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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興城市善良婦女張桂環被公檢法聯合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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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葫蘆島興城市舊門鄉善良婦女、法輪功學員張桂環,七月份被當地派出所非法抓捕、關押在葫蘆島看守所,鄉親們紛紛簽名要求相關部門無罪釋放她。

圖:鄉親們簽名要求相關部門無罪釋放好人張桂環
圖:鄉親們簽名要求相關部門無罪釋放好人張桂環

二零一七年九月八日,張桂環被非法庭審。儘管法官崔寶民多次無理的打斷律師辯護,律師據理力爭,依照法律為張桂環做無罪辯護,要求釋放當事人。

今年五十八歲的張桂環,成家的時候脾氣不好,全身都是病,特別是胃下垂,吃不好、躺不下,還經常迷糊,農活也幹不了,常年吃藥,夫妻倆還經常吵架,惹得親友鄰居不得安寧。二零零二年修煉了法輪功後,全身的病都沒了,從此像變個人似的,再也聽不到倆口子的吵架聲了,家庭和睦了對公婆也孝順了。八十八歲的公公逢人就誇讚說,我的三兒媳婦啊,對我可好了,對我也非常關心,就像親閨女一樣啊,我都不敢想了,一想就哭。

二零一五年六月,張桂環向最高檢察院遞交了起訴迫害法輪功的江澤民控告狀。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四日,她被舊門鄉派出所的副所長張志剛等五、六個人在集市上抓走,三天後取保候審。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在娘家侍候母親的張桂環再次被捕,並以「誣告、陷害」非法罪名劫持到葫蘆島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九月八日上午,興城市法院非法對張桂環開庭。很多親朋好友一大早就趕來了,三十多名親友進入法庭,準備旁聽。人們發現維穩辦(610)主任陳志成穿著便衣也去了,不知道他跟刑庭庭長(也是主審法官)崔寶民搞了甚麼鬼,本來預計八點半開庭,拖到十點鐘才把張桂環帶進法庭。

當瘦弱的張桂環戴著手銬腳鐐走進來時,好久沒看到媽媽的兒子拿出手機想給媽媽照張相,結果六、七個警察圍上去,把張桂環兒子的手機搶走(後來要回)。法官崔寶民對旁聽親友們說:不公開開庭,大夥看一眼(張桂環)就出去吧。十多名法警就往外攆人。

為甚麼不讓旁聽,他們懼怕甚麼?親友告訴法警:參加旁聽是公民的權利,你們這麼做是違法的。法警說:我們只是執行領導的指示,這是領導讓我們這麼做的。親友告訴崔寶民:你們違反了《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三條和《法庭法規》第八條,阻止公民旁聽是違法的。

崔寶民說我讓你們出去,你們就出去。親友們說,習近平要求「依法治國、依憲治國」,你們怎麼敢「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在光天化日之下違反法律?崔說,你告我去吧,你愛上哪告就上哪告吧!親友說,我不想告你,我就想不讓你違法,違法是要被追究的。崔寶民不容分說,命令法警攆人,就連張桂環老公公(八十八歲)、兒子、兒媳也不例外。

親友被迫採取投訴辦法(這是不得已的),追問崔寶民姓名,告訴他準備投訴。十點三十分,親友首先來到興城市檢察院控告申訴科,科長丁海濤接待了親友。親友提出投訴興城市法院崔寶民的兩點要求:第一、崔寶民阻止公民旁聽是違反了《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三條和《法庭法規》第八條,要求糾正;第二,早在八月二十四日,律師和家屬辯護人在法院閱卷時,提到親友要求參加旁聽時,崔寶民說「可以旁聽」,可是現在卻拒絕旁聽,這是不講信譽。第三,親友要求現在就去參加旁聽。丁科長以這件事「不歸我們管」為由推脫,拒不接受訴求,讓親友去找法院。

親友來到法院「信訪辦」,姓李的負責人出面接待。親友也向他提出了對崔寶民三點訴求。李得知張桂環是因為「訴江」的事後,極力替崔寶民辯解,說甚麼法官有權力不讓旁聽等等。親友說崔寶民在八月二十四日就已經答應可以旁聽,為甚麼現在拒絕旁聽?李姓負責人狡辯說:法官隨時都可以不讓旁聽。最後應親友的要求,記錄下了親友的訴求,但是卻不給電話號碼。

在法庭上,崔寶民多次無理的打斷律師辯護,律師據理力爭,依照法律為張桂環辯護,呼籲無罪釋放當事人。家屬也講述張桂環做好人沒違法,張桂環說自己沒罪。

本來還有幾名鄉親、鄰居特意趕來為張桂環作證:證明張桂環修煉法輪功後做好人的事情,卻沒讓進去。截止到當天,已有一千三百六十一個鄉親在呼籲無罪釋放張桂環的請願書上簽字,請願書已當庭遞交。

最後宣布休庭,草草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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