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是一個爭強好勝、不讓說、愛管閒事、無理爭三分的人。丈夫經常說我是:「常有理,老虎屁股摸不得。」那時聽到這些話不以為然,認為自己不是那樣的人,是丈夫在貶低自己,還認為自己是做事講道理的人,比較善良,除了自己說話聲音大一點,別無毛病,生氣發火都是別人惹的。
隨著不斷的學法,發現自己原來學法和做事沒有聯繫起來,學法是學法,做事是做事,遇到矛盾沒有按照大法的要求向內找,找自己的原因。於是,我就多學法,抄法,多看同修的交流文章,儘快改變這種狀態。通過一段時間,逐漸明白在法上認識法,再遇到矛盾從法中找,看師父在法中是怎麼講的,怎麼要求的,改變以前遇到矛盾不找自己,不看自己,不改變自己的局面。
當真正按照大法的要求,向內找自己,改變自己的時候,才發現自己存在那麼多的不足,越找越多。發現自己何止是「常有理」的問題,自身存在著:壞的、邪的、惡的、狠的、恨的、骯髒的等等各種自私不好的人心、執著、慾望,真是應有盡有。有的浮在表面上,一遇事就發火,發脾氣,揭別人的短,有的壓在內心深處,在那兒耿耿於懷等待報復出氣的機會。
面對自身這些不好的思想觀念與行為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標準來改變自己,那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特別是在家庭中夫妻之間發生矛盾,最不容易把握,那個「忍」很難做到,動不動七年的穀子八年的糠那些舊事就要返出來。師父在法中講:「有人說:這個忍很難做到,我脾氣不好。脾氣不好就改嘛,煉功人必須得忍」[1]。這個「忍」有的時候做的好,有的時候做的不好,做不好的,過後我主動和丈夫說話,賠禮道歉(這種行為自己也是從來沒有過的)。
有一次矛盾比較突出,清明節去我二姑家,很長時間沒去二姑家了。丈夫說:把酒放在車上了,時間不早了快走吧。到車上一看,那火差一點就憋不住了,趕緊想:忍住,忍住,聽師父的話,向內找。說是向內找,再看車上的禮品,是一箱雜牌子米酒,是四瓶裝的,外包裝已陳舊褪色,破兮兮的。看著這「禮品」,雖然強忍著自己沒發火,但我知道臉色已有點由晴轉陰了。
師父說:「可是往往矛盾來的時候,不刺激到人的心靈,不算數,不好使,得不到提高。」[1]坐在車上一言不發,可腦子沒有閒著,一會兒抱怨丈夫那麼多酒,拿盒這樣的,自私,摳門;一會兒妒嫉丈夫光有他家人,去看他的親戚拿好酒,不尊重自己;一會兒怕二姑和姑父笑話等等,那真是翻江倒海,火不打一處來。不管思想怎麼翻騰,我始終沒開口,那天如果一開口,弄不好倆人就得幹起來。我強忍著心裏那火,用力一句一句背師父的講法「你堅定正念的時候,你能夠排斥它的時候,我就在一點一點的給你拿;你能夠做多少,我給你拿多少、就給你消下去多少。」[2]反覆背師父的這段講法,逐漸心裏也平靜下來了,我知道是師父幫我拿掉了那些不好的物質。這時丈夫邊說:拿這酒不好,不像樣,又補上了別的禮品。
經過幾次的矛盾衝突,在師父的加持下,自己的脾氣也越來越小,到發現自己有不好的思想念頭及時抓住並改正,所以家庭矛盾也就沒有了。
由於自己的改變,丈夫的心情也變的越來越輕鬆愉快,不再擔心哪句話說不好撞在槍口上,弄的心情不愉快。丈夫在家是老大,所以父母養老的事,弟弟妹妹的事,還有七大姑八大姨的這事那事特別多,在這些事上,以前丈夫會擔心我如何,怕發生矛盾,現在他沒有了這份擔心,因為這些事情一切都服從他的意見。
在去年父親節那天中午,我用可樂代酒敬了丈夫三杯酒,結婚三十年第一次,第一杯,我說:祝你父親節快樂!第二杯,我說:只有大法才能改變了我,如果沒有大法,我放不下怨恨,更看不到你的優點,我們倆只能是在賭氣中度過下半生;第三杯,我說:今天向你道歉,以前有許多做的不好的地方,請你原諒,以後我會越做越好的。丈夫高興的說:不用道歉,不用道歉。
沒有了家庭矛盾,日子過的也舒服了,我不但在生活上更加體貼關心丈夫,而且每當他下班回家,我還學著用溫柔的聲音問候一句:回來了!一開始他還有點不習慣。以後回家沒等我開口,他就高興的喊一聲:「我回來了!」
看著丈夫高興的樣子,只覺得自己做的不夠好,這麼好的大法,自己改的太晚,太慢,離大法的標準差的太遠。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四》〈二零零四年芝加哥法會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