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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岳陽君山區610頭目彭常華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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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湖南省岳陽市君山區政法委書記兼610辦的頭目彭常華,現駐君山區錢糧湖鎮派出所五樓。自從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18年來,彭常華一直跟隨江澤民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

610組織是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由人權惡棍江澤民糾集成立的凌駕於國家憲法及公檢法司之上的恐怖組織,相當於德國的納粹蓋世太保,也相當於當年的文革小組,是一個在全國範圍執行秘密任務、推行和實施這場血腥迫害的犯罪機構。

一、綁架、關押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零年三月二日早晨,彭常華帶領錢糧湖警務區的幾名警察非法抓捕了李年春、曹美蘭、雍玉蓮等七、八位正在煉功的法輪功學員, 後又非法關押她們四十多天。

二、非法判刑

二零零九年,岳陽市公安局開始抓捕被迫流離失所的法輪功學員,君山區國保大隊、610辦、錢糧湖派出所、司法所、居委會等人員包括彭常華積極配合岳陽市公安局,綁架了錢糧湖的法輪功學員趙群蘭、許根元(居住岳陽)、黃佑軍、趙群山、曾群、王洪波等。

許根元遭酷刑毒打,被重判9年冤刑。黃佑軍遭酷刑毒打,被搶走財物幾萬元,被重判5年冤刑。趙群蘭被冤判3年刑。趙群山、曾群、王洪波三人被非法拘留。

此前,二零零六年五月,彭曉輝等三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遭酷刑毒打,被搶走現金2萬元,被抄走財物幾萬元,彭曉輝被冤判七年。

三、暴力洗腦班

彭常華任政法委書記兼610頭目幾年來,每年指使君山區國保大隊、錢糧湖、良心堡、採桑湖派出所、司法所、各居委會等人員,對居住在岳陽及君山區的法輪功學員實施綁架,劫持送洗腦班迫害。

洗腦班謊稱「法制教育培訓中心」,是一個違法犯罪的私設黑監獄,逼迫學員放棄「真、善、忍」信仰並寫下所謂的「三書」。洗腦班主要迫害手段有:囚禁、剝奪人身自由,強迫看誹謗法輪功的電視,當謊言灌輸達不到目的時,施以暴力等。

本地法輪功學員幾乎都遭受過洗腦迫害,他們大多是從家中被綁架到黑監獄關押多日,從而造成家裏人精神緊張,擾亂了他們的正常生活、工作。

僅舉一例: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日,多位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在錢糧湖層山敬老院內囚禁,被強制洗腦,最後被強按手印。其中包括六十多歲的蔡愛蓮、朱春秀女士,七十多歲的李年春女士,以及七十多歲的羅繼川、七十多歲的鐘浩祥、六十多歲王與珍、七十多歲的歐霞秀、七十多歲的鄧紅秀、王本菊、吳習珍、任喜雲,代作蘭、李孝雲等十三人。由彭常華親自參與指揮迫害法輪功學員。

《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所以法輪功學員是應當受到憲法保護的。

《憲法》還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結社等自由,法輪功學員告訴人們法輪功真相,製作、散發真相資料,也完全是法律允許範圍之內的事,是合法的。

四、扣押養老退休金

君山區政法委、610一直在執行江澤民對法輪功實施群體滅絕性迫害的政策:對法輪功學員「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對當地法輪功學員在經濟上截斷,罰款、敲詐、勒索、搜搶,其中扣發退休養老金沒有停止過,致使多名老年人生活無著落。

據不完全統計,從二零零零年─二零一七年,君山區錢糧湖鎮、採桑湖、良心堡鎮的法輪功學員被扣發退休養老金的就有27人,少則幾個月,多則9年。

如羅繼川,七十八歲,從二零零八年一直到現在的退休金、調級等全部被扣押。9年多來多次尋找彭常華及各部門要回自己的養老金,未果。

鐘好祥,七十六歲,從二零一零年四月一直到現在的養老退休金、調級等全部被扣押,7年多來多次找彭常華要回自己的養老金,未果。

蔡桂姣,六十七歲,曾二次遭冤獄,從二零一二年二月至二零一五年二月被非法冤判三年刑,關押期間被扣押養老退休金3年,回家後多次找彭常華等人要回自己的養老金,最後只給了工資的一部份。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份蔡桂姣又非法抓捕、關押七個月,回家後養老退休金全部被扣押,今年多次找彭常華要回自己的養老金,未果。

七十六歲的李年春,二零零零年被判七年冤獄,先後停發將近8年的工資,回家後才要回一部份工資,多年的調級全部扣除。

可想而知,被扣押的這些養老退休金到底到了誰的手中。

五、騷擾、抄家

每年除了綁架法輪功學員到洗腦班外,彭常華還指揮不法人員騷擾當地法輪功學員,甚至抄家、綁架、關押。

如代作蘭、歐霞秀、李孝雲、孟群滿曾被非法關押拘留,範文秀現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朱春秀被冤判關押至今,彭常華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那些不法人員對法輪功學員家中騷擾時,不出示任何證件,就隨意拿走他人的私有物品,撕毀他人的東西。

今年以來君山區錢糧湖鎮(包括採桑湖)、良心堡鎮就有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家中被騷擾,其中李年春的6部手機被抄走,採桑湖幾名法輪功學員家中的對聯被撕毀,幾個電視機的接收器等私人物品被搶走。

真正擾亂社會治安的到底是誰?彭常華等完全違反了《憲法》第三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正告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近年現政權制定了一系列的新規定,直指迫害法輪功的元凶及其參與者。

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新修訂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明確指出,對警察等的違法辦案行為,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追究責任,並且終身追究執法過錯責任。

江澤民和追隨它迫害法輪功的人必將會受到終身追究的。當今現政權打虎,那些落馬的都是跟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官員。

希望那些參與迫害者慎重思量,做出自己正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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