦公室)副主任後,仍然指使茂名610邪惡組織,加重對茂名地區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最高為十五年,直至他一年多後遭報應落馬,茂名地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邪惡行徑才有所收斂。2009年8月至2010年一年多期間,被非法判刑的七位法輪功學員是:盧洪飛十五年、李建十二年、成麗十一年、張偉容六年、吳志岐七年、梁少琳九年、韋金剛五年等。

二、迫害案例

1、盧秀清被打毒針致殘

茂名市洗腦班610 惡人派人強行對盧秀清打毒針,破壞其中樞神經,使其昏迷不醒,輸氧搶救了四天,雖醒來但已完全失去記憶,全身不能動彈,只剩下一副皮包骨。二零零三年七月洗腦班叫其家屬去領人,家屬看到盧秀清已被迫害得神志不清,不懂人事,四肢無力,身體極其虛弱。回去後生活仍不能自理,雙腿不能動彈,活動只能靠雙手在地上爬走,有時清醒時家人才得知在洗腦班絕食時被人強行打過不知名的針,後來便甚麼也不知道了。

2、李建被茂名洗腦班和三水勞教所來回關押

二零零一年,李建本著憲法賦予的權利到北京為法輪功上訪,卻被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二年他回家不久,剛剛在某酒家找到一份工作,卻被中共以「十六大」就要開了為由綁架到茂名洗腦班。李建不寫放棄信仰的保證書,一段時間後又被非法勞教。三水勞教所也不能使李建屈服,勞教期滿又被茂名「610」轉回茂名洗腦班繼續關押迫害。後來李建絕食抗議迫害,絕食了十多天,茂名「610」怕出人命,又勒索不到他家人的錢了,才讓他親人背他回家的。之後,二零零九年九月他被茂名610綁架,被茂名610、公檢法串通一氣非法判刑十二年。

3、李美被洗腦班毒殺

李美,茂名市茂港區坡心鎮中坡村人,二零零一年正月初一,被茂港區610、坡心派出所抄家,搶走錄音機和大法書,被綁架到電白第二看守所迫害,一年多不轉化,於二零零二年七月份直接轉入茂名洗腦班迫害。在茂名洗腦班關押的一年裏,她受盡非人的折磨,被強行注射破壞神經藥物,造成精神失常、神志不清,雙腿麻木。二零零三年七月初五,她被放出來後生活不能自理。回家後不久,於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四日去世,迫害死時年僅四十八歲。

4、李文珍被洗腦班迫害精神失常 落水身亡

李文珍,化州市中垌鎮法輪功學員,在二零零一年底,610不法人員又將她轉到茂名所謂的「法制教育學校」強制洗腦,長期被非法關押在茂名洗腦班,她受盡了各種非人的精神與肉體的折磨,曾被毒打,被迫害到生命垂危,精神失常。二零零四年二月被送回家時神志不清,情緒非常不穩定,家人很擔心,找中垌派出所及茂名610了解情況,他們卻推卸責任。她回家之後,由於身體一直極其虛弱並嚴重精神失常,導致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底落水去世。

5、柯朗生被洗腦班施酷刑

柯朗生,男,時年約三十歲,茂名人,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九日,在深圳與法輪功學員交流心得時,被福田公安分局政保科抓捕,被深圳公安非法拘留,他不屈從邪惡的610,拒絕寫「三書」,被送回茂名洗腦班繼續迫害。在這間所謂的「學校」裏,柯朗生承受著各種各樣的迫害:毒打、吊銬、鎖刑、侮辱、折磨、虐待、歧視等等,單是被施吊銬刑就達一百多次,最嚴重的一次被吊了兩天沒給東西吃。無人性的茂名610人員甚至指使保安將他再吊高。他跟保安說:「如果我有甚麼事,你要負責任。」保安不但不聽,竟揮動拳頭打他腰部、肚子,打完後,推他頭部撞牆,使他當場昏倒在地上,後被保安用冷水沖醒。

幾天後,由於他身體被折磨得很虛弱,全身收縮抽筋,救護車將他送到醫院搶救。搶救完後,610人員問醫生還有沒有生命危險,醫生說應該沒問題了,610人員就叫兩個保安又將他押回「法制學校」。真是慘無人道!有一次柯朗生問610人員為甚麼隨便抓人?對方說:「你們這些囚犯,我們想怎麼樣就怎麼樣,上級給了權力給我們,打法輪功人員不用負責任。」甚至有的610人員說:「打死你們就好比打死一條狗。」還說:「我就是法律,我說的你們就要聽,否則處罰你們。」二零零三年十二月,柯朗生被茂名610、派出所、街道辦人員轉到廣東省法制所(即三水洗腦班,在三水婦教所旁邊)繼續迫害。

6、田惠英在三水勞教所「被車禍」死亡

田惠英,女,47歲,茂名市茂港區坡心鎮山遼管區法輪功學員,2004年2月15日被茂港區610警察綁架,在廣東三水婦教所被折磨得皮包骨,於2005年7月6日含冤去世。勞教所對家屬稱被車撞成重傷死亡,賠償3萬元後火化了事。

2004年2月15日田在探親車上發放真相材料時遭綁架,被關押在茂港區暗鏡看守所,後被非法判處二年勞教,送三水勞教所迫害。三水勞教所惡警為了逼迫她放棄信仰,竟強迫她跪在地上達四十四天,種種虐待,直至將她迫害致死。

7、茂名市人事局科長黎亮被迫害致死


黎亮生前照片

黎亮,男 ,45歲,茂名市人事局科長。2003年5月30日,黎亮被茂名市610的彭劍、楊偉傑、吳科、黎斌,人事局的姚康信等,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情況下,闖入黎亮家中進行非法抄家,並將黎亮綁架到茂名看守所。後因黎亮堅持修煉,不肯寫「轉化書」,被610惡警以擾亂社會治安罪非法勞教三年,第二次被關押在廣東三水勞教所三分所五大隊迫害。在這個黑窩裏,惡警們對黎亮進行殘酷的折磨,把一個好好的人折磨得奄奄一息,下肢嚴重浮腫後才匆匆送入三水市人民醫院保外就醫。2003年11月24日又由三水市人民醫院急救車押送回茂名市人民醫院腫瘤科二樓204病房(醫院稱黎亮為肝癌晚期,帶有慢性乙肝)。因病情嚴重,肝破裂出血,經醫院搶救無效,黎亮於2003年11月26日含冤離開人世。

8、善良青年徐恩生被迫害致死

徐恩生:男,廣東省高州市人,離世時二十多歲。2000年騎自行車去北京上訪者之一,被截回非法判刑三年,送廣東省四會監獄迫害,四會監獄嚴管監區江監區長對徐恩生關禁閉,長時間戴鐐銬吊於門樑上,對學員進行電擊,徐恩生被電擊的趴到地上。

2004年初徐恩生發真相資料,與吳先金、何衛宇一起被抓捕,他在公安局內被惡警吊起拷打三天三夜不讓睡覺,送入看守所後開始吐血,惡警一直不讓家人看望,並非法判三年勞教、強行送往三水勞教所。由於惡性腫瘤晚期(送三水勞教所前已在高州市人民醫院體檢過),勞教所拒收。回家後常受病痛折磨,加上高州610和惡警的騷擾,幾進醫院,於2005年5月22日含冤離世,離世時才二十多歲。

9、潘明勝老人被迫害致身體彎曲

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七日,茂名市「610」動用了茂南區公安局、茂西區公安局和河西派出所,共八輛警車包圍了真相資料點,他們破門而入,用暴力捆綁潘明勝。

二零零七年九月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八年,被送到廣東省陽江監獄迫害。在監獄,李昌泰、吳亞基兩犯人用力抓住潘明勝雙手,反扭到背後,再向上提,直提到整個身體彎曲、再也沒有反抗能力為止。詐騙犯李昌泰惡狠狠地對潘明勝說:你知道黎亮(茂名法輪功學員)是怎麼死的嗎?不「轉化」就打死,當時殺人犯吳聲泉凶殘地用膝蓋猛撞他的腹部。黃國富,專用拇指作凶器,刺擊潘明勝的兩肋,直接傷內臟。並且咬牙切齒的咒罵著:不「轉化」就是死路一條。另一兇漢是湛江市遂溪市人,不知道叫甚麼名字,專打潘明勝的頭部,導致潘明勝的頭部至今還在疼痛,還打軟肋,打得潘明勝彎腰駝背,從此直不起腰來。死刑犯吳聲泉把潘明勝拖到洗澡房的後面,避開攝像頭,他用一把尺子作為凶器,凶殘地一個一個剝潘明勝的指甲,並叫囂道『不轉化我要你一分鐘都熬不下去』。當時潘明勝的慘叫聲震動整個陽江監獄。

潘明勝出獄後,回到家中倍感淒涼,大姐潘鳳英(法輪功學員)被迫害離世,九十六歲的老母親因潘明勝被迫害坐牢悲憤離世。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遭冤獄折磨致殘 廣東茂名市潘明勝控告江澤民」。

三、栽培下屬 害己害人

茂名市屬於廣東省地級市,它管轄三個縣級市和兩個區:化州市、高州市、信宜市、電白區和茂港區。

2002年,倪俊雄被江派調到茂名市任政法委書記和公安局長,直接推動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邪惡運動。那麼,倪俊雄就得栽培和發展他管轄的下屬,前提是要無條件的參與迫害法輪功。倪俊雄發展的人員大部份都是公安系統內的職位,職位上至縣級市公安局長,區公安局長,下到副科長。據判決資料顯示,有名有姓的官員,在倪安排順利升官的有38人以上。

請看幾個例子,經過倪俊雄栽培和發展後的下屬是怎樣的結果。

高州市

2007年初,時任信宜市公安局長的李天福任期已近5年,面臨交流換崗,倪俊雄主動找到他。在倪的幫助下,李天福當上了高州市公安局長。

李天福,男,1962年5月出生,2002年至2009年,他擔任信宜市、高州市公安局局長期間,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協助610大肆抓捕法輪功學員,造成了許多法輪功學員的冤假錯案。他公開對外界和警察講:「抓到法輪功學員,不要把他們關到看守所,那裏太享受了,有吃有喝,要把他們關到秋林醫院(神經病醫院),讓精神病人折磨法輪功學員」。由於他迫害法輪功「政績」顯著,於2010年由高州市公安局局長升遷為茂名市公安局副局長,於2011年2月26日因貪腐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12日被逮捕,2014年在廣東省東莞受審,因受賄及行賄罪,獲刑16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560萬元。李天福在監獄服刑期間因患癌症,於2016年死亡。

譚天柱,一九五九年八月出生,二零零三年三月任政法委書記,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因大搞貪污腐敗及其黑社會保護傘等罪名,於二零一二年八月被查,二零一三年三月被雙規,二零一四年四月被判刑十二年。詳細情況請見: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七月九日報導《廣東省高州市政法委書記譚天柱遭惡報》。

電白區

2007年,在倪俊雄的幫助下楊強被任命為茂名市茂港區公安局長。

楊強:男,五十五歲,原是茂名市茂港區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茂港區公安分局局長。2004年至2009年,在楊任職期間,茂港區出現多次迫害法輪功事件,他要負主要責任。他利用職務之便,不但收受下屬的現金,還授意下屬允許他們在茂港轄區開設賭場,收受賭場保護費。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日,茂名茂港區原公安分局局長楊強,因大肆賣官(管區內所有派出所及其它部門等36名幹警送錢獲提拔),包庇黑惡(派警員替黑老大追債),斂財上千萬,被判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楊強提拔的茂港區各地的派出所所長與副所長沒一個是百姓心中的好官,都追隨中共及江氏集團迫害好人。如送錢獲提拔的高地派出所所長黎文鵬、副所長王毅曾在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一日夥同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610」頭目袁喜平對茂港區高地街道中海居委會東邊村法輪功學員綁架,並押送茂名所謂「法制學校」洗腦迫害。另一個送錢獲提拔的霞裏派出所所長郭榮華(原坡心鎮派出所副所長),一直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非常邪惡。

化州市

2005年,經過倪俊雄的推薦、提拔,黃鴻在2005年被任命為化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在羅蔭國的幫助下,黃鴻當上了化州市公安局長。據官方網站報導:黃鴻任化州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之前,當地社會治安一直都很穩定,但是他任職以後,化州發生不計其數殺人、放火、強姦等特大案件。黃鴻與化州黑社會沆瀣一氣,狼狽為奸,造成化州人民沒有過一天安寧的日子。

黃鴻,男,自2005年8月至2007年10月間,利用任化州市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兼化州公安局局長職務,大肆收取屬下錢財,充當黑社會保護傘,於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與倪俊雄同一案,被廣東省東莞市中級法院以行賄和受賄數罪併罰判處黃有期徒刑十三年,沒收財產人民幣200萬元和違法所得人民幣330、3萬元。

四、結語

法輪功學員僅是因為堅持做好人,竟被迫害18年,很多學員被綁架、抄家、判刑、受酷刑折磨、強制洗腦、下毒、強姦、甚至被活摘器官……。這場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還在進行著,這是我們民族的恥辱。這是共產邪靈在害人、在吃人、在毒害眾生,在拉人做陪葬品。

在廣東省各地級市中,茂名市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143人)、判刑(66人)和關洗腦班(153人)、直接和間接迫害致死(31人)的數字是非常突出的,而且有的學員被非法勞教二次、三次,有的同時遭受過非法勞教和非法判刑。

茂名曾在2009年爆發震驚全國的腐敗窩案。據2012年4月通報,茂名官場窩案涉案官員303名,波及中共黨政部門105個,其中,159人涉嫌行賄買官。茂名市市轄6個縣(區)的主要官員全部涉案。茂名官場當時幾近癱瘓。涉案人員職位之高,數量之多,性質之嚴重,曾被稱為「在廣東乃至全國罕見」。可想而知,共產邪黨的大魔頭江澤民給茂名地區帶來的災難之深重、之廣、之大。倪俊雄及其下屬,參與迫害法輪功遭到報應的只是茂名市上百人中幾個例子而已。

在如今江澤民邪惡集團大勢已去,參與迫害的很多高官在當局反腐中陸續落馬。現新政府早就在做與江澤民集團切割的準備。2014年10月23日十八屆四中全會公布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追責制」。表明現當局不僅不會為前任的罪責背黑鍋,當替罪羊,而且將對違法違憲者終身追究責任。2016年3月1日生效執行的新修訂《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中刪除了1999年6月11日出台的同文件第14條:「執行上級命令的,不追究人民警察的責任」,取而代之的第27條規定:「因故意或者過失造成錯案,不受執法過錯責任人單位、職務、職級變動或者退休的影響,終身追究執法過錯責任」。2015年5月1日司法系統出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立案登記制,海內外21多萬法輪功學員、家屬及各界正義人士向中國「兩高」起訴控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諸多罪行。

公審江澤民即將進入現實。但是,還有基層官員受謊言矇蔽,在繼續執行著錯誤的命令。常言道:人算不如天算。天早已註定:惡貫滿盈的中共邪黨的滅亡,罪惡滔天的江澤民集團的覆滅。

法輪大法弟子修煉的是「真、善、忍」。我們沒有敵人,講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就是在救度眾生,給公檢法人員和眾生的機會。大法弟子揭露當地邪惡,都是在制止執法者繼續參與共同犯罪,從而能夠避免其在法制健全、回歸正義的時候,走向審判台的被告席。大法弟子都希望公安警官、檢察官、法官等執法官員,政府各級工作人員等,都能遵照憲法和法律依法辦事,儘快從中共江澤民集團的操縱中解脫出來,抵制邪惡的指使,做自己的主人,找回公檢法司人員應有的正氣與尊嚴,不要走倪俊雄、李天福、楊強、譚天柱、黃鴻,羅蔭國、周鎮鴻、梁毅民、郭志玲等人的路。萬望茂名地區公檢法等各級官員、政府各工作人員,儘快清醒。請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善待大法一念,天賜幸福平安!退出你們曾經加入過的共產黨、共青團、少先隊,選擇美好的未來。

附錄:
十七年來,茂名地區被非法抓捕、拘留、勞教、判刑、關洗腦班和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名單(部份)(7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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