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一九九六年春天開始修煉法輪大法。通過一段時間的認真學法煉功,按照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遇事向內找,不斷的提高心性,不知不覺我的所有病症不翼而飛了。
我感謝師父讓我有一個健康身體,而且道德品質也提高了。下面僅舉幾例:
1)彩電物歸原主
我是當兵出身,汽車司機,記得有一次出長途,跑著跑著,我突然發現路中央有一台大彩電,是前面的貨車不慎掉下來的,司機不知道,還在開車往前跑,當時我家還沒有彩電,師尊告訴我們做任何事都得為他人著想,我怎麼能貪小便宜呢?我是修煉人,不能隨便拿別人的東西。這時我趕緊下車撿起彩電,裝入我的車內,追趕前面大卡車,追上後,我把彩電物歸原主,這時大卡車司機才知道,一數丟了三台,因為封電視機的網開了。
大卡車司機這個謝呀!我說不用謝我,要謝就謝我師父李洪志。大卡車司機說謝謝李洪志師父!大卡車司機說:今天可遇到好人了,你真是貴人哪,否則單位要扣我工資,萬、八千幾個月才能從工資中扣完。
2)救助遇難人
有一次在河北廊坊於常甫大橋,一位老人倒在血泊中,車像流水一樣從老人身邊開過,沒有一位司機把車停下來救助遇難的老人。
我知道是因當今社會道德敗壞,怕做了好事不得好報,冤枉是你撞的訛上你,許多人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我是大法弟子不能和常人一樣,我馬上把車停下來,把傷者抱到車上,打著雙閃燈迅速把傷者送到市醫院救治。這件事在廊坊電視台給報導出來了,說:「那麼多車,包括市機關的車沒有一輛車停下來救助,還是一位出租車司機給送到醫院,如今的中國社會,道德水準低劣到如此成度。」
3)價值二十多萬元物品歸還失主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我在車上撿到一個皮包,包中有現金、代金劵、銀行卡、提貨單、發票、身份證等,價值二十多萬。
當時我就想,我是一名大法弟子,師尊教導我們做任何事都得為他人著想,失主丟失東西該多著急呀!我立馬活也不幹了,有人打車我也不載客了,迅速按身份證的地址找到了失主的家,把包原封不動的歸還給失主,失主特別感動,她說:「我不知道包丟在哪了,心想一定是沒有希望找回來了,當今社會哪有撿到錢歸還的,都公開搶啊!這樣的事太多了,比比皆是。」說著馬上拿出現金給我,我說:我不能要,我是修煉人,是修法輪大法的,我們修大法的人都是好人,不會白拿別人錢財物,這也是我們師父叫我這麼做的,也不要謝我,要謝就謝李洪志師父吧!失主又說:給錢也不要,請吃飯也不吃。
失主沒辦法感謝,就做了一面錦旗送到出租車大隊,這件事在本地轟動很大,上過電視台,也上過日報。說實在的,當時我真缺錢,剛貸款買車,十幾萬元,我把撿到的錢還了貸款,誰又會知道呢?
法輪大法就是好,使我的道德品質得到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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