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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丹東市老年姐妹被檢察院非法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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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丹東市法輪功學員呂金蘭、呂春蘭姐妹倆(姐七十多歲,妹六十多歲)一月十五日被檢察官電話叫到檢察院,遭非法扣押。值班人員對家人說她們已被送法院了。據內部知情人說檢察官認為證據不足是要撤案的,但不知何因不僅沒被撤案,反倒被起訴到法院。

現在全家對兩位老人被非法收監很悲憤,兒子以淚洗面,認為公安局與檢察院執法人員不講理。親朋好友從兩姐妹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巨大變化,看到了法輪功的美好,譴責中共的法律執行者是在利用法律懲善揚惡。

綁架抄家、非法關押

呂金蘭、呂春蘭姐妹倆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在丹東新樂購附近中國移動公司交電話費,與窗口一名五十多歲男姓收銀員講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被其惡告,遭丹東花園派出所警察綁架。

花園派出所所長帶領多名警察到呂春蘭、呂金蘭家強行抄家。呂春蘭的兒子阻止,被他們按在床上幾乎喘不過氣來,姐妹倆的法輪功書籍及師父照片等物品被搶走。警察在抄家過程中只出示了警察證件,沒有搜查證及物品清單。

之後,三人被帶到花園派出所審問。警察翻呂春蘭的包裏發現家門鑰匙,第二次抄家,沒有讓呂春蘭及兒子一起回去。呂春蘭突然想到家裏還有裝修房子的現金,說:「我家裏有裝修房子的錢你們不能動。」抄家回來的警察沒有拿物品。

被非法關押在派出所期間,呂金蘭向警察講法輪功真相,並質問他們:「我們沒違法,你們說我們違法,哪條法律說法輪功違法你們找出來給我看看。」警察說:「我們也沒說你們違法,民不舉,官不究。」宋成正所長讓姐妹倆照相,要她們簽字,她們不配合,宋說:「你們要不要(法輪功)書了,簽了字就給書。」

非法收集假證,構陷到檢察院

家人得知她們被非法抓捕後立即到派出所講理。呂金蘭的兒女告訴警察:如果我母親出事,癱瘓在床上的九十多歲的姥姥沒有人照顧。第二天早上,家人交一千元辦取保,派出所才放人。

姐妹倆被保釋五天後,花園派出所負責辦案的警察尹乾打電話給呂春蘭,告訴她去派出所。她們到派出所後,尹乾讓簽字,她們不簽,尹乾說就是在你們原簽字單上再簽一次字。

約半個多月後,尹乾又找她們去派出所。姐妹倆到派出所後找到副所長宋成正,給他看《新聞出版署第50號令》,他看了看說:「我知道。」呂金蘭說:「國家已經廢止了對法輪功書籍出版的禁令,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你們得把法輪功書歸還給我們。」尹乾說:「下次來就給你們。」

八月二日,花園派出所負責辦案的警察尹乾第三次打電話給呂春蘭,說有事要她們到派出所來一趟,她們到後還是讓她們簽字。尹乾說:你們不是要書嗎?簽了字就給你們。姐妹倆要法輪功書心切,單子上面字太小,沒看清就簽字了。

簽完字後,尹乾告訴她們要送她們到檢察院,她倆不從,尹乾說書在檢察院,保證去那兒一會就回來,她倆被尹乾開車帶到檢察院,到檢察院後一個女檢察官登記了她們的電話,並告訴她們手機要開通,就讓她們走了。

檢察官欲撤案卻受阻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日,檢察院又打電話給呂春蘭要三日上午到檢察院,週三上午姐妹倆剛要離家,不能自理的九十多歲的老母親要大便,她們正忙著收拾,在這時打過電話的檢察官又來電話說:「怎麼還不來,別等我們去抓你。」

到檢察院後,姐妹倆理直氣壯地對他說:在派出所,警察欺騙我們簽的字,屋子沒有窗我們根本沒看清上面寫的是甚麼,警察乾尹說簽了字給我們書,是誘供,我們沒違法,沒犯罪。並告訴他:全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都允許煉法輪功,只有中國不讓煉,你們執法辦案是要終身負責的。他說:「我會對我辦的案子負責的,你們走吧。」

一月十五日,還是這個檢察官又打電話叫她倆到檢察院,她們上午十點去檢察院後,家屬不放心隨後也來到檢察院,但值班人員說她們已被送到法院了,據內部知情人說檢察官認為證據不足是要撤案的,但不知何因不僅沒被撤案,反倒被非法起訴到法院。

現在全家對兩位老人被非法收監很悲憤,兒子認為公安局與檢察院執法人員不講理,媽媽沒做壞事,媽媽和二姨在家時全家其樂融融,她們把九十多歲的老人照顧得井井有條,安享晚年。現在兒女面對不能自理的老人沒有護理經驗,不知所措,痛恨這個邪黨給好好的家庭帶來苦難,天天期盼兩位老人被無罪釋放回家。

呂金蘭和呂春蘭姐妹沒有違反國家法律,講法輪功真相,讓被謊言迷惑的世人了解真相,是做了件大善事。花園派出所警察通過誘供的卑劣手段立案,涉嫌侵犯公民信仰自由罪及綁架罪、非法抄家罪,同時違反了刑法54條、55條、115條、143條。丹東振興區檢察院本應對花園派出所送交的不夠立案標準的非法案卷撤案,卻將信仰「真善忍」敢於揭露中共謊言的法輪功學員起訴到法院,涉嫌犯濫用職權罪及徇私枉法罪。

丹東市振興區檢察院地址:丹東振興區錦山大街317號 郵編 :118000
(已走於春良 副檢察長辦0415-2027999;)
唐喜國 副檢察長(主持工作) ,辦0415-2027568,宅
0415-6276468,手機13842519009,專線0415-2190592。
張亞君 副檢察長,手機15942570633,宅0415-2134537。
馬慶懿 副檢察長,手機13898500569,宅0415-2136762。
徐 偉 副檢察長,手機13704159779,辦0415-2027569,宅0415-6276469。
韓景武 副檢察長,手機13841535578,辦0415-2149305。
黃小剛
副檢察長,手機13188389999,辦0415-2027520,宅0415-6276420,專線0415-3173557。
劉 平 偵查批捕,手機13942558105,辦0415-6276437。
張雲鵬 案管科長,手機13941539809,辦0415-6276451,專線0415-3134429。
張有利 公訴科長,手機13841538668,辦0415-6276447。
孫國志 檢察院公訴人,手機15102455660,辦0415-6276483。
朱曉峰 檢察院公訴人,手機13904950050,辦0415-6276438。
張 昱 科員,手機13464526423,辦0415-6276443。
尚秀麗 科員,手機13704150076,辦0415-6276419。
朱文旭 科員,手機15841546766,辦0415-6276449
申思雅 科員,手機13841558993,辦0415-6276449
李曉穎 科員,手機15141530522,辦0415-6276449
車萬昕 科員,手機15941569729,辦0415-6276483
潘嗣修 科員,手機13464536933,辦0415-6276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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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東玲 控申科科員,手機13304257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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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東市振興區人民法院地址:振興區興三路28-1號 (區號0415; 郵編 1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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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監庭:
於義 13941512846 梁東寧 13842566321
立案一庭
王紹江 13841567789 王斌 15102453530
羅丹 13358775557 王昊丹 18342507999
鄂娜 18342539002
立案二庭:
田永志 13842519133 張兆鑫 15941560716
於明濤 18841517058
執行一庭
董連生 13842517996 連旭東 13234258785
常清 13081252839 李小蕾 13464550101
執行二庭:
姚多 13842502345
執行三庭:
杜星燃 13841524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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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冰 15841505588 徐振陽 1394159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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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峰 13842585258 張英秋 13941576698
張俊騰 15942551818 張曉宇 18242489899
劉鵬 15904152323 朱文龍 18341506789
梁平 13470087890 孫填一 18241526699
劉洋 13234252801 丁春陽 15241575353
劉承昊 18242574588 王賢 1511412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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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賠審員:
於瑛傑 18241538866 李博 13591513331
孫延軍 13654157077 仇勝男 13704250331
陳鵬 18841517755 牛彩雲 13470070929
王明翠 17604155621 唐欣 18504159440
孔笑陽 15842580899 宋佳儷 18641523918
陳麗敏 13470099118 扈本義 15941510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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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義義 15141565299 景文斌 13841555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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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麗 姚瑤
宋誠

花園派出所所長 孫志東
指導員 沈顏軍
副所長 宋成正
辦案警察 尹乾15842598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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