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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門縣法院無理取消律師辯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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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八月六日】(明慧網通訊員浙江報導)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八日,浙江台州市三門縣法院對被非法關押了十四個月的賢妻良母葉錦越非法開庭,對她的辯護律師進行羞辱性安檢,企圖阻撓律師入庭辯護。律師抗議法官違法。

日前,三門縣法院又做出另一無理之舉:取消了兩位辯護律師的代理辯護權,禁止會見葉錦越。

眾所周知,律師是接受家屬和當事人委託的,只有家屬或當事人才有權撤銷委託。在三門縣610多次施壓給葉錦越家屬解除律師委託未能得逞後,竟公然做出此舉。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日,律師在要求會見葉錦越時,遭到拒絕,當局的藉口是:法院明確過不准律師會見。律師當場提出抗議:法院無權干涉律師會見的權力。

之後,律師到三門縣檢察院控申科反應會見受阻一事,辦案員了解情況後反饋:因為律師在開庭時抵制安檢,現在被撤銷了代理權。律師指出:律師是家屬委託的,只有家屬有權撤銷委託。

面對此質詢,辦案員表示只能與法院進行協調。後律師於八月二日、三日連續兩日遭到法院幾番推諉,兩日內均未見到葉案的主審法官孫良挺。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九日,三門縣國安警察跨省闖到葉錦越在上海市浦東新區錦繡路的家,搶走筆記電腦兩台等;還搶走葉錦越的身份證和銀行卡等。當時葉錦越的家中無人。

據了解,法輪功學員葉錦越案被浙江省視為大案,在五月十八日開庭時,不僅當地縣委書記當庭督察,台州市乃至浙江省國保均派人到場參加。

當天,三門縣法院設置了多道非法安檢,遭到律師堅決抵制,律師認為:如果律師的權力無法保證,律師又如何保證當事人的權力?

之後律師對三門縣法院的非法行為在浙江檢察院、高院等地提出了控告。面對此控告,律師所屬的湖北司法廳、湖北司法局對律師進行施壓。

同時,葉錦越家屬遭到三門縣610多次騷擾,要求解除律師代理,遭到家屬抵制。在開庭當時,法庭十幾人逼迫葉錦越解除律師,亦未能得逞。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八日,葉案開庭時,律師抗議非法安檢時,三門縣法院法官孫良挺表示,這是自動放棄辯護權,律師當場拒絕了這種說法,法院是沒有解除當事人委託律師權力的。

然而,在當地610多次施壓給當事人和家屬未能得逞的情況下,法院竟公然凌駕法律之上,解除律師代理權。

據了解,在中國大陸,代理法輪功學員的案子的律師,從接受委託到開庭辯護,會受到來自各方的壓力,包括司法局施壓禁止代理法輪功案件、開庭時設置非法安檢、開庭時法官禁止律師做無罪辯護等,律師甚至因拒絕非法安檢被取消辯護權。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律師權利不能保證,法輪功學員的人權堪憂。

三門縣法院
地址:浙江省三門縣海遊鎮上洋路70號
郵編:317100
電話:0576-83367982
辦公室電話:0576-83367982
傳真:0576-83367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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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勇鋼 黨組書記、院長
鄭有努 主管刑庭的黨組副書記、副院長
承辦法官:孫良挺:刑庭庭長,電話0576-83326870
書記:楊帥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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