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大陸同修看《敲門行動違法》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九月十六日】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一日刊登了《「敲門行動」違法》的文章,從法律角度上詳細的闡述了「敲門行動」違反了《憲法》《刑事訴訟法》的哪一條、哪一款以及現任當政者在與江澤民的迫害政策相切割的各種文件、規定等等。

這對當前如何面對邪惡的「敲門行動」及講清真相極為重要,中共自文革破壞傳統文化、砸爛公、檢、法之後,大陸民眾法律的意識就極為淡漠,包括我們大法修煉者在內,無人能倖免。

有不少同修認為中共不講法律,掌握法律知識也起不到多大作用,該抓的還抓、該判的還判,所以,很多同修自動放棄了這一法律武器。

中共的警察不懂法律,連他們自己都意識不到,而我們掌握法律常識會震懾邪惡、同時會減輕不必要的損失,而且對救度眾生也能起到相輔相成的作用。

我地區有一同修講了發生在她自己身上的幾個法律震懾的實例,寫出來供同修借鑑:

有一次,此同修被警察綁架了,在非法審訊中,她當著一屋子的警察說:公安六條是違憲的,兩高沒有司法解釋權……一屋子的警察聽的一愣一愣的,誰都不知道兩高竟然沒有司法解釋權,當時的警長很緊張說;快查查她的案底,是不是多次蹲過監獄?最後非法審訊不了了之,後來此同修闖出黑窩。

還有一次,她被非法關進拘留所,在拘留所上大課(把人集中在大廳裏集體洗腦)時,此同修當著全體上大課的被關押者和獄警的面,大聲說到:我要求覆議。那一瞬間,整個大廳鴉雀無聲,誰也沒想到被關押的大法弟子敢提出覆議,而且看來還懂點兒法律。

後來獄警的副手反應過來,向辦公室裏的獄警喊道:某某某要求覆議。這時被非法關押的其他幾個同修也同時要求覆議。

此同修回到監室,其他在押的常人問此同修啥叫覆議?同修告訴說:就相當於上訴。監室裏的常人說:那我也要覆議,借此機會,此同修向這些在押的常人講大法的真相及三退保平安,最後,帶著十幾個三退名單走出黑窩。

還是這位同修,一次遇見片警,片警說:你向海外上傳的訴江狀,我已經看到了,你早就被監控了。同修對片警說:你盜取我的信箱,你這是在犯法,你知道不?我可以告你。片警愣愣的看著同修,一句話都不說。在那一刻,同修明白了,原來警察也害怕觸犯法律而被控告。

此同修不僅一直在背《轉法輪》,還一直關注明慧網上法律方面的交流文章,法律手冊等等,這對她自己在反迫害、救眾生中起到了很大的幫助作用,同時也減少了不必要的魔難。

大法的慈悲和威嚴同在,我們不能再讓警察這一特殊的群體對大法犯罪,同他們講人間的法律是威嚴的體現,同他們講大法的美好是慈悲的展現。兩者缺一不可。而人間的法律也是大法在人間這一層的法的體現。

以上例子說明了掌握一些法律常識不但會震懾邪惡,同時也會對講清真相起到很好的鋪墊作用。

個人看法,不妥之處,敬請見諒。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