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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MARCHE大街位於日內瓦老城和日內瓦湖畔之間,是日內瓦市的主要商業街。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瑞士法語區的部份法輪功學員在這裏設立了攤位,向世人講法輪功真相,揭露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並且徵集呼籲聯合國制止中共活摘罪行的簽名。
圖1~3:世人簽名支持法輪功 |
一位中年婦女和她的老母親,聽完學員講真相後立刻在簽名表上簽字。並且說,我們了解你們,在電視上看到過有關報導,也見過你們在公園裏煉功,我們支持你們,我們是有正義感的。
一對中年夫婦表示,(中共)動用國家機器,進行強摘取器官的行為太可怕了!
有兩個年輕的女士非常關心強摘人體器官一事。在聽了解釋後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感到非常震驚,立即在簽名表上簽字。其中一名女士說:她感到這件事與她有關係,因為她八個月的女兒也可能要做器官移植。她還說要留心別被中國推銷人體器官的廣告欺騙,為了找器官而花錢造成他人無辜被殺。
現在是選舉拉選票的時期,在法輪功學員攤位不遠的地方有一個政要的攤位,那裏的競選團體有十幾個民眾,他們聽到強摘人體器官的事情時,感到非常震驚,大部份人在簽名表上簽了字。其中一個人還要了法輪功煉功點的時間表,因為他太太早就想去參加煉功了。
圖4:向世人講真相 |
一位中年男士在聽完學員的介紹後表示,他感到這個功法很好,他想到煉功點去學習法輪功。有一位老年婦女也表示,她有關節炎,她也想去煉功點學習法輪功。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1/26/167728.html>被非法關押三十多次 安徽女醫師王平被迫害致死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安徽報導)安徽省蚌埠市五河縣法輪功學員王平女士,二零一五年五月五日結束一年的冤獄迫害時,身體虛弱,回家後還不斷地被騷擾,送到精神病院繼續迫害,強迫打針,灌輸不明藥物,以致奄奄一息、生活不能自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含冤離世,終年五十三歲。
王平畢業於安徽醫科大學,原安徽省五河縣衛生防疫站、五河縣衛生局衛生監督所衛生主管醫師。自2002年以來,她被非法關押有三十多次,遭受了看守所、洗腦班、精神病院、勞教所、監獄各種酷刑折磨迫害。
以下是她被非法拘禁、抓捕或關押的大概時間、地點:
2002年10月五河縣拘留所15天;
2004年10月五河縣看守所7天;
2005年1月6日─2005年12月5日安徽省女教所11個月;
2006年11月左右安徽懷遠精神病院1週;
2008年4月五河縣看守所1個月;
2009年1月13日──2009年2月13日蚌埠市第二看守所1個月;
2010年7─8月五河縣拘留所2次30天左右;
2010年10月9日───2010年10月23日蚌埠市洗腦班;
2011年2──3月五河縣拘留所3次,15天左右;
2011年7月1日──2011年10月17日安徽省女教所100天左右;
2012年3──2013年6月間五河縣拘留所10餘次每次3─5天;
2013年2月14日---2013年3月4日左右蚌埠市第二看守所19天左右;
2013年7月合肥市精神病院9天
2014年5月6日──6月13日蚌埠二看37天;
2014年6月13日──2015年5月5日安徽省女子監獄11個月;
2016年1月22日上午10點左右,乘坐宿松至蚌埠的火車,上車不久被綁架
下面是王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日所寫的對江澤民的控告狀,其中記述了她遭受的種種迫害事實:
刑事控告狀
控告人:王平,女、51歲,原安徽省五河縣衛生防疫站、五河縣衛生局衛生監督所衛生主管醫師,家住五河縣城關鎮沱河路50號。
被控告人:江澤民
本人根據一同附上的控告狀中的指控對被告人,江澤民,提出起訴。控告狀中詳細描述了江澤民為以下罪行所需負的法律責任,包括他作為暴力鎮壓與酷刑折磨中國法輪功修煉者的共同犯罪的主犯的責任。
自1999年4月27日至2015年,江澤民個人或伙同已知與未知的共同犯罪參與者,發動、設計、謀劃、命令、主導、落實、管理、參與或煽動了對中國法輪功修煉者的酷刑折磨以及殘酷、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與懲罰。如下所述,這些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以下簡稱「中國憲法」或「憲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下簡稱「中國刑法」或「刑法」)第247,232,248,254,234,236,237,238,397,399,263,267,270,275,245,244,251以及第246條。
控告請求
1、依法對被控告人的犯罪行為予以立案偵查,追究被控告人刑事責任、並予以法律制裁;
2、依法撤銷對控告人的出入境限制,對控告人個人及家庭給予恢復名譽、公開道歉、消除社會不良影響、賠償精神與經濟損失:(1)恢復公職;(2)補發我從2014年7月至今被扣發的工資。(3)賠償精神損失一百萬人民幣。
3、依法恢復法輪功創始人的名譽,向法輪功創始人公開道歉、消除不良影響、恢復名譽、賠償精神與經濟損失;
4、依法取締中央及以下各級「610」辦公室非法組織,並依法徹查該非法組織的一切非法活動,並嚴懲其犯罪罪行。
一、介紹
1.如下所述,我是通過以下方式接觸並開始修煉法輪功的:
作為法輪功修煉者,我變得更加善良、更加寬容、更加真誠。作為法輪功修煉者,我身心都獲得了很大的受益。
我於1986年畢業於安徽醫科大學。上高中時我曾患嚴重鼻炎,經常晚上憋得不能睡覺,還經常頭昏腦脹,吃藥也沒甚麼效果。上大學後頭昏腦脹的情況越來越嚴重,甚至不能看書,記憶力、思維力也嚴重下降,緊張的學習生活使我感到非常疲憊,精神痛苦。我曾向家人提出退學,父母不同意,我只好支撐到畢業,期間承受著別人無法想像的痛苦。大學畢業時同學們都高高興興的,只有我高興不起來,對於未來感到很悲觀。工作後我的狀況也沒有多少好轉,只是沒有緊張繁重的學習生活了。
隨著結婚生子,我的身體也每況愈下,夫妻也經常爭吵,三天兩頭吃藥打針吊水,中藥西藥不斷。那時我經常自己給自己打針,從不做皮試,到批發部批發大包小包中藥來家吃,三十多歲的我看起來像四五十歲,一次在娘家別人以為我是母親的妹妹。我當時四肢無力,走不動路,吃不下飯,身體消瘦。夫妻分居兩地,每天支撐著上班,帶孩子,真是生不如死。
我知道藥物已救不了我,也曾練過多種氣功,也沒有多少效果,只是活一天算一天的挨日子。那時我縣廣場上已有人開始煉法輪功,有熟人介紹說這個功很好,我當時也沒抱希望,我知道氣功都那麼回事,就隨便叫人拿本書來看。
我看了大法書後覺的很好,因為從沒有氣功師這麼寫過,把煉功與修心做人聯繫起來,覺的這功法很純正,理論也很高深,用很淺白的語言講出了深奧的道理,而且解釋了許許多多科學無法解釋的現象。當時就覺的法輪功很不一般,不是一般的氣功,當即決定修煉法輪功。這一年是1998年底。
我很快參加了晨煉,身體也神奇般迅速好轉,一天比一天好,人也越來越有精神,體重也增加了二三十斤,此後有十來年,我未吃過藥打過針,直到2013年。
我修煉法輪功後,在單位上按師父要求的「真善忍」做人,處處與人為善,不再斤斤計較,遇到矛盾找自己的不足,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工作中也不再計較名利得失,早來晚走,常把別人不願做的事給做了,任勞任怨。以前,我性格偏執,固執己見,自以為是,記恨心重,怨天尤人,通過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健康,天天樂呵呵的,變的性格開朗,樂於助人。我在防疫站時是在計免門診部,每天人來人往,工作繁忙,我儘量為別人著想,耐心細緻為他們服務,很受群眾歡迎。我當班時有群眾說「又碰到你上班了,真好」「是你在這上班,我就放心了」分到監督所時,我承包了單位的衛生間打掃,數年如此,毫無怨言。
修煉法輪大法使我心胸開闊,善待丈夫與婆婆。我與丈夫性格不和,在一起就爭爭吵吵,丈夫性格偏執暴躁,給我很多傷害。後來我調動工作,夫妻兩地分居,我內心對他仍有很深的怨恨之心。修煉法輪大法後,我從他的角度考慮問題,放下對他的怨恨心,主動看望他關心他,並在得知他有婚外情後仍支持他錢做生意,在他零八年突然因病去世後為他還清了一切債務,幾乎每年從千里之外來看望他母親,送她錢物,在她生病住院時照顧她,病房內外的人都說我真是個好媳婦。而婆婆性格怪癖,不通情理,兒子去世後怨天怨地,常常對我惡言惡語,耍性子,使臉色,我都不計較,仍善待她,要在沒修煉前,我是絕對做不到的,在我修煉前我公公去世時我都沒回去過。
師父要我們用慈悲心去對待一切人,包括迫害你的人,多年來我遭受到來自公安、國保、勞教所、監獄警察及犯人的無數次打罵、侮辱、酷刑折磨,給我身心造成劇烈傷害,但我沒有去仇恨他們、把他們當作敵人,仍用善心看待他們,希望他們明白真相,分清善惡,選擇美好未來。這都是大法的威德,師父的偉大。
以下是支持本案、控告狀中未提及的本人的個人迫害信息。
二、被告人違反中國法律的犯罪
我和我的近親屬,遭受了(被告人)以下犯罪:
1、刑訊逼供罪
中國刑法第247條禁止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從二零零零年五月至二零一五年五月,僅因為我合法修煉法輪功的行為,我三十多次被非法拘禁、抓捕、關押和囚禁,我被那些抓捕我、將我送到洗腦班、看守所、勞教所、監獄的人員當作「罪犯」對待,我遭到了來自公安、國保、勞教所、監獄警察及其家屬親友、犯人的無計其數的酷刑折磨以及其他身體上的痛苦與傷害、各類侮辱與羞辱人格的對待以及其他虐待,這些黨政幹部、公安司法幹警等安全官員乃至殺人犯、吸毒犯(受其指使)對我造成了劇烈的精神與身體上的痛苦。為了強迫我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對我實施了以下酷刑折磨的具體日期、時間、地點與人物如下:
二零零零年五月,一天我正在上班,有城西派出所的警員拿一張表讓我填一下,我一看,上面有一欄寫著談談對法輪功的認識。我說法輪功很好啊。那人也沒讓填表立即就回去了,找來城西所所長洪鐘把我帶到城西所反覆問訊談話,又找來我家人、領導、同事等,非讓我寫保證不煉功,污衊法輪功。我堅決拒絕,當時被扣在派出所,從上午直到傍晚才給回家,中午也沒讓回家吃飯。第二天又被傳喚到公安局,反覆問訊,非讓我承認錯誤,遭拒絕後,最後公安分管迫害法輪功的李榮國(人稱李主任)指使單位給我停薪停職反省。期間我遭到來自家庭單位的巨大壓力,並被公安局三天兩頭傳喚。直到四月後才去上班,單位扣發三個月工資。
二零零五年一月六日--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五日在安徽省女子勞教所二大隊,為逼迫我「轉化」寫「四書」將我單獨關在一個包房裏,不准離開規定的範圍、不許和別人說話、上廁所要請示。派專人二十四小時看守,任意打罵、凌辱、罰站等,不准睡覺,不准上廁所、不准與任何人接觸,每天強迫所謂「學習」各種誣蔑法輪功的資料洗腦。晚上強迫寫思想彙報,不寫不准睡覺。在伙食上不給葷菜,只給一個素菜。也不准買任何副食及營養品之類的。每天強制勞役達十多個小時。從早上五點起床,除去三頓吃飯時間,直到晚上一、二點多。不准家人會見、信件被扣押。我抗議迫害被毆打,鼻子打破;嘴被裹膠帶;罰站;關禁閉,電棍電。(詳見下面虐待被監管人罪)
一次家人托熟人來接見,我講了在這裏的遭遇,從此每天被迫從早站到晚,持續很長時間。副隊長林雲還要求每晚寫所謂的思想彙報,還要在晚十二點以後寫。一次包夾將我思想彙報交去後值班的幹事說不合格讓重寫,我拒絕,結果一夜沒睡。人熬的兩眼發直精神萎靡神志不清,不知不覺閉上眼直往前栽,然後吸毒犯對著大聲吼。白天強迫聽誹謗法輪功的言詞,搞精神折磨、疲勞戰。
此外,吃不飽飯,只准吃蔬菜,飯菜由包夾人員打來,打多少由她們定。還不准購買任何副食品。不久我餓得下肢浮腫,腳穿不進鞋。一次我讓包夾多打一點飯,包夾馬上翻臉惡言惡語並報告警察,黃素英還故意找一個盆子打了一盆子飯叫我吃掉,故意污辱。我抗議迫害衝出去房間,多次被包夾朱傳君、楊小晴等毆打,用膠帶封嘴。一次包夾朱傳君將我鼻子打破,上廁所將我一腳踹在凳位上。一阜陽勞教曾將我嘴打出血。每天強制勞動,從早上五點一直幹到晚上一二點,不幹就罰站。我抗議勞動迫害,喊法輪大法好,被關禁閉,一間黑屋子只有五,六平方米,屋裏放個馬桶。門上留個窗口。一天二十四小時戴手銬,從早五、六點站到晚十點後,只給兩頓飯,每頓只有很少飯,限制喝水。
為逼迫我寫所謂遵守「所規隊紀」的保證,人不准坐下,整日站著,黃素英還搬個椅子坐在門口把窗口打開,看見我坐下就叫人來打罵,或自己進來拿電棍電。林雲也親自拳打腳踢,還把法輪功師父像貼在牆上辱罵。我被關押九天出來時整個人小了一圈。出來不幾天將我調四隊幹活。後來又將我送所部洗腦班「轉化」。在洗腦班,又被單獨關押,不准出去,不准和別人說話,每天強迫聽看誹謗法輪功言論,被轉化人員打罵,膠帶封嘴,雙手反綁,強迫聽佛教音樂。我一度被迫害的精神恍惚。後保外就醫一年。
二零一零年十月九日---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四日在蚌埠市洗腦班,為迫使我轉化寫「保證」等,我被單獨關押一房間內,不准出門,每天強迫聽看誹謗法輪功言論、光盤等。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三日----二零一五年五月在安徽省女子監獄期間,為逼迫我轉化寫「四書」我被獄警孫文每晚罰站到十二點四月餘;被包夾犯人陳余全、李芳、黃士蘭、孫業群、程梅的等打罵侮辱;被指導員曹學芝電棍逼迫強拉衛生所,強迫吃飯;強迫去洗腦班。
2、虐待被監管人罪
中國刑法第248條禁止「監獄、拘留所、看守所等監管機構的監管人員對被監管人進行毆打或者體罰虐待。
我在洗腦班、看守所、勞教所、監獄被監管期間遭到了以下的體罰虐待:
(一)2005.1.6~2005.12.5我在位於合肥的安徽省女子勞教所期間受到以下體罰虐待:
1)剛到勞教所不久家人來看我,二大隊副隊長林雲以我不轉化為由拒絕家人會見。
2)在二大隊,我被單獨關押在包房內。不准我出門,不准我和別人說話或別人跟我說話,不准我到飯廳吃飯。由兩個勞教人員輪流日夜看守。洗碗、上廁所都在沒有人的情況下才能去。
3)每晚一、二點以後才准睡覺,早晨五點準時起床。有時只睡一小時,有時一夜不讓睡。警察黃素英一值班就讓我一夜不睡覺。白天強迫聽誹謗法輪功言論,並有多人不停喋諜不休對你敘叨,搞疲勞戰,要打瞌睡立即被罰站或包夾打罵。我被熬的兩眼發花、耳鳴、視物模糊,精神混亂,坐著、站著不知不覺就睡著了。
4)強迫背所謂「所規隊紀」不背不准睡覺。強迫每晚寫思想彙報,不寫不准睡覺,警察不通過不讓睡覺。
5)我抗議迫害喊「法輪大法好」被包夾打罵,拽頭髮拽衣服在地上拖,嘴上裹七八層膠帶綁在床柱上。參與包夾我的勞教人員有朱傳君、楊小芹、陳冬梅、湯地榮等。
6)警察逼迫我寫遵守「所規隊紀」保證,不寫就讓包夾毆打。
7)強迫奴役勞動。每天早晨五點起床就被強迫幹活直到晚上一二點之後睡覺,一夜不睡就幹一夜活。不幹活就罰站
8)關禁閉。為抗議奴役勞動一次我在飯廳喊「法輪大法好」,警察們將我戴上手銬關禁閉,在禁閉室,每天從早六點站到晚十點後,不准動,吃飯也不准坐下,每天只給兩頓飯都很少一點,水也只給一點點。站不住就叫包夾毆打,警察黃素英進來用電棍電逼迫站立。林雲對我拳打腳踢並罵大法師父,並逼我寫保證。禁閉九天出來後人整個小了一圈。
9)食睡是人的基本生存權,而勞教所就是通過剝奪人的基本權利來剝奪人的生存權。我在勞教所期間不准購買任何食品,不准吃葷菜,連早晨每人都有的一個雞蛋也不給,素菜也只打一份,每天飯菜也由包夾打到房間,飯也打得少根本不夠吃。幾個月下來我餓的下肢浮腫腳針刺樣痛,腳腫的穿不進鞋,一按一個凹坑,赤腳強行穿上導致腳趾甲長到肉裏。至今我不能穿窄頭鞋,出獄時要定期修趾甲。最後我只剩七八十斤,說話聲音微弱。
10)一次家人通過找關係才得以接見,我向家人訴說她們對我的迫害,之後我被罰站幾個月,每天從早上起床一直站到晚睡覺,除了吃飯上廁所。雙腿站的青紫粗腫,行動遲緩。
11)被侮辱:一次會議室開所謂揭批會有轉化者發言我站在最後只說了句:你說的不是事實,結果被拉到隊前嘴上裹多層膠帶罰站,還被警察恥笑,會後又回到房間罰站到深夜。我讓包夾多打點飯,包夾回報給警察,黃素英讓人打了一盆子飯叫我吃掉,嘲笑我是「豬」。
12)在勞教所洗腦基地我被轉化者毆打,嘴裹上膠帶,雙手反綁耳朵裏塞上耳塞強迫聽佛教音樂。
最後她們把我送到精神病院鑑定說我精神有問題,於2005.12.5保外就醫。
從勞教所回來後我行動遲緩,面部浮腫麻木,思維遲鈍,身體老化,通過煉功才慢慢恢復。
(二)2010.7.1~2010.10.17第二次在安徽省女教所期間我受到以下體罰虐待:
我因堅持找國保大隊隊長沈士軍索要非法扣留的電腦打印機法輪功書籍及佛像,被沈士軍打罵侮辱,沈士軍說,沒有理可講,就這樣,願告你告去。出於報復強行將我送到精神病院鑑定,並於2010.7.1從單位再次將我綁架進勞教所勞教二年。
在四大隊,我抗議非法關押拒報數拒穿勞教服喊法輪大法好,為此遭殘酷迫害:常被膠帶封嘴雙手反綁在床上,警察指使人把我衣服扒掉只穿短褲胸衣,把個人衣服全部收走,晚上睡覺也穿勞教服,如不穿就將手腳綁起來。從此家人送衣服也不給,枕套裏全是勞教服,不准給家裏打電話,信件也被扣壓。
吸毒勞教將我綁在床架上,用布條將嘴勒爛,從此我開始了絕食反迫害,遭野蠻灌食。警察們利用心狠手辣的吸毒犯使用刑具開口器野蠻灌食。潘所長說撬嘴比插管舒服,哪樣舒服哪樣來。開始在警察辦公室灌,後來交給幾個吸毒的在車間一角暗自操作,將門關上,不准別人看,一人騎在我身上其餘幾人壓胳臂壓腿,開口器越開越大,將嘴角撕爛冒血,上下頜抵爛潰瘍,醫生提供壓舌板給吸毒犯用來撬嘴,將牙齒撬鬆撬掉撬的滿嘴冒血,一邊灌食一邊侮辱取笑:搧耳光、辱罵、把紙蓋在臉上、把吐在毛巾上的流質再擰到嘴裏。一次吸毒犯張志軍竟然將我衣服解開一邊捏乳頭一邊灌食調笑。潮濕的衣服不給換直到焐乾或故意用電風扇吹(9、10月),灌食經常嗆到氣管裏人幾乎窒息。
灌食時我的慘叫聲整個車間都能聽到,為防止我喊叫吸毒犯經常在我嘴裏塞上布條或衛生紙,外面再用膠帶連頭裹上多層,等布條拽出時上面沾滿血跡。吸毒犯們承認是警察意思,說幹部把你交給我們管了,還說吳隊長說了不要把她當人待,參與灌食的主要人員張志軍自稱行善沒有作孽多,為了加分早回家。
在車間每天被用繩子反綁雙手,或把胳臂勒住吊在窗子上,常雙手勒的發紫腫脹麻木,雙腳也被綁住,並常被打罵侮辱,身上多處青紫傷痕。一次在我雙腳綁住不能動的情況下吸毒犯鄧婉君用力將我推倒,使我整個人直直載倒地上,有兩次被抓住衣領勒暈。
參與灌食的吸毒犯有張志軍、王豔、孫林、鄧婉君。
在教捨為了不讓我喊叫,警察指使勞教們經常用襪子、衛生巾、短褲塞進嘴裏,再用布條或膠帶勒住,一次一吸毒犯將整條短褲塞進嘴裏硬是將一顆撬鬆的牙齒塞掉痛的我身體發抖。等第二天將短褲拽出時,整條短褲都是血跡。
灌食時加不明藥物導致頭暈、視物模糊、腹脹嘔氣、心慌胸悶,心律達每分一百次。
每天三次灌大量流質,灌得直往外吐,吸毒犯卻不將開口器取下繼續把嘴撐著不讓吐出來。還長時間不給上廁所,直到小便解在身上,流到地上,還被犯人毆打辱罵,一次一犯人拿紙沾上小便朝我嘴裏塞。
插鼻管灌食時穿「約束衣」灌完不取下管子也不脫「衣」,就把人綁在那。或將兩臂用繩子拉直固定,人呈「大」型,灌食管子也不取下,數小時後放下時,雙臂抽動疼痛軟弱無力,回家後很長時間不能恢復。
我絕食三個月,牙齒撬掉四顆,口腔潰瘍牙齦炎,體重減輕二十斤左右,身體虛弱,勞教所怕承擔責任讓當地警察帶回,回來前要我保證不上網。
(三)2009.1.13~2009.2.13被關押在蚌埠市第二看守所期間戴腳鐐10天,被監室在押人員毆打。
(四)2013.2.14─2013.3.2左右被關押在蚌埠二看期間被強迫穿約束衣、戴手銬腳鐐,手銬腳鐐連在一起腰不能直起直到出獄。15天左右。曾有在押人員拽著腳鐐在地上拖拉。
(五)2014.6.13~2015.6.1在安徽省女子監獄我遭受到以下體罰虐待──
1)不准我和別人或別人和我說話,由刑事犯每天看管監視。監室犯人夜晚輪流看管。包夾犯人說曹導說了要跟王平劃清界限。
2)因我不寫不煉功保證,獄警孫文罰我每晚站到12點,有時到1點,罰站四月餘。
3)被包夾打罵侮辱。包夾殺人犯陳余全、李芳經常對我打罵侮辱。陳余全曾在車間公開扭掐我,致身上多處青紫傷痕;用針刺我手背;用鞋刷猛砸腳背;在監舍將我雙手綁在床架上,用鞋底搗我嘴,使口腔出血嘴部腫脹,進食困難。我向分管獄警孫文反映,孫文說:誰看見了。向指導員曹學枝反映,曹反指責我說:你到這裏還這樣。
4)指導員曹學芝用電棍逼迫,讓人強拉去衛生所打吊針、手腳綁住強迫抹藥。
5)我不吃飯抗議迫害,被強迫灌食,曹學芝並以電棍威脅說:你不吃飯就用電棍電你。在超市購物時李芳說不給她買吃的只買奶粉留灌食用。
6)強拉我去監獄轉化基地強迫看聽誹謗法輪功的言論、書籍、光碟。洗腦班徐隊長曾用手捏我嘴不讓我說話,拿髒毛巾堵我嘴,把我拉到走廊裏扯來扯去。
7)強迫勞動,不幹活就罰站。
8)找各種藉口限制或拒絕我購買食品,我要求購買食品指導員曹學芝罵我:「不要臉」。
9)包夾犯人每天找各種藉口刁難、嘲笑、辱罵我。如限制上廁所、吃飯時將我勺子弄斷、不給我添飯添菜、給獄警打報告罰我站、不准朝窗外看、等等。
10)不准給家裏打電話,信件也被扣壓。
多年的非法關押迫害使我的家人特別是我母親與兒子遭受極大的精神壓力。我母親幾乎精神崩潰,常夜不能寐,身體衰老很快,每天精神處於高度緊張狀態,在我出獄時常喪失理智的指責打罵我。兒子精神不振,自暴自棄,以上網排遣苦悶,常徹夜不歸,導致學業荒廢。
3、報復陷害罪
中國刑法第254條禁止「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假公濟私,對控告人、申訴人、批評人、舉報人實行報復陷害」
僅因為我合法修煉法輪功的行為,我被那些抓捕我、將我送到洗腦班、看守所、勞教所、監獄的人員當作「罪犯」對待。在這些地方,我遭到了酷刑折磨以及其他身體上的痛苦與傷害、各類侮辱與羞辱人格的對待以及其他虐待(見虐待被監管人罪)。此外我還由於堅持維護我的合法權益,找國保警察申訴他們對我的非法行為,索要我的私人物品(包括電腦、打印機、法輪功書籍)遭到了國保警察的打擊報復。按照中國憲法,中國公民享有言論、信仰、集會、結社、遊行以及示威的自由,而我所做的只是行使這些權利而已。同時,我被剝奪了做無罪辯護的權利、質問對方證人的權利以及自由選擇律師為我辯護的權力。對我的指控都是基於如法炮製的、模糊的、過於寬泛、粗糙的法律,而這些法律完全是專門為了對法輪功修煉者進行暴力鎮壓而設計的。抓捕、參與非法監禁我的人員包括政府機關工作人員。因此,我遭受了第254條所禁止的報復陷害罪。
以下是那些抓捕我、將我送到洗腦班、看守所、拘留所、勞教所和監獄的人員的職位與頭銜,以及我遭到的打擊報復的詳細信息,包括大概日期。
2011年2月,國保大隊沈士軍、郭保同到我家中非法搜查(無搜查證)現場抄走電腦、法輪功書籍等物品,此後我找沈士軍索要,沈拒不歸還對我打罵侮辱,將我前後拘留三四次,出於報復又將我送精神病院鑑定,並於2011.7.1將我抓進安徽省女教所勞教二年。
2012年3月20日國保大隊江勝到我辦公室非法搜查(無警察證、搜查證)抄走法輪功書籍,我找江勝要書被江勝及家屬打罵並拘留二、三次。
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前夕,國保大隊郭保同、派出所警察到我家中及辦公室非法搜查,抄走電腦、打印機、師父法像、書籍等物品,並將我關進拘留所。之後我找沈士軍、郭保同索要被收繳的物品及書籍遭沈、郭及家屬打罵侮辱。
至2013年7月,我前後被拘留十餘次,被沈士軍及眾親友毆打幾十次潑冷水七八次,並被「故意傷害罪」誣告,實情是:2013年2月11日我找沈要東西,沈妻吳芳帶親友三四人毆打我,朝我潑冷水,誤傷一老年婦女,之後沈家暗中伙同受害者老伴李廷富誣陷為我所傷。五河公安故意包庇,以「故意傷害罪」構陷將我關押入蚌埠二看,五河法院欲誣判,之後原告良心發現撤訴。五河公安並不罷休,2014年4月又以「尋釁滋事罪」構陷,在沒有抓到我本人的情況下將我兒子抓到洗腦班關押四五天,並於2014年5月6日將我抓捕進蚌埠二看關押,五河法院於2014年5月22日誣判我一年刑期。
以下是將我送到洗腦班、看守所、拘留所、勞教所、監獄的人員:
五河公安局局長 高風
五河城關派出所所長 王宇
五河原政法委副書記610負責人 鮑憲海
五河國保大隊隊長 沈士軍 指導員郭保同 警員 江勝
五河原公安一科科長 郭術橋
蚌埠市國保大隊 李某(職位不詳)
五河檢察院公訴科
五河法院刑事訴訟庭
4、非法拘禁罪
憲法第37條禁止通過拘禁或其它方式非法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中國刑法第238條禁止「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此罪需從重處罰。
我遭受了非法拘禁、抓捕、關押和囚禁。我是僅僅由於信仰法輪功而被抓捕的。在沒有自由選擇律師的情況下,我被拘禁、不允許做無罪辯護、並且無法(不論是本人還是通過律師)質問對我的起訴的法律依據。對我的拘禁的依據都是基於模糊、過於寬泛的、粗糙的法律,和/或專門為了對法輪功修煉者進行鎮壓而設計的法律。許多這些法律都侵犯法輪功學員信仰、言論、集會、結社、示威與遊行的權利。以下是我被非法拘禁、抓捕或關押的大概時間、地點:
2002年10月五河縣拘留所15天;
2004年10月五河縣看守所7天;
2005年1月6日─2005年12月5日安徽省女教所11個月;
2006年11月左右安徽懷遠精神病院1週;
2008年4月五河縣看守所1個月;
2009年1月13日──2009年2月13日蚌埠市第二看守所1個月;
2010年7─8月五河縣拘留所2次30天左右;
2010年10月9日───2010年10月23日蚌埠市洗腦班;
2011年2──3月五河縣拘留所3次,15天左右;
2011年7月1日──2011年10月17日安徽省女教所100天左右;
2012年3──2013年6月間五河縣拘留所10餘次每次3─5天;
2013年2月14日---2013年3月4日左右蚌埠市第二看守所19天左右;
2013年7月合肥市精神病院9天
2014年5月6日──6月13日蚌埠二看37天;
2014年6月13日──2015年5月5日安徽省女子監獄11個月。
5、濫用職權和徇私枉法罪
刑法第397條禁止「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根據目擊證人報告陳述,公安領導與官員經常通過非法罰款、恣意沒收財產、敲詐錢財和勒索法輪功學員和他們的家屬等濫用職權的行為設圈套欺騙他們和/或脅迫他們轉化、放棄信仰、違心供認或提供敏感的信息。
目擊證人還描述了在全中國範圍內,中共官員與中共所控制的監獄警察猖獗違反刑法第397條的現象。犯人如果虐殺或殘暴毆打法輪功修煉者,可以獲得減期──甚至死刑判決都可以改判。法輪功學員家屬經常被迫行賄來保護法輪功修煉者免受更殘酷的虐待。家人為法輪功修煉者提交的伙食費也時常都被監獄警衛和犯人共謀一起分贓。
如下所述,為逼迫我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我被扣發工資及非法沒收財產──
2000年5月,我縣對所有法輪功學員搞人人過關,我因拒絕寫誹謗法輪功的言論及不煉功保證,五河610指使單位將我停職四個月,扣發三個月工資約兩千多元。
2011年2月,國保大隊沈士軍、郭保同到我家中非法搜查,抄走電腦、法輪功書籍、背包、手機、現金等。之後將電腦及書籍非法扣留,拒不歸還。沈士軍說就不給,你願告就告。
刑法第399條禁止「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
司法系統中的流氓成員違反刑法第399條的多個罪行已被中國律師與目擊證人廣泛報導。
通過使用模糊的,任意的、專門為了暴力脅迫逼供或以其它方式鬥爭法輪功而制訂的循環邏輯法律,我遭到了非法拘禁與關押。指控我的證據都是捏造的。我被剝奪了中國法律保證對所有中國人民適用的正當程序保護。對我的判決都是根據政治考量事先早就已經定好了的。
2014年4月,五河公安不顧國保警察及家屬違法犯罪的事實(詳見如下:故意傷害罪),反以「尋釁滋事罪」誣告,5月6日將我抓進蚌埠二看關押,五河檢察院明知冤枉批捕,五河法院快速審判,只是走走過場,借用蚌埠某區一簡易庭,也不通知家人,下午開庭上午指定律師才到,整個開庭時間不到一小時,沒有任何人旁聽。
6、搶劫罪、侵佔罪和毀壞財物罪
刑法第263條禁止「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包括入戶搶劫、搶劫致人重傷、死亡以及持槍搶劫。
刑法第267條禁止搶奪公私財物」。
刑法第270條禁止「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
刑法第275條禁止「故意毀壞公私財物」。
為了不讓我修煉法輪功,我的法輪功書籍與其他財產被闖入家中的人員帶走。時間、日期、地點與描述如下:
自2006年起國保大隊沈士軍、郭保同、江勝等多次(約7、8次)到我家中及辦公室非法搜查抄家,沒收我電腦、打印機、佛像、書籍,且拒不歸還,我堅持索要遭打罵勞教判刑。因此我遭受了刑法第263條、267條禁止的犯罪。
7、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中國刑法第245條禁止「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此罪的需從重處罰。
包括黨政幹部、公安司法幹警等安全官員等人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闖入並搜查了我的住宅。時間、日期、地點與其他詳情如下:
2008年4月一次;2010年7-8月兩次;2012年2─11月間三、四次。國保大隊沈士軍、郭保同、江勝等到我家及辦公室非法搜查,沒收電腦打印機書籍等私人物品。因此我遭受了刑法第245條禁止的犯罪。
8、非法剝奪宗教信仰自由罪
中國刑法第251條禁止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非法剝奪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
通過上述的、僅僅由於我修煉法輪功而對我犯下的罪行,我被剝奪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所享有的自由信仰權
9、強迫勞動罪
中國刑法第244條禁止「以暴力、威脅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強迫他人勞動」或為其招募、運送人員或者有其他協助強迫他人勞動的行為。
我在限制個人自由的勞教所、監獄等地遭到了暴力與其它方式的威脅以逼迫我進行無工資的強制勞動。時間、日期、地點與其他詳情如下:
2005年1月6日--2005年12月5日在安徽省女教所期間被強迫幹各種手工活,如手提袋、捻紙、撕標籤等不幹活就罰站遭打罵,完不成任務不准睡覺等虐待。
2014年6月13日--2015年5月6日在安徽省女子監獄期間被強迫在服裝車間幹活,不幹就遭罰站或犯人打罵。
10、故意傷害罪
中國刑法第234條禁止故意傷害他人身體。
僅僅因為我修煉法輪功,我被黨政幹部、公安司法幹警等安全官員及為他們工作的手下或與其合作的人員傷害。他們的行為違反了保護信仰自由的中國憲法。見以上第二章「違反中國法律的犯罪」第1、2、4、5、6項。我也遭受了酷刑折磨定義以外的身體上的痛苦與傷害,包括被毆打、侮辱、打耳光和被恥笑。此外我還遭受了來自國保警察的故意傷害,具體如下:
自2010年─2013年間國保大隊警察多次到我家及辦公室非法搜查,沒收電腦打印機佛像法輪功書籍且拒不歸還,為維護我的合法權益,我找他們申訴對我非法行為並索要我的私人物品遭到江勝及家屬、郭保同及家屬,沈士軍及妻子及眾多親友的打罵侮辱:
2011年2月5中午,五河縣國保大隊惡警沈士軍、郭保同、江勝等一行不法人員闖到我家,強行搜查,隊長沈士軍幾乎翻遍我家所有的櫃子,包括紙袋、盒子等,並現場搶走電腦、打印機、手機二部、MP3一個、MP4一個、背包一個、現金數百元、大法書籍及真相資料二十多份。然後揚長而去。臨走時叫我初七上班時到國保大隊去一趟。
第二天上午,我到沈士軍家準備向沈士軍講真相,沈士軍大聲說:你給我滾。然後將我推下樓梯,我跌跌撞撞差一點栽倒。我說:我只跟你說幾句話就走。沈士軍再一次將我推下樓梯,並打電話叫人要將我劫持到拘留所。我見狀便離開了。次日我找沈士軍講真相,沈士軍拽我衣領或雙腳從樓梯上往下拖,身上拖爛,並將我抓進拘留所。
2)在國保大隊辦公室,沈士軍將我打倒在地,拖到電腦旁,雙膝跪在我身上玩電腦如此二十次之多。將我綁在椅子上用膠帶封我嘴,用力搧我耳光。
2013年2月11日,我去沈士軍家裏要求歸還被非法收走的大法書。沈士軍找來親友三、四人對我進行打罵,沈老婆吳芳朝我身上潑數盆冷水,沈鄰居一老年婦女拉我欲將我拖下樓。有一人站在樓梯上從我後背猛踹一腳,使我一頭從樓梯上栽下去,拉我的老年婦女也一同跌倒閃了腰。吳芳及親友將我從樓梯拖下,又在地下拖拉毆打,有一人猛打我耳光,使我耳朵當時閉氣,耳廓打爛。兩、三天後,五河縣城關派出所一警察給我家人送通知書,說跌倒的婦女的骨折,誣陷我故意傷害。2013年2月14日左右將我劫持到蚌埠市第二看守所,欲加害非法定罪。我在蚌埠第二看守所絕食抗議十九天,被強行灌食,後原告良心發現撤訴,我才免遭迫害。
從2013年2至6月間,沈士軍妻子吳芳多次毆打我、扯我頭髮,帶親友毆打我、朝身上潑冷水,在地拖拉,用膠帶捆綁。
2013年4月2日上午,在沈士軍家門口,沈士軍將我打倒在地,跪在我身上,將我雙手反綁,我頭朝下臉貼地不能動,沈用穿著皮鞋的腳踢我的嘴,致使我前面三顆牙齒鬆動,喪失功能。沈還把我外面的衣服掀開,往裏面灌涼水(當時氣溫零下1─到1度),使我衣服從裏到外全部濕透。還用腳踢我的背,然後將我頭朝下扔在樓梯上,沈老婆還用巴掌搧我,用腳踢我。直到110人員來將我拖走。如此迫害灌涼水有3、4次。
沈士軍將我雙手反綁在他家門口樓梯扶手上,用膠帶封住嘴,用力猛搧我耳光致我鼻孔流血、面部腫脹呈墨色、眼睛睜不開一月餘。詳情如下:
2013年4月3日上午7:00左右,我到長沈士軍家,敲了幾下門,這時沈老婆吳芳開門出來說,你等一下,吃過飯我和你去見局長,說完關門進屋。我又敲了幾下,這時沈開門出來,把我摔倒在地,將我雙手背在後面,用力抓住,腿跪在我身上,壓得我喘不過氣來,後用膠帶將手綁起來,用力猛搧耳光,還把腳及嘴都用膠帶綁上,將頭朝下放在樓梯上,後來我自己翻坐在樓梯上。沈用腳踹我後背,搧我耳光,鼻子被打出血不止,血滴在褲子上,這時沈關門回房間。我用力蹭到他家門口,用腳敲門,這時沈開門,說你進來。我將腳伸進他家屋裏,身子在外,我用腳敲他家鞋櫃,沈見狀,將我仰面按倒在地,拿衛生紙擦鼻血,並故意用力擦來擦去,又把我拖到樓梯上,我又往回蹭,沈拿來膠帶將我手吊綁在樓梯扶手上,我只能擰身坐在樓梯上。
8:30左右,沈離開家去上班,不一會他老婆也離開,將我丟在樓梯上。我雙臂疼痛難忍,腰也擰得很痛,雙手發麻發涼。後來可能有知情人報警。9點左右,有兩個110人員上來,見狀大吃一驚,並說這種情況我們管不了,叫派出所來人吧,說完便走了。過了很長時間,也不見派出所來人。
9:30左右,來了幾個巡防隊的人。有警察當時就說了一些指責的話,還有拿手機對我拍了照。有警察找來剪刀將我綁在樓梯上的膠帶剪開。我下樓梯來到通道上,靠牆坐在地上。這時有很多圍觀群眾,人們紛紛指責惡警暴行,路面上停著警車,來了很多警察。之後我被拉到派出所,巡防隊要我去醫院,我說我先報警,一警察說要請示領導,他走後便不見蹤影,也不見領導回話,派出所的人對我報警表現冷淡,他們還把我拖到裏屋坐,沒有人來過問。直到中午,在我和家人堅持之下,才勉強登記一下,然後就想了事,我一再堅持下,才做了筆錄。
6)在樓梯口沈士軍將我毆打十幾分鐘,眼角踢裂血流滿面,縫七八針,腦後一血腫,頭髮扯下一大綹,扔掉一隻鞋。詳情如下:2013年4月6日晚上大概11點左右,我到印刷廠宿舍大門口(國保大隊沈士軍家樓下大院門口),站在那裏,不一會沈士軍過來,我過去想找他說理,要求歸還被無理搶走的私人物品,我剛叫他一聲,沈士軍便開始毆打,不停用腳踢我頭面部,我一站起來。他就將我踢倒,還用力扯我頭髮。大概有十幾分鐘,我的面部不停的流血,雙手也都是血。頭髮也扯下一大綹,還把我的鞋子也扔了一隻。後經醫院檢查,眼角踢裂,縫7,8針,後腦一2,3釐米血腫。
8:30左右,沈離開家去上班,不一會他老婆也離開,將我丟在樓梯上。我雙臂疼痛難忍,腰也擰得很痛,雙手發麻發涼。後來可能有知情人報警。9點左右,有兩個110人員上來,見狀大吃一驚,並說這種情況我們管不了,叫派出所來人吧,說完便走了。過了很長時間,也不見派出所來人。
9:30左右,來了幾個巡防隊的人。有警察當時就說了一些指責的話,還有拿手機對我拍了照。有警察找來剪刀將我綁在樓梯上的膠帶剪開。我下樓梯來到通道上,靠牆坐在地上。這時有很多圍觀群眾,人們紛紛指責惡警暴行,路面上停著警車,來了很多警察。之後我被拉到派出所,巡防隊要我去醫院,我說我先報警,一警察說要請示領導,他走後便不見蹤影,也不見領導回話,派出所的人對我報警表現冷淡,他們還把我拖到裏屋坐,沒有人來過問。直到中午,在我和家人堅持之下,才勉強登記一下,然後就想了事,我一再堅持下,才做了筆錄。
6)在樓梯口沈士軍將我毆打十幾分鐘,眼角踢裂血流滿面,縫七八針,腦後一血腫,頭髮扯下一大綹,扔掉一隻鞋。詳情如下:2013年4月6日晚上大概11點左右,我到印刷廠宿舍大門口(國保大隊沈士軍家樓下大院門口),站在那裏,不一會沈士軍過來,我過去想找他說理,要求歸還被無理搶走的私人物品,我剛叫他一聲,沈士軍便開始毆打,不停用腳踢我頭面部,我一站起來。他就將我踢倒,還用力扯我頭髮。大概有十幾分鐘,我的面部不停的流血,雙手也都是血。頭髮也扯下一大綹,還把我的鞋子也扔了一隻。後經醫院檢查,眼角踢裂,縫7,8針,後腦一2,3釐米血腫。
8:30左右,沈離開家去上班,不一會他老婆也離開,將我丟在樓梯上。我雙臂疼痛難忍,腰也擰得很痛,雙手發麻發涼。後來可能有知情人報警。9點左右,有兩個110人員上來,見狀大吃一驚,並說這種情況我們管不了,叫派出所來人吧,說完便走了。過了很長時間,也不見派出所來人。
9:30左右,來了幾個巡防隊的人。有警察當時就說了一些指責的話,還有拿手機對我拍了照。有警察找來剪刀將我綁在樓梯上的膠帶剪開。我下樓梯來到通道上,靠牆坐在地上。這時有很多圍觀群眾,人們紛紛指責惡警暴行,路面上停著警車,來了很多警察。之後我被拉到派出所,巡防隊要我去醫院,我說我先報警,一警察說要請示領導,他走後便不見蹤影,也不見領導回話,派出所的人對我報警表現冷淡,他們還把我拖到裏屋坐,沒有人來過問。直到中午,在我和家人堅持之下,才勉強登記一下,然後就想了事,我一再堅持下,才做了筆錄。
6)在樓梯口沈士軍將我毆打十幾分鐘,眼角踢裂血流滿面,縫七八針,腦後一血腫,頭髮扯下一大綹,扔掉一隻鞋。詳情如下:2013年4月6日晚上大概11點左右,我到印刷廠宿舍大門口(國保大隊沈士軍家樓下大院門口),站在那裏,不一會沈士軍過來,我過去想找他說理,要求歸還被無理搶走的私人物品,我剛叫他一聲,沈士軍便開始毆打,不停用腳踢我頭面部,我一站起來。他就將我踢倒,還用力扯我頭髮。大概有十幾分鐘,我的面部不停的流血,雙手也都是血。頭髮也扯下一大綹,還把我的鞋子也扔了一隻。後經醫院檢查,眼角踢裂,縫7,8針,後腦一2,3釐米血腫。
2013年5月左右,在沈士軍家,他一男性親友採用流氓手段對我拉拉扯扯,其兒子將我塞進私家車威脅綁架我。
2013年1至7月間,在沈士軍老丈人吳世恆家及地稅局辦公室,沈士軍小舅子吳峰(五河縣地稅局職工,50歲左右)、老丈人吳世恆、丈母娘張立英對我數十次打罵侮辱,潑我冷水,在地上拖拉,致我頭部兩次打爛縫針、腦後血腫衣服拖爛、身上青紫傷痕一月不能消退,頭髮大片脫落。詳情如下:
5月30日晚及5月31日早,安徽蚌埠市五河縣法輪功學員王平找吳峰說理,遭吳峰毆打,晚上天還下小雨,吳峰將王平拖在雨地裏,用腳猛踢,嘴唇踢爛流血,口腔出血,一顆牙齒鬆動,人被踢倒在雨地裏半天不能動。第二天早,吳峰用木板砸王平頭,頭被砸破,血流不止,縫兩針。
吳峰是國保大隊隊長沈士軍小孩舅,是地稅局職工,近50歲。他們一家人一直不承認是沈士軍親戚。2013年6月左右,我到吳峰家找吳峰說理,城關派出所警察朱廣學謊稱是他家,然後用拳打我面部,將我牙齒打掉一顆,鼻子流血不止,面部腫脹十餘天不能消退。
11、侮辱、誹謗罪
中國刑法第246條禁止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江澤民指使了中共控制的媒體與宣傳機器,徵集與保證中共領導與幹部和中國民眾(無論國內或國外)對他執意發起的鎮壓法輪功的運動的支持。通過對法輪功與其學員的誹謗故意誤導中國民眾,如將法輪功修煉者比作「罪犯」,「自焚者」,「精神病患者」,「害蟲」,「蛇」等,江澤民為了推動他對法輪功學員的其他犯罪行徑,誹謗和侮辱了中國的法輪功學員。作為一名法輪功修煉者,我與所有其他法輪功修煉者都遭受了被告人違反第246條的犯罪行為(詳情如上所述)。
12 強姦和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
中國刑法第236條禁止「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
中國刑法第237條禁止任何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或「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此罪。
如下所述,我在中華大地執行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政策的十六年中,三十多次被非法拘禁、抓捕、關押和囚禁,遭到了來自公安、國保、勞教所、監獄警察及其家屬親友、乃至殺人犯、吸毒犯(受其指使)的無計其數的各類侮辱與羞辱人格的對待以及其他虐待,其中包括性暴力和侮辱,略舉幾例如下:
2005年在安徽省女子勞教所二大隊期間,包夾朱傳君等曾用腳猛踢我的下身,還說打你私處叫你說不出口。
2010年在安徽省女子勞教所四大隊,我抗議非法關押,喊法輪大法好,拒穿勞教服,被膠帶封嘴,晚上雙手反綁在床上。警察吳靜麗指使人將我衣服扒掉,只穿短褲胸罩,把我衣服收走,還威脅把我拉出去。晚上睡覺也穿勞教服,如不穿就將手腳綁起來。從此我家人送衣服也不給,枕套裏全是勞教服。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
我絕食反迫害,遭野蠻灌食,吸毒勞教張志軍騎在我身上,其餘幾人壓胳臂壓腿,開口器越開越大,將嘴角撕爛冒血,上下頜抵爛潰瘍。用壓舌扳撬嘴牙齒撬鬆,經常撬的滿嘴是血。還一邊侮辱折磨取笑,一邊灌食。搧耳光,辱罵,把紙蓋在臉上,把吐在毛巾上的流質再擰到嘴裏,一次灌食吸毒犯張志軍竟然將王平衣服解開,一邊捏乳頭一邊灌食調笑。潮濕的衣服不准換,直到把它焐乾,有時故意用電扇吹。灌完還不給上廁所,致使小便解在褲子上,吸毒人員還用紙沾上尿液朝我嘴裏塞。
為防止我喊叫,嘴裏經常塞上布條、衛生紙、衛生巾、短褲,外面再用膠帶連頭粘上。吸毒犯後來承認是勞教所幹部的意思,說幹部把你交給我們管理了,還說吳隊長講不要把她當人待。在車間吸毒犯以往外走為由,每天用繩子反綁我的雙手,腳綁住,常常雙手勒的發紫腫脹,或把胳臂勒緊綁在窗子上。並常常打罵污辱,身上多處青紫傷痕,有兩次被人抓住衣領勒暈。有幾次灌食嗆到氣管裏,人幾乎窒息,吸毒犯還說是故意裝的。
此外我要求歸還被搶物品,被城關派出所警察朱廣學等、國保隊沈士軍、郭寶同、江勝及家屬,沈士軍親友吳峰、張立英、吳世恆毆打辱罵。(詳見前面「故意傷害罪」)
三、違反國際法律的犯罪
自1999年4月27日至2015年,江澤民個人或伙同已知與未知的共同犯罪參與者發動、設計、謀劃、命令、主導、落實、管理、參與或通過其它方式煽動了針對中國各地法輪功修煉者的酷刑折磨以及殘酷、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與懲罰。如上所述,這些行為違反了《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第1條第1款、《防止及懲治種族滅絕罪公約》第二條以及國際習慣法中的多個反人類罪。
13.《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的酷刑罪
《聯合國反酷刑公約》第1條第1款禁止「為了向某人或第三者取得情報或供狀,為了他或第三者所作或涉嫌的行為對他加以處罰,或為了恐嚇或威脅他或第三者,或為了基於任何一種歧視的任何理由,蓄意使某人在肉體或精神上遭受劇烈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為,而這種疼痛或痛苦是由公職人員或以官方身份行使職權的其他人所造成或在其唆使、同意或默許下造成的」。
為逼迫我承認自己沒有犯下的罪行、和由於我修煉法輪功而對我進行打擊與報復,我遭受了劇烈的身體上和精神上的痛苦與傷害。對我實施這些行為的包括黨政幹部、公安司法幹警等安全人員以及他們所控制的手下。
更多詳情請見第二章第各項。
14.《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的群體滅絕罪
《反種族滅絕公約》第2條禁止一系列「蓄意全部或局部消滅某一民族、人種、種族或宗教團體」,「致使該團體的成員在身體上或精神上遭受嚴重傷害。」「故意使該團體處於某種生活狀況下,以毀滅其全部或局部的生命」的行為。
對所有法輪功學員,包括本人,犯下的罪行足以達到群體滅絕罪的要求。為了將法輪功從中國徹底鏟除,我和其他同等處境的法輪功信仰者遭受了酷刑折磨、屠殺、器官摘除、非法抓捕、拘禁與囚禁、強制奴役等其他身體上的傷害。
這些大規模犯罪的詳情請見附上的控告狀。
15. 迫害、強制流放、強制失蹤及其它不人道行為
當某些指定行為,如迫害、強制流放、強制失蹤和其它不人道行為是針對任何一個民間群體的大規模或系統性的攻擊的一部份且行為人知曉這個攻擊時,國際習慣法將其定義為反人類罪。
強制失蹤的定義是在政府或政治組織的授權、支持或默許下,逮捕、拘禁或綁架個人,並在這之後拒絕承認剝奪了該人的自由或者拒絕提供該人的下落的信息,目的是長期將他們轉移到法律的保護之外。
已有成千上萬的法輪功修煉者在拘禁中失蹤。在被關押後,當局不允許法輪功學員和家人和朋友聯絡,多年沒有音訊。在當局不告知他們的下落的情況下,他們的家屬推測他們已經死亡了。
強制流放的定義是通過驅逐或其它脅迫方式,把一個或多個人,轉移到另一個地點。
成千上萬的法輪功學員,包括本人,都遭到以驅逐或其他脅迫方式被強制帶到勞教所、看守所等地。
迫害的定義是基於政治、種族、民族、族裔、文化、宗教或性別的原因對任何可以識別的團體或集體,由於其集體特性而進行違反國際法的故意和嚴重的剝奪基本權利的行為。
包括本人在內的法輪功修煉者都因為作為法輪功修煉者的身份而被剝奪了基本權利。這些行為違反國際法。被剝奪的基本人權包括但不限於:免遭強姦和輪姦,免於被摘取器官,免於被非法或任意監禁和拘留,免於被強制流放、強制失蹤,免受殘酷的、不人道的、侮辱性的對待,免受侵犯強行法的違法行為,以及免遭虐待。
16. 長期任意監禁
國際習慣法的強行法規範禁止長期任意監禁他人。
公安與610安全工作人員不經過任何法律或正當程序,把法輪功學員,包括本人,關進勞教所、黑監獄、洗腦班、監獄等看守場所。在被關押期間,法輪功學員遭受了非法的待遇,包括酷刑、公開侮辱、器官摘取和其它形式的法外殺戮。詳情請見以上第二章第3項。
綜上所述,被控告人江澤民對我所犯罪行如下:
1、違犯國際法和中國加入的國際條約的規定,已構成公認的國際犯罪。
被控告人為了達到其妄圖根除法輪功的目的,對作為信仰群體的法輪功學員實施「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國家恐怖主義滅絕政策,已經構成了群體滅絕罪。中國已經加入聯合國的《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和《禁止酷刑公約》。據此,江澤民作為中共迫害元凶違反國際法,已構成危害人類罪、酷刑罪等公認的國際犯罪。違反了《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第1條第1款、《防止及懲治種族滅絕罪公約》第二條以及國際習慣法中的多個反人類罪。
2、違反《憲法》:
違反《憲法》第三十六條侵犯公民信仰自由權;違反第三十五條侵犯公民言論自由權;違反第三十七條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權;違反第三十八條侵犯公民的人格尊嚴,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違反第三十九條,公民住宅不受侵犯,非法侵入公民住宅、非法搜查公民住宅。
觸犯《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
第二百三十七條: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猥褻兒童罪
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罪
第二百三十九條:綁架罪第二百四十四條:強迫勞動罪
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第二百四十六條:侮辱罪、誹謗罪
第二百四十七條:刑訊逼供罪、暴力取證罪
第二百四十八條:虐待被監管人罪
第二百五十一條: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第二百五十四條:報復陷害罪第二百六十三、二百六十七、二百七十與二百七十五條:搶劫罪、侵佔罪和毀壞財物罪
第三百九十七條:濫用職權罪
第三百九十九條:徇私枉法罪
4、違反《刑訴法》:
違反《刑訴法》第十一條、第十四條、第五十六條、第五十七條、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第一百八十三條的相關規定。
鑑於所有參與迫害的單位與個人所犯以上罪責,皆因江澤民一手造成,所有參與迫害的行為者的行為,也是對其自身生命的犯罪,在我們修煉者看來他們更是受害者,本人對他們暫不起訴,一切由江澤民負全部責任。江的所作所為給我個人和家人造成了極大傷害,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捍衛我的合法權利,更為了免於中華民族淪陷於道德崩潰的泥潭,特對江提起刑事訴訟。深信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級人民法院、最高級人民檢察院立案調查後依法懲辦江澤民。
此致
最高人民檢察院
控告人:王平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1/27/167736.html>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密雲區法院在沒有通知家人的情況下,對法輪功學員郭秀雲秘密判刑五年。
郭秀雲家住密雲區不老屯鎮雁洛村,二零一七年三月份,中共開「兩會」期間,郭秀雲去親友家路上,被不老屯派出所警察綁架,並非法抄家抄走電腦、打印機、真相幣等物品。郭秀雲被劫持到密雲看守所,遭迫害後,身體很不好。在第一次非法庭審中,昏倒在地。家人多次要求放人無果。
十二月二十八日,密雲區法院在沒有通知家人的情況下,對郭秀雲秘密判刑五年。
自二零零三年到二零零八年,先後三次被非法抓捕,其中兩次被非法勞教。在勞教所,郭秀雲堅信大法、拒絕轉化,堅決不寫「三書」(保證書、決裂書、揭批書)。
自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九日,郭秀雲從山西省女子勞教所嚴管組釋放回到家中,一直被田世剛(音)等人作為本地的重點「攻堅」對像,遭受當地大隊、610、派出所、司法部門的上門騷擾、威脅、逼迫寫「保證」,多次稱:「你寫不寫?寫了,我就幫你找工作。不寫,我就讓他們把你抓起來!」郭秀雲一家的正常生活受到嚴重干擾,家人感到巨大的壓力和恐懼。
一直以來,密雲縣不老屯鎮雁洛大隊負責人田世剛、高大偉偕同當地610辦公室(中共江澤民一夥為迫害法輪功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凌駕於公檢法之上)、派出所等一起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持續騷擾、迫害,使用各種方法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
田世剛等人還利用各種機會對郭秀雲的家人迫害。郭秀雲的兒子因為沒有住房,按照大隊規定申請房基地時,再次被田世剛等人以「你媽修煉法輪功、不寫保證」為由拒絕了申請。
610、派出所以金錢獎勵刺激當地大隊「治保」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造成當地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加劇。
相關責人
曹靜晨13911371260
鄭德亮13910242160
謝小劍13910271405
張桂富13701331297
李國福13911637050
劉影010-69044066
陳琦69021042
張京文69042413
田世剛 13910243641
高大偉 15910451186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2/7/167843.html>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近日,北京法輪功學員李秀茹、王玉蘭被非法起訴。
李秀茹,北京東城區法輪功學員,73歲,原北京東直門醫院放射科副主任,現已退休。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號,因贈送真相資料,李秀茹被朝陽公安分局拘留後取保。
二零一七年一月六日,李秀茹又因向路人講真相,被東城公安分局拘留五日。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二日,李秀茹因在家中接待修煉法輪功的朋友拜訪,被東城區北新橋派出所片警高順喜電話找來東城區公安抄家,並一起綁架在家中的其他三名法輪功學員:61歲的王玉蘭、李秀洪、76歲的邱玉蘭,抄走李秀茹家中的法輪大法書一本,光盤六個、真相冊四本。之後對王玉蘭抄家,抄走一本法輪功書籍、光盤十一張、真相冊二本、數據卡五個。
李秀茹、王玉蘭在四月十三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東城分局刑事拘留到東城看守所,同年四月十五日被取保候審。
李秀茹、王玉蘭於二零一七年八月三日被東城區公安分局送至東城區檢察院繼續迫害。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東城區檢察院檢察員佟捷、代理檢察員張紅斌將她們起訴到東城區法院迫害。
東城檢察院多次打電話給李秀茹和王玉蘭本人和家人,要求本人及家屬去檢察院。
在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一日下午,檢察院讓李秀茹、王玉蘭到北新橋派出所做筆錄。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始李秀茹由家人陪同及本人單獨分別去過法院,對方沒有接電話和接待。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六日上午,直接參與綁架法輪功學員的北新橋派出所片警高順喜,開車從家中帶走李秀茹,到北新橋派出所與東城區法院法官白崇偉的助理王欣、書記員李澤婷會面,要求李秀茹在起訴書上簽字,等候開庭,並說可以自請律師或法院委派。
參與迫害人員:
東城區北新橋派出所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西羊管胡同10號
郵編:100007
片警 高順喜:15321219611
副所長 劉瀟
東城區法院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交道口東大街1號
郵編:100007
白崇偉:法官 01084190716
助理:王欣
書記員:李澤婷 01084190729 84190716
東城檢察院
地址:北京市東四北大街265號
郵編:100007
檢察官:佟捷 18911018787
代理檢察員:張紅斌 59558712 59558713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2/6/167836.html>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吉林省女子監獄位於長春市蘭家鎮富盈路。
監獄為強制轉化法輪功學員,強迫她們坐小凳子進行迫害,以前是每天從早上五點三十坐到晚上八點三十,中午吃飯、上廁所等的時間只有半個小時。部份人的臀部都坐爛了。
長時間罰坐小凳子 |
大約從二零一七年十月下旬以後,每天從早上五點一直坐到晚上九點。每天整整增加一個小時。
在這裏惡警極度封鎖消息,法輪功學員間的事情很多是不知道的,就連吃都不許到食堂吃,只能在各自的監舍裏吃。
有的法輪功學員還被「關小號」迫害。至少在二零一八年一月中旬還有吉林省榆樹市一名法輪功學員被關小號迫害。
伙食質量非常差,大約從二零一七年十月末以後,伙食很不好,根本就難以下咽。和這之前的標準相差太多。
仉笑紅(音)是八監區的大隊長,在吉林省女子監獄,八監區和十監區關押法輪功學員。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二零一八年一月八日下午五時許,深圳法輪功學員廖丹銀從香港回深圳,在深圳福田口岸海關入境時,被海關抽檢背包內物品。因包內裝有兩本法輪功書籍,廖丹銀被海關官員限制人身自由,當晚七時許,廖丹銀被送到福田區福強派出所。
得知廖丹銀出事,家屬心急如焚,急忙去福強派出所要人,家屬說廖丹銀是修真善忍的,福強派出所警察居然說修真善忍就是犯罪。家屬問:修真善忍是犯罪,那修甚麼不是犯罪?在雙方爭論的過程中,警察席亞軍態度惡劣,對家屬大吼,兩邊還有警察拿機器錄音錄像。廖的女兒說,你們沒經過我同意就錄我,這是侵犯我肖像權的,我可以告你們,他們就說那你告啊,你去告啊!你也可以投訴我們。
一月九日上午十一點許,福強派出所警察、610國保警察等六人去廖丹銀家抄家,抄走法輪大法書籍等物品,之前騙家屬說這是走個程序,之後就放人。警察通知家屬明天到派出所來簽法律文書,簽完之後通知結果。次日家屬們到派出所時,得知廖丹銀已被送到福田看守所,警察遞給家屬一張刑事拘留通知書。家屬拒絕簽字。
家屬們氣憤地說:這個結果我們不承認!廖丹銀修法輪大法,做的是這個世界上最好的事,犯了甚麼罪?犯了甚麼法?刑事拘留!我們要把這件事讓全世界人都看到,中國的法律怎麼了,中國公檢法部門怎麼了?修法輪大法,講真話,做真事,是犯了甚麼罪?一個堂堂正正的好人,就這樣無辜被抓!
十二日下午家屬請的維權律師去福強派出所,律師出示律師證表明身份,派出所工作人員說,你幹嘛給我看戶口本?律師說,這是律師證!看到律師來了,原本給囂張的警察撐腰的派出所領導都躲起來了。
廖丹銀的女兒在給深圳市福田區公安分局和福強派出所警察的信中寫道:
「我媽修煉法輪大法已近二十年了。從脾氣不好、爭強好勝的人變成寬厚、不爭不搶的人,你指著罵她,她卻體諒你,會想是你心情不好所致。媽媽年輕時被哮喘病折磨得生不如死,家裏的藥成麻袋地往家扛。特別是生我後,媽媽染上月子病,虛弱得在七、八月三伏天裏還要穿毛衣,做飯、搞衛生對她都是極難的事, 她曾想過自殺。爸爸下班回家看到病懨懨的媽媽,心情也不好,家裏氣氛很壓抑。修煉法輪功後她所有病狀全部消失,家務能做了,人有精神了,脾氣變好了,爸爸也有笑臉了。她孝順父母、照顧家庭、體恤丈夫、勤儉持家,對待親戚朋友熱心幫助。
評價一個事好不好,不是閉眼說的,是要看事實的。如果我們不是親眼看到媽媽的變化,可能也被電視上對法輪功的造謠欺騙了。我媽煉法輪功後越來越好,要是她不煉法輪功,我可能早就失去媽媽了。我無法理解也不能明白,為甚麼這樣好的人卻被羈押在派出所和看守所受苦,有家不能回。一個手無寸鐵的良家婦女如何破壞法律實施?
十二日上午我們與律師去了看守所,律師見了媽媽,出來後告訴了我們一個讓我們心碎的消息。我媽媽沒做任何傷害他人的壞事,卻被冤枉和非法拘禁,因此她不配合警察針對罪犯所採取的強制措施,如按手印、拍照等,竟然被派出所警察刑訊逼供!刑訊逼供這種事,竟然會在深圳這樣一個國際大都市出現!我們這幾天在派出所是接觸到了好些素質欠佳、態度惡劣、語氣兇狠的所謂「人民警察」。警察你們坑矇拐騙的不抓,卻對我媽大打出手,你們人性、良心何在?一位善良柔弱、手無寸鐵的良家婦女被你們五、六個大男人圍毆:一個年輕警察用腳踢打她、一個年紀大的光頭警察用腳踩她的臉、用手掐她脖子、扯爛她的衣服、甚至還有沒穿警服的可能是610的人踢打她、搧她耳光。你們也有媽媽、妻子、子女,假如你們家人被這樣侮辱、暴打、刑訊逼供,你們心情如何?現在講辦案責任終身制,蒙冤的好人並不是你們警察發洩情緒的對像,也不是讓你們隨意謾罵暴打的,行惡者你們是要負責的。
俗話說: 打僧罵道,不得好報。我聽說了一件事:二零零九年七月,福田區沙頭派出所警察綁架了梁裕華等三位六十歲左右的法輪功學員,一名男警察暴打梁裕華,並坐在一個煉法輪功的老太太身上,企圖強迫取手印,一個月後這個年輕力壯的警察突然暴死,真是現世現報,轟動了派出所警察和周邊的人。暴打我媽的人,你們可以去調查。說這個事不是詛咒誰,自古善惡有報是天理,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那些打我媽的人,為了你們家人也不該打我媽啊。做傷天害理的事,你們家人不擔心你們嗎?
百善孝為先。我媽為生養我受苦遭罪,是我報答她的時候了。因為從小我就被教育對人要善良、忍讓、寬容,知恩圖報,我一定會為救她奔走呼號討公道!我是受傳統教育長大的,媽媽言傳身教,要我學會尊重人、關心他人、愛護他人。希望相關執法人員能早日釋放我媽媽回家,還她清白,讓我們一家老小能過個團圓年!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派出所警察經常來我家騷擾,給家人的正常生活帶來嚴重影響,給當時六歲的我幼小的心靈留下陰影,我整天擔驚受怕。之後我媽媽幾次被抓去迫害,在沒有媽媽的寒夜裏,我常常在被淚水打濕的枕頭上入眠。我們家人的心靈創傷至今未癒。
這近二十年的浩劫,違背天理、國法、公道、人心,這一頁不光彩的歷史即將掀過。這些傷天害理的罪行,一定會受到追訴、嚴懲,接受歷史的審判。打我媽媽的警察,如果你們真心悔過認錯,打我媽媽不對,我也會原諒你們,因為媽媽告訴我要善良,不要怨恨,要能容人之過。願你們為自己和家人積點德,別做江澤民的替罪羊,停止迫害煉法輪功的好人!」
得知廖丹銀被毆打後,廖丹銀家屬去深圳福田公安分局稽查部門反映情況,稽查人員調查後卻告知廖丹銀家屬:福強派出所警察沒有打人!廖丹銀家屬保留向上級部門控告的權利。
因為堅持信仰,廖丹銀曾在廣東省三水勞教所被迫害三年。這次得知她又遭遇不幸,她七十多歲的老父親吃不下、睡不著,身體堪憂,家人都陷入痛苦之中。
警察曾威脅家屬說,要對廖丹銀判刑。據說廖丹銀的所謂案件已經在走批捕的流程,可能面臨非法批捕。
參與迫害的深圳市福田區 福強派出所相關人員信息:
福強派出所所長:羅海濤
福強派出所副所長 李曉峰 警號:057141
席亞軍 警號:056333,主辦警察之一,態度惡劣
錄口供辦案警察:鄭華 警號:057090, 態度蠻橫
警察:葉定峰
深圳福強派出所地址:福田區落馬洲大橋西側漁農村金地名津小區內,郵編:518000(週六上午也上班,上午9:00-11:00)
值班電話:83398110、83398111、83338639、83376451、84461330 83376451
教導員:楊如強 副所長:梁海洲
偵察辦案科電話:84461701
深圳市福田區看守所(梅觀路八號,梅林關附近)
地點:深圳市梅觀路八號,郵編:518000 電話:0755-84462756、83113218
所長:李建國,副所長:劉成軍、陳國興,接待室:84462756
深圳市福田看守所一所、三所電話:0755-84462495 0755-84462670
其他相關機構信息(僅供參考):
深圳福田區公安分局(郵編:518048)
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民路123號(區委大院內)
電話:0755-82918777、84461185
傳真:0755-82718777
陸某:0755-83530162
劉科:0755-82925541 83517228
福田區檢察院(郵編:518048)
電話:0755-82917600 / 82918888 / 83822000
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民路123號(區委大院內)
福田檢察院控告申訴檢查科:82918152
福田區檢察院批捕科
吳明傑0755-82918981
賈濟洲0755-82918944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1/27/167740.html>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瀋陽市沈河區三十八歲的法輪功學員高波女士在家中被綁架,被劫持到瀋陽市看守所非法關押至今已一年多。
高波在修煉前體弱多病,修煉法輪功後,她身體恢復了健康,人也變的熱心、善良、孝順,她時時處處按照「真、善、忍」的理念做好人。高波即是賢妻良母,又是孝順的好兒媳,兒子小的時候,丈夫在外地工作,她即要帶孩子又要照顧好公婆,後來丈夫從外地回來工作,婆婆病重臥床,她悉心照料,給婆婆餵水餵飯、端屎倒尿,八年如一日。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中共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高波向最高檢察院提起了對江澤民的刑事控告。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早上七點多,瀋陽市「六一零」(江澤民一夥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政法委實施報復,指使沈河分局大南派出所警察闖到她的家中,把她綁架,後被劫持到瀋陽市看守所迫害。她被毒打,臉被打腫。
自從高波被綁架後,家裏失去了往日的歡樂,十來歲的兒子整天想媽媽、病重臥床的婆婆也失去了孝順兒媳的悉心照料。在高波被非法關押期間,瀋陽市沈河區國保大隊多次構陷;至今,高波已被非法關押一年多。
江澤民發動和維持的這場群體滅絕性的迫害,給上億法輪功修煉者和他們的家人帶來巨大的苦難。同時,這場對無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使中共的官吏越發貪殘,也使中國社會的道德越發淪喪。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法輪功學員訴江,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所有中國人的做好人的權利。
在此,我們呼籲那些警察,不要再害人害己了。善惡有報乃天理,誰都跑不掉。「誰辦案誰負責」的「終身追究制」,《公務員法》等被重申,就是對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人員的嚴厲警告,不要成為江澤民的替罪羊和犧牲品。
附:相關信息
瀋陽市沈河區大南派出所
地址:瀋陽市沈河區大南街188-1號,
郵編:110015
電話:024-24812008、024-24811852
所長:張海。
副所長姜一龍(拘留手續都是他辦理的)
教導員:高冀
其他警察:王浩(副所長)孫成剛,高建,王樹東,郭鳳利,佟岩,何帥,莊憲昌,崔克勤,韓峰,關左
瀋陽市沈河區國保大隊:
地址:瀋陽市瀋陽路東華南巷4號三樓
郵編:110011
電話:024-24842260、024-24850789、024-24844574
大隊長張廷彥 13840229338、024-24842260
副隊長王文勝13998131321
副隊長徐寶軍13840333009
何彪13478303799、024-24849109
金鵬 15502414591
高維良 13940403055
謝孟德 13236606565
趙清海 13464035566
王弘鈺、趙晨、李光偉、畢同先、金鵬、李學
其它電話:024-24854965、024-24863509、024-24842019、024-24858897
瀋陽市看守所
地址:瀋陽市於洪區造化鎮高力村
郵編:110148
電話:024-89241894(轉8084)024-89248084
所長:鄭罡
副所長:郭寶安
政委:何冬寧
專案組監督電話:024-88522031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許燕平女士, 今年五十六歲,一九九七年底得到《轉法輪》,讀完後,明白了許多人生的道理,按真、善、忍做好人。她告訴民眾法輪功真相,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一日被警察綁架,冤判三年,在武漢女子監獄遭迫害,二零一六年十月走出牢獄。
得法輪大法 做好人
許燕平(許豔萍)女士,於一九六二年出生在湖北農村的一個知識份子家庭,父母經常求神拜佛,行善積德 ,在他們的影響下,許燕平從小就知道了善惡有報。
在一九九七年底,許燕平回家過小年時,她見母親像變了個人似的,變的有氣質,臉色紅潤,身體健康。許燕平得知母親修煉了法輪功,就說:「我也要煉。」小弟遞給她一本《轉法輪》和一本藍色的小本經文,幾盤磁帶。
許燕平看完《轉法輪》後,發現原來這就是她要找的,以前她弄不懂的問題,在這本書裏面都找到了答案,許燕平開始按真、善、忍做好人,返本歸真。
短短幾年,中國大陸就有上億人沐浴在法輪大法的洪恩浩蕩中,身體健康,家庭和睦,看淡名利,許燕平也是其中的一位。
在武漢市礄口區遭綁架
在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一日,在礄口公安分局附近,許燕平發真相資料,被綁架。在公安局,警察就按著她的頭拍照,他們在網上找到了許燕平的身份證,知道了她的姓名和住址,當天下午,就在一樓將許燕平兩隻手、兩個腳都銬在老虎凳上,盤問了一下午,就逼著簽字。晚上六點左右,就把許燕平弄到醫院檢查身體,八點多鐘,就把她送到拘留所。
酷刑演示:老虎凳 |
在拘留所就是叫許燕平穿牢服值班,到了十五天,應該是放人的時候,這天晚上十點半多,就叫許燕平在內的幾位法輪功學員收拾東西,簽字,準備走。原來是又要檢查身體。到醫院這伙男人把人按到床上,不管你是男的還是女的,把上身的衣服全部敞露,做檢查,又到一派出所,這伙男人逼迫每個法輪功學員按十指手印,不按就拿棍棒打,之後就把許燕平非法關押到看守所。那天是十月二十五。
到看守所,叫許燕平到牆邊拍照,許燕平不走,惡警們就猛在許燕平背後推,許燕平差點栽倒,警察就要脫光衣服,穿牢服。到了監室,正好三點三十分。過了幾天,檢察院提審,在十二月二日,許燕平被武漢市公安局兩個人讀了一點甚麼,許燕平都沒聽清楚,說是逮捕了,在二零一四年四月四號,在礄口法院冤判為有期徒刑三年。
武漢女子監獄的迫害
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日,許燕平被轉到武漢市女子監獄迫害。一進門,首先剪短頭髮,不讓煉功,每天罰站,每天叫寫「三書」。大約半個月就下隊,許燕平被分到一監區一分監區。
開始來接許燕平的是(指導員)汪豔,一來就兇巴巴講話,叫背報告詞,就是一句邪黨的邪惡的話,一來就背監規,寫「三書」,不背就是罰站,在許燕平身上拳打腳踢,腳沒站直,就用腳使勁的踢,抄寫邪黨的文章,從早上七點多鐘寫到晚上十二點,每天就是這樣寫,弄的人很疲勞。
有時逼著法輪功學員背監規,人都睡著了,又立即被敲醒,每天見到任何一個中共警察,都要背邪黨的報告詞,還要叫警官好。指導員汪豔說:「我知道你們都是好人,我們家也有一個親戚煉法輪功的,那別人怎麼沒把他抓呢?」這是她逼寫「三書」時講的。法輪功學員不寫「三書」,就二十四小時罰站,腿也站腫了,腳背比鞋面高出了那麼多,若說腳站的痛,汪豔就用腳踢,聲音大一點,她就用黑抹布塞法輪功學員的嘴。
兩個陪許燕平的一個是故意殺人犯,劉冬枝,她說她「轉化」了好多法輪功學員,還說不寫就關小號,要用繩索吊起來,用手銬掛,吃飯的時候就說快吃,不吃它們有的是辦法。另一個是重毒品犯,周宗蓮,專說大法的壞話,法輪功學員不寫「三書」,她們就把師父的名字寫的滿屋到處貼,地上寫的也是,早晨警察都要來檢查,教她們兩個如何整法輪功學員。
每天這樣罰站,不讓睡覺,弄的很疲憊,她們倆就自己寫「三書」,寫好了,就逼法輪功學員抄她們的「三書」,還要簽名字。有一天,警察(隊長)趙陽逼著許燕平抄她們的「揭批文章」,硬要抄三遍,弄的許燕平肚子疼,從夜晚十二點半疼到早晨五點,又到監獄醫院打針幾天,還做了檢查,結果是「腎結石」,把人整成這樣,肚子剛不疼,又要抄寫惡黨文化,誹謗、栽贓法輪功的文章,又是二十四小時罰站。許燕平說:我隨便怎麼死,也不抄你們的這惡黨文化。許燕平這樣一說,她們就沒再叫許燕平寫這了。
九月十一日,在監區開「揭批大會」,十二日在全監獄開「揭批大會」,全監獄幹部坐在那,逼法輪功學員念它們的栽贓毀謗大法的邪惡文章,要每個法輪功學員說惡黨邪惡的話,常人每月可以與家人通一次電話,而許燕平沒有與家人通過電話,以後每天要做勞工,又要幹活,頭痛的幾次差點倒在地上,但許燕平都撐住了。
有一次,在一個人少的地方洗碗,那個故意殺人犯劉冬枝就是幾巴掌,打許燕平臉上,打的許燕平莫名其妙的,原來那裏有一個老年法輪功學員在洗碗,每上一次廁所、洗一次碗都要警察批准,背邪黨的報告詞。每天走路,洗澡時,就是劉冬枝罵人的時候,罵的聲音又大、又亮,幾乎很遠的人都能聽到。有一次,許燕平與一個常人說了一下話,就要許燕平打掃三個星期的全分監區衛生,還要沖廁所,像這樣做了三次。
在這裏,每天都在一種恐怖的氛圍中,軍訓,灌藥的,唱邪黨的歌,洗腦污衊大法,誹謗師父,還叫周圍的人監視許燕平不允許與別人講話,軟硬兼施,詭計多端,目的就是要她放棄修煉。在武漢這三年裏,據家人說花了三萬多人民幣。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日上午,許燕平從武漢女子監獄回家。
被非法關押在浙江平湖拘留所十三天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與江澤民開始鋪天蓋地的迫害法輪功,許燕平當時隨家人在上海、浙江平湖打工,在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一日晚,許燕平在網吧與網友聊天,由於不懂網絡監控,談了一下法輪功的問題,被當場綁架,被非法抄家。晚上,輪班的盤問,又逼她簽字,按十指手印,第二天下午,就將她送到浙江平湖拘留所。
在拘留所,每天播放栽贓法輪功的錄像,許燕平說,我不看你們的電視,他們就沒放了,又接著逼著寫xx書。有一天晚上,許燕平心裏非常的難過,像病了一樣,拘留所的惡警就拿來了手銬,把她的身體反推撲倒在床鋪上,手、腳都用手銬銬著,反掛在門反面,幾秒鐘,手背上的血都滲了出來,房間裏關的幾名常人都驚呆了。掛了大約四十分鐘左右,許燕平的腦袋裏就想起一句師父的法:「而真正的佛他是宇宙的保衛者,」[1],他們就來放下許燕平,她當時已不能站立,被摔在地上。
許燕平問姓張的610警察:江澤民都下來幾年了,你們為甚麼還這麼為他賣力?他支支吾吾的說不出話來,只見他的嘴巴全部歪到左臉上來了,到了第十三天,許燕平回家了。據家人講大約花了人民幣五萬元左右。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導航》〈美國西部法會講法〉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鶴崗市法輪功學員杜桂華和張迎春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日,在鶴崗市新街基給三個不明真相的人發優盤時被當場惡意舉報構陷,被鶴崗市工農分局解放路派出所綁架,第二天早晨,她倆被劫持到鶴崗市看守所非法關押至今。
杜桂華在家中是個孝順的兒媳,幾年前,公公大手術後出院,當時公公的新房沒下來,杜桂華和丈夫在娘家和父親一起居住,父親的房子是弟弟給租的。她和父親商議後,把公公接來養病。她善待公婆,公公的老伴是丈夫的繼母,她一視同仁,敬重婆婆,孝順老人。
杜桂華遭綁架後,八十多歲的公公以淚洗面,公公提起杜桂華,淚水漣漣。老人哭著說:「我最揪心了。還指望她養老呢!」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九日,所謂辦案單位和工農分局國保警察伙同北國明珠街道主任非法闖進杜桂華公公家騷擾老人,非法搜查,問老人:杜桂華為甚麼有公公家的鑰匙?老人說:「我歲數大糊塗,有時穿線褲就出門了,有時出門把鑰匙鎖屋裏了。」老人把家裏的鑰匙給杜桂華一把也是正常的,可是因為一把鑰匙,警察也去騷擾八十多歲的老人。這次騷擾不但使老人受到驚嚇,同時也嚴重的影響了老人晚年的正常生活。
二人遭綁架後,派出所沒有給出示任何手續。張迎春家屬去解放路派出所索要,派出所以張迎春沒有結婚找不到家屬為藉口推諉,直到數日後家屬索要才給一張非法刑拘證。派出所能聯繫到杜桂華的家人也不給。
杜桂華被非法關押超過二十天後,家屬找解放路派出所所長蘇偉索要刑拘證,蘇偉讓找工農分局國保大隊的李浩(音),家屬打電話和李浩聯繫,李浩說:「找我幹啥?找辦案單位。」因為所謂「辦案單位」(解放路派出所)讓找李浩,家屬一看雙方像踢皮球一樣推諉,直接問李浩:「你看我再找誰?」李浩才答應給問問,晚上,解放路派出所給杜桂華家屬打電話讓去派出所取非法關押杜桂華的刑拘證。
杜桂華是在中共對法輪功發動瘋狂迫害後開始修煉法輪功的。修煉前,杜桂華愛玩麻將,脾氣火暴,在家裏誰惹她就蹦起來;在商店也不讓人,一點虧也不能吃。修煉法輪功後,顧客再怎麼挑剔,她也不和顧客生氣了,而是儘量跟顧客解釋、滿足顧客需要。
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關押。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所有中國人的做好人的權利,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憲法》第三十五條:公民有言論自由。《憲法》第三十六條:公民有信仰自由。信仰、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法輪功學員講真相、發真相資料是合法的。中共江澤民集團發動和維持的這場群體滅絕性的迫害,給上億法輪功修煉者和他們的家人帶來巨大的苦難。同時,這場對無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也使中國社會的道德越發淪喪。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希望有關部門、有關人員選擇善良,公正執法,不要繼續為他人的違法行為擔責,給子孫後代開創一個公平、正義的生活環境。
鶴崗市相關部門電話號碼(區號:0468)
鶴崗市公安局:
公安局局長:孫連斌
黨委副書記政 委: 王一丹 3304666 3456158(宅) 15326580016
黨委委員副局 長: 張勝群 3387877 3858166(宅) 13946786666
黨委委員副局長: 何慶岩(原工農分局局長,現主管全市國保工作) 3331298 3458668(宅) 13904681298
黨委委員副局長: 姜 濤 3858113 3810777(宅) 13304687777
黨委委員法制支隊支隊長: 李成奎 6166538(宅) 13054380188
紀 委 書 記: 李玉斌13314681666
副書記: 高忠和
紀委科長: 徐寶成 3310600 3456337(宅) 13945759618
政 治 部 主 任: 何立珠
政治部副 主 任: 朱清樹 3310600-2013 3222231(宅) 13054380707
工 會 主 席 : 張立恆 3353333 3457330(宅) 13904683330
交巡警支隊支隊長: 尤天武 3852888(宅) 13504582888
交巡警支隊支隊政委史琪 3346576 3340219(宅) 13803685211
副 支 隊 長: 邢國蜂 3342329 3350999(宅) 13904682222宋學斌 3355377 3355506(宅) 13304680005
刑警支隊支隊長: 聶亞民 3345818 3859188(宅) 13304680006
網監支隊支隊長: 鄭義 3348897 3857333(宅) 13304688897
出入境管理處處長: 李麗玲 3340600-2137 3213100(宅) 13904680020
副處長: 趙鐵軍 13394680707
禁毒支隊支隊長: 李民 13304680057 15146808707 18646812005
科技信通支隊支隊長:鄭義
副支隊長: 王勇利 警察 王冰 張冰
經保支隊支隊長: 孫彥龍
副支隊長: 張鋒君
民 警: 張旺18646810242
郞佔國18646810241
刑警支隊支隊長: 聶亞民 3345818 3859188(宅) 13304680006
辦公室科 員: 李豪俊13946701105
看守所所 長: 孔凡奇
法制支隊警察: 李通勝 13846828889
法制支隊信訪科科長:蔣桂雲 13359770177
國保支隊支隊長:劉鶴峰18646811007
政委:王慧娣 13384688800
副支隊長:
民 警:王野軍13945752195
李忠良 13946744955
韓國梁 13803687766
吳 滌 13945757575
王士章 13803680099
王連峰 13803682633
孫廣鋒 13946741415
鄧偉金 13946741222
張伏生 18945176661
畢世丹 18704686633
技術偵察支隊支隊長王強 3347841 3430777(宅) 13904683333
副支隊長徐波 13304687866、張雷
民 警: 孟祥民 13384680023
魏國璽 13945761000
吳克實 13684688487
蘇 川 13091513180
孫小東 1394677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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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元洪 13091519197
底新永 13504581168
薛明貴 13803689898
張寶良 13009977087
李彬 15945290099
鄒毓坤 15145851597
賈建民 13009975000
馬克來 ──
黑龍江省鶴崗市工農分局:
局長 李向輝 副局長 趙吉
國保大隊長 張長青18646813027 警察 季建軍18646813028 李浩
治安大隊長 侯長江 副大隊長 李樹明 警察 蘇紹朋
解放路派出所
解放路派出所 所長 高建軍15304681588 教導員李憲軍 18646813116原解放路派出所副所長:韓鐵兵158646813118 副所長 蘇偉
副所長 陳可佳18646813119 毛恕18944681117、18646813086 劉志強
片警劉明海 姜金升 付強 1864681311 李洪旭18646813126 王盛邦15754683100、15124583217 薛偉強13349485559 張浩源18646810417 邢忠18646813123
吳國軍18646813122 端木德強18646810430
副所長:陳可佳 電話毛恕18944681117、18646813086
內勤:阮連英 電話 18646813123
戶籍:李桂蘭 電話18646813121
片警:付強 電話 1864681311
片警:李洪旭 電話18646813126
片警:王盛邦 電話15754683100
15124583217 片警:薛偉強:13349485559
片警:張浩源 電話 18646810417
片警:刑忠 電話18646813123
片警:吳國軍 電話18646813122
片警:端木德強 電話18646810430
團結派出所 所長 於大鵬
副所長 劉建輝
文化路派出所所長 李曉輝18646813112教導員:(高玉雷 )電話18646813117 ( 董勝英) 譚曉明 關慶偉
警察 時彥斌18646813092 韓冬冬 馮國強 張建忠 張建智 林紹君 徐慶輝
輔警 呂佳駒 王震
紅旗路派出所
所長 李樹祥 教導員閆興利 18646813082 副所長
劉金燁15846888777 劉皓 警察 張敏 王雲波18646813096 呂永豐18646813088 張守峰 18646813098
趙貴學18646813035 劉大偉13045463355 王叢博18246667422 馮德才18646813090 姜金升18646813125
劉明海18646813127
紅旗路派出所 所長 李樹祥 副所長 毛恕18646813086 劉金燁 劉皓
警察 張敏 馮德才 張首峰 趙貴學 王叢博
鶴崗市南山公安分局電話:
警務通1514680段 警務通1864681段 18145357110
南山公安分局局長:丁慶寶 3336888 13904683737 15204685678 18646812001
政委:牛傳金 3571117 13904880117 15146808718 1864681段2002
副局長:李道祥(管國保和派出所) 13351946668 15146808737 1864681段2006
政 治 處 主 任:楊淑玲18004685789,15846881217,15146808700 , 18646812007, 33352789
法制大隊 負責 人:付秋(女) 辦3332000 13904680920 18646812013
警察:張可峰13846873837 18646812015
任貴元13136900028 18646812016
王純龍13314682111 18646812017
國保大隊大 隊 長:於海波 13945768866 1864681208
副大隊長:張志健 13351968098 18646812085
民 警: 苑立祥 13359583127 18646812089
楊曉峰 15545809333 18646812086
劉文君 13945759575 13251680033 18646812087
治安大隊 大隊長: 張 濤 13945765559 13846833201
張明舒 13946731788 18646812053
吳 龍 13945753268 18646812057
張守宇 15904686665 18646812058
劉 曄 18646899997 15094509222 18646812141
刑警大隊大隊長: 徐連江
副大隊長: 胡永彬 中隊長 張浩然 高天石
民 警: 張長亮 王靜芊 劉詠峰 姜軍 常仁哲 翟軍 趙婧蕊 曹瀚元 興安?
經偵大隊大隊長: 於瑞卿 辦3336688 13846833201 18646812062
王景富 13284939787 18646812063
祁國才 15804688816 18646812065
信 息 大 隊: 楊貴軍 13314680798 15146808789 18646812078
夏懷東 13504588777 18646812018
劉萬江 13846868009 18646812019
郭慶敏 13846830366 18646812023
劉文義 13946718799 18646812022
彭善存 13304688848 15146808791 18646812020
刑技大隊大隊長: 韓晏章 18604684948 15636739238 18646812026
民 警: 周春學18646812027 學順15145840696 15145878709 18646812028
張宇馳 13504580002 15146808709 18646812029
政 治 處 民 警: 馬懷振 15145868333 18646812051 慶柱 13339580489 18646812049
田立軍 13846878082 18646812050
六號派出所 所長: 高春風 15545380877 15146808011 18104681877 宅6116333
教導員:奚長海
副所長:阮全思 黃偉東
民 警: 邱新生13251680789
曹彥學 13634683439 18646812102
李振興 王曉峰 耿鶴林 龐中義 李傳明 韓曉宇 周通 王志強 吳來友 劉叢(戶籍員) 李傳明 崔國棟
鐵西派出所 所 長: 史文廣
教導員: 馬伶君
副所長: 張浩然 馬雁東 李尚起
民 警: 李元策 李佔財 孟祥富 章彥富 王世傑(戶籍員)
馮宗濤 譚金福 胥 勇 張春禹 王維東 張 源
王維佳 劉樹春 朱永濤 姜 軍 李 鵬 劉 曄
富力派出所 所長: 王需亮
教導員: 趙雨林
副所長: 靳文爽 尹春陽 哈 闖
民 警: 孫蘭芳(戶籍員) 郭 峰 吳長秋 王明柱 徐井武
竇中華 李繼平 郝興庭 劉旭龍 姜偉峰 金 鵬
劉文義 郭 峰 安振宇 常仁哲 朱 江
麓林山派出所 所長: 王宇
副所長: 關曉峰 牛貴峰 鄧兆友
民 警: 劉傑(戶籍員) 魏洪榮 王文巍 姚廣來 趙煥利
劉士吉 任洪波 黃忠府 王月春 孫桂君
翟 軍 張慶秋 張寶昌
鶴崗市向陽分局
鶴崗市向陽分局局長: 杜建華局長(退休)13904680209
向陽分局局長: 劉鳳祥 辦3280126 宅3450577 13945750077 18646815003
副局長: 楊紹武(主管刑警隊) 辦3575566 13329580006 15545850006 15146808006 18646815038 宅18945751218
副政委: 王喜林 辦3285167 宅3380977 18846808088 1864681 5006
政治處主任 紀檢 : 徐升躍 辦18945179613 宅3721595 13329580918 18646815007
黨組成員 治安大隊大隊長 張瑞(主管國保和派出所) 宅3285397 手13946701533 13304681533 18646815008
國經保大隊大隊長: 張樹軍 手13351933633 15146808009 18646815022
國經保大隊科員: 許仁明 13114680308 18646815023
國經保大隊科員: 叢岩(原北山派出所和南翼派出所副所長) 13946715879 18646815027
國經保大隊科員: 常江 18646815026
國經保大隊科員: 賀才 13009787473 18646815025
國經保大隊科員: 李洪斌 宅3281837 13945750720 18646815009
國經保大隊科員: 張建軍13304683006 18646815028
國經保大隊科員: 韓振良 15146808078 18646815076
法制大隊 大隊長: 吳鵬飛 宅3457617 13946717617 18646815013
法制大隊副大隊長: 汝柏成 宅3434558 13946726967 18646815015
法制大隊 科員: 楊永利 15946610657
政 治 處 科員 : 劉永純 18646815033
政 治 處 科員: 孫雪梅 宅3722825 18646815010
辦 公 室主任: 張洪德 辦3285670 宅331696 13946701696 18646815018 1546808001
辦公室科員 : 楊桂紅 辦3284385 15846880009 18646815012
辦公室科員: 張琳琳 18646858180
治安大隊副大隊長 侯金海 宅3818880 手13304688880 13904680508 18646815017
治安大隊科員 丁建華 宅3277678 手13946751856 13304681856 18646815019
治安大隊科員 王麗華 宅3344788 手13089773388
治安大隊科員(原紅軍派出所所長) 孫忠武 宅3280588 手13846886777 18646815016
治安大隊科員(原北山派出所所長) 李躍武 手13904682880
治安大隊科員(原勝利派出所所長) 張春 手13935760077 18646815021
治安大隊科員於海峰(管協警和治安員) 宅6105557 手13349580707 18646815020
治安大隊科員 王君 13904680156
經偵大隊大隊長 王國旗 宅3342606 13846836000 18646815055
經偵大隊科員 王煥成 13946763838 18646815052
經偵大隊科員 王春松 13946753838 18646815029
經偵大隊科員 葉振林 13904680086 18646815049
防暴大隊大隊長 周硯波 13846861892 18646815093
防暴大隊科員 白文軍18646815097
信息中心科員 於海龍 辦3285110 宅3289185 13946771568 18646815030
信息中心科員 張蕊 18004680066 18646815011
信息中心科員 董濤(原勝利派出所副所長和北山派出所所長) 宅6881400 13945751400 18646815032
信息中心科員 馮立君(原紅軍派出所教導員) 13351938686 18646815031
信息中心科員 劉信東(原南翼派出所所長) 宅3721911 13946775388 18646815035
刑警大隊負責人 劉春 宅3344123 13946763777 18646815050
刑警大隊教導員 王崇春 宅6167247 13504587521 18646815039
刑警大隊中隊長 王鶴 辦3286333 13945763333
刑警大隊科員 陳磊 13904680320 18646815047
刑警大隊中隊長 劉湖洋宅3453233 13304683133 18714625888 18646815043 15146808096
刑警大隊科員 馬淼 13694691187 15545380809 18646815109
刑警大隊科員 孫廣喜 13613683198 18646815053
刑警大隊科員 楊增先 13846813173 18646815048
刑警大隊中隊長 楊宇航 辦3278811 宅3733271 13946778811 18646815041 15146808097
刑警大隊科員 徐海峰 宅3732158 13339580007 15946606600 18646815046
刑警大隊中隊長 李海軍 宅3428785 13946780101 28646815040
刑警大隊科員 康力 13946776686 18646815045
刑警大隊科員 王志東 15904685350
刑警大隊科員 徐鵬 13836892489 15146808059 18646815078
刑警大隊科員 程世鬥 15145846198
刑技大隊大隊長 解洪偉 宅3224088 13946774788 18646815036
刑技大隊科員 楊兆君 13394680008 18646815037
紅軍派出所所長宋雲濤 辦、值班室3224678 3221018 13946716967 15146808051 18646815056
紅軍派出所教導員 孫洪友 宅3285658 13946751199 18646815057
紅軍派出所副所長 王永勝 13766700767 15146808018 18646815058
紅軍派出所副所長 閆志勇 13634683088 18646815059
紅軍派出所警察 湯洪波 18646815062
紅軍派出所警察 賀俊男 18646815067
紅軍派出所警察( 奚闖) 18646815061
紅軍派出所警察 李冰 18646815068
紅軍派出所警察 呂贏 13314688333 18646815065
紅軍派出所警察 徐龍男 13613689536 18646815066
紅軍派出所警察 李倫 18646815077
紅軍派出所警察 欒爽 18646815063
紅軍派出所警察 王景源13009789678 18646815069
紅軍派出所警察 王利 13846800777 18646815070
紅軍派出所警察 金明禹 15146808079 18646815071
紅軍派出所警察 李春峰 13834687123 18646815072
紅軍派出所警察 鄧瀟瀟 18645142830
紅軍派出所警察 尚昌盛 13101688581 18646815073
紅軍派出所戶籍員 馮威 15945810910 18646815075
紅軍派出所警察 張洪坤 18646899846
紅軍派出所警察 陳彥先 13115480026
光明派出所所長 段經義 辦、值班室3222544 宅3356779 13359979177 18646815079
光明派出所教導員 於洋 13803683636 18646815080
光明派出所副所長 夏巍然 宅6100720 13946741236 18646815082
光明派出所副所長 宋溪泉 13846894657 18646815083
光明派出所副所長 張慶輝 13351961567 18646815085
光明派出所戶籍員 邢煥敏
光明派出所警察 侯蕾 宅6108001 15146879957 18646815090 15146808058
光明派出所警察 石雨松 宅6179116 15546588432 18646815086 15146808037
光明派出所警察 王慶祥 18646815096
光明派出所警察 曾勇 13946770666 15146808036 18646815087
光明派出所警察 陳玉華 13946777525 18646815091
光明派出所警察 李岩 15145876333 18646875092
光明派出所警察 李天龍 15603686699
光明派出所警察 畢世龍 15636777077
光明派出所警察 趙志國 13803681585
光明派出所警察 鄒志鑫 18004689009
光明派出所警察 苗少軍13089515999
南翼派出所所長 叢衛東 辦、值班室3284854 宅3451558 15146808032 18646815101
南翼派出所教導員 杜芳 宅3736135 13846833333 18646815102
南翼派出所副所長 叢嵩松 13504583090 15146808067 18646815105
南翼派出所副所長 欒雷 15545867303 18646815103
南翼派出所警察 袁陸鷹 15946601962 15146808066 18646815106
南翼派出所警察 周義林13945768328 18646815099
南翼派出所警察 李澎 18509156250
南翼派出所警察 王瑞海 13945769038 18646815108 15146808069
南翼派出所警察 常洪亮 15146808068
南翼派出所警察 劉浩 宅3623666 15146808038 18646815088
南翼派出所警察 曹會 1384689009913945768328 18646815099
南翼派出所戶籍員 王春鶴 15145865559 18646815100
鶴崗市東山分局
局長 楊培旭 6100688(宅) 13359970909、15094546000 、18646815002
副局長 張立東 、石萬林(抓國保)15146808567、18646818005、肖軍
經偵大隊警察 曹智13946702799 田洪全13946749309
國保大隊代大隊長 孫鶴15146808179、18646818072
副大隊長 楊玉春 13946740888
警察 孔繁玉 阮全思 楊茂林 13104680007 18646818073 黃春常
張東洪13846809229 王來運13846896599謝豐林(病休)18646818068
東山派出所 所長 段廣銀 13945752898 18646818125 宅電3386007 教導員 柳玉梅
副所長 仉翠珠15946610111 18646818128 劉貴濤 13351939900 18646818133
警察 於加棟13846880069 鄭博文15145871153 顧永久15845468869 孫洪義13946797083
張道志13946761103 18646818136 劉蔗新13009787667 杜金寶18246665862
牟喜成18304680473 姜柏功 張敬海 戶籍員李梅英
東山分局警察(原東山派出所所長) 李秋元13946751266
新一派出所警察電話
所長 張永勝 13329583666 18645152472 宅電3419758 教導員 趙桂香
副所長 肖太東 魏學忠15846880789 18346861797 18646818078 鄭文剛 18646818091
警察 石鵬 15846883925 吳海彬
東山分局東方紅鄉派出所 所長 王軍 警察 陳建國 裴鶴龍
新華鎮派出所 所長( 姜作廷)
蔬園鄉派出所 所長( 鄭勇) 副所長 高家興 、苑永剛 警察 李鵬宇 於雪松 徐慧博 張金星
李博宇 閆召偉
刑警大隊大隊長 靳維啟 中隊長 周憲國 王立軍 警察 高洪家
刑技大隊 孟令軍
鶴崗市興山分局:
局長 宋昌繁6113801 13946793999 國保隊長孫東善:13624689121 13504589979(信訪辦)
副局長 喬雙華 邢雲傑18646816005
刑警隊 代大隊長 陳建忠
溝南派出所3526201 所長 孫豔山
警察 楊慶民 張玉楠 徐寧 石全鋒 馮洪亮 尹建姍(戶籍員) 信德君
嶺南派出所2527201 代理所長 李雪峰 副所長 方廣亮
民 警 王利民 王博 王洋 王宏武 姚紅磊 崔秀彪
黑龍江省鶴崗市興安分局
局 長 孟憲君 18646811001
副局長 王 輝 13904683880
政 委 李耀東(有的說他是大局長?)
副局長 王輝18646811003 、閆凡18646811005、高海濤
黨組成員徐繼良
國保隊長 李炳恆 18646811018
劉長林 18646816006
劉忠仁 13946701962
科 員 李來金 13009978008 13504583303
機關警察 劉全18646811027 李逢春18646811035 李迎春18646811036
刑警大隊大隊長 左敬方
興安路派出所
興安路派出所所長 劉振臣 18646811070 13904881117
副所長 寧發財 15145868168 13946741019 18646811073
張彥軍18646811071
於濤 18646811072
趙保東18646811075
關向陽18646811076
黎光起18646811077
吳汶衝18646811078
夏煥生18646811079
劉吉軍18646811080
王×× 15545380530
嚴向東 18646811021
興建路派出所
興建路派出所長:徐玉亭 13945761133 15145868118 18646811081
警察: 劉宜軍18646811082
王曉東 18646811083
楊劍峰18646811085
郝 欣18646811087
閆明軍18646811088
曲建軍18646811089
魏茂奎18646811090
魏顯峰18646811091
劉寶利18646811092
那新泉13796361071
王家勇13694664787
時玉強13945402333
呂祥臣13512650273
孫會堂13945402810
何利傑13763635115
石運生13512652238
時玉剛1379636 1056
許 華 15946533453
譚學森18745408802
王德志13803672263
張桂紅13845461228
張桂琴15145470492
石維佳 18646893110
劉宜君 15636722588
峻德路派出所
峻德路派出所所長: 蔡奎
副所長: 姚福星
民 警: 劉子祥
東山光宇派出所
所 長: 李春波 13946705588 3639110 3225588
副所長: 徐加賓
教導員: 許成春18646808956
民 警: 李卓18945751022
王大正13046817771
薛峰18646818123
陸繼明18646811038
黃業鵬 房芳
紅旗鎮派出所 所長 楊繼武
鶴東分局
原 局 長: 張武(剛退休)宅3735527 13304680087 13904680087 妻子黃應蘭13339587999
局 長: 姚剛
政 委: 韓維忠 副局長 盛懷殿 李海忠(朱軍)
興山治安派出所 警察 刁偉
富力治安派出所: 教導員 殷際發
副所長: 李賀軍 尹寶成
民 警: 劉福興 劉祥
興山溝北派出所片警:(13624689121)、國保大隊(13504589979)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廣州女子監獄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慘無人道的迫害。所有被強制服刑的法輪功學員,進了廣州女子監獄大門,在監獄醫院形式化的體檢過後都立即被送往監獄的第四監區集中關押,獄警一般安排兩、三個甚至是四個其它類型的服刑人員來包夾一個法輪功學員。
一進四監區,監獄警察就讓包夾們(被挑選出來的包夾們絕大多數是有些知識文化的職務犯或經濟犯)強制法輪功學員把衣服脫的一件不剩,並扔掉後,一律穿上監獄的囚服,然後緊接著就強迫法輪功學員蹲在地上按照包夾們示範的樣子去給監獄的警察們作所謂的正規報告。報告的內容是:「報告警官,我是罪犯某某某,請求談話。」正念堅定的法輪功學員都會抵制。
監獄的警察強迫法輪功學員承認自己是罪犯最陰毒的一招,莫過於一進監獄就將法輪功學員弄成一個徹頭徹尾的「無產者」,即除了監獄發的囚服以外,連最起碼的洗漱用具也沒有(即使購物卡上有錢,也不會先讓法輪功學員購買急需生活用品的),必須向監區寫借條借,借條的落款處必須要寫上罪犯某某的字樣,否則別想在四監區借到任何物品。湖南籍的大法弟子劉玉娥曾因為一直不肯寫這恥辱的借條,而在炎熱的七月天裏連續多天不能洗澡。
被囚禁在監舍中的法輪功學員,處處都受制於包夾們,連上廁所都要在包夾們的監視下進行。不肯屈服、不肯做所謂正規報告的法輪功學員,就不准如廁。劉玉娥為了不上廁所,在大熱天裏被逼得根本不去喝水。一次她去監獄醫院體檢,被強迫喝了水,回到監舍被憋得很厲害,多次要求如廁,都被包夾們拒絕。法輪功學員如果直接去如廁,包夾們就會一起上前阻攔,有時甚至故意與法輪功學員肢體碰撞,使法輪功學員身體受傷。
通常是兩三個包夾輪流不分白天黑夜的監控看管一個法輪功學員,熬瞌睡,不准法輪功學員睡覺,要麼罰站,要麼坐在一張非常小的凳子上。一站、一坐就是一通宵,白天還得繼續。對於有的不屈服的法輪功學員,除了整日整夜不讓人閤眼以外,還要被加強勞動,如搞可供七百多人吃飯的大廳的衛生,先掃,掃完再拖。湖南籍深圳大法弟子劉玉娥就是因為一直不承認自己是罪犯,不在印有「罪犯」二字的表格上填寫自己及家人的具體情況,她的家人也就收不到監獄寄出的會見卡,所以2017年7月份入監的她,到2017年9月份她的親人還不能去會見她。具體負責轉化迫害她的是一位年紀較輕的曾姓獄警。劉玉娥在那裏整天被一個貪污犯叫李靜(音)的謾罵、羞辱。劉玉娥整晚整晚被罰站,白天還被拉出去搞一樓大廳的衛生,兩個黑黑的眼圈深深的陷進去了,身體被迫害得虛弱。
廣州女子監獄用挑戰人生理極限的殘酷方式將法輪功學員弄昏倒以後,最多就是叫幾個包夾將人抬到監獄醫院,弄醒後,回到監舍繼續迫害,直到法輪功學員妥協為止。年紀輕輕的監獄女警們對於那些在年齡上甚至可以做她們奶奶的法輪功弟子們都毫不心慈手軟,更不要說對年輕一點的法輪功學員了。
對於堅定抵制轉化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獄警們就讓包夾們將她們由監舍弄到空間更小的談話室裏去迫害。在談話室裏,包夾們可以坐在正常的座椅上寫字看書,但法輪功學員就被強制坐在一張非常矮小的凳子上,寫字在一張比坐的小凳子稍高一些的凳子上。一晝夜24小時,除了吃飯睡覺上廁所(有時限制上廁所,回監舍上廁所必須向值班警察打報告)加起來不到4、5個小時以外,其餘時間法輪功學員都被強迫在談話室的小凳子上度過,時間一長,對人的身體摧殘傷害非常之大。 在談話室裏,監獄警察們讓包夾們輪番的做所謂的「思想工作」,羞辱辱罵,威逼利誘,手段無所不用其極,放誹謗法輪功的各種碟片強迫法輪功學員看,找出誹謗法輪大法的各種書籍強迫法輪功學員看,強迫法輪功學員做筆記。那些漏洞百出的誹謗法輪功師父、誹謗法輪功的材料,一旦被法輪功學員質疑,包夾就躲閃、避而不答,過後還是找各種招兒來整人。
包夾們將談話室的門窗關得緊緊的,不許法輪功學員向窗外看,不許法輪功學員了解監獄其他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情況。更別說讓法輪功學員互相接觸,分別被幾個包夾包夾住的法輪功學員偶爾碰面連點頭微笑一下就被認為 是犯了所謂的監規。每天晚上從談話室回到監舍後,警察讓包夾們強迫法輪功學員做所謂的「作業」,強迫法輪功學員寫到深夜兩三點,有的通宵不能睡覺。警察們出的那些所謂的「作業」都非常荒唐可笑,都是在強迫法輪功學員承認和接受那些誣陷、誹謗法輪功的歪理邪說,並且將每道作業題規定字數(500、800、1500、2500字數不等),寫完後包夾們一個字一個字地數,字數不夠就要重做,否則別想睡覺。
獄警們有的出的所謂「作業題」直接就是懲罰法輪功學員罰抄監規多遍或者是強迫法輪功學員抄寫和背公安部非法對法輪功下的「六禁令」及民政部對法輪功非法下的非法決定多遍,拒絕背和抄寫的法輪功學員就一直不讓去睡覺。刑事犯可以在走廊上自由走動、打水喝,而法輪功學員就被禁足在監舍裏面不准邁出監舍大門一步,一舉一動都在多個包夾的嚴密監控之下。
被強迫寫「五書」,否則使盡各種陰招把法輪功學員往死裏整,而且堂而皇之地說監獄就是執行刑罰的強制機關。在身心受到嚴重迫害、被強迫寫完「五書」的法輪功學員,接著還要被迫在四監區的警察、監區長和監獄「610」辦的警察面前至少三次去接受他(她)們的所謂「考核」,看轉化是否徹底。走完這些程序以後,刑期長的就被送入其它監區強制參加勞動,定期寫思想彙報。
中共邪教治下的廣州女子監獄對人生命的摧殘和漠視程度正是中共邪教之邪的真實體現。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遼寧省盤錦市政協原副主席劉鐵鷹犯受賄罪、貪污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被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此前,其獲刑9年,被處罰金120萬元。
劉鐵鷹被判刑後,網上博客發表署名文章稱:劉鐵鷹玩忽職守遭報應,欺壓百姓沒有好下場!
劉鐵鷹 |
劉鐵鷹,男,漢族,一九五四年五月生,曾任營口市檢察院書記員、助理檢察員、檢察員、處長、副檢察長、反貪污賄賂局長、黨組書記、檢察長。二零零三年五月至二零一三年一月,盤錦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代理檢察長、檢察長。二零一三年一月至二零一六二月,盤錦市政協副主席。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劉鐵鷹因涉嫌嚴重違紀,被調查,二零一六年二月二日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劉鐵鷹犯受賄罪、貪污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數罪併罰獲刑9年,並處罰金120萬元。
目前被反貪落馬的中共高官,幾乎都是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撈取政治資本的人,包括迫害法輪功的「610」組織的頭目周永康、薄熙來、李東生。
劉鐵鷹長期在檢察院工作,他是遼寧省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之一,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至二零一三年,盤錦市檢察院批捕了至少43名法輪功學員並判刑,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盤錦檢察院系統非法批捕判刑致死法輪功學員三例:
1、法輪功學員李尚詩,男,六十五歲,原盤錦市林產工業公司經理,家住盤錦市興隆台區。李尚詩因不放棄法輪大法修煉,連續兩次被綁架、非法判刑,累計刑期十七年半。第一次,二零零零年三月被非法判刑三年。第二次,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日李尚詩被惡警綁架,關入盤錦第三看守所小號。期間,李被毒打、刑訊逼供,同年九月初,李尚詩被檢察院非法批捕,興隆台區法院非法判刑十四年。先後被非法關押在盤錦、撫順、瀋陽等多個監獄,遭受各種酷刑折磨和超負荷勞役迫害。二零一零年六月,在瀋陽第一監獄被惡警用電刑迫害後,長期關小號體罰、不給飯吃,不允許家人探視,精神和身體雙方面受到摧殘。二零一三年十一月,李尚詩被劫持到「高戒備監區」,被迫害得大口地吐血,後被送監獄醫院,因迫害嚴重,李尚詩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含冤去世。
2、法輪功學員王開明(王開銘),曾任遼河油田高升採油廠附企金屬公司經理、主任。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八日,盤錦公安局高採派出所警察韓世龍、邢寶昌及街道辦王國林等人,借北京奧運之名,綁架王開明,搶走鑰匙,非法抄家。抄走電腦等私人物品。王開明被非法關押在盤錦市看守所近半年後,二零零八年十月被非法批捕,盤錦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關在錦州南山監獄迫害,二零零九年下半年又被轉到盤錦監獄四監區九中隊,大隊長王峻松等惡警對王開明進行各種殘酷迫害。
王開明 |
原本健康的王開明,二零一零年四月十四日被遼寧盤錦監獄四監區獄警迫害致昏迷不醒,被送盤錦第二人民醫院重症監護室搶救。醫院檢查王開明腦內出血,有生命危險。搶救時腳、手都被銬著,躺在病床上,大劑量注射藥物,人不能說話,只准女兒陪護(他妻子姚桂蘭已於二零零九年九月被迫害致死)。女兒多次要求給父親辦保外就醫,但盤錦監獄拒不辦理。結果只在二院住了十一天,就又把王開明拉到盤錦監獄醫院,打不明藥物繼續迫害。半年後,王開明第二次腦出血,成了植物人。盤錦監獄又把王送盤錦二院所謂「搶救」,仍戴著腳銬、手銬。直到三月份毫無好轉,盤錦監獄怕王死在監獄承擔責任,給王開明辦了保外就醫,轉到遼河油田中心醫院,女兒護理,家中十多萬元積蓄全都花光(因王被開除公職,停發工資、醫療保險),實在無錢支付住院費用,只好出院住出租房。二零一一年二月王開明身體狀況繼續惡化,經搶救無效,十二月二十日含冤離世。
3、法輪功學員辛敏鐸,男,三十三歲,原遼河油田物探公司技術員。因修煉法輪功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三日被盤錦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許皓、黃海歐等惡警綁架、遭酷刑折磨。在盤錦市看守所遭受惡警毒打、被施酷刑以及捏睪丸等性迫害。後被盤錦市興隆台區法院和中級法院非法冤判十三年。
辛敏鐸 |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一日,辛敏鐸被秘送錦州南山監獄非法關押,辛敏鐸因拒絕認罪,監獄惡警將他關小號,強行灌食等迫害,長期拒絕家人探望。同年九月一日,辛敏鐸被錦州南山監獄虐殺。監獄惡警為了掩蓋罪證,九月三日早六點左右,強行火化辛敏鐸的遺體。直接參與迫害辛敏鐸的惡人有:獄政處:高文偉(專管迫害法輪功的)、劉治國、張小平、馬慧,十大隊大隊長:趙立新、張凡宇,監獄獄長:辛廷權,迫害最兇的是劉治國、趙立新、張凡宇,高文偉、辛廷權背後指使。
常言道:「寧攪千江水,不擾道人心。」迫害修煉者的罪行不僅僅是侷限在人間法律的制裁,更有天理報應的嚴懲。盤錦市公檢法司人員迫害法輪功遭惡報案例數則:
盤錦遼河油田遼河公安局副局長賀文傑車禍暴死
賀文傑是遼河公安局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主要領導之一,二零零六年初賀文傑調到遼寧省公安局。在自己駕車去瀋陽上任的途中,車毀人亡,遭到了惡報。
盤錦市興隆公安分局原分管迫害法輪功的副局長宮眾患癌症身亡
宮眾在職期間,多次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致使興隆台區許多法輪功學員遭到迫害,有的被迫害的身體傷殘,有的經濟受損失,有的被拘留,有的被勞教,有的被判刑,有的被迫害致死。退休後,原本健康的宮眾,在一次身體檢查中,發現患有癌症,不久於二零一一年二月五日突然死亡,終年六十一歲,惡行得惡報。
原盤錦市巡警大隊政委楊連文胃癌身亡
楊連文,自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開始,曾多次參與抓捕本地法輪功學員,並且還多次參與去北京抓捕法輪功學員,一去就在那裏呆上個把月。楊連文在二零零四年底終於「爬」上了大隊長的位子,可是椅子還沒有坐熱乎,就在二零零五年三月身體檢查出晚期胃癌,僅三個月就病發死亡,年齡才四十九歲。
盤錦市國保支隊長周來新遭報死亡
周來新,多年來追隨江氏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是盤錦市迫害的主要組織者、策劃者和實施者。他指揮並參與對盤錦法輪功學員的綁架、抄家、勒索錢財、關押、洗腦、酷刑折磨、教養、判刑等,多人被迫害致死,幾十人被非法判刑,幾百人被非法勞教,千餘人(次)被綁架、關押等。二零零七年周來新肝部患腫瘤,八月十日在瀋陽做了手術,後死亡,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四日在盤錦市殯儀館火化,惡行遭惡報。
盤山縣公安局法制科科長重病而死
盤山縣公安局法制科科長王德金(主抓迫害法輪功學員),曾經把韓崇輝、張玉永、徐凱等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非法送進教養院。有的法輪功學員根本沒有見過勞教書。王德金二零零二年十一月遭惡報,死於糖尿病。
原遼河油田歡喜嶺公安派出所所長王泰陽惡報死亡
王泰陽因緊跟江澤民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心狠手辣有功,被其主子賞賜,上調到市裏任興隆台區刑偵大隊大隊長。一個月前的一天早晨,他自己開車從瀋陽回盤錦,七點鐘到家,上床蒙頭大睡。中午他妻子下班回來,他還沒有起床,電話響個不停他不去接。揭開被子一看,才發現王泰陽的鼻子、嘴有血,一絲不掛的早已死在被窩中。
盤錦市大窪縣西安派出所惡警李海英車禍身亡
李海英,經常參與對法輪功學員騷擾,抄家,綁架。追隨江氏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五年五月份,李開車去參加朋友聚會,在行至三角洲路段時,轎車突然衝出公路直落溝底,李從車中彈出,腦袋朝下墜地而亡,時年二十五歲。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共產黨早一天完蛋,中國人早一天得好!」
〔大陸來稿〕前些日子在公園,一位中年男士追上我,跟我要《共產主義的終極目的》一書。我答應第二天給他來帶來,沒想到,第二天沒等他到,書被別人要走了。稍後他來了,懇求我回家給他拿一本,我看他很急切,滿足了他的懇求。
一月二十二日,我在街上又碰到了這位先生,他見到我便說:「看完,我一定給你寫感想。」並說:「共產黨早一天完蛋,中國人早一天得好!」我看他如此正義敢言,我說:「你真是一個好人!」
《共產主義的終極目的》剛一發表「一、二」的時候,有些人急著跟我要這本書。當我製作的第一本送給一位老先生時,他再三向我致謝。
條條「邪教」特點都扣準共產黨
〔大陸來稿〕前一段時間,微信中,中共做污衊法輪功的宣傳,欲誤導民眾,發布了所謂「邪教」的特點。山東臨沂市一位文化界人士看後評論道:「我現在終於知道誰才是真正的邪教了!」結果評論卻被很快刪除了。
這位文化界人士感慨的對朋友們說:「共產黨才是真正的邪教,條條都扣在它頭上!我的評論被刪除了,不正說明它自己承認了嗎!」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葉世珍,是湖北省麻城市某村的一位普通村民。在二零零四年,她因房子與同村村民發生糾紛,由於對方有官方背景,葉世珍被浦集村的書記誣陷,並遭拘留一個多月。
她的丈夫因承受不了突如其來地打擊而自殺了,她的女兒在慘劇發生後,也瘋了。
葉世珍回家以後,看到這樣的悲劇,悲痛萬分,發誓一定要為丈夫和女兒討個說法。十幾年來,她不停地上訪,從鎮到縣到市到省層層上訪,結果不但沒有得到絲毫解決,反而多次遭受冷嘲熱諷,被當作精神不正常。
二零一七年十月,葉世珍被強行關到黃州精神病院二個月,在醫院裏,她多次強調自己是一個正常人,沒有精神病,是因為上訪,才被強行送進來的。但是沒有人聽她的,也沒人同情她。醫生每天給她強行注射一種不明藥物,結果,她出院以後,就變得癡痴呆呆,行動不便,連話都說不清。
同村的大法弟子看到她這樣的慘狀,於心不忍,懷著慈悲救眾生的願望來到她家裏,給她講中共的邪惡、大法教人做好人反而遭受的迫害,她聽著,不停的點頭,最後大法弟子告訴她:在心裏不停的默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會有奇效。
過了半個月,也就是近期,葉世珍找到大法弟子,高興的對她說:「我聽你的話,不停的默念『法輪大法好 真善忍好』身體真的好了很多,現在說話也清楚了,生活也能自理了,幹活也有勁了,法輪功太好了!太神奇了!難怪法輪功被共產黨整得那麼慘還有那麼多人堅持煉,這個功太好了,我也要學!」
於是,大法弟子就開始給她講大法的法理,如何做好人,如何修心性,如何忍讓等等。她聽明白以後,懊喪的說:「我要是早點學法輪功,就不會跟別人吵架了,就不會因為一點小事弄得家破人亡了。」大法弟子告訴她,善惡有報,只要相信大法好肯定有一個美好的未來。她高興的答應了。
葉世珍,一個善良的生命,明白了大法好,走向了新生。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十八年來,中共操縱的法院往往以刑法第三百條「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誣陷法輪功學員。其實法輪功學員都是修煉的個人,並沒有參加任何組織,更沒有能力破壞法律實施。而公檢法機關構陷法輪功學員,其所謂的辦案過程實質上卻是在六一零指揮下破壞法律實施。十八年來真正執法違法的,恰恰是公檢法機關;真正破壞法律實施的,恰恰是非法干預司法的六一零組織。
所謂的「六一零辦公室」是人權惡棍江澤民於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類似納粹蓋世太保。
一、從公民基本權利角度看,法輪功學員沒有違法,更沒有犯罪
十八年來,對法輪功學員判決有罪、或者勞教、關押到洗腦班等等,其原因不外乎如下幾點:(1)堅持法輪功信仰;(2)上訪;(3)講法輪功真相,發放法輪功資料,發放弘揚中國傳統文化的神韻光盤,使用真相幣或者製作真相幣。
但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予以衡量,這些行為都是合法行為。所以法輪功學員沒有違法,更沒有犯罪。下面予以簡述。
(一)信仰自由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
這是憲法規定屬於公民的基本權利。憲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二)公民向人大和政府上訪,是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基本權利
具體包括:
1. 人民主權原則決定了公民有權向人大和其他國家機關上訪,反映自己的心聲
憲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
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
憲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一切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必須依靠人民的支持,經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聯繫,傾聽人民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人民的監督,努力為人民服務。
2. 憲法明確規定了公民所享有的對政府機關的批評建議等(上訪)權利
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三)言論、出版自由是憲法保護的公民基本權利
對法輪功的誣陷,產生了損害法輪功學員名譽的後果。法輪功學員有權要求誣陷者為法輪功恢復名譽。在誣陷者尚未兌現該民事責任的情況下,法輪功學員有權以自力救濟的方式,直接講清真相,為法輪功恢復名譽。
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的自由。
(四)製作和使用真相幣,也不屬於犯罪行為
即使製作真相幣,也不屬於違法犯罪。找遍中國的法律,沒有說是在錢幣上寫字就構成犯罪的。
在人民幣上書寫真相內容是法輪功學員被剝奪言論權利後、不得已的辦法。有人對法輪功學員說:「難道你不知道不應該在錢幣上寫字嗎?」其實這就等於大街上有兇手持刀追趕殺人,前邊跑的人大聲喊:「殺人啦!」而你在一旁說:「這個人怎麼這麼大聲喊呢?不知道應該輕聲說話嗎?」這是在無視殺人放火、暴力剝奪言論自由的犯罪,而對於迫不得已情況下、變通的行使言論自由方式予以苛責,實際是助紂為虐。而且即使苛責,按照法律在錢幣上寫字的行為也不構成犯罪。
(五)文化活動自由是憲法保護的公民基本權利
神韻演出是以恢復中華五千年傳統文化為宗旨的高水準藝術團體。神韻演出自2006年推出以後,迅速成為世界最高水平的藝術表演,受到全世界的普遍讚譽。神韻展現了中華傳統文化的至善至美,是中華民族的驕傲。依據憲法,對於有益於社會的文化事業的創造者,應當予以鼓勵和幫助。而每個公民,都享有欣賞神韻的權利。
憲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進行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國家對於從事教育、科學、技術、文學、藝術和其他文化事業的公民的有益於人民的創造性工作,給以鼓勵和幫助。
二、根據刑法關於犯罪的定義特徵看,法輪功學員沒有犯罪
刑法第十三條規定了犯罪的概念。按照該定義,犯罪具有三個基本特徵:(1)具有社會危害性;(2)具有觸犯刑法性;(3)具有應受刑事處罰性。法輪功學員的案件都不符合以上犯罪的三個特徵。包括:
(一)法輪功學員的行為不具有社會危害性,所以不是犯罪
非常明顯的一點就是,法輪功學員的所有行為均屬於自己堅持信仰、或者行使言論自由的權利,其言論的內容不具有任何危害社會的性質。在法輪功學員的案件中,沒有任何人的合法權益受到法輪功學員行為的侵害。
(二)每個法輪功學員被誣陷的案件的案情都不符合觸犯刑法性,所以不是犯罪
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在具體案件中,中共公檢法指控法輪功學員所觸犯的刑法條款是刑法第三百條,其罪名是「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但是在每個案件中,皆是如此:
(1)並不存在被法輪功學員行為破壞實施了法律條款;
(2)並不存在被法輪功學員成立、或者利用的人員組織;
(3)並不存在按照法律規範程序有效認定的邪教及其組織;
(4)並不存在法輪功學員所進行的、或者組織進行的、用以破壞法律實施的行為。
這說明,法輪功學員的行為不符合該第三百條的規定,不具有觸犯刑法性。
(三)法輪功學員的行為不具有應受刑事處罰性
本文一開始從憲法實施的角度,已經概括總結了:法輪功學員的行為實質只是在堅持信仰、行使言論自由以及對國家機關提出自己的意見建議與批評。這都是憲法保護的公民基本權利。在法輪功學員行為並不侵害任何其他人合法權利的情況下,其這些行為都是受憲法保護的、受法律保護的。如果對這些依法行使憲法基本權利的行為予以刑事處罰打擊,那就顯然是與憲法規定自相矛盾,就是破壞憲法實施。所以,法輪功學員的行為絕不屬於應受刑事處罰的範圍,不具有應受刑事處罰性。
總之,根據刑法關於犯罪的定義,顯然法輪功學員的行為不構成犯罪。
三、十八年來在迫害法輪功案件中公檢法機關普遍執法違法
但是十八年來,在法輪功案件中,公檢法機關大面積、普遍性的違法辦案、執法違法。例如:
(一)公安機關違法抓捕、追訴、勞教
針對根本無罪、沒有社會危害性的法輪功學員,一旦講真相、上訪就予以抓捕並投入勞教,或者逮捕判刑。
(二) 檢察院違法追訴
對根本無罪、不危害社會的法輪功學員非法批捕,違法起訴。對法輪功學員遭到非法虐待、或者被剝奪合法權利之後的控告根本不予受理。
(三) 法院枉法裁判
剝奪法輪功學員辯護權,不允許律師或法輪功學員的親友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妨礙辯護律師閱卷和行使各項權利,不允許法輪功學員家屬旁聽,在毫無事實依據的基礎上直接判決法輪功學員有罪,等等。
四、公檢法辦理法輪功案件違反了刑事訴訟法的多項規定
(一) 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刑事訴訟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證準確、及時地查明犯罪事實,正確應用法律,懲罰犯罪分子,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積極同犯罪行為作鬥爭,維護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根據以上法律規定,刑事訴訟法的目的包括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法輪功案件的辦案完全與此相反,就是通過法律制裁的形式,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
(二) 司法權力專屬,其他任何人不得行使
刑事訴訟法第三條規定: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檢察、批准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除法律特別規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這些權力。
在法輪功案件中,法官、檢察官等經常表示:這種案子我們定不了,需要彙報,聽六一零的。這是明顯違反了刑事訴訟法的司法權力專屬原則。
(三) 嚴格遵守刑事訴訟法
刑事訴訟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必須嚴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
在法輪功案件中,公檢法機關經常隨意、擅自剝奪法輪功學員及其辯護律師的各項權利。也經常虐待、超期關押等等。在迫害法輪功案子中法律的嚴肅規定都變成了可以隨意超越的兒戲。
(四) 保證辯護權和其它訴訟權利
刑事訴訟法第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審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一律公開進行。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人民法院有義務保證被告人獲得辯護。
刑事訴訟法第十四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的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
訴訟參與人對於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和偵查人員侵犯公民訴訟權利和人身侮辱的行為,有權提出控告。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在迫害法輪功案件中,辯護人的權利經常被剝奪,甚至有的辯護律師成了公檢法機關嚴厲打擊的對像。而且審理的過程經常不公開,或者名義上公開、卻不允許、或者變相限制法輪功學員家屬旁聽。在辦案過程中侵犯法輪功學員合法權利的行為比比皆是。
(五) 逮捕的法律條件(對沒有構成犯罪的人不能逮捕)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規定: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
根據刑事訴訟法以上規定,批准逮捕的先決條件之一是有證據證明確實構成犯罪。法輪功學員根本沒有構成犯罪,卻經常被逮捕。這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
(六) 刑事拘留的法律條件(沒有涉嫌犯罪的不能刑事拘留)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規定: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根據以上法律規定,公安機關只能對涉嫌犯罪的人採取刑事拘留措施。法輪功學員上訪、講真相等,完全是行使自己的合法權利而且不損害任何其他人的合法權利,根本不涉嫌犯罪。但是公安機關採取刑事拘留措施。這違反刑事訴訟法的以上規定。
(七) 司法機關應當全面、合法收集證據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規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必須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夠證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無罪、犯罪情節輕重的各種證據。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證據,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必須保證一切與案件有關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觀地充份地提供證據的條件,除特殊情況外,可以吸收他們協助調查。
在對法輪功學員的審判過程中,一旦法輪功學員想要講述自己為甚麼要修煉法輪功、講述有關的事實,法官經常打斷,不允許陳述。其實這是法輪功學員不構成犯罪的證據。法官不允許陳述、公檢法機關就此不收集證據,違反了刑事訴訟法關於全面收集證據的法律規定。
對法輪功學員的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行為更是普遍。這都違反了合法收集證據的法律規定。
以上只是摘要敘述了一部份執法違法的表現,其實在法輪功案件中,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表現很多。基本上可以說:公檢法機關辦理法輪功案件,似乎打著法律的名義,實質上根本不講法律。
五、公檢法機關對法輪功案件執法違法,是在六一零指揮下所為
從一九九九年開始,公檢法機關就經常表示:法輪功案件我們說了不算,這個需要請示六一零。
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如果公檢法機關工作人員執法犯法、枉法裁判、濫用職權的,都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公檢法工作人員為甚麼在法輪功案件中如此肆無忌憚、嚴重地執法犯法?其根本原因是受六一零指揮。
六一零是江澤民在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成立的非法組織,其名稱是「中共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中共中央六一零辦公室設立後,在各地、各單位都層層設立了六一零組織。
六一零組織以當地的黨委、政法委為依托,隨意干預公檢法機關辦理法輪功案件,公檢法機關不敢不聽從。
六、六一零干預公檢法機關辦案的行為,違反了憲法和法律的規定
但是六一零的上述干預司法的權力以及其自身的身份,在憲法和法律中都沒有合法來源。六一零干預公檢法機關辦理法輪功案件的行為,違反了憲法和法律的以下規定:
(一)獨立審判、獨立檢察,不受非法干預
憲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組織法第四條規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憲法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第九條規定: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其他行政機關、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刑事訴訟法第五條規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二)公檢法分工負責、保證準確有效的適用法律
刑事訴訟法第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應當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以保證準確有效地執行法律。
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公檢法機關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體制,是一種能夠保障法律準確實施的法律體制。如果公安局違法辦案、將無罪的人當成有罪予以追訴,將會被檢察院糾正,而且在法院審判階段也會判決無罪。
但是由於六一零組織打著共產邪黨、政法委的名義,對公檢法進行統一指揮,所以在法輪功案件中公檢法機關的相互制約就成為空談,相反出現的局面是公檢法機關同時違反法律、執法違法,相互配合而破壞憲法和法律實施。
七、六一零干預公檢法辦案的目的是為了迫害法輪功信仰
六一零為甚麼干預公檢法機關辦理法輪功案件?從六一零機構設立的過程就可以看出來。六一零機構是為了迫害法輪功信仰而設立。
法輪功是一種佛家高層次修煉功法,以同化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核心,從一九九二年公開傳出之後,實踐證明具有淨化身體、提升道德的奇效。但是江澤民出於妒嫉而仇視法輪功,製造藉口要消滅法輪功。他公開宣稱:「我就不相信,用馬列主義武裝起來的中國共產黨,還消滅不了一個法輪功。」為此江澤民於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設立了「中共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外簡稱六一零。所以六一零這個法外機構設立的目的,就是為了消滅法輪功。
這也決定了六一零干預公檢法機關辦理法輪功案件,其主觀目的是為了把公檢法機關作為工具、把刑事訴訟法作為工具,通過對法輪功學員判刑、虐待等等,達到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的目的。
六一零以迫害法輪功為目的而干預公檢法辦理法輪功案件,其命令的內容必然導致公檢法機關直接違反刑法、刑事訴訟法、憲法以及其他法律規定。對此,公檢法機關不可能不知道。但是由於六一零是曾任中共邪黨頭目的江澤民設立的,而且自上而下在各級黨委、政法委辦公,所以各地公檢法機關不敢不聽從。
八、迫害法輪功案件的所謂辦案,其實是在六一零指揮下破壞法律實施
所以十八年來,公檢法機關辦理的迫害法輪功案件,雖然也動用了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監獄、勞教所、看守所等法律機關,雖然也是做出了許多判決書、逮捕證等法律文書,但是這些行為本質上都不是執行法律。它的本質是甚麼呢?
它是公檢法機關被迫出賣法律、出賣公正,為六一零迫害法輪功的目的而提供服務。
它是打著執行法律的名義,在六一零的具體指揮下執法違法、破壞憲法和法律實施。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大法洪傳已經有二十六年了,風風雨雨我們走過了那麼多艱難歲月。大法弟子們承擔的責任巨大,經歷著前所未有的考驗。是這部大法改變了我們的人生,讓我們開始思索生命的真諦。
近期大陸又出現了一些人心浮動的情況,我們誰也不能保證自己從來沒有過用人心看問題。但近期出現的一些普遍的現象,影響也比較大。針對這些現象,身為其中的一名學員,我想談談自己的想法,和大家共同交流。
隨著正法的推移,很多學員修煉的很精進,但也有很多學員開始懈怠,不把學法放在第一位,在學員中推廣常人的書籍和廣告,對新學員造成了嚴重的干擾。
還有一種現象就是對法的不理解,造成了不能百分之百信師信法。一年又一年的期盼與等候,總覺的時間遙遙無期,雖然知道這是一種要去的執著,但心裏卻總是充滿企盼。
有些人甚至把希望寄託於常人,大家想想,這會是師父安排的結果嗎?這些心頻頻出現,所以想和大家交流一下,免得造成既成事實,後悔莫及。
常人社會的洪流污染越來越嚴重,現在很多人沉迷於網絡遊戲。最近大陸也出現了一群因為看了假經文而邪悟的人,而且影響的面還比較大,簡直都認了其他的「師父」了,舊勢力帶著就跟著跑了嗎?但他們本人卻意識不到。
師父的《二十年講法》發表後,有些人又用執著心去衡量了,就覺的該結束了又沒結束。這不又反映出人心了嗎?就好像曾經是一種無奈一樣。
新年再度臨近,種種人心又開始浮現。比如想:今年是不是該結束了?雖然自己知道自己還沒有修好,但面對曾經自己對自己的許諾,心又不是那麼穩了,就連看著師父講法中每次都提到的「抓緊最後的時間」都聽木了。難道我們就沒有靜心想一想,師父為甚麼總是提到這句話?師父是在對誰而說?
或許是因為怕心,擔心被別人指出執著,很多時候心裏的疑問又不好對大家說,每個人都把這些問號放在自己心裏,久而久之就造成了對大法的不堅定,以至於不符合大法弟子的狀態。
對此我們也該想想,這種表現的背後是甚麼?是甚麼心被帶動了?還是總不能夠把自己當作修煉人而被舊勢力的假相迷住了?對大法能否堅信,這是一個嚴重的問題。
在古代,修煉是一個艱苦的過程,心一不正就很難再度。《聊齋誌異》中有一篇「嶗山道士」的故事,講的就是王七因為等候不了漫長煎熬的歲月,結果一事無成。其實修煉不就是在平凡中魔煉的過程嗎?這不也是一種考驗嗎?多少人曾為一時興致而來?到頭來卻不能堅持?
我們知道這麼多年來,無論是在祛病健身方面還是在其它方面,大法都展現了無數的神跡。這或許是從古至今展現給人們最多奇蹟的修煉之門了,而我們卻還表現出這些不穩定的心,想想真的有愧於師父。其實師父也早就講過:「到一定時期還給你弄的真不真、假不假的,讓你感覺這個功存不存在,能不能修,到底能不能修煉上去,有沒有佛,真的假的。將來還會給你出現這種情況,給你造成這種錯覺,讓你感覺到他好像不存在,都是假的,就看你能不能堅定下來。」[1]
修煉是一個漫長的過程,重重考驗處處關,時間折射出了執著,那麼就可能要淘汰掉。時間就像江河,大浪淘沙,無論出現甚麼干擾,無論別人怎麼去做,只有按照大法去做才是對的。師父說:「你們記住師父說的這句話:我要怎麼處理都是正的,被處理的都是錯的。(鼓掌)因為那是宇宙的選擇,是未來的選擇。」[2]
我們的思想、我們的言行欺瞞不了天地,矇騙不了自己。好像甚麼都放得下,就是放不下執著心。師父說:「割捨非自己 都是迷中癡」[3]。越是到最後,我們越是應該踏踏實實走完,而越是到這個時候,越暴露出大法弟子的執著心。
在修煉的過程中,每位大法弟子都能按照法去歸正自己,修好自己,天地可以為證。在這個過程中又不免風波,一次又一次的跌倒,一次又一次的爬起,向前走就是精進。出了錯誤,改過來不就好了嗎?錯過了機緣就失去了永遠。修煉是一個超常的過程,不同於常人間的任何事情,我們也不能按照常理去對待,這是嚴肅的。
從法中,我們都能找到自己心性上的漏洞,我們知道法是圓容的。而在學法的過程中,由於自己的認識不足有時會懷疑大法,尤其是對於新學員來說,去聽其他大法弟子的解釋吧好像又不太對,自己又理解不了,師父也沒有講。當然修煉中有疑問都是正常的,但因此而影響了對法的堅信就不應該了。機緣只有一次,錯過不會重來。其實我們能不能修,真的全憑著這顆心。
時間可以揭曉一切答案,我們不希望悲劇再度重演。我們認為那些人是不理性的,但我們也該問問自己,為甚麼這種現象就被我遇到了?是不是自己在哪方面存在著漏洞?我該怎麼對待才好?
師父說:「特別是一些在痛苦中忍受不了的學員最容易產生想離開人間、快些圓滿的念頭,從而被邪惡鑽了空子。你們已經走過最艱難的時期,在最後一個執著中千萬要放下心。弟子們的痛苦我都知道,其實我比你們自己更珍惜你們哪!」[4]
「巨難之中要堅定 精進之意不可轉」[5]。歲月可以沖淡一時的熱情,卻衝不走永恆的堅定。雖然今天我們的修煉形式不同過往,但心性的要求卻從未打折扣。風兒帶去了蒲公英的春天,吹散了秋蝶的夢境。我們走在泥濘的雨路上,追尋那伸手可觸的彩虹,卻又偏偏被雲朵遮住了視線。回首過往,雨還在下,腳印依舊在延長,眼中浮現淚花,卻不見天涯。我們唯有堅定正念,一切的一切都是考驗。
今天我就先寫到這裏,以上是我個人的一點感想,如有不當之處,敬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洪吟二》〈去執〉
[4]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去掉最後的執著〉
[5] 李洪志師父著作:《洪吟二》〈堅定〉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2/9/167868.html>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說實話,在同一個項目裏做久了,就容易生出麻木心理,這個過程中的一思一念都體現著一個修煉人是否合乎標準。
最常見的,就是熟悉了工作流程以後,上手就做,沒有當自己是個修煉人,做事情要純淨心態,過程中,有不順手不順心的,就容易浮躁焦慮,似乎很希望快點解決這個麻煩,而不是靜心找自己的問題。這種情況下,如果及時警醒歸正,問題可能迎刃而解。但人心強烈的時候,就會生出怨憤、急躁等情緒,甚至明知是自己的問題,卻跟問題擰著勁兒,好像在鬧情緒似的,結果只是浪費更多時間,得不償失。
我們的項目都是為救人,心不純,救人效果就打折扣,這是必然的。可是,真的用修煉人的標準衡量一下,這不僅是救人效果打折扣的問題。做事心不純,或者根本沒當自己是修煉人,也就變成常人心態,且不說常人是沒有救人的威德的,當我們把自己降到常人標準中去,還做著證實大法的項目,是很不嚴肅的,更何況,那種隨便敷衍的心態,其實是一種褻瀆。說到底,我們不珍惜自己,浪費了師尊為我們安排的修煉機緣。不歸正自己,修煉的稀裏糊塗,還談甚麼救人呢?
事情多的時候,更要注重個人的修煉,否則只會越來越亂,完全陷入焦灼的做事當中。但只要思想裏想到自己是個修煉人,馬上歸正,看似一團亂麻的事,也能很快理順,效率也瞬間提高。這樣的事例太多了,每個念頭都是天人交戰。人心佔上風時,就陷入繁雜忙亂之中,正念修心時,好像不怎麼考慮也知道輕重緩急,然後一件一件去解決,結果往往出人意料的好。
這裏還有一個有意思的體會,每當自己歸正以後,回顧這個過程,都覺的收穫很多,無論前一分鐘是否陷在亂麻當中,一旦正念對待時,事情就變的容易起來,即使仍然要做那麼多步驟,花費同樣的時間,可是這個看似付出的過程,內心卻覺的滿足而充實,並且,居然能統籌安排好看似多而雜亂的各種事務。那時候,好像每個細胞都充盈著光芒的能量,無論做甚麼都輕鬆愉快。
感謝項目中的同修們共同的辛勞付出和無私配合,真的使我受益良多,暴露出自己很多不足,從而有機會改過。
更感恩於師尊的苦心安排,無論我怎樣消沉,師尊從沒放棄過我,所以,我沒有理由不珍惜自己,不珍惜這萬古難遇的機緣。
一點淺悟,請指正。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1/31/167781.html>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我從記事起就沒過過一天舒心的日子。父母重男輕女,我從小受虐待。因我的弟妹多,從六歲起我就開始照顧弟弟妹妹,他們尿濕褲子,母親就把我暴打一頓。他們認為閨女是賠錢貨,不讓我上學。弟弟妹妹睡覺,我得幫奶奶燒火做飯。到十歲多點,我就得給全家十來口人做飯,一切家務都落在我一個人頭上,稍有差錯就遭母親一頓暴打。我十幾歲就和母親一起去生產隊幹活。下地回來,母親能歇會兒,而我得刷鍋洗碗,給全家人做飯。稍不好一點,母親就連罵帶打。這就是我苦難的童年生活。
長到二十歲,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有人給我介紹一個離我家很遠的人,我說甚麼都不樂意,父母硬是答應人家。我自己覺得再沒活路了,只能是死了算了。我買來農藥,剛喝兩口被人發現奪走了。就這樣被逼著嫁人了。
更讓人想不到的是,丈夫不但家裏很窮,而且長期與同村的寡婦通姦。我與他結婚後,這個寡婦經常到我家非打即罵。因這個人是本村的娘家,村幹部及鄰居顧及情份,沒人敢為我主持公道。丈夫也看不上我,他的情婦一鬧,丈夫就對我大打出手。婆婆非但不為我說句公道話,還認那寡婦做乾女兒。我真是活在地獄裏一樣。
再說身體,自從喝下兩口農藥後,我的胃就經常疼痛難忍,家裏又是飢一頓、飽一頓的,還得每天去生產隊幹活,時常是吃甚麼吐甚麼。家裏又沒有錢看病,只能忍著。結婚後又接連生了三個兒子,一個女兒,身體就越發的不行了,到最後吃甚麼吐甚麼。再加上每天挨打受罵,提心吊膽,還時常被丈夫趕出家門。黑夜躺不下,只能跪著瞇一會,整個人都抽抽沒了。我再也堅持不住了,一頭紮在地上暈死過去。家人把我抬到醫院,醫院不收。在家人的央求下才把我搶救過來,我的命才勉強保住。
我過的不是人的生活,身體越來越差,最終又胃穿孔,疼的我又昏死過去。這次到大醫院才把我搶救過來。醫院說要做胃切除手術,因為我身體太虛弱,只能保守治療,等把身體養好再做手術。因家裏窮,根本沒錢做手術,只能回家。
當時街坊鄰居都到我家探望。有一個修法輪大法的鄰居勸我也修大法。我本是不想活的人了,但見到跟前的幾個孩子,我就點頭答應了。自此我參加小組學法煉功,因為我沒上過學,不認識字,只能聽同修們念法。
學了不到半個月,我覺得身體有點勁兒了,吃飯喝水不但不吐了,也不覺得難受了。又過了些日子,我覺得吃東西香了,心裏不慌也充實愉快了。我高興的不知說甚麼好。真的從心裏感謝大法師父,感謝法輪大法救了我的命。
我的命是師父給的,下決心按照師父的要求做好,真修向善,無私無我,處處為別人著想。我認真看書學法,不到半年,恩師的大法書籍我都能念了。我也真的嘗到了無病一身輕的快樂。
鄉親們看到我這個將死之人學大法後,沒做手術竟奇蹟般的好了,都知道法輪大法太好了,真的是太神奇了,有好多人要學煉法輪大法。
學法後,我處處為別人著想。我不再怨恨父母對我的打罵,時常去看望或捎信問候他們。學法前我對丈夫只有恨,沒有感情。我學大法不久,丈夫血壓高,得了偏癱。我給他講了我要不是學了法輪大法,我才不伺候他呢。學大法後我不再記恨丈夫,對他照顧的很好。丈夫感動的直流淚,握住我的手說對不起,還囑咐我以後別種地了,太累了。
一個矛盾重重、快要破碎的家庭和睦了,幸福了。這都是大法的威力呀!我的兒子、兒媳、女兒、女婿都見證了大法救我命的事,都從心裏感謝大法師父,都支持我修煉法輪大法到底。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師父說:「人類的歷史不是為了當人為最終目地的,人類的歷史也不是給邪惡逞兇的樂園。人類的歷史是為正法而建造的,大法弟子才配在這裏展現輝煌。」[1]
我自己的親身經歷印證了師父的這段法。這些年我參與了營救被非法抓捕的同修的項目,過程中也一直都在救度相關的公檢法司部門的眾生,始終站在別人看來是最危險的「第一線」。但我卻甚麼事也沒有,雖有幾次險情,都在師父的保護下很快化解,一直穩健的走在助師正法的路上。
主動面對面給公檢法司部門的工作人員講真相,對大部份同修來說會有顧慮。根源其實還是沒有突破那個怕心。可能我有救度公檢法司眾生的使命,為了完成我的使命,師父賦予了我天膽,使我在修煉前怕心就很小。但我知道,師父說過「作為大法弟子來講,正念來自法,修的不是你人的主意怎麼好、你人的辦法怎麼高明,修的是你在對待問題時是否用正念。」[2]救度眾生不能憑著人的勇氣和衝勁,所以我非常注重學法和發正念。
自二零零零年得法以來,我幾乎沒有間斷過學法,只要時間允許,都在大量的學法,有時覺得狀態不好時,一天學多講《轉法輪》,到整點就發正念。平時也很重視發正念,除特殊情況,每天四個整點全球發正念從不耽誤,自己還要多發幾個整點正念。在外面做事時,頭腦裏不是背法就是在發正念,儘量不動人念,而且見人就講真相,儘量不錯過有緣人。通過大量的學法、發正念,對師父對法的堅信,我那種怕的物質已經很淡很淡,心中很篤定,我堅信,邪惡根本動不了我,邪惡跟我沒有任何關係。
下面把我營救同修和救度公檢法司部門眾生的一些片段寫出來。
一,直面邪惡 坦坦蕩蕩證實法
(1)向國保大隊長要人
二零一零年到二零一二年,為營救被非法勞教的丈夫,我跑遍了有關的公安局、派出所、市監獄管理局、勞教所等部門,雖然沒有能將丈夫營救出來(被非法關了他們定的二年勞教期),但由於我不斷的營救,減少了勞教所對他的很多迫害。在營救丈夫時,無論去公檢法司的任何一個部門,我都是堂堂正正、理直氣壯的,用我女兒的話說:「我媽比他們還橫,不是我媽怕他們,而是他們怕我媽!」女兒也是大法小弟子,有幾次也跟我去要過人。
這個過程中我缺乏慈悲心,這是我要修去的。
幾年來,無論是本地、鄰縣、鄰市的同修找到我讓我參與營救被綁架的同修,或我知道同修被綁架,我都主動參與營救,共參與了多少次營救同修的事我已記不清了。我去過當地的派出所、看守所、國保大隊、鎮政府、鎮政府綜治辦、洗腦班、法庭以及鄰縣的國保大隊、鄰市的法庭,還數次找到當地的國保大隊的正副大隊長。時間久了,他們都認識我,見面都很客氣。
因為我沒有怕,想去哪個部門或哪個公檢法司人員的家講真相要人,想去就去,就像去朋友的家一樣。我這種無所顧慮的表現,以至於使當地一些同修誤會,一段時間還謠傳我是特務,甚至連一位協調人都話中帶話說:「她去公安局就是回自己家,有甚麼好怕的!」當然這些謠言現在早已平息了。
二零一二年,本地有九名同修被綁架,這是我第一次參與營救非家人同修。本來想多找幾個同修的家屬去要人,可不是找不到人就是家屬不配合,最後只找到一個被迫害同修的兒子,答應和我一起去要人。這位同修的兒子明白真相,支持同修修煉。
我和這位同修的兒子先後兩次去派出所要人,第一次沒見到派出所領導,第二次去,我正念十足,同修兒子也是一身正氣。接待我們的派出所指導員態度很客氣,告訴我們人已被送到看守所,怕我們不信,還親自帶我們到關人的地方,把鐵門一個個打開,讓我們查看,證明人已經送走了。
事後,師父安排,讓我見到了這位被迫害同修的兒媳婦。我覺得她更適合和我一起去要人。她雖然明白真相,但是在邪黨的強權下,她認為我們去要人沒用,找各種藉口推脫,不配合我。我沒氣餒,多次找到她講真相,她才勉強答應和我去要人,但是提出條件說只跟我去這一次。
於是我就和同修的兒媳一起去當地國保大隊長的家中去要人。這個國保大隊長上過明慧網惡人榜,對當地大法弟子的迫害都是他主導的。第一次去時,找錯了地方,敲開門不是他家。同修兒媳婦正念也很強,我們就從一樓一直敲到四樓,挨個門找,最後五樓下來一個人給解釋說這樓裏確實沒這個人。
沒想到敲門過程中敲到了國保副大隊長的家門。這個人也上了明慧的惡人榜,近些年迫害當地大法弟子的惡行幾乎都是他幹的。來開門的是他的妻子。後來確認國保大隊長確實不在這住,我和同修兒媳婦商量,不能白來一次,去給那個副隊長的妻子講真相。於是又一次敲開了國保副隊長的家。開門的還是他妻子。
同修兒媳婦先做了自我介紹,然後告訴她說:「我爸是好人,我爸甚麼罪也沒犯,快讓他們放人吧,快過年了。」副隊長的妻子說:「我們說了不算。」我說:「跟您說肯定管事,您跟您家那位說說!」
經過這一次要人,同修兒媳婦也增強了信心,沒再提只去一次的事,又和我配合去找國保大隊長要人。
這次有一位同修給我們帶路。我們一路發著正念,背著《洪吟》,我心裏對國保大隊長說:「我是帶著洪大的慈悲救度你來了,快來迎接我們吧!」
到了他家,同修兒媳婦先去敲門,敲了好長時間,那位大隊長自己來開門來了。這是我第一次和這位國保大隊長見面。他只把門開了二十到三十公分的一道縫,我們自我介紹後發現他的手開始哆嗦,然後「啪」把門關上了,隔著門說:「我下班了,這不是工作的地方,有甚麼事你們去公安局等我吧!」
我和同修兒媳婦商量:如果他出來我們就跟著他去公安局,如果他不出來,我們就繼續敲門。過了大約二十分鐘左右,他出來了,我們馬上打車跟上他到了公安局,找到他的辦公室。辦公室裏還有三、四個人。此時已是晚上八、九點鐘,早已過了下班時間,不知這幾個人是不是國保大隊長心虛、害怕而現找來的。
一進辦公室,其中有一個人先問我們和被迫害同修是甚麼關係?問我們的姓名和地址,強調必須得說。我心裏非常坦然,心想:我今天就堂堂正正的告訴你!他很快在電腦上把我的身份證打出來了。我是二零零二年開始修煉的,之前沒被迫害過。
這時同修兒媳婦堂堂正正的給國保大隊長和其他人講道理,說:「我爸爸是大好人,這是街坊四鄰公認的,而且他還是一個大孝子!」還講了在家裏對家人如何好,說你們不應該抓這樣的好人!她的念很正,一直不停的給他們講道理,我也配合著講真相,講了很長時間。國保大隊長一直在靜靜的聽著,最後說:「行了,你們也講了半天了,你們就說今天來這目地是甚麼吧。」我說:「我也不兜圈子了,就是讓你們放人,讓好人回家過年!」他說:「我當不了家,我得向上邊申請,不是我一個人說了算的!」我說:「我們早就打聽清楚了,這事就您當家,您一句話就能把人放了!」他就笑了,說:「真不是我一個人當家!」我說:「您就別推責任了,就您一句話的事!」他突然問我某某是你姐姐嗎?我也不知道他為甚麼認識我姐姐,我當時想決不能動人心,決不能用人的辦法托人情走關係,就堅定的信師信法,就很平淡的說:「是,您認識她嗎?」然後繼續和他講真相。他就笑了,最後說先讓我們回去聽結果,他們再商量商量。
隔了一天,包括我們營救的這位同修在內的四位同修一起回家了。我們營救的這位同修是當地主要的一位協調人,他曾經被判過幾年刑,也多次被綁架過。本來邪惡傳出話來說這次要重判他的。
通過這次要人,同修家人對大法的正念更強了,同修的兒媳婦還得了福報──她本來只是一個商場的小組長,不久就升任整個商場大廈的經理。
一次鄰縣的三名同修發資料時被綁架,鄰縣同修找到我讓我配合營救。當時鄰縣的整體修煉狀態不好,幾個主要協調人被迫害的很嚴重,有的甚至都不修了。到了鄰縣後,我和當地同修切磋,長時間發正念。發正念時師父點化:去找當地的國保大隊長要人。當地同修切磋,找被迫害同修家屬配合去要人。真是師父的安排,經同修聯繫,來了六、七個被迫害同修的家屬。其他人都很配合,只有一個同修的兒子不明真相,對大法很抵觸,也不願配合。我和同修就一直給他講真相,他由開始的抵觸到慢慢明白了一些真相,最後答應去要人。
我們一起去了當地國保大隊長的家。這個國保大隊長沒在家,他的妻子倒是很熱情的接待了我們。他妻子是一名交警,因為她父親一九九九年之前也學過大法,她也明白一些真相。我們就一直給她講大法的美好。她說:「我知道大法好,知道你們都是好人,我爸也接觸過。」她答應跟國保大隊長好好說。等了很長時間國保大隊長也沒回來,我們就先走了。沒過多長時間,三位被迫害的同修就被釋放回來了。
(2)大法資源不能丟
二零一五年下半年的一天,有十七、八個警察突然闖入我家,抄走了家裏的一些東西。我本人在八小時後回到家。
到家的當天下午,我想,他們抄走的物資是大法資源,不允許任何人搶佔,必須立即去找他們要回來。二、三天內,我數次到當地派出所找到所長、國保小隊長、市國保大隊長等要我的東西。當時正趕上九月三日北京大閱兵,看上去他們都處於緊張狀態,都很忙。九月二日,他們把東西基本都還給我了,十月一日把剩下的最後一台電腦主機也歸還給我了。
開始我是先找派出所所長要東西,他說這個事歸市國保管。那天去找市國保大隊,沒見到大隊長,就給他打電話,打了多次,後來他索性不接我的電話了。我也數次去找當地的那個國保小隊長,他很無奈的說:「我們這幾天最忙了,過幾天不行嗎?」我說:「不行!」一次,我的急躁心上來了,在電話裏和這個小隊長急了,說:「就這麼點東西,你看你折騰我多少趟了!」這個小隊長說:「您看您看,您又急了,您這脾氣快跟我媽的一樣了!」我知道自己不對了,不能有急躁和爭鬥心。
開始時派出所和國保互相推諉。我找到派出所的負責人,他說他管不了,是國保管。我就當著他的面給國保小隊長打電話,電話打通後,我把電話給派出所的負責人說:「你們倆當面說清楚吧,今天我就聽聽到底是你們倆誰的責任?」
一次正好碰到市裏的國保大隊長,我立即向他要我的東西,我說:「你看你們抄家怎麼把我女兒學習用的電腦都拿走了呢?」他說:「是嗎?我給問問?」第二天下午就把女兒的電腦還給我了。接著很快把其它東西也給我了。當地的國保小隊長還說:「您看,我們這麼忙,今天還把東西給您送回來了。」
去年五月份左右,當地鎮政府綜治辦的七、八個人又到我家抄走了一些東西。我就利用這個機會給他們講了真相。到目前為止已經去過鎮政府五次找那個抄走我的東西的綜治辦主任講真相。他的態度一直都很客氣,也一直在向正的一面轉變,也明白了一些真相,雖然還沒有三退,東西也還沒有歸還,但我一定會鍥而不捨的找他講真相,我相信隨著他真正明白真相,東西自然就會回來的。
二、邪惡灰飛煙滅
(1)明慧網惡人榜上的國保副大隊長
二零一四年,我地有幾位同修被綁架,當時說他們的案子是從邪黨中央壓下來的,被視為「大案」、「要案」,要從重辦。
其中的一位同修有一段時間被取保候審在家。當時他家被三、四個人二十四小時嚴密監控。有開車監控的、有騎電動車監控的、還有騎自行車監控的,總之無論這位同修去哪裏後面都有人跟蹤。
因為給這位同修請了律師,不時的有事要和他本人商量。我隨時想去他家就去。一次我聽說當地的國保副隊長在同修家。這些年對大法弟子的迫害,幾乎都和他有關。我想去給他講真相,就去了同修家。一見面他就問我叫甚麼名字?在哪住?我把姓名和住址告訴了他。我當時根本就沒把他放在眼裏。那時還是缺乏慈悲心,覺得自己很高大,他甚麼都不是。
不知為啥,他好像很害怕,像熱鍋上的螞蟻一樣在各個房間亂轉悠。我說:「某隊長,我想和你說幾句話,你能不能坐一會,別裏外轉了!」他還是不坐,一直到處走來走去的。於是我就跟著他講真相,追著他講了很長時間,他急匆匆的走了。
那位被迫害的同修被抓後正念一直不足,這次看到我把那個國保副隊長追的到處跑,同修正念也出來了,從此開始反迫害,主動找本案相關的各個公檢法司部門的人講真相。本來他是要所謂「從重」判的,開庭後卻不了了之。這位同修至今一直平穩的做著三件事。
一次非法庭審時,因家屬要進去旁聽,名額不夠,我沒能進去,就和同修在外面發正念。那位國保副隊長突然來了,在同修發正念的地方轉悠。我怕他的到來會引起同修的恐慌或他清點同修人數或拍照等對同修不利,我就迎上去,另一位同修隨後跟上。我對他說:「某隊長,你很辛苦啊,這大熱天的!」他尷尬的說:「你不也很辛苦嗎?」這樣我陪著他一邊走一邊聊天,直到把他送過了馬路對面。
(2)派出所裏的「茶話會」
二零一五年下半年的一天,有十七、八個警察突然闖入我家,他們製造的氣氛很恐怖,有上房頂的,有在大門外等著的。抄家後搶走了我的一本大法書、多本真相小冊子、電腦主機、筆記本電腦、多張光盤以及十幾個刻著「法輪大法好」的小印章。
本來他們想綁架我丈夫,我提出讓丈夫留下照顧老人、孩子,我跟他們去。
到了派出所,他們本來想給我做所謂的筆錄,我說:「從現在開始我不會配合你做任何事情,不會回答你任何問題,我任何事情配合你都是害你。」給我做筆錄的警察笑著說:「回答問題會害了我。」他讓打字員打上「沉默!沉默!沉默!」然後就不再做筆錄。
又換了一撥警察,我就開始給他們講真相,期間氣氛非常融洽,不時傳出笑聲,像開茶話會一樣。我沒覺得這裏是迫害我的黑窩,就像在自己家一樣坦然。正和他們聊的高興的時候,另外一個房間有一個警察聽到我們這邊這麼熱鬧,主動過來說:「大姐,你又給他們上課呢,咱姐倆聊聊!」我又和她講了真相。這期間又換了一撥警察,說:「大姐,您看您多受重視,我們這麼多人保護您!」我又給他們講了真相,他們態度都非常客氣。
在派出所呆了八個小時左右,我就順利的回家了。一個警察很不解的說:「動用了這麼多警力,就這樣放了?!」
三、正念足 師尊護 險途變通途
一次某地法庭非法庭審我們的同修,我和當地同修去旁聽,結果我們幾十位同修被綁架。我被劫持在那裏近三十個小時,被我地公安去接回送回家。
在這期間發生了兩件事:一是我很輕鬆的就把他們銬在我手腕上的手銬摘了下來。另一件事是:給我戴在身上的甚麼定位儀,也被我很輕鬆的摘下來了。在場的警察都驚訝的看到了我做的這兩件事的全過程。
為了更好的營救同修、救度公檢法司的眾生,這些年數次請律師為同修做無罪辯護。每次請律師,都是我負責和律師聯繫、協商營救事宜,律師到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等部門直到開庭,幾乎都是我全程陪同。
這些律師大多都是這些年來多次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知名人權律師,他們的電話都是常年被監控的,人也是被跟蹤監控的,作為和他們密切接觸的人自然也在被監控之中的。我從沒有任何顧慮。在和律師配合過程中,經常給他們講真相,打印明慧網的文章給他們看,送給他們真相光盤、U盤等,讓他們了解正法進程。
二零一四年,就是前面提到的我們當地四位同修被迫害的案子發生後,當地同修切磋決定聘請律師,這也是當地第一次請律師,也是我第一次和律師接觸。那時我們當地的整體狀態很不好,四個被迫害的同修中有兩個是當地主要協調人,其他協調人有的被追捕躲藏起來,其他人怕心很重,沒有人敢站到第一線。
第一次和律師約好去會面時,幾個同修開車送我,把我放到離會面地點相距幾十里外的一個地方,我隻身一人又乘了一個小時左右的車去見律師,其他幾個同修在幾十里外等我。
這位律師也是一位著名的人權律師,他剛做了為另外一位法輪功學員的辯護,他和其他辯護律師遭到那裏警察的嚴重毆打。他的肋骨被打折。我和他見面時,他還沒完全康復,說話都沒有底氣,坐著要含著胸,腰都挺不起來。他說:「醫院都不敢給我治療,把我轟出來了。我轉了好幾個彎,才到了這裏。」他當時是被監控的重中之重。
我們剛坐下不久,就看到對面不遠處有閃光燈對著我們啪啪閃了兩下,顯然是有人在偷拍我們。這位律師的夫人過去問他們怎麼回事?對方謊說是在拍電視。我沒動心,因為我知道邪惡根本動不了我。就和律師把所有要商談的事情談妥了,順利的回家了。
第一次陪同律師到公安局遞交法律文書時,國保在後面全程跟蹤,還有一個女便衣拿著微型攝像機對著我們拍攝。因公安局不收法律文書,我們又去郵局發快遞,路上又有一男一女兩個便衣對著我們拍攝,律師給他們照相,他們就倉皇逃走了。
七月份前後,我們家被嚴密監控了大約三個月左右,門口長期停著陌生的車,有同修去我們家發現被跟蹤,不斷有人在大門口探頭探腦。一次我丈夫正好撞見一個人耳朵緊緊貼著我家大門在聽我們屋裏的聲音。還有一次,晚十點左右,丈夫下夜班在家門口看見一個一米多高的儀器正對著我家大門口,這種機器應該是那種專案組特有的,當地肯定是沒有的。製造的氣氛雖然很恐怖,但都在師父的保護下,不了了之了,沒發生任何事。
以上這些經歷也只是我修煉路上的一小部份,開始時可能還有那種顯示或自我的東西,後來發自內心的明白這些都是師父做的,師父只要我們那顆心,就沒有那種顯示的東西干擾了。寫出來只是想和同修共同見證正念的力量,師父的偉大,大法的偉大!
有不足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合十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三》〈致二零零五年歐洲法會〉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再精進〉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2/3/167806.html>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我是因家庭矛盾尖銳,想在法輪大法中尋找出路而走入修煉的。那是一九九八年,我三十一歲。
我得法不到一年,中共對大法的迫害就開始了。在邪惡鋪天蓋地打壓的日子裏,我雖然知道大法好,但自己無能為力,或者說是害怕,就把書藏起來了。可不學大法,覺得人生像失去了意義,後來就偷偷的學。
那時家裏開了個店,沒有顧客時我就看大法書,來人就把書藏起來。後來想,他們哪知道我看的是甚麼書?於是我就大大方方看。後來接觸一些同修可以看到師父的新經文和《明慧週刊》,那時明慧網每天都有大法弟子被勞教、判刑、迫害致死的報導。那時真的問過自己:我還要不要修這個大法?答:修!
救眾生
二零零四年,我地同修和市裏同修開車到偏遠地區發資料,被綁架了,涉及四十多人。我地協調人幾乎都被綁架,無形中我就承擔起了當地的協調工作,帶著同修往外走。回想起那段日子,自己都不敢想是咋過來的。
我每天早晨三點起來煉功,五點上貨,上貨花真相幣都是自己用筆寫,上貨過程中到同修家送《明慧週刊》,協調一些事。買衣服都買適合晚上發資料穿的,買鞋買走道沒聲音的。開始有怕心,把衣服縫滿兜裝資料,後來正念越來越強,就背大炮兜子(煤礦背火藥用的大帆布兜)出去了。那時最少二百份,最多五百份,一走走一宿。晚上發資料從來不打手電,為了避開行人就走山道、走小道。夏天有時蜘蛛網一下兜在臉上,我一把從臉上抓下來,擱以前我是很害怕蜘蛛網的,為了救人我好像甚麼都不怕了。
後來有同修走出來和我配合,我們就成片成片的做。有個年歲大的男同修,熟悉周邊農村,我就配合做周邊農村;有個年輕同修會騎摩托,我配合做偏遠地區;一次和年歲大的男同修往回走,走累了在山上休息,我躺那就睡著了,同修說我都打呼嚕了!
無論做證實大法的事再忙、再累,我都要把家務做好,不能有漏。一次發資料走一宿,早五點才到家。因我出去丈夫不知道。我一點覺都沒睡便和丈夫一起刷房子,直到晚上收拾完我才睡覺,那感覺,要是個常人哪能堅持下來。
因我家開店怕影響他休息,我和丈夫不在一屋住,開始我往外走時丈夫不知道,後來他早晨起來發現我家周圍有真相資料,就知道是我做的。這些年來不論甚麼環境都沒間斷過發資料。那時孩子小,丈夫有時出外打工,我晚上出去發資料又怕偶爾來人買貨吵醒孩子,我就發正念求師父加持不讓來人。
我被非法勞教回來時,我家的店已經兌出去了,我們只好和婆婆、大伯哥住一起。做證實法的事非常不方便了,大伯哥單身伺候婆婆,得等婆婆十點多鐘上完最後一趟廁所才能睡覺。大哥每天就玩電腦,所以很晚才睡,我要等到他們都睡著了才能往外走。
我地同修幾乎都和我配合過,我每次出去都得走一宿,以前最少一次得發三、四百份資料,噴寫真相短語一次得三、四盒漆,不乾膠一次二百份,條幅一次掛過三十幅,把同修累的都不願和我配合了。
有一次快過年了,同修送來六箱《九評共產黨》書,過年期間必須發出去。臘月二十九那天我找了一位同修和我配合,她只和我發了一趟就不肯再發了,這位同修以前也沒吃過甚麼苦,背一箱書就被背包帶勒得受不了了。那我就自己發吧。那時資料放在一老年同修家。我一次背出去兩箱《九評》,到發的地方放到隱蔽的地方,先拿一些發,發完再回來取,全發完了再上老年同修家背。
就這樣那六箱《九評共產黨》書我發到早上五點全部發出去了。我回來時老年同修心疼的摸著我的臉哭了。
大法使我變成了超常的人,在走出去的過程中突破了很多觀念。
誰都知道黑龍江的冬天有多麼的冷,屋裏可很暖和。有時向外走時,「冷」的觀念就起干擾作用,想到外面冰天雪地零下幾十度,可當突破怕冷的觀念毅然決然的走出去時,那真是另一番景象。特別晚上發完十二點正念出去時,開始怕心很重,當突破觀念走出去時,那種輕鬆無以言表。
一次丈夫在廚房做飯,我在店裏看書,丈夫讓我去院裏拿柴禾,我嘴裏答應,人卻不想動彈,為甚麼不想動彈?原來有外面「太冷」的觀念。後來當我決定要幹甚麼的時候我就甚麼都不想,直接就去幹。我發現沒有觀念,幹啥都快。一次和同修出去貼不乾膠,前面有一電線桿,我邊走邊準備不乾膠,到跟前我一下貼上去了,接著直接往前走。她竟然沒看見我貼。我現在是幹啥都快。
我買筆成盒買,買本成摞買,自從看《明慧週刊》起,凡是同修講真相的詞、句、或真相詩我都抄下來,有的背下來。為後來面對面講真相打下了很好的基礎。
在講真相過程中,常人都問我,你是甚麼學校畢業?說我聰明,應該當講師。在二零一六年我因訴江被拘留,我喊著「法輪大法好」走進拘留所。有一同修也因訴江比我提前兩天被非法關押,我和同修配合講真相,我用真相詩和她們講,她們特別願意聽,有一個拘留所警察領著犯人修窗戶,他也在那聽,聽完他對那個同修說:她是不是講師?
我曾前後三次被綁架。這裏說說其中兩次被非法關押中所受到的迫害,以及反迫害的經歷。
八天闖出看守所
二零一一年我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當地派出所到我家非法抄家,把我家的電腦、真相光碟、條幅、護身符、掛曆等都抄走了。警察把我帶到派出所,我看到沙發上有一堆從我家搶來的資料,那些警察圍了過來,我就拿資料、光碟給他們看。
因我地迫害法輪功的事歸國保管,他們就等國保來處理。
國保來人把我帶到審訊室,問我去沒去過北京?問資料來源?我和他們講真相,我說:「哪條法律說法輪功違法,按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他們啞口無言。後來把我兒子找去勸我,我兒子當他們面只好說:「媽,有啥你就都說了吧!」我當時就告訴我兒子:「你媽沒有觸犯任何法律,回去告訴你姥和你奶放心,你媽要從這裏堂堂正正走出去!」我兒子走了,他們也問不出啥,就把我送到看守所。
我在看守所裏絕食抗議,看守所的所長問我為啥不吃飯,我說國保大隊的警察說對法輪功不講法律。後來他勸我吃飯,我不吃,那個鋪頭打我兩撇子。那個所長沒辦法,只好找辦案單位。那個國保隊長拉我去灌食。他們把我拉到他們的定點醫院。在往屋走時,我戴著工字鐐銬,那個國保警察說了一句,意思說讓別人都看看你。當時我想:我修大法我感到非常自豪,我一生中最幸福的事就是修大法!他們幾個人摁著我給我從鼻子插管,我趁他們不注意一把拔了出來。沒辦法他們只好又把我拉回看守所。
第二天他們找來「六一零」洗腦班的一個男警和五、六個女警,圍著我勸我吃飯,我不吃他們就說:你兒子都上高中了,你要有個三長兩短的你兒子怎麼辦?我告訴他們:「古代的仁人志士為一句真話可以掉頭,岳飛忠孝不能兩全……」他們無言以對又拉我去灌食。他們給我灌了三次食,第八天把我放了。
看守所警察來我家要我丈夫付灌食費用,丈夫說:「沒有!」他們走了。晚上我兒子放學回來,我丈夫告訴他:「你媽絕食了。」我兒子卻說:「我媽快回來了。」兒子有時間,我就給他讀大法書,和他講大法中的事。所以當他爸爸告訴他我絕食時,他才有此正念。那時他已上高中,兒子在我做證實大法的事上幫了我很多忙,他星期天休息我就讓他看店,雖然他沒走入修煉,但很善良。
我家人來接我,以為這八天我一點飯沒吃,一滴水沒喝還不得馬上送醫院去。一看我喝完水特別有精神,我和他們講在看守所的經過。我丈夫告訴我,我被綁架後,他去派出所打聽我的下落,派出所的警察和他說:法輪功真厲害,昨天晚上他的電話都打爆了,說都是國外打來的!
我回家後鄰居來看我,丈夫告訴他們說我可有剛了。我知道他內心生出對大法的敬仰和對大法弟子的佩服。
非法定勞教兩年 一年後回家了
那是二零一二年。因上次絕食出來始終不「轉化」、不妥協,他們抓了我後怕我再絕食,就直接把我送到哈爾濱戒毒所勞教兩年。我被單獨關到一間屋裏進行「轉化」,不准出去,吃喝拉撒全在屋內,有個包夾看著我,幫著獄警「轉化」我。每天都有獄警來找我談話,句句都是陷阱,稍有人心就會被鑽空子。包夾也向我施壓,說你不轉化,天天讓人伺候。為了讓我「轉化」對我進行人格侮辱。那時沒有強大的正念也很難走過來。
我剛被關時腦子一片空白,那種環境中壓力非常大,師父的法一句都想不起來了。後來我想起真相光碟《風雨天地行》開篇的一段話:「真的勇者,穿越紅塵的喧囂,回歸至真至善的心靈,歷經世間一切苦難,而那份堅持依舊巋然不動。他是一棵參天大樹,當狂風暴雨來臨的時候,他用自己的身軀為世間所有的良知撐出一片希望的天空,當風雨過後,他向大地撒出希望的種子,這些種子在春天再次到來的時候生根發芽,同樣長成參天大樹。也許有一天,這世上的人們,無論貧窮或富有,會發現自己真正幸福的源泉──誠信,善良,和堅忍,都曾經在那個風雨飄搖的夜晚受到過這棵參天大樹的呵護。」這段話給我增加了許多正念,後來我漸漸的想起師父的很多法。
一次,教導員找我談話,她說你的教期兩年呢。我告訴她,我心裏沒有兩年的概念。我心裏想你們說的不算。在那裏一個星期得寫一次作業,我怎麼能配合邪惡呢?我給獄警寫了一份不寫作業的原因,是這樣寫的:文化大革命之前叫傳統文化,文化大革命之後叫馬克思寫的無神論黨文化,叫鬥爭哲學。我給他們舉了兩個例子:男尊女卑,黨文化是這樣解釋的,男人像天一樣,女人受氣;而傳統文化是這樣解釋的:男尊女卑是從易經延伸而來,叫天尊地卑。男人像天一樣高亢公正自強不息,講信譽、有擔當;女人要像大地一樣謙卑、包容、厚德載物。文化大革命就是革傳統文化的命:砸廟、毀佛經、批孔子、破四舊。把儒家提倡的仁、義、禮、智、信全部鏟光。現在中國大陸學的文化就叫黨文化,所以,文化大革命才出現了打老師、和父母劃清界限,顛覆了人的倫理。因當時他們為了讓我們放棄修煉,她們就用傳統文化給我們洗腦,我這樣寫她們無話可說。我又把師父的《洪吟三》<喝狼藥>寫在裏面。我告訴她們,這些不是警察的錯,我要挑戰的是勞教所背後的共產邪靈。我從今天開始不寫作業了,我要退出中共的一切組織,不為這個一百年來搞了無數次運動的惡黨當替罪羊!
我給包夾看,把她嚇壞了,她說你交上去肯定給你加期,她們還得對你不好,結果適得其反。那些獄警見到我無話可說,反而對我好些了。和我商量讓我收回。我告訴她們放到我的檔案裏吧。獄警中的教導員找我談話,一進來就說:「我代表組織找你談話。」我和包夾都偷著樂。警官對我想的問題都了解。一次,張獄警找我談話,她剛說一句話,我就說這不是你說的,她扭頭就走,邊走邊說:「是,不是我說的,是邪靈說的。」她走了之後,我和包夾都偷著樂。
後來,我出現了高血壓、腦梗、心臟病症狀。我開始拒絕吃藥,我告訴獄警:大夫告訴我終生吃藥,我說我才四十五歲,又出現心臟病症狀。我是因為法輪功進來的,法輪功完全可以解決這個問題。把獄警嚇一跳,她怕叫別人聽見,趕忙把我叫到警務室,軟硬兼施,看我無動於衷,只好讓我回去。
隊長一上班,知道我拒絕吃藥,到我們屋開門就說了一句:「你能不能讓人省省心。」此事驚動整個勞教所。所長親自出馬。早晨吃完飯隊長沒讓我上樓,單獨把我領到醫務室,我看護士在兌藥,那邊站著一排男警,我知道他們要強制打針,我告訴他們今天誰要給我打針我就絕食。隊長一看沒辦法,因我又出現心臟病症狀,他們不敢動我,說了句:「上樓!」又把我單獨關一個屋子裏,不讓我下去吃飯。後來我發現她們往飯裏下藥,我就不吃饅頭和飯菜。每天血壓二百。獄警的巡邏都增加次數,站在我床前看著我喘氣。
天天有獄警勸我吃藥,有個警官問我是不是遺書都寫好了?我說,你以為我想死哪?我想好好生活。她告訴我說,擔架都準備好了。
那天晚上勞教所隊長找我談話說:「你先吃兩片藥,所長說了過兩天領你出所看病,夠條件給你辦所外就醫。」我告訴她說:「你以為我要出去呢?我要把病拿掉,你就是帶我出所看病,我也不吃藥。」隊長一聽說:「我這不和你白談了嗎!」結果第二天他們帶我出所看病,檢查結果是高血壓、多處腦梗、輕度心力衰竭。那個大夫告訴我說:「你得吃藥。」我說我自己調理。
回來後,我知道邪惡不敢留我,我看她們忙著給我辦所外手續。她們給我地「六一零」打電話說:「這個人不行了,你們快來領回去吧!」他們怕擔責任,國保警察給我丈夫打電話,讓我丈夫一塊來領人。我丈夫問你們有甚麼要求嗎?他們說:沒有。在車上國保警察問我丈夫:「你家花錢了?」我丈夫說沒有。
我從監區出來時,抓我那個國保湊到我跟前問我;「是不是想回家了?」我說:「想回家是想回家,但我不著急。」那個國保氣的說:「你這是瞎子掉井裏沒治了!」在辦理出勞教所手續時,法制科的科長告訴我丈夫,說我說話有煽動性,讓我三個月交一次病歷,否則,再把我帶回勞教所。
在回來的路上,我給他們講真相,給國保警察講我在勞教所如何反迫害,他們聽了後說:煉就在家偷著煉,別出去發資料。他們聽我說的也有道理,那個「六一零」的人說:「共產黨就是這樣,多了就鎮壓,少了就一個一個整。」
當天下午我們到當地派出所備案,管戶籍的警察沒在那,告訴我星期一去,他們怕我不去,告訴我必須得去,我說:「你放心,我肯定去。」
星期一早八點鐘我來到派出所,還是那個警察。坐下後他問我還煉不煉了?我說我還指著法輪功活命呢!他說:煉你就在家偷著煉,別戴著口罩到處發資料。我說誰看見我發資料了?他不吱聲了,問我丈夫在哪上班,兒子在哪上學?電話號多少,問完讓我過去,我說:幹啥?他說:「簽名、按手印。」我說:「自從抓到看守所到勞教所從來不簽字、不按手印。」把他氣得一下站起來了,你這是不配合呀!後來又坐下了說:「你過來。」我說:幹啥?他拿了一本書說:「這是溫家寶講話,抄五十個字。」我說:「不寫!」他一下站起來了說:「走,上那屋去!」到了所長屋說:「她不簽字、也不按手印。」所長說:「把她弄進去,讓她死裏頭!」我沒吱聲。他又說:「你是不是還想進去?」我說:「進去是不想進去了,但是,你非把我弄進去我也沒辦法!」他又對那個警察說:「打電話,誰給整回來的誰給弄回去!」
他們給國保打電話說我不配合,那邊說:「你們自己想辦法吧!」他們騙我說:「一會局長就來了。」讓我上那屋。這時,所長的口氣也變了,你看看你這麼瘦,你要再進去不完了嗎?我說:「法輪功被迫害死了那麼多人,共產黨歷次運動殺了那麼多人,他們就白死了嗎?共產黨不是人、不是物,它就是鬥爭哲學。」那個所長說:「你還知道挺多哪!」
兩年的教期,在師父的呵護下,不到一年我就回來了。回家後學法、煉功。三個月後心臟病、腦梗、高血壓症狀全部消失。親朋好友見證大法的超常。
謝謝師父的一路呵護!謝謝師父的慈悲苦度!我一生最快樂、最幸福的事就是修大法。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2/4/167817.html>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我很小的時候,因家人修煉大法,我就知道了法輪大法好,也明白大法能使人脫胎換骨,但是對大法的認識始終停留在最表層上,沒有系統用心的學法煉功,也不會向內找。十幾年過去了,我能再走回來修煉,我明白是偉大的師尊沒有放棄我這個不爭氣的生命,我才有幸留在大法中。
隨著年齡的長大,不會實修的我,在師父的慈悲呵護下,沒有經歷大風大浪,精神、身體上也沒有吃太多苦,幾乎沒有去過醫院。但與常人結婚後,由於我脫離了大法法理,做事不考慮心性問題,退回常人中,婚後半年裏,我深切的感受到了痛苦的滋味。那一段時間,我經歷了小產、渾身無力、腰痛、扁桃體潰膿等等許多病痛,經常是這個毛病沒了,那個毛病立馬就來,我胡思亂想,卻一直不悟。
直到二零一七年夏天,我想要看大法書,走回來修煉,師父就安排同修找到我,大家又在一起學法交流,很快我的狀態就改變了,但在法理的認識上,我仍是一名新學員。下面就說一下從新走回修煉中遇到的一些神奇的事。
一、用心學法 法理顯
這麼多年來,我在看書中,從未體驗過層層法理的展現,這次我意識到這麼多年過去了,除了《轉法輪》,師父的其他講法,我學的太少,對正法形勢也不了解,對法理的認識太淺,仍停留在小時候那種狀態,所以有時間我就看師父的各地講法、新經文等。之前,我不愛看《明慧週刊》,這次卻發現《明慧週刊》是學員弟子交流的平台,同修的經歷也能夠激勵我,很多想知道卻無從下手解決的問題,師父也借文章一個個點給我,應該知道的一個不漏都有了。
那段時間我進步很快,感覺心裏的問題和對法理的理解都又上一層樓,再看書的時候,我驚奇的體驗到不同層次法理的展現,每認識到一點,身體就由內而外的產生振動,生命彷彿獲得了更新,舊的東西好像剝落下來,感謝師父開啟了我的智慧。
二、一心向法 身體變
由於我中間不學法的時間太久,這次從新走回來之初,我連同修講的話也聽不太明白了,意識到作為修煉人的危險狀態,我決心趕上來,參加完交流,我回到家就看書學法,一刻也不耽擱。回到家後,想起之前因學法不精進,講真相的方式不合適,導致丈夫對大法的誤解,我心中有些膽怵,但想到生命對宇宙真理的渴求,眾生都是為法來的,同時也想彌補因自己沒修好帶來的損失,我克服了怕常人不理解、盤問的心,就大大方方坐下來,當著丈夫的面看起電子書來(當時沒有紙質書),看大法真相節目,聽大法弟子的歌曲,還把耳機分享給他一起聽。雖然他還是有些不理解的地方,但是不像過去那樣,我心中有了雲開霧散的感覺。
師父見我有心,當晚三點半左右,我突然醒來,知道是師父點化我晨起煉功。簡單整理了一下,發完正念,戴上耳機,跟著師父的口令開始煉功。到第二套功法時,覺得胸口翻湧想吐,肚子鑽疼,就忍著直到第四套。到了天亮,我發現每次都推後很久的月經正常來了,顏色也不像從前那樣發烏,我心中暗暗稱奇。以前煉第二套功法我撐不下來,胳膊舉著舉著,就放下來活動活動,這次我心裏念著師父教我們的話:「難忍能忍,難行能行。」[1]咬牙堅持,第一次完整的煉下來,突破了過來,內心覺得很殊勝,同時心裏感謝師父的慈悲救度。
就這樣,我走出了每月必添毛病的怪圈,身體力量在恢復,原來幹點活就累,現在只要煉功,幹一天活也不累。
看到我的改變,連丈夫也覺得很神奇,他對大法的態度也在漸漸改變。有時他見我打坐,也不來打擾,就在一邊觀察,還會就我的坐姿問題提出建議等。看到他的改變我真高興,知道是師父救了他,後來我倆聊起大法真相,他也不急躁了,而是心平氣和的交流,也學著反思自己。交流後,我意識到自己還需純淨自己的內心和思想,這樣才能解開他的心結。
三、向內找 假相破
學法之後,知道向內找是修煉人的法寶,也是我們應該做到的。可是開始我不會,也不知道怎麼找,就在手足無措時,師尊再次用同修的文章點化我,照著人家的做法,我試著向內找了幾次自己,漸漸的學會了。
因為之前扁桃體潰膿老是犯,還很難好,心裏有陰影,怕再犯,所以有一點不舒服也很緊張,更別說跟病人接觸。一次,陪母親去診所,這個心又翻起來,一進門,聽見有人咳嗽,就害怕了,趕緊找了個離他遠的地方坐下。
當時心中一驚:我躲甚麼?怕被傳染?都修煉了,害怕甚麼「病」?師父的法瞬間在腦海中出現:「你有怕 它就抓」[2]。我告訴自己不能怕,這是不好的心,但是身體卻還在躲著病人,我還沒悟。
就在這時,我喉嚨處莫名其妙的就痛起來,很像要犯病的樣子,心中一緊,腦子裏又出現師父的講法:「你不要老害怕是病,怕是病也是執著心,同樣會給你帶來麻煩。」[3]「你的執著心一出來,不得去你的執著心嗎?越害怕,就越像病似的,非得把你這個心去掉不可,讓你接受這次教訓,從而去掉恐懼心,提高上來。」[3]於是我坐正身體,心中認清假相,默默的清除邪惡,否定迫害,同時向內找,找到不好的心,並清除它。一分鐘不到,我恢復正常,嗓子沒有任何問題。我在心中叩謝師父的慈悲點悟。
一次去買鞋,五十五元一雙,我想講價抹去零頭,後來想同修買菜都不挑不講價,我們不能執著錢財,師父說:「是你的東西不丟,不是你的東西你也爭不來。」[3]於是,我也不講價了,結果老闆拿來鞋,主動按五十元一雙賣給我。
還有一次,丈夫打電話給我,讓我去接人,接完人,再找他匯合,我心裏很不樂意,心想我要跑好幾趟,馬上我又想起師父要我們修成無私無我的生命,掛了電話,心裏很坦然,準備去接人。反思自己,找到了安逸心、怨恨心,心裏清除它們。這時候丈夫打電話來說不用去接了。
修煉中,我還遇到過很多這樣的事情,都在提醒我要求自己嚴格修心,師父藉這些小事要我去執著,這些小事讓我悟到,生活中無論在哪裏遇到的事情都要向內找自己,找到不好的心去掉它,假相一下就破;那本來就是來考驗我們的,就看那一念怎麼動。很多事情真像師父說的:「觀念轉 敗物滅 光明顯」[4]。
四、正念救人有效果
一次我提起想跟同修A配合講真相,一想要這麼做,師父就安排好機緣,之後來一次機會,我跟同修A要去見以前的朋友,我在去之前,就發正念清理邪惡因素,見到朋友後,我跟同修A說:「我們給她講真相,互相配合好。」
有了這一念之後,我心裏有一股力量壓也壓不住,好像真相一定要從嘴裏蹦出來一樣,終於我鼓起勇氣,盡力排除雜念跟同修一起從基本真相講起,幫她和家人做了三退。我們講的時候,旁邊一個常人朋友還幫腔,這讓我們看到了世人的覺醒,心中無比感激師父的安排。
在實修中,我還有很多地方做的不好,唯有在有限的時間裏,真正按照法理和修煉人的標準去做,才能完成歷史賦予我們的重任,也不負師尊期望。
層次有限,有不當之處,還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法解》
[2]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怕啥〉
[3]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4]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新生〉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3/3/168935.html>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我是二零一三年才走入大法修煉的。修煉時間不長,法理理解的不深,有些法理雖明白,卻做不到,再加上我是上班族,每天時間限制的很死,沒有多少自由時間,修煉不是很精進,三件事做得不好,特別是講真相、救眾生方面做得很不好。下面我就將最近自身修煉、講真相救眾生方面的情況說一說吧。
抵制各種誘惑,修去安逸心
我是上班族,每天白天基本都在單位裏。不管有事無事都得在單位裏呆著。心想:我是修煉人,不是常人。師父要求修煉人必須做好三件事,我也得儘量去做。最起碼學法、煉功得保證。那怎麼辦?想辦法早晨必須參加晨煉,在單位裏找時間學法。
先說說晨煉。剛開始真不容易起來參加晨煉。頭一天晚上把鬧鐘調到早上三點五十分,可早上鬧鐘響了,可就覺得太睏了,最後還是沒戰勝睏魔,沒起來。到六點發正念,還是睏得要命,最後勉強起來發正念,中間還是困,正念發顯然也沒起多大作用。然後開始煉動功,靜功還得再找時間煉,五套功法不能一步到位。就這樣急急忙忙上班去了。
這樣怎麼能行?一定要修去這個安逸心,戰勝睏魔,按時起來參加晨煉。頭天晚上早點睡,把鬧鐘調到三點四十分。等早上鬧鐘響時我就在心裏背師父的法、經文《論語》、《正念正行》、《苦其心志》、《無存》,給自己增強正念。就這樣慢慢戰勝了睏魔,頭腦慢慢清醒了,也就能按時起來了,貪睡的安逸心就慢慢修去了。
再說說學法。早上煉完功、發完正念,洗刷、吃完飯就得去上班。晚上回到家,家裏還有一攤子事等著我做。學法只有在單位裏抽時間學。現在單位裏同事沒事做時,不是上網看電視劇,就是玩遊戲,要不然就是東家長西家短,誰家有錢,誰家有多少套房子呀等等的閒扯。這樣的環境不學法只能隨波逐流。必須找個清靜的地方抵制這些誘惑,用法來淨化自己的心靈。
現在上班,只要單位沒事,我就單獨到一個地方呆著學法。時間長了他們也習慣我這樣了。開始他們不知道我單獨在那裏做甚麼,我也不想讓他們知道,進屋就把門鎖著,後來我覺著應該與他們講真相了,就試著以第三人稱與他們講。後來他們猜到我煉法輪功,也都心照不宣默認了。所以現在只要單位沒事,我就單獨到一個地方學法。我學法基本都在單位裏學。我覺得信師信法有師父保護很安全。
主動承認錯在我 老同事得救度
俗話說,有人的地方就有矛盾。人多的地方矛盾更多。我們單位也不例外。單位裏,同事之間為了名、利,為工作做得多與少而爭啊、鬥啊是常有的事。修煉之前,我也在其中。修煉後通過學法明白了一些法理,也就慢慢看淡了這些東西,心性也慢慢提高上來了。但有時也有守不住心性的時候,人心執著一上來就忘記自己是修煉人。
我們單位有個比我年齡大的同事,他職稱沒有我職稱高(是因為他文憑不夠,沒有資格評)他的工資也就沒有我的高。但他工作年限長,經歷多,也有能力。
一次領導特地安排他負責某項工作,他不高興做,說:「我工作那麼長時間竟然沒有她(指我)工資高!」很不服氣。他不幹,要叫我幹。我當時沒守住心性就和他吵了起來。在執著心帶動下完全忘了自己是個修煉人。大法弟子都知道,修煉人與常人發生矛盾錯在修煉人。
學法後我知道了,發生這事是有我要去的心。於是,我向內找,找到了好多人心和執著。發正念請師父加持,徹底解體、鏟除它們。過後,我主動找這位老同事道歉請他原諒。因我是當著很多人的面對他喊的,使他很沒面子,我向他道歉,他還在生氣,不肯原諒我。他說:「你修煉法輪功做好人,你是好人嗎!?」我態度平和的對他說:「我在這個人心複雜的社會裏生活這麼多年,避免不了形成好多不好的人心觀念,我也不可能一下都修掉。是我沒修好,對不起,請你多包涵。」我再次向他道歉。
在這之後,我都儘量按照修煉人的標準對待他。我們單位同事上下班多數都是騎電瓶車。因為上班路遠,電瓶車騎到單位後需要在單位充電才能開回家。這位老同事家離單位更遠,他中午一般都不回家,在單位裏吃飯。他早上來把電瓶車充上電就不管了。有時一充就是一整天。我想:電瓶老是這樣充電,時間不長電瓶就會壞掉。我看到他的電瓶點充足了就順手替他拔下來。其他人看到也不管。第一次幫他拔掉時他不知道是我做的,我也沒說。到下次下班要回家時他發現了,就大聲喊:「是誰做的好事,幫我把電給拔了?」後來,可能有人告訴他是我做的,他很感動。
自那以後,我們之間的隔閡就沒有了。我給他講真相,告訴他「三退」保平安,誠心敬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能保全家平安健康。以前他可不聽我講,我一講他就走,現在他也認同法輪功,告訴我每天晚上散步時至少念十分鐘「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只是「三退」,他沒有明確對我表態。
我考慮到他是受邪黨毒害,有怕心,沒敢在我面前表態。於是告訴他:「晚上散步時走到沒有人的地方,對著老天聲明你要把你的黨、團、隊都退了。」我知道他聽進去了。
執著心重 救人不徹底
去年十一月中旬,單位領導將我抽到別的單位幫忙。
師父說過:「實質上大法弟子最大的責任就是救度眾生,這也是證實法的真實體現。」[1] 我知道抽我去幫忙表面上看是單位抽我去的,可實質上是師父安排的。
去幫忙幹工作是一方面,但不是主要的,講真相救眾生才是最主要的。師父看我每天被限制在單位裏,沒有自由時間,講清真相救眾生沒有做好,我也以此為藉口不去做了。可正法時間已到最後的最後了,我得法那麼晚,還這麼不精進,師父為我急、為我操心。師父慈悲為我安排了這樣的路,既能盡可能的去向眾生講清真相,又不用每天花那麼多時間跑那麼遠的路上班(這個單位離我家比較近,原來單位離家很遠)在此謝謝師父!
我幫忙做的工作共有六個人,都是來自不同單位,每個人都包七、八個村。工作是分階段的,是有時間限制的。雖然我修的不算精進,三件事做的不認真,還有好多人心執著沒修去,但我沒有忘記我是一個修煉人,是有責任在身的。在工作的過程中我都盡可能的與能接觸到的有緣人講真相。
剛開始時工作不忙,只來了我和另外一個人,我就藉機以第三人稱跟他講真相,講法輪功基本真相、講「天安門自焚」真相、講「藏字石」、講中共用殘酷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以及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講法輪功已洪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講「三退」(退出中共黨、團、隊)保平安。他很認同法輪功也相信「天安門自焚」是中共邪黨造假,也知道中共邪黨的殘忍,也相信江澤民流氓集團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之事是真的。他明白了真相,但遺憾的是當時自己有顧慮心,沒告訴他我自己就是煉法輪功的,只是以第三人稱的口氣向他講真相,結果他沒明確要「三退」,我也沒進一步去講真相和勸他「三退」。
一天,快要下班了,辦公室來了倆個年輕人。他們說他們是推銷產品的(清洗抽油煙機和清洗皮具等用的產品)。正說話間,他們就開始給我清洗包。我的包被他們清洗得油黑發亮。我問他們買我要的幾樣需要多少錢?他們說需要一百六十元。我說我今天帶的錢不夠不能買。當時身上的錢確實不夠,加上我也不太相信,不想買。因為現在假的東西太多,真假難分,他們卻說:「錢不夠沒關係,東西你先拿家去用,錢下次我們再來拿。」我說你們放心嗎?你們不怕找不到我嗎?他們仍然說:「沒關係,你只管拿去用,我們放心。」
我聽他們這麼說,心想:他們對我這麼信任,我也不應該不相信他們。於是我對他們說:「行,我買了,你們下次來拿錢。」中午回到家,我把買的產品都試了一下覺得還行。心想:他們能找到我,咱們就有緣,下次他們來拿錢時我一定要給他們講真相救他們。
心裏雖這樣想了,可還是有顧慮,能不能講呢?應不應該講呢?這裏是政府部門,我是第一次來這裏幫忙,對這裏的情況都不太了解,他們又是外地來推銷產品的……思來想去,轉念又一想:我是助師正法的大法弟子,我有助師正法的責任的,向眾生講清真相就是我的責任,我必須得去做。況且我有師父保護我怕甚麼?至於結果如何我不去考慮,我只管去做。
等到他們來拿錢時,辦公室裏有其他人,我就拿著錢包把他們帶到外面很遠的地方給他們講法輪功基本真相、講「藏字石」、講中共用殘酷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以及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講法輪功已洪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講「三退」保平安。因當時天很冷,又刮大風,他們穿著單衣服,又因他們是外地人語言不通,我得用普通話與他們講,我普通話又講的不是很好,也不知道他們有沒有聽明白。這時看見他們眼睛直盯著我手裏的錢包,我就把錢給了他們。他們接到錢直喊冷,要回去,我要幫他們「三退」,其中一人沒答應,另一個人答應了,但沒來得及取名字他們就走了,沒能徹底救了他們。
這兩次講真相是我當時的修煉狀態的反應:還有怕心和擔心他們不願聽真相等人心,我的執著障礙了他們得救。但值得欣慰的是至少讓他們聽到了法輪功真相以及三退保平安的事,為他們以後得救打下基礎,我也突破了種種顧慮又向前邁出一步。
他真正得救了
當今這個社會,人人向錢看,人的道德水準在一日千里的往下滑,在這個大染缸裏救人很難,要想一次就把人救了更難。有的人得多次跟他講才能徹底救了他。
今年年後,我到市場上找人加工栗子。在一個店鋪前,有人正在炒栗子。我走過去問加不加工栗子?她說加工。我拿出栗子,她稱完重量,叫我拿到店裏讓她丈夫割口子。我來到店裏,看見她丈夫一個人在,當時我想:我得給他講真相救他。我看他一邊幹活,一邊看手機,我就站在旁邊和他閒聊。我說:「現在人們生活水平提高了,可人心變壞了,整個社會在向不好的方向發展。現在當官的貪污腐敗吃喝嫖賭,從中央到地方大官大貪、小官小貪,社會上坑、蒙、拐、騙,黑社會地痞流氓當道,特別是鄧小平、江澤民在台上時更是把這個國家禍害得沒樣了。鄧小平的白貓黑貓逮著老鼠就是好貓的觀點……八九「六四」天安門大屠殺,殺死那麼多無辜學生……現在江澤民流氓集團又迫害死那麼多修煉真、善、忍一群好人,甚至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高價出售牟取暴利。」
說到這,他開腔了,他說:「在很多年前我聽朋友講過法輪功,我朋友和他媽媽是煉法輪功的,而且我還看過《轉法輪》這本書。」過一會他又說:「一次我朋友有病,他媽媽就不讓病人上醫院,說大法師父能救他,最後病人病得很嚴重,他家人強烈堅持上醫院,最後送到醫院撿回一條命。」(大概是這個意思)我解釋說:「法輪功是教人按真、善、忍原則做好人,教人修心向善,提升道德修養,祛病健身有奇效。好多煉法輪功的人,開始是有病的而且是很嚴重的病,有的甚至醫院都判了死刑的,最後煉法輪功煉好的大有人在。前提是他得把他自己當作一個真正的修煉人,得按照修煉人的標準要求自己。首先他得做一個好人、更好的人,不斷提升自己,祛病健身才能有效果。你嘴上說修煉法輪功,可心裏一點也不改變,還和以前一樣,那就沒有效果,當然病也不會好。」我接著說:「在這之前,我有親戚是修煉法輪功的,她給我講過有關法輪功情況,我也不相信,給我真相資料我也不看。後來,我身體有病了去醫院看,醫生說吃藥只能維持不發展,但不能除根。之後,我又採用好多辦法,也沒有用。再後來,因為種種原因我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一段時間後,不知不覺中,我全身的病都好了,真是無病一身輕!」
此人雖然聽人講過法輪功真相,也看過《轉法輪》這本書,但我聽得出他對法輪功仍然存有偏見。聽我這麼一說,他似乎有所改變。他說:「最近一段時間,有人通過QQ與我聊天談有關法輪功的事,也勸我『三退』。」顯然他還沒有退。我又把為何要「三退」以及如何「三退」和他講了一遍,並讓他誠念「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保全家平安健康。當時用人心想問題,沒有讓他表態,還是沒有徹底救了他。
後來有事經過那兒,我腦中又閃出一念:我得再進去給他講講,這次一定得把他救了!
我進去和他打招呼,我說:「你好,你還認不認識我?」他就喊:「你上次來過,你是煉法輪功的。」我說:「你還認識我呀!」我心裏對著他發正念,請師父加持徹底鏟除和解體他背後阻礙他得救的一切黑手爛鬼、共產邪靈。接著我把有關法輪功的真相又與他講了一遍,最後幫他取化名退出團、隊。我讓他記住: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他說:「記住了。」
其實,這一切的一切都是師父鋪墊好的,我們只是付出點行動去把它做了而已。就是這樣,我們也不一定能把它做好,有時還做得很差。離開師父、離開大法我們甚麼也做不了。
正法已到最後的最後了,聽師父的話努力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自己也這樣要求自己。可有時一到關鍵時刻又會被各種人心執著帶動著,說的、做的根本就不像一個修煉人了,甚至連一個常人都不如,過後自己也後悔。自己在心裏對自己說:「在末劫時期,在這個亂世中,創世主用宇宙大法來救度我們,這是開天闢地沒有過的,是多大的榮耀啊!我們還不知道珍惜,這是多大的罪過呀!」
現在這時間是師父用巨大承受延續來的,目地是讓大法弟子在修好自己的同時,救度更多的眾生,圓滿自己。我們真應該利用好這段時間走好、走正自己的路,做好三件事,隨師返家園。
如有不在法上的地方,請慈悲指正。
謝謝師父!合十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五年舊金山法會講法》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我退休以後,每月領退休金,不僅衣食無憂,時間也比以前充裕了。協調同修就讓我幫助鄉下的同修們,把三退名單發到退黨網站。
因為三退名單很多,他們給的都是一週的匯總,有時一個同修一週就退一百多個,而且有的老年同修沒上過幾天學,寫白字、錯別字很多,更有厲害的是自己造字,這些都是經常的事。所以在做的過程中,我的很多不好的人心都暴露出來了。
過年期間,同修們利用發新年掛曆做三退,退的人數就更多,我看著密密麻麻的人名,頭都大了,不僅要反覆核對數人數,還要注意有沒有重名,有的同修字寫的很潦草,所以每個名字都要仔細的看看,是否有錯字,白字,或是同修自己造的字,加上有時網速慢,在電腦邊一坐就是兩小時。弄完以後,站起來腰酸背痛的。
每次同修把名單給我時,我都會囑咐一番,告訴她讓做三退的同修要認真對待救人的事,不能寫錯字,白字,造字,字跡要工整,儘量別反覆用同一個名字。每次給我三退名單的協調同修也都會強調做三退的同修怎麼不容易,那麼冷的天,還要每天出去救人,有時飯都吃不上,說我在屋裏暖暖和和的,就是坐著,還那麼多抱怨。
我一直覺得我自己的做法是對的,沒有錯,覺得作為大法弟子,這些都是她們應該歸正的,做了就要認認真真做好,不能馬虎,糊弄事。所以,每週協調同修來,我都會囑咐,直到和協調同修爭執起來,鬧得很不愉快時,我才想起靜下心來,找找自己。
師父說:「可是你們一旦碰到矛盾的時候都是往外推,找別人的弱點、缺點,你這就做的不對。你會使大法的工作受到損失,你會使大法受到損失。你沒有想到你們都是在用大法、用大法的工作搪塞你們自己的不足,掩蓋你們自己的執著。當你覺的別人做的不好的時候,你心裏頭過不去的時候,你就要想一想了,為甚麼我心裏過不去?」[1]
表面看都是同修們的錯,我到底錯在哪裏呢?師父說:「修煉人嘛,向內找這是一個法寶。」[2]我靜下心來,想想同修真是很辛苦的,不論風霜雨雪,家庭條件不好的同修,為了節省,餓著回來,風雨無阻每天出去講真相救人,而且會遇到各種各樣的人,罵人的,威脅打電話報警的。換了我能做到嗎?做不到,天冷點,刮點風,我就窩在家裏不出門了,這不是安逸心嗎?怕吃苦。三退名單一多,就著急,重名太多了,就從心裏抱怨同修,因為重名要剔出來,還要多佔時間上網發表,這不是怕麻煩的心嗎?說同修字跡潦草,有時候我自己寫字也是那樣啊!我明白了,原來是我需要在法中歸正了啊,修不是修別人,是修自己啊。
第二天,我去找協調同修,一進屋,協調同修就說:「你說的對,救人是神聖的,也是嚴肅的,我明天準備去找那些做三退的同修,和她們交流交流歸正這些事情。」我說:「我和你一起去吧。」她說:「行。」
那天我們在一起共同學習了一講《轉法輪》,我就覺得那天那個場很祥和,感覺很舒服,學法也很入心。第二天,我們兩個開車去鄉下,找了每個做三退的同修,和他們交流了講真相救人做三退的嚴肅性,要做好。同修們都很認同,以後給我的三退名單中,就極少有錯字、白字,或是造的字了。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美國西部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九》〈二零零九年華盛頓DC國際法會講法〉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我從二十歲開始修煉大法至今已二十年了,在懵懵懂懂、摔摔打打中,最近這幾年才漸漸懂得了修煉的內涵,師父把我從一個滿身業力在地獄中的生命撈起洗淨,從中師父對弟子的艱辛付出難以想像。
由於媽媽在村裏擔任了多年的村婦女主任和村書記,受黨文化薰染非常嚴重,直接影響到家庭,給家庭帶來了很大傷害。因此我對中共邪黨深有了解,深惡痛絕。我也是深受其害,長期生活在父母火藥味的打鬧中,沒有幾天消停的日子,導致我心裏霉暗、扭曲、病魔纏身,就在我將要毀滅時,我開始修煉了法輪大法,使我重獲新生。
我小的時候伶牙俐齒,但是後來受家庭環境影響,使我變得頭腦木訥、遲鈍、表達能力不好。剛開始的兩年內我是用手機直接勸退,第一次拿起電話時,心都提到嗓子眼了,咚咚跳個不停,強作鎮定,居然勸退了這個人,這給了我很大的鼓勵。雖然表達的不怎麼好,但勸退率還可以。
有一次剛把電話打到一個男士那裏,說的對方也很認可,但是他說我怎麼說話還結巴。我說對不起,以後我一定注意。那天一兩個小時勸退了三十人,不知怎麼的從那以後再打電話也不結巴了,打電話的思路也是源源不斷。後來的這幾年就面對面上街勸三退,因為有了打電話勸三退的基礎,面對面講真相我也沒有障礙,不斷的總結經驗,逐漸走向成熟,修掉了許多執著心,如怕心、爭鬥心等等。
學好法、發好正念是講真相勸三退的前提,效果也會好,講真相勸三退時我有一個深刻的體會就是不要和對方發生爭辯,一般有理性但不明白真相的人,你跟他講道理他會聽,會思考你說的,然後認同你;有些人是沒有理性的,完全站在邪黨那頭與你大聲爭辯,不讓你說話,帶動周圍的人打擊你,像這樣的人說上兩句話就知道是甚麼樣的人了,如果是這種人最好是不要講了,說聲:對不起,打擾了!就離開,不給其市場,以免影響其他人。師父說:「工作中的語氣、善心,加上道理能改變人心」[1]。這些年的講真相中深有體會,這些年我沒有放鬆講真相救人這件事情,救人急呀!
色慾心和妒嫉心是要修去的很不好的人心,然而我的這兩顆心都很重。所以修煉過程中去這兩顆心真是很難,但是有師在,有法在,甚麼也擋不住生命修煉回歸的路,每當妒嫉心反映出來時,我就想起一些法理克服它,同時加深了我對部份法理的認識,比如有一次妒嫉心出來時,我就想起了師父說:「甚麼是佛?如來是踏著真理如意而來的這麼一個世人的稱呼,而真正的佛他是宇宙的保衛者,他將為宇宙中的一切正的因素負責。」[2]同時也想起了師父那洪大的慈悲,自己還抱著這顆狹隘骯髒的心不放,真是與法的要求差得太遠了。這不是我,不符合真、善、忍宇宙特性的,我都不要,都是屬於邪惡舊勢力一夥,都不承認它。每當這顆心反映出來難受時,我就想,這不是我難受,是妒嫉心難受呢,我分清它,我也就不難受了,它也就慢慢地不起作用了。
我對媽媽的怨恨心根深蒂固,這麼多年也是在矛盾中不斷的去這顆心。女兒考上大學請客,婆婆和丈夫商量了請客時間。我問了丈夫日期並告訴了媽媽,是某日晚上請客,媽媽就分別傳達給了娘家親戚,誰知道請客那天早晨,婆婆打來電話說是中午請客,我就問丈夫怎麼回事,他說因為每次家裏請客都是在晚上,所以他認為這次也是晚上,我說這麼大的事怎麼不問一聲,怎麼能憑想像呢?只好打電話告訴媽媽改中午請客了。媽媽一聽就炸了,並衝我發火,來吃飯的時候見到我也是耍脾氣。在飯桌上又跟婆婆氣呼呼的說起了此事,婆婆敬了酒,道了歉,這件事也就過去了。
有一個同修和媽媽是同一小區的,她們一起來到飯店,同修一見我就說:「我跟你媽媽說你肯定不生氣。」這不是在點醒我嗎?心想哪有偶然的事情。晚上睡覺夢裏有人說我修得浮皮潦草,今天早晨煉完功後「清淨心」三個字打到我腦子裏,我想是該甚麼都放下了,就這麼一種感覺。然後就發生了這件事情,哎!是弟子不悟,修的差勁,師父才這樣點化我。這是師父為弟子提高設的考驗,媽媽也是在為我承受,這是去我的生氣的心、面子心。師父說:「人在生氣的時候,我告訴你,千真萬確是魔性。」[3]那麼魔性不就應該去嗎?心想我就不生氣,今後遇到甚麼生氣的事我也不生氣,這個關就過去了。過了幾天媽媽到我家來還提這事,我就勸她別生氣,又不是故意的,發火也解決不了問題,想著怎麼把事辦圓滿了才對,又說了些多為別人著想的幾個例子,媽媽聽了也認可,此時我的心態是平和慈善的。
正法已接近尾聲,在今後不多的時間裏,凡事用法來衡量,要求自己,歸正自己,做好三件事,兌現史前大願,不辜負師父慈悲苦度。
如有不在法上的地方,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清醒〉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導航》〈美國西部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新西蘭法會講法》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今天我想向師尊和各位同修彙報一下,我是怎樣遵循師尊的教導──遇事為別人著想,從而化解了家庭矛盾的。
我丈夫兄弟三人,老大過繼給大伯了,丈夫是老二。老人給兄弟倆留下了六間平房,一人三間,在一個院裏。老人過世後,因房屋年久失修,很破舊了,小叔子就想翻蓋。
小叔子要把兩家蓋在一個院裏。丈夫接了公公的班,在市裏工作,我們住在市裏。我向丈夫建議:要翻蓋就蓋成兩個院吧。小叔子一家的心思我清楚:反正我們在市裏有房子,翻蓋後我們也不會經常回去住,再說我們只有一個女兒。可丈夫也要兩家合一個院,並說:「兄弟倆從小不就住在一個院子裏嗎?」
我想,既然他們都想這樣做,那就隨他們去吧。自己是個修煉人,不能為此和人爭鬥。再說丈夫有個穩定的工作,小叔子靠打工生活。況且多年來妯娌一直抱怨婆婆為甚麼不叫她丈夫接公公的班?婆婆說:「當時老二已經十八歲了,正好高中畢業,老三才十六歲,還在上學。十六歲也不夠上班的年齡呀!」有時把婆婆說急了,婆婆就說:「老三要接班了,也就不會和你結婚了。」
房子蓋好了,一家三間,兩家各花了七萬塊錢。當時小叔子家在村裏已經買了一套樓房,都在裏面住了幾年了,所以房子蓋好後他們並沒有回來住。
丈夫退休後,在老家附近的一家工廠找了一個活幹,這樣我們就搬回老家住了。妯娌知道後很不高興,搬家時竟然連忙都不幫一點,看了一眼就走了。
後來我們幫女兒帶孩子,就去了外地。三年後,我們從外地回來了,這時小叔子一家也已經搬來住了。
我們在老家住了一個來月。這一個月裏,妯娌經常在院子裏發脾氣,有時還莫名其妙的對我大喊大叫。我知道,我們回來住,妯娌的心裏很不高興,甚至有點受不了了。一天早晨,小叔子故意在院子裏大聲對妯娌說:「攆也攆不走哎!」
我一聽,心裏的火直往上竄,心想:「一切隨你們的意房子才蓋成這樣,當時蓋房的時候,我就曾提醒過你們:兩家住一起,行不行啊?你們可要考慮好了。現在我們住的是自己的房子,你們憑甚麼要攆我們走?!」越想心越沸騰:「實在不行,把院牆拆了蓋成兩院,開兩個門好了!」
我一下子感覺到自己不對勁了,這不是強烈的爭鬥心嗎?我告誡自己要冷靜,不要衝動。就這麼一念,心馬上就平靜下來了。這時我想到了師尊的教誨:「不管這件事情怨你還是不怨你,你都找自己,你會發現問題。」[1]同時,作為修煉人做事都要為別人著想。我應該站在他們的角度上看這件事情。
就這樣,我開始想他們:他們一家本來生活的很平靜,我們突然住進來,他們必然會感到諸多的不適應,這也是人之常情。我們是修煉人,做事有大法法理的指導,我們應該明理。而如今的世人為人處世沒有任何正確的思想做指導,所以我們不能對世人要求甚麼。此時我真切體會到了他們的心情:是我們的到來,打亂了他們平靜的生活。
接下來的日子裏,我就儘量多做一些打掃院子、清洗廁所的活,我想這樣他們會高興一些的。有幾天了,我一直沒有見到妯娌。後來才知道她的腿疼的已經好幾天走不了路了。小叔子每天帶她去治療,送回來後就上班去了,中午只有妯娌一人在家。我知道後,就幫她去買午飯,包了餃子就給她端過去。慢慢的妯娌的腿好些了。就這樣在老家住了一個月,我們又去了外地。
第二年我們又回來住了一個月,這次妯娌對我們很熱情,兩家相處的和諧了。從那以後我和丈夫不管誰回來,妯娌總是會把家裏的好吃的給我們送些過來。
最近傳來消息:老家的房子要拆遷了。
一次大伯哥一家、小姑子一家和我們一家,三家在一起吃飯,說起此事。小姑子的丈夫說:「兩家一個院,戶主可能只有一個。」意思是如果一個戶主,可能就是小叔子了。他的弟弟是村長,所以他接著說:「要有甚麼事我會幫你們辦。」大嫂也說:「要有甚麼不公平的事,叫小姑子幫你們出頭辦理。」
我說:「謝謝你們的好意。我是這樣想的,咱們三家不管怎樣,最少都有一份退休工資。小叔子現在也快六十歲的人了,還要出去打工。當時公公在世時就因為這個事一直放心不下這個小兒子,覺得虧了小兒子。我想那就趁這次拆遷補償他們一下。拆遷中,不管結果怎樣,我們都能接受,不會和小叔子一家鬧意見,再說我們又是當大的。我倆都已經商量過了。」
片刻大家都沒說話。我知道他們此時已經感受到了大法修煉人的不同。
後來有一天大伯哥到我家來,反覆說:「你好心有好報,善良的人一定會得到福報的。」大伯哥原來對法輪大法一直有抵觸,由於一些家庭矛盾對我也不認同,此時我感受到他已經轉變了,認同大法了,也認同大法修煉人了。
在這亂象叢生、道德低下、人人為敵的亂世中,法輪大法洪傳世界,大大提高了修煉者的心性,能使人相互包容、忍讓、和睦相處,也唯有「真、善、忍」這個修煉群體才是人類社會中的一塊淨土。
謝謝師尊的慈悲苦度!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歐洲法會講法》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我是1997年得法的,迫害之後幾年沒咋精進,但一有困難就知道看《轉法輪》,求師父幫忙。師父最近幾年又讓精進的同修找回我,讓我在大法中精進實修救人。師父還慈悲保護我的家人、親朋好友,多次讓他們化險為夷,在此僅舉兩例師父保護我家人的事例,以此感恩師尊,讚頌大法的神奇。
一、四歲的孩童「是師父保護了我」
2015年6月8日上午,我堂妹給我打電話說:「姐,你快來幫幫我吧,把你手頭的事放一放。」我說:「啥事啊?」 她哭著說:「出大事了,孩子(年僅四歲的小外甥)昨天被汽車撞了,現在在醫院重症監護室。」我一聽說:「趕快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我妹說:「在念著呢。」因她的哥嫂,也就是孩子的舅舅、舅媽也學大法,已經告訴她念了。
放下電話,我馬上趕到醫院,院方說孩子的傷勢非常嚴重。我鼓勵孩子的家人:「你們都不要害怕,孩子會沒事的。」當時我堂姐也在現場安慰我妹說:「玲,你不要太傷心,孩子好就好,不好也沒有辦法。」我接著說:「大姐,你不要這樣說,孩子一定會沒事的,有我們師父救他,你們要有正念。」
醫生告訴孩子的大伯說不能轉院了,他大伯眼睛紅紅的,看他那表情孩子是不行了,我拍著他的肩膀說:「孩子一定會沒事的。」
孩子的爸爸到國外打工去了,所以不在現場。孩子出事的第三天,妹夫才回來,到醫院一看,妹夫都傻了,愣愣的坐著,親朋好友看了都非常傷心。
請來青島的專家給孩子做檢查,專家說,孩子的右肺都撞破了,得切除,支氣管斷了,脊椎也斷了,腿也斷了,專家都說沒救了。
可出事的第三天下午,我和妹妹進監護室看外甥,我倆就對著孩子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法正乾坤,邪惡全滅」[1],念著念著,孩子的眼睛睜開了。妹妹說:「寶寶,你看看大姨。」
孩子轉動眼睛望著我,那一刻,我太感動了。我妹說:「姐,我看到希望了。」我說:「你放心,師父一定能救回寶寶的。」
到出事的第四天晚上,看到孩子有了生命跡象,孩子被轉到青島大醫院,第五天給孩子做手術,孩子的舅舅、舅媽(也是大法弟子)陪同堂妹一起去的青島,他們三人同時給孩子發正念,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手術很順利的做完了,也沒切除肺,氣管、頸椎、腿都接好了,在醫院住了15天就出院了。
我堂弟和我說,出院那天,是他到醫院接的孩子,在病房裏,寶寶說:「舅舅,我媽媽求師父了,是師父保護了我。」堂弟在心裏高興的想:咱們是同一個師父啊。
從醫院接回孩子後,我和堂弟又一起去看望孩子,我們都叫孩子常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孩子說「好」,並天真的說:「大姨,咱拉鉤,一百年不許變。」我說「好」。拉完鉤後,寶寶又說:「大姨咱還沒蓋章呢」,我倆又把大拇指碰到一起蓋章。
看到我外甥現在活潑健康的成長,我和堂妹全家雙手再一次合十,感謝慈悲偉大的師父。我是流著淚寫完這篇稿件的,寫的時候,當時那一幕幕又展現在眼前。
二、師父搶救我女兒
二零一五年六月份寫的起訴江鬼的訴狀,一天,還沒整理好底稿,女兒單位的領導給我打電話說,你女兒突然生病了,被120送到醫院了,讓我趕快去醫院。我馬上想到:這是舊勢力對我寫訴狀的干擾,我立刻發正念清除一切干擾,在去醫院的路上也一直發正念。
到了醫院,看到女兒正在輸液,女兒見到我就哭了,她說在單位時手腳都不會動了,全身麻木,女兒說話也不對勁。我對女兒說,你快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女兒在心裏默念,我也在她耳邊念這九字吉言。這時,我看到女兒的眼圈和嘴角都青了,我想問醫生是怎麼回事,可轉念又一想,這正是對我信師信法的考驗,只有師父才能救女兒呀。於是,我繼續發正念,求師父,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背師父的《洪吟》「弟子正念足 師有回天力」[2]等經文。
大約半個小時吧,我看到女兒的臉上慢慢紅潤了,女兒一切正常了。我高興的問女兒:「你說大法神不神奇?」女兒說:「大法真神奇。」還沒輸完液,女兒就讓我去把護士叫來,把針拔下來不打了,我們高興的回家了。
第二天,我女兒就正常上班了。是慈悲偉大的師尊救了我的女兒。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發正念兩種手印〉
[2]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師徒恩〉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上海法輪功學員賀寅生於2018年1月17日被綁架,現在被非法關押在徐匯區看守所。零口供,每天堅持煉功。
賀寅生,1980年代出生,從小頑皮,給送到工讀學校。初中畢業,流入社會,染上黃賭毒。賀寅生是2012年在網上了解真相後,逐漸得法的。賀寅生獨修不到3個月時間,就不修了。在2015年的世界法輪大法日,賀寅生用微信上傳了世界各國慶祝大法日的盛況照片,賀寅生完全是以常人同情法輪功的角度,想做點好事為出發點,後來遭人誣告,被綁架到看守所。到2016年9月,賀寅生決定棄惡從善、痛改前非,回到大法中修煉。
修煉後,賀寅生戒掉了吸毒、賭博和不潔的生活方式,做好人。不僅自己不吸煙,也勸家人戒煙。
綁架賀寅生的責任單位之一是長橋派出所,其中一個相關的警察姓葉。
2018年1月23日星期二,賀寅生的94歲的外婆,到長橋派出所,龍川路66號,要求釋放賀寅生。值班警察說,承辦警察昨天值班,今天休息。又打電話給有關領導,都拒絕見老外婆。隨行的親友說,法輪功是好的。值班警察問,你說法輪功是好的?親友說是的。外婆說要見派出所所長,值班警察說週四可以見,並說,主要承辦是徐匯區國保。
相關人聯繫電話及地址:
上海市公安局徐匯分局:徐匯區天鑰橋路901號,郵編:200030
總機:02164868911
局長:韓力鳴 電話:021-64861337
國保處:
電話:021-64861211 國保處
處長 電話:021-64282495
副處長 電話:021-64861210 電話:54251471
610科長:02164868911*37211
嚴志亭 02164868911*37214 手機13386266180,天鑰橋路901號707室
蘇滬平 手機13386267163 02164868911*37217
王衛星 02164868911*37219
其他分機:*37211 *37206 *37215 *37218 *37216 *37207
江振道 丁亮 胡凌雲
長橋新村派出所:地址:龍川路66號,郵編:200231
電話:02164102445
電話:02123037647
警察葉諳奇 參與綁架,綁架組的負責人姓楊(行動組組長)
潘劍平所長
陳太華副所長
毛沁怡副所長
虞亮教導員
領導公開聯繫方式 18917782984
上海姚成旭的非法庭審已改到2018年1月30日上午9:30在上海市奉賢區法院的第六法庭。
吉林市法輪功學員陳佩華被構陷到法院,家屬辯護人向法院遞交了家屬辯護人委託書,並把無罪辯護詞也遞交到法院,幾天後,法官李忠誠讓陳佩華的丈夫去法院,勸他去「轉化」陳佩華,不然就判刑。老人壓力很大。陳佩華的女兒又去法院遞交法律意見書,想規勸法官退卷,可是法官李忠誠沒有收法律意見書,說這些都違法。無奈陳佩華的女兒只好去郵寄法律意見書。
吉林市船營區法院李忠誠電話:13704316606
2017年10月7日劉素珍被綁架到拘留所,15天後被轉到看守所迫害,近日得知劉素珍已經被構陷到檢察院,家屬去檢察院遞交家屬辯護人委託書和法律意見書,辦案檢察官沒在,書記員說沒有義務接收這些文件,家屬無奈只好用快遞郵寄相關材料。
吉林市龍潭區檢察院
辦案檢察官李長傑 電話:0432-63429311
書記員:李丹丹
東豐縣 公安局局長 史漢章 副局長 劉振明 610 黃金玉
長春市三名女法輪功學員去長春市合隆鎮講大法真相,已兩天未回,家屬焦急等待。
四川省涼山州西昌市法輪功學員張翼、廖安才、郭兵將於2018年1月27日出獄。
四川省南部縣法輪功學員張秀珍,2018年1月12日下午講真相時,被南部縣西城派出所綁架。當天晚上被非法抄家。聽說第二天被送到南充市看守所。希望了解情況的人士補充。
2018年1月5號左右,四川省華鎣市慶華鎮法輪功學員賀紹密,被惡警非法抄家,並綁架到岳池縣看守所,至今未歸。
2018年1月24日下午,安徽臨泉法輪功學員李愛萍在向世人講真相時,被臨泉縣西關派出所迫害,並到家中非法掠奪大法書籍。現被關到阜陽市拘留所。
西關派出所所長:孫勇 電話:13956753533
臨泉縣司法局局長:李洪偉 電話:13956755998
副局長:楊衛東 電話:13705675666
副局長:於亮 電話:13905683233
山東省壽光市法輪功學員劉洪軍、郭秀清被非法判刑,現補充山東省壽光市法院院長尹洪陽電話:
山東省壽光市法院
辦 0536-5197501 0536- 5221166 0536-5197584
法院院長:尹洪陽 辦 5118996 18705360067
副院長:吳振平(原政法委副書記 主管迫害法輪功學員) 辦5265667 18553689109
深圳法輪功學員黃濡紅,因在韶關乳源瑤族自治縣一批發市場張貼了3張傳單和發了5本法輪功真相資料,2017年7月17日,被韶關乳源縣公安局綁架,並非法抄家。
2017年12月13日,黃濡紅被非法開庭, 二位律師當庭做無罪辯護,無懈可擊,法庭啞然,儘管這樣,韶關乳源瑤族自治縣法院明知違法和違背良心的情況下,仍錯用刑法300條,2017年12月29日,將黃濡紅非法判刑3年6個月,並罰款1萬元。
審判長:謝碑養
審判員:鐘慶田、林玲
書記員:葉璐
斗門區法院於2018年1月29日上午10點在珠海市中級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盧健雯非法開庭。
九江市法輪功學員王翠紅於2017年1月15號在學校門前講真相,遭人惡意舉報,被綁架到煉油廠派出所,現非法關押在九江市看守所。其他情況暫不詳。
2017年8月14日,河北省張家口市宣化區南大街街道辦事處、派出所、宣化區公安局國保大隊、宣化區610非法組織等數人闖入法輪功學員高永泰家中,先是街道辦事處進行敲門,敲開門後派出所、公安局國保大隊、610非法組織等數人闖入高永泰家中進行非法抄家,搶走個人物品若干,後於2017年8月15日非法刑拘,先是說拘留15天就放回,結果給的是刑事拘留。之後家中交了5000元錢以取保候審形式回家,但仍遭騷擾不斷。
2017年11月16日下午,在宣化區法院對高永泰進行非法開庭審判,高永泰做了有理有據的自我辯護,法院沒有當庭宣判,宣布休庭。12月14日宣化區法院謊稱有甚麼事需要高永泰核實簽字,高永泰於12月15日去到宣化區法院後即被非法扣押,並讓高永泰與哥哥通話將其哥哥叫到法院簽字對高永泰實施非法批捕。現高永泰被非法關押在河北省張家口市宣化區看守所。
12月25日,河北省張家口市宣化區法院對高永泰一審非法判刑一年,罰金3000元。高永泰的親屬12月27日拿到非法判決書。
現在高永泰被迫害的案子已到張家口市中院立案庭,一審後家屬已聘請了北京律師。2018年1月23日律師去張家口市中院閱了卷,並會見了在宣化看守所非法關押的高永泰。
宣化區南大街派出所:
主要迫害責任人
教導員李文景0313-8376345(家用) 、13323031220
張家口市中級法院:
地址:張家口市橋東區建國路29號,郵編075100 院長王靖0313-2055901
辦公室
立案庭:
張宏權 2013508 13933753376
陳 厚 2013208 13623360990
王中平 2055973 13603131388
黃世國 2055953 15003236139
焦 青 2055953 13373030071
梁 鈞 2055973 15031395152
張劍超 2055962 13653133338
盧 靜 2055962 15028310099
沈榮祥 2103208 15128300882
楊 勇 13785359911
李 玲 2046121 03138531898
馮鵬婕 2013208 13903131083
周麗冬 15132376059
張家口市宣化區法院:
院長田慧榮17731391063
副院長王秀文17703138205
審判長申飛15033406181
陪審員王平0313-5973628
610主任李兆國0313-3238073、13933763868
宣化看守所:吳曉友13831366701
昌黎法輪功學員陳豔玲於2017年12月18日劫持到河北省石家莊女子監獄,將於2018年4月18日刑滿出獄。
河北省秦皇島市青龍縣法輪功學員潘英順、翟素平(夫妻),在2018年1月19日上午,在他們自己開的「易康」藥店被綁架。現被非法關押在青龍縣看守所。當時是李印卿帶兩輛警車去的。
1月23日,家屬找公安局,不讓見,沒辦法,托關係,只許女兒一人見到了父母,倆位法輪功學員正念很強。
湖北省應城市法輪功學員熊文志曾用名熊文德)被非法關押在雲夢縣看守所已一月有餘,現在他仍被非法關押在雲夢縣看守所,「案卷」卻被構陷到應城市檢察院。
湖北省應城市法輪功學員熊繼偉被非法關押在漢川市看守所已一月有餘,現在他仍被非法關押在漢川市看守所,「案卷」卻被構陷到應城市檢察院。
湖北省應城市法輪功學員汪剛強被非法關押在應城市看守所已一月有餘,現在他仍被非法關押在應城市看守所,「案卷」已被構陷到應城市檢察院。
應城市法輪功學員及汪剛強的家屬到應城市國保大隊要求無條件釋放汪剛強,家屬被威脅,並被村委會送回家。
應城市檢察院地址:湖北省應城市廣場大道68號 郵編:432400
檢察長;黃先華,13871885157
副檢察長;陳漢忠,13995853328
副檢察長;肖 軍,13507293008
副檢察長:郭奇志、王瓊華
其他領導:吳小明、熊華國、楊青、丁楠
批捕科科長:萬霞
區號:0712
統一受理電話:12309 3222547
法警大隊:3236114
政治處:3235884
檢索科:3236104
公訴科:3242270
行政裝備科:3236146
偵查監督科:3235874
瀆偵科:3242260
值班室:3236144
門衛:3236147
紀檢室:3235854
技術科:3223902
工會:3235864
案管中心:3243603
辦公室:3222547
應城市法院(區號:0712):
院領導
劉愛國 13197362611
程薪進 13507293538
魯高鵬 13907293662
黃忠清 13971940517
程紅彪 13971940772
法院大廳:3241904
信訪辦公室:3241896
執行局:3241910、3223079
法警隊:3226164
辦公室:3222189、3241892、3241905
監察室:3241906
政治處:3241901
檔案室:3241894
文印室:3241902
老幹科:3241909
簽售科:3241893
司技科:3229488
審監庭:3241912
民一庭:3223741
民二庭:3222423
民三庭:3241897
立案庭:3247560
法律援助中心:3224670
管理辦公室:3221519
行政庭:3229789
刑一庭:3223504
刑二庭:3241911
應城市610辦公室主任: 胡西軍 15327063720
地址;湖北省應城市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應城市610和政法委在裏面辦公):位於應城市東大街保健巷8號,區號:0712 郵編:432400
孝感市公安局總機號:0712-2822623,然後轉2017或2016或2018(其它部門號碼可順延)。
湖北省孝感610:07122335030;07122335024
孝感國保大隊辦公室 13307290295
湖北省孝感政法委辦公室:07122823652
迫害熊文德的主要責任人:
雲夢公安局副局長張連傑(音)
國保大隊大隊長 陸紅洲手機13508691509
國保大隊教導員石柏元手機 13707294613 宅電 4221481
國保大隊副大隊長兼二中隊中隊長喻孟電話:13508691614
伍洛寺派出所副所長周瀟手機:13807294646
迫害汪剛強的主要責任人:
局長 潘劍華
應城市公安局副局長張志平13807293700
應城市國保大隊大隊長陳恩宏13707293939
應城市國保大隊成員魏平安 13871919855 何文亭 18271768388 翁新進 15926822588 甘文超 13507293322 詹華學 13707293387 裴丹平 13972677911 王亞文 18772133288 熊 威 15971285288 桂 雷 13607291618 黃 斌 15007292220 周 濤 13807291930 李京波 13507293595 徐榮輝 13972673777
公安局領導華先發 13707293001 徐華平 13607293616 王 炎 13807293505 張繼平 15926861666 左永安 魯雄志 13807293792 周維鵬 13607293550 肖 業 13707293566 徐 瑋 13508633088
迫害熊繼偉的主要責任人:
漢川市國保大隊
隊長蔡年祥,住宅電話:0712-8389058 手機:13707292222
副隊長餘輝手機:13707292822 、13707292219宅0712-8382266
副隊長余清波(綁架熊繼偉的主要責任人)手機:13995852388
漢川市「六一零」:電話0712-8396991
頭目:晏艾方 手機:13907292065
副頭目:李純剛。
湖北荊門法輪功學員彭亞新,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下午,被家人從湖北沙洋看守所直接接回家。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三日,湖北荊門石化彭亞新、張光傑等四位法輪功學員,在湖北沙洋沈集鎮的一個鄉村公路上,四人乘坐的車被數輛警車前後堵住,四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隨即四人被非法關在沙洋行政拘留所。幾天後,彭亞新被非法關押到沙洋看守所。後非法開庭,彭亞新被非法判決二年。
幾天前,彭在湖北沙洋看守所暈倒,所方看彭身體狀況有性命之憂,才下決心經過二十多個關卡的審批後,將彭亞新放回家。
湖南省婁底市婁星區國保警察迫害好人,將法輪功學員鄧鈞友冤案已移送到婁星區檢察院。
2018年1月24日下午,本溪市彩屯地區周桂玲和另一個法輪功學員,被劉慶洲(已故法輪功學員)的兒子惡意舉報,打110,被彩屯派出所非法抓捕,是因為其母親高桂玲現在被迫害到監獄,其父親突然病故,其兒子不理解。其他法輪功學員看到後,到劉慶洲(已故)家中,去告訴其兒子不要扔大法的東西,我們拿走,就這樣,被舉報了。現在周桂玲和另一個法輪功學員不知道在哪?
派出所所長:趙寧 電話:13704143222
2018年1月22日下午,昌圖縣寶力鎮紅英村孫鳳榮、叢玉娥、蔡淑文在後窯鎮萬家村講真相時,由於惡人誣告,被後窯派出所所長劉景宇、副所長黃光明等人綁架到派出所後,縣公安局國保隊長劉建新、郭志剛等人到派出所後,將三人抄家後,用車拉至縣公安局,於當晚12點左右,送往鐵嶺拘留所非法拘留。
1月23日早兩點多,在鐵嶺拘留所辦理拘留手續時,一人因身體不合格拘留所拒收,後被強行再次送往附近醫院體檢,早3點半左右,被再次被送至拘留所非法拘留。
昌圖縣後窯鎮
派出所所長劉景宇:13941006799
副所長黃光明:13470111788
派出所電話:024-75325110
昌圖縣國保大隊:
辦公室:024-75822043
大隊長劉建新15941021988 15698755033
副隊長郭曉峰13841018886
尚玉峰 、郭志剛 024-75822043
昌圖縣政法委:
書記田志會 75830059 13314100118
婁耀東 (副書記)(兼610主任) 辦:024-75822412 13904104921
610辦公室副主任白雪飛 75836110 13898590055
處非辦主任劉海軍 75822142 13841014111
610科員孫暢 15714036886
維穩辦科員趙天陽 15541410581
2018年1月19日遭綁架,隨後又抄了家,抄走筆記本電腦一台,二本大法書和一張光碟。過了幾天國保警察又打電話叫妻子蔣燕(法輪功學員)去問話,她沒去,現離家出走。他們之前都被迫害,非法判刑過兩次,兒子去國保問原因,國保警察不回答。他平時用微信給世人發真相資料,也面對面講真相救人,詳細情況不知道,請知情補充,現被綁架到看守所。
國保支隊
王在旭 13983333999
楊 科 13996785557
張仲明 13996877709
區政法委
胡吉勝 13609460779
陳建生 13896721818
陳國創 13509463963
周世平 13983311196
夏興文 13908259933
盧 偉 13896650815
看守所
倪 德 13983318561
項渝平 13996700367
周民生 13983332110
譚是非 13896768777
11,區公安局
唐正林 18908258678
王明中 13896565553
汪志華 13908253985
馮 鴻 13896639186
何金華 13908351651
劉 凱 13908258569
張洪斌 18983318332
張蜀魯 13908251618
戴高宗 13896726999
黃 河 13038356662
(以上的號碼是前幾年,但有的在位,有的調其它單位,但都是一個系統的。)
2018年1月19日晚,寶雞市鳳翔縣兩名法輪功學員做真相時,被110警察綁架,已被非法關押至寶雞市第二看守所,詳情請知情者補充。
◇河北省深州市法輪功學員張素珍被非法拘留15天,於1月21號回到家中。
2017年9月14日,張佩芝,劉琪,劉金霞,張密桂一行四人,到團結湖公園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惡意舉報,均被非法抄家,其中張佩芝,劉琪已過70週歲,並身體出現異常,當天放回家。
劉金霞,張密桂被送往朝陽看守所,劉金霞被非法關押迫害一個月後,無條件釋放,而張密桂至今仍被非法關押迫害。據了解,案子已到北京法院,並於2018年1月20日非法開庭,具體情況不清。
二零一七年十月中共十九大前被非法抓捕的三名法輪功學員,朝陽區李國棟、海澱區趙秉忠、豐台區王征,目前已全部被非法起訴到法院。家人都為他們聘請了律師。
據悉,王征被非法抓捕時,正在家洗衣服。警察騙開房門後,對王征施以暴力,把他的頭向牆上猛撞,後致王征頭暈嘔吐,並被送醫院檢查。李國棟不承認、不配合中共的迫害,有人曾在朝陽看守所看到他頭上纏著紗布。趙秉忠被非法抓捕後,家裏失去經濟來源,在美國上學的兒子不得回國上學。
關於李國棟被迫害的相關單位:
一、屬地派出所:
來廣營派出所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來廣營鄉朝來農藝園內,郵編100012. 戶籍電話:84912670 治安:84912451
社區警察姓名、警務室電話
孔登峰 84966491
王希海 84966491
沈健、胡偉力、高永國84945158
張海濤、張績84950622
丁來紅53015518
姜雲峰84904282
李建國、鄧超、王煜84820510
范連慶 84952674
李瑞海、羅晶59473299
付立成84913559
二、北京朝陽區「610」:
電話:010-65094955、65094972、65892288轉320、322
610頭子:田康寧010-52018695 、手機13901093098,
趙忠中010-52018621、手機13381187837
白新傑13601255959
馬××13801097091
三、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區公安分局
地址:朝陽區道家園1號 郵編100025
舉報電話010-85953400
辦公電話:010-65524936、65521242
值班電話010-85953479、65024936、65521296、傳真:010-85953415
局長肖興國 010-65094217
副局長王某139013564189(主管朝陽分局看守所)
國保警察戚玉林、徐勇 13911832533
朝陽區公安分局督察楊玉平010-85953505
朝陽區檢察院控申中心楊勇010-65843105
信訪辦耿警官、安紅軍
管刑偵的副局長陳思源
刑偵大隊刑偵處:010-65245143
朝陽大隊值班室: 67715885
法制科;010-6548-4826、65718148
國保處:010-85953559、85953553
國保支隊:010-85953550
國保支隊 李成保、李全成
四、北京市朝陽區國保大隊
李中和13901381003(大隊長)
郭軍13901306476張警官 13901280572張曄13601245679
張振宇13910141500王軍 13911838074張曄 13601245679
徐勇 13911832533王岩 13910112211,010-86876348
鬱軍 13901306476葉家成13801338119劉尉 13611316112
侯超全13911838122汝良 13701199595趙福海 13126608086
梁久 13901155190王國軍13601156380王慶朝13701313391
王濤 13501025200王小成13701179079王學軍15910848846
王爭 13381027870牛鐵青13901013867饒國梁13701277751
沈勇 13801088058宋雲鵬13901366538曹岩 13801380406
常海明13601003673陳斯海13381007891馮明高13801355120
郭豔濤13911785885胡文傑13910961767姜森 13381201232
李爭 13911129610劉大為13911832857劉浩春13911933515
劉善林13910740272劉蔚 13611316112劉小軍13901168767
劉小鵬13381485157劉鑫 13812160123
五、北京朝陽分局、朝陽區法院電話匯總(請下載鏈接)
關於趙秉忠被迫害的相關單位:
(他住昌平區,現被非法關押在豐台區)
一、盧溝橋派出所
地址:北京市豐台區曉月苑三里13號樓,郵編:100070
電話:010-83213394
戶籍諮詢:010-83210531
城北社區:霍振興13488675437
城南社區:方釗15101021380
大瓦窯社區 :何意13911930773
豐西路社區:王小鵬 13691385009
豐儀家園社區:曹志華 15910639456
郭莊子社區 : 李連海 13911833827
老莊子社區 :鄭慶武 13810807762
盧溝橋社區 :劉連棟 13911833834
宛平城社區 :丁黎亮 13521617913
五里店第一社區:尚陽 15811560658
五里店第二社區:謝天13810115146
曉月苑社區:侯明軒13331190799
油泵廠社區:孟慶田13801397876
二、北京市豐台區610
010-83656633、010-83656634、010-88531346
主任邊愛華:辦 010-83656033
副主任鮑昆,女:13311397725
三、北京市豐台區公安局(區號010)
地址:北京市豐台區東大街26號 郵編:100071
分局局長:王志江
政委:夏其忠
副局長:趙祿,吳樹春,賀安鋼,李雪明,李學炎,賈福清,宋宏聲,孫偉年
63811992、63897537、63811396、63897610
83811993、63811396、6389753263897537、63897554
四、豐台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 010-83299601、010-83299319
五、豐台區看守所
地址:豐台區盧溝橋沙崗村6號 郵編100070
電話:010-63810311、010-83680063、010-83680047
預審科:010-83299477
律師接待處:010-83680262
關於王征被迫害的相關單位:
一、北京市豐台區610
010-83656633、010-83656634、010-88531346
主任邊愛華:辦 010-83656033
副主任鮑昆,女:13311397725
二、北京市豐台區公安局(區號010)
地址:北京市豐台區東大街26號 郵編:100071
分局局長:王志江
政委:夏其忠
副局長:趙祿,吳樹春,賀安鋼,李雪明,李學炎,賈福清,宋宏聲,孫偉年
63811992、63897537、63811396、63897610
83811993、63811396、6389753263897537、63897554
三、豐台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 010-83299601、010-83299319
四、豐台區看守所
地址:豐台區盧溝橋沙崗村6號 郵編100070
電話:010-63810311、010-83680063、010-83680047
預審科:010-83299477
律師接待處:010-83680262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2/12/167905.html>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明慧十方節目:街對面的燭光的光盤封面已經提供。請大家下載。
近期中國大陸某些部門強行推出的微信公眾號──中國反X教,已經逼迫眾多的大陸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全部關注此公眾號。近幾天無意中看到了其中的一篇文章,內容是詆毀大法,詆毀神韻演出的,同時借外國人士之口抨擊大法,這些外國人不知是真是假。公眾號中幾篇類似的文章從天安門自焚偽案說起,一直到近年的神韻演出,內容廣泛,全面詆毀大法,幾乎是當年迫害形勢的翻版。下面的互動問答煽動性和欺騙性很強,並且所有的互動問題必須經過此公眾號審查才能通過,不同的聲音都被過濾掉。隔幾天就推出一篇這樣的文章,毒害面非常廣。希望大家重視向此邪惡公眾號講真相。簡單的考慮下,方法大致如下:
普通用手機號註冊的民眾沒有能力向此公眾號發送真相文章。需要特殊用途的手機號註冊的微信號才可以向此公眾號發送講真相的內容。
一、用來打真相電話的手機號,新卡使用前,用一個免費WIFI聯網註冊微信號,比如飯店,商場,現在都有免費WIFI。註冊之後,關注「中國反X教」公眾號,然後電話卡可以繼續用來打真相電話,話費用完了的時候就可以用這個微信向此公眾號發送講真相的內容了。真相內容要提前準備好,內容要全面,放在一張內存卡裏,複製粘貼過去就可以。這些內容主要是給運作此邪惡的公眾號的人看的,是針對他們講真相,希望威嚴與慈悲同在。
二、就是國外同修。他們申請微信號或者向此邪惡公眾號講真相比國內迅速些,安全些。
內容上,如今日發表的《從自焚騙局看善惡有報》就很適合。
微信,在中國有10億的用戶,傳播量不可小覷,此邪惡的公眾號對眾生的毒害簡直就是毀滅性的。希望國內外同修重視這件事,當作一個新的講真相的項目抓緊時間運作起來。如有更好的辦法,也請反饋。
特別是東北的冬天很冷,別用不乾膠紙打印真相了,冬天不好粘。可以用普通紙,用乳白膠對水,或自己和漿糊,用刷子刷反而很粘,不掉。
声明人:阎洪彬 侴作升 王爱君 戴东武 裴云 石新平 张志远 孙志清 张乃琴 孙静屏 丁现秋 李青连 张爽 徐兆宾 丁林 刘秀惠 罗琴珍 冯纪荣 张荣荣 张伯华 李林 柳瑞兰 熊安荣 冯勋泉 许晓钢 杨玉平 刘国志 高桂英 张军 王萍侠 胡燕 郑桂凤 段淑英 杨桂华 杨美兰 许永良 纪浩川 赵嫚 王洪久 柯秀兰 杨秀文 刘凤芝 韩长根 陈利学 李天杰 邢云兰 李小俊 程小密 卢涛 宋付庚 陈桂芳 韦留成
http://www.mhradio.org/showprogram/7549.html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下載MP3(3.00 MB)
﹒下載WAV(3.00 MB)
您好,現在向民眾揭露朝陽市看守所的黑幕。經常往這裏押送人的警察說:進去你們就知道了,不死也讓你扒一層皮。看守所內經常能聽到獄警的謾罵聲:「整不死你,也累死你」。女監對外打著「正規」管理旗號,騙來了各種榮譽,對內使用的是折磨人的各種手段,常用的有電刑、毒打、銬大板、關小號等酷刑和各種體罰。
被非法關押在這裏的法輪功學員宋守雲,不到一年的時間,在去年九月,原本非常健康的他被告知突發腦出血,在朝陽市第二醫院搶救,當時已經做完開顱手術。是朝陽市南雙廟鄉派出所所長索景東在二零一六年底帶人抄家搶錢,抓走宋守雲的。不知道宋守雲到底經歷了怎樣的折磨,以致突發腦出血。看守所為了推卸責任,聲稱解除對宋守雲的關押,要求家屬接人保外就醫,否則強制執行。目前,第二醫院內布滿了警察和便衣。家屬想給宋守雲拍照,警察威脅要沒收手機。
法輪大法是佛法修煉,您走出國門,可以看到全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都可以自由的修煉法輪功。宋守雲和所有法輪功學員一樣,按照「真善忍」的法理做好人,沒有傷害過任何人,用自己的錢做資料送給人,不圖分文,只是告訴人們法輪大法好,不能跟著共產黨迫害佛法,那樣會給自己和家人招來惡報。這些年在反腐中打下去的都是迫害法輪功的,遠的不說,就說我們本地的,遼寧省政協副主席陳鐵新二零一四年以「涉嫌嚴重違法」被查;朝陽市委書記宋勇遭惡報被判死緩;朝陽市委常委、凌源市委書記宋久林被判十八年;朝陽市公安局主抓迫害法輪功的郭瑞軍患食道癌身亡;朝陽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張曉過得癌症;朝陽縣柳城派出所所長潘石暴叫囂:「我不怕報應,就打、就抓,共產黨我跟定了!」二個月後,暴死於外地。
壞事不是幹完了就完了,是要受到善惡有報的天理和人間法律清算的。江澤民在全世界三十幾個國家和地區以反人類罪,酷刑罪,群體滅絕罪被告上了法庭。二十多萬人向中國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控告了江澤民。在上天降下大瘟疫等天災人禍清算中共時,裏面的黨員、團員和少先隊員就會跟著陪葬。所以看清形勢的人都在選擇聲明退出中共組織。有三億中國人在海外的退黨網站上做了聲明,用化名也可以,神看人心。願您順應天意,退出中共,得到上天的保祐,得到平安和幸福。
http://qikan.minghui.org/display.aspx?category_id=9&start_date=2018-01-25&end_date=2018-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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