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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濰坊宋春梅被寒亭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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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近期,在山東省濰坊市寒亭區濰北農場工作的宋春梅被濰坊寒亭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現已上訴。

二零一七年六月五日上午九點左右,法輪功學員宋春梅、吳淑珍二人在坊央路上向行人講真相時被惡人舉報,被固堤及寒亭警察綁架,隨後宋春梅被非法抄家,所乘電動轎車被扣。

據悉宋春梅家被抄走打印機、電腦、法輪大法書及真相資料和很多機器。二人被送往濰坊東部洗腦班,吳淑珍因體檢不合格於當晚被她女兒接回。

宋春梅家人曾到洗腦班要人,洗腦班頭目劉作保說要十五天才能見人。

七月十日宋春梅被非法抓捕,寒亭區檢察院把她構陷到法院。

寒亭區法院於十月十八日對宋春梅進行非法開庭。公訴人以刑法三百條來誣陷宋春梅。家人為她請律師在法庭上做了無罪辯護。

宋春梅在法庭上對公訴人的指控進行質問:「我到底破壞了哪條法律不能實施?」法官和公訴人都無言答對。律師要求當庭放人,法官則宣布休庭,此後一直杳無音訊。

二零一八年一月初獲悉,宋春梅被寒亭區法院誣判五年,現已上訴。

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十八年來,一直沿用與法輪功學員毫不相干的這條所謂法律,多少辯護律師指出了法院以此誣判法輪功學員的錯誤,在庭審中法官和公訴人多少次被法輪功學員及律師問得啞口無言,這些公檢法人員為甚麼如此願意為元凶江澤民、「610」背黑鍋?明知錯誤,卻依然執法犯法。你們不要指望江澤民會給你們撐腰,他自身就要被起訴了,而且迫害法輪功的人是要被追究罪責到底的。

當初江澤民允許公檢法胡作非為,而當今現政正在以重新制定法律、修改法律的方式來規範公檢法人員的執法行為,有的公檢法人員已經轉過彎來紛紛釋放法輪功學員,而有的不願否定前期錯誤的人仍繼續作惡,無視法律追責,真是不見棺材不落淚呀。

濰坊寒亭區法院,在庭審後的兩個多月中還是沒能做出正確的選擇,依然走江澤民迫害好人的邪路。


寒亭區法院主審法官劉法官0536-8185315
濰坊市公安局寒亭分局地址:寒亭區通亭街481號
濰坊市寒亭區公安分局局長 劉向東:18653669211,13905363658
政委 李凡:18653669169 13905368578
副局長 戴維亮:15705360536
副局長 劉增偉:18663665376,13563619999
副局長 薛俊科:18660668966,13660638966
副局長 孫宗亮:18663665198,13325250818
副局長鄭洪華:18605360708 13305360708
國保大隊長 於新龍:18663660973
教導員 於洪智:18660637399,
一中隊 中隊長 黃紹輝:18663665089
二中隊 中隊長 張龍壽:18663665092,15866515199
洗腦班主任 劉作保:辦05367273879 宅 05367260618,13583698096
濰坊市寒亭區610邪辦:05367263610
主任 王樹文:13563628698
寒亭區政法委辦:0536725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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