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軍車撞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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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我親眼看到我妹妹學法輪功後鼻咽癌都好了,還有,她沒煉功之前天天打麻將,煉功後壞毛病都改了。我看《轉法輪》才知道,法輪功是教人向善,做一個有道德的人,就這樣,一九九八年七月,我開始修煉法輪功。

二零零四年七月的一天,我在樟樹四特酒廠做零工,下班急忙騎著自行車過馬路到對面女兒家去看發高燒的外孫。一輛軍車就從南往北開過來和我的自行車相撞,軍車開出去二、三十米遠停下來了,下來兩個人,一個是司機,一個是軍官。

看到我手掌和頭部刮破了,這位軍官就要拉我去醫院,我說:「不用去醫院,你知道嗎?我是煉法輪功的;我要是不煉法輪功,今天就沒命了。我們師父教我們做人要講道德。」

那位軍官就問:「『天安門自焚』是怎麼回事?」我說:「那全是假的,是栽贓陷害法輪功的。」他後來說要賠我的自行車,因自行車完全成了廢鐵,龍頭斷成兩截,衣架都卷了,車輪都變了形,我說:「不用賠,我自己也有責任,反正是舊的自行車。你們有公務在身,你走吧。」

出事的地點是菜市場,所以當時圍觀的人很多,軍車上還有一車的兵在等他們倆。他們沒走,我先走了。

回想當時我看見汽車過來時,第一念就想到師父的話:「真正往正道上修煉,誰也不敢來輕易動你的,而且你有我的法身保護,不會出現任何危險。」[1]在那一刻就想,我是真修的。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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