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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京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綜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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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據明慧網報導,2017年江蘇省南京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兩例,至少38人次被綁架,其中,被非法批捕、起訴、庭審、判刑者14人,超過被綁架人數的三分之一。雖然報導出來的2017年綁架人數比2016年少,但遭非法逮捕並繼續迫害的比例卻大大增加。2017年,另有15位往年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遭非法批捕、判刑,故2017年共有29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批捕、起訴、庭審、判刑迫害。

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騷擾、特別中共邪黨十九大前的所謂「維穩」中被騷擾的人數暫無從統計。更多迫害信息由於中共的信息封鎖沒有披露,所以,實際被迫害數字遠遠不止以上這些。

以上統計如表1和圖1至圖3所示。

表1. 2017年南京市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情況分區統計
地區被綁架人次當年被非法判刑(批捕)人數往年被非法判刑(批捕)人數合計被非法判刑(批捕)人數
玄武區411
秦淮區6246
建鄴區211
鼓樓區5314
浦口區
棲霞區3112
雨花台區155
江寧區311
六合區3
溧水區7437
高淳區322
其它1
合計38141529

'圖1 2017年南京市各區法輪功學員遭綁架迫害統計圖'
圖1 2017年南京市各區法輪功學員遭綁架迫害統計圖

'圖2 2017年南京市各區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批捕)迫害情況'
圖2 2017年南京市各區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批捕)迫害情況

'圖3 2017年南京市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情況分析統計圖'
圖3 2017年南京市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情況分析統計圖

本文綜述內容如下:

一、中共「十九大」「維穩」擾民──從「敲門行動」到九月瘋狂
二、2017年南京市被迫害致死案例
三、2017年南京第十四研究所典型迫害案例
四、枉法迫害,溧水秦淮鼓樓高居榜首
五、火車站非法搜查
六、後記

一、中共「十九大」「維穩」擾民──從「敲門行動」到九月瘋狂

2017年,中共邪黨公安部統一部署,全國範圍內對法輪功學員搞違法的所謂「敲門行動」,基層人員按照事先掌握的名單,假借「十九大」「維穩」的名義,上門騷擾、綁架法輪功學員。

南京明真相的警察私下相告:從四月份到九月份,南京市各「610」、公安分局、派出所將對法輪功學員分期分批騷擾,搞所謂「回訪」、「調查」、簽名、拍照等,藉口「為十月份的十九大順利召開鋪路」。

據明慧網報導,中共邪黨十九大召開前夕,2017年9月19日左右,秦淮區吳以林、於惠玉、姜雅芬、翟玉新(翟裕新,綁架未遂)、建鄴區陸世茗、棲霞區張秀華、顧新芳、陸敬淵被等綁架。

南京第十四研究所中,原青年工程師馬明傑於八月底被綁架,9月19日,原技術骨幹馬振宇被綁架,9月20日,高級工程師謝燕敏被綁架。十四所部份法輪功學員接到公安及單位電話恐嚇,甚至晚上多次被到家裏騷擾或給孩子打電話騷擾。

期間,市公安局、雨花台區公安分局及「610」人員長期騷擾法輪功學員,多次打電話或上門騷擾學員親屬,安上電子眼監視學員的去向。

註﹕「610」是江澤民流氓集團為迫害法輪功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類似納粹的蓋世太保。

二、2017年南京市被迫害致死案例

1.依法訴江遭騷擾 南京大學副教授任福賢含冤離世

任福賢,男,生前為南京大學數學系副教授,1997年底開始修煉法輪功後,兩個月後,肺結核、慢性肝炎、肝硬化等全部消失,他不僅徹底解除了病症的折磨和家庭的沉重負擔,而且以真、善、忍為指導,修心敬業,著書立說,多次獲教學質量獎,獲課程建設一等獎等,深受師生愛戴。

2011年12月15日,任福賢夫婦遭中共警察綁架、非法抄家、搶劫、洗腦班迫害。從此被長期跟蹤監控,電話被監聽,親屬來電被切斷等。

2015年5月國家發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司法新政後,國內20餘萬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將江澤民控告到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要求依法調查審判江澤民。在全世界,31個國家及地區的逾241萬人刑事舉報江澤民,被稱為21世紀最大的人權義舉。

2015年6月16日,夫婦倆也向「兩高」控告了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要求追究其迫害的刑事罪責。然而,有關警察執法犯法的騷擾行為使他們的生活更加不得安寧。

2015年8月至10月,片警兩次到任福賢家騷擾,威脅他們「小心點」。2016年警察先後三次騷擾,逼迫採血、按指紋、簽字,以「執法」的名義要追究他們訴江的所謂責任,在老夫婦閉門抵制的情況下,甚至威脅要找鎖匠強行開門,讓他們「走著瞧」。

多次遭迫害給任福賢夫婦造成巨大的精神壓力,2016年12月24日,在長期精神壓力下,任福賢教授含冤離世,終年78歲。

2016年4月8日,中國最高檢察院、公安部、財政部三部門聯合發布了《關於保護、獎勵職務犯罪舉報人的若干規定》,明確要求:「任何個人和單位依法向檢察院舉報職務犯罪的,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明確了十種「打擊報復」情形,切實維護了職務犯罪舉報人的合法權益。這些警察騷擾合法起訴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是嚴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2.修大法重病痊癒 遭迫害含冤離世

唐淨梅女士,南京市玄武區法輪功學員,曾患嚴重肝硬化、肝腹水,1996年修煉法輪功後不久,不但肝硬化不知不覺全好了,而且身體健康,臉色紅潤。

2001年2月,唐女士發真相資料被中共綁架、非法抄家、非法判刑四年,在南通女子監獄第十五大隊遭殘酷折磨,被逼做奴工,導致肝腹水復發。回家後,唐女士堅持學法煉功,不但肝腹水完全消失,而且從此一切正常,再次見證了法輪大法的神奇。

由於不放棄法輪功,唐女士回家後又多次遭綁架,2008年、2010年分別被非法勞教一年。2015年3月24日被秦淮區公安綁架,遭秦淮區法院誣判兩年,罰金兩萬。非法關押後期,唐女士即出現渾身無力的症狀,2017年3月23日被釋放後不久,2017年7月7日晨含冤離世,終年66歲。

三、2017年南京第十四研究所典型迫害案例

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第十四研究所,位於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簡稱「南京第十四研究所」,原有三百多人修煉法輪功,包括原黨委書記古丕中夫婦。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後,古丕中被上級一次次「招見」逼迫「轉化」,1999年11月,古丕中在高壓下被逼迫致死。十四所幾十名法輪功學員因堅持真善忍信仰,遭受嚴重迫害。

1.馬明傑再遭鼓樓區洗腦班迫害

十四所內部設有洗腦班,所有洗腦迫害費用強行從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的工資裏扣,同時,用大量錢財資助鼓樓區洗腦班迫害本單位職工。

馬明傑,男,三十多歲,本科畢業,原十四所工程技術人員,2017年8月底,中央門派出所夥同鼓樓區「610」將其強行關入鼓樓區洗腦班迫害。

這是馬明傑近幾年第三次被綁架關押。馬明傑於2011年4、5月份開始修煉法輪功,因在網上傳播法輪功真相,被威逼寫檢討,三日後逼迫辭職。同年9月,馬明傑應聘到十四所下屬公司,工作僅一年,十四所領導知道後,強行指示公司終止聘用。

2.失去自由九年多,馬振宇再次被非法批捕

馬振宇,男,五十多歲,曾擔任南京法輪功義務輔導站站長,原十四所雷達總體主持設計師、技術骨幹。2017年9月19日,被玄武區後宰門派出所、秦淮區瑞金路派出所綁架、非法抄家,非法關押於玄武區看守所。十月下旬,被玄武區「610」和公安非法構陷到玄武區檢察院,遭非法批捕。這是江澤民在江蘇省南京市的殘餘勢力假借「十九大」所謂「維穩」,由南京市「610」和公安部署,指派玄武區「610」和公安執行的所謂重大案件。

只因信仰「真善忍」,堅修大法做好人,十八年來,馬振宇被一次次非法關押,殘酷迫害:被開除公職,被非法抄家四次、非法刑事拘留三次、非法關洗腦班迫害半年、非法勞教一年半、非法判刑七年,總計在監獄、洗腦班、勞教所被非法關押、失去自由達九年多。

馬振宇的女兒,歷來是「三好生」,曾參加過南京小學生形像大使比賽,獲綜合素質第一,2000年馬振宇被非法抓捕、判刑七年後,年僅十歲的女兒受株連被拒絕在南京讀書,被迫轉學到蘇州私立小學。馬振宇的妻子在中共壓力下與他離婚。

3.屢遭「維穩」抓捕,謝女士再次下落不明

謝燕敏夫婦都是南京十四所的高級工程師、技術骨幹,分別承擔不同的國家重點項目主要研究任務,做出過突出貢獻。然而,在中共對法輪功十八年多的迫害中,從單位到各級「610」、公安卻對夫婦倆痛下狠手,輪番批判、停發工資、罰款、拘留、洗腦、勞教,使盡各種手段折磨。謝女士2000至2002年被非法抓捕八次,關入單位及鼓樓區洗腦班、看守所迫害;2009至2011年去北京出差,被無辜勞教兩年;2015年向「兩高」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再次被抓捕,非法關入南京市看守所迫害,後被「取保候審」。

2001年3至4月,夫婦倆同時被非法關押在洗腦班,小學三年級的女兒無家可歸,被迫陪住在洗腦班,幼小的心靈深受創傷。

2009年10月1日,她所研製的產品被作為閱兵式的領隊飛機飛越北京上空時,她卻被以所謂「維穩」的名義搜查綁架,正在北京女子勞教所遭受非人折磨。2017年9月20日,在南京又一次所謂「維穩」抓捕中,謝女士再次被綁架,被非法關進南京市看守所迫害。

十四所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更多案例,參見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月八日報導《南京第十四研究所專家員工因信仰遭迫害》。

四、枉法迫害,溧水秦淮鼓樓高居榜首

據明慧網報導所做的不完全統計,2017年,南京市29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批捕、起訴、庭審、判刑。其中,14名當年被綁架,15名為往年被綁架。最高刑期八年,罰金五萬。

1.溧水秦淮鼓樓迫害高居榜首

2017年,南京市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枉法迫害,溧水、秦淮、鼓樓三區高居榜首,綁架人數最多,非法批捕、庭審、判刑最多。詳情參見本文附錄《附錄二 2017年南京市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批捕)部份案例》。

溧水區:2017年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劉長鳳、彭秀英女士被非法起訴,張素珍和顧超女士被非法批捕,2016年被綁架的潘成英女士、嚴家懷、劉文英(劉溫英)夫婦被非法判刑。

秦淮區:2017年被綁架的八十歲高齡的法輪功學員於惠玉老太遭非法庭審,孫學智女士(善良民眾)被非法批捕。2016年被綁架的肖武群先生、管秀蘭女士、2015年被綁架的伏玉榮女士以及綁架時間不明的青年才子陳同被非法判刑。

2017年被判刑最重的王兆珠女士,秦淮區法輪功學員,2017年8月23日被鼓樓區法院非法庭審,被非法判刑八年,罰金五萬。

被構陷「非法收藏」,八旬老太庭審現場要求中共黨徒迴避

於惠玉女士,年近八十,秦淮區法輪功學員,中航工業南京市宏光空降裝備公司(南京市513廠)退休職工,2017年9月8日遭秦淮區法院非法庭審。

庭審開始後,於女士表示自己信神信佛,要求持無神論信仰的中共黨員全部迴避,由第三方主持公道,以體現法律公平、公正的原則。法官表示做不了主,仍按程序繼續走。

公訴人在念完起訴書,面對律師關於證人證言的質問時,啞口無言,既無證人到場,又無法證明證人證言簽名的真實性,很難按程序再繼續走下去,法官被迫宣布休庭。

2017年3月8日,於女士被秦淮區止馬營派出所七、八個警察綁架、非法抄家,被搶走法輪功的期刊、傳單、書籤和過期的神韻封面盒。於女士因身體不合格,凌晨被放回;兩天後又被綁架到秦淮區洗腦班非法關押三天,被所謂「取保候審」;5月16日,區公安分局向區檢察院移送所謂「起訴書」,稱於女士「非法收藏」。即使按邪黨現行法律,只有槍支、毒品、國家機密文件才算非法收藏,不知於女士「非法收藏」了甚麼。

4月24日,於女士接到公安所謂「告知書」,沒有責任人簽字;6月5日,被綁架到區檢察院非法審訊,得到一份所謂「告知書」,沒有責任人簽字;6月23日,被綁架到秦淮區法院非法審訊,收到區檢察院一份起訴書,起訴日期2017年6月20日。

2.南京市中級法院枉法維持原判,一律不公開審理

南京市中級法院鑽法律的空子,對上訴案件,既不進行法律審查、也不進行事實審查,利用它終極審判的權利,與區級法院上下串通,和「610」、政法委相互勾結,沆瀣一氣,枉法、亂法,一律不開庭審理,維持原判。

2017年對秦淮區肖武群案、陳同案、管秀蘭案、伏玉榮案、顧新芳案如此;2016年對秦淮區謝麗華、唐淨梅(已被迫害致死)、潘筱琴、潘慶寧、玄武區籍建霞、熊桂珍、張超美、潘漢玉、王惠蘭、岳金蘭等案均如此,一律採用不開庭審理,不通知律師,枉法維持原判。

五、火車站非法搜查

法輪功學員在火車站屢遭肆意騷擾甚至綁架,是中共對法輪功學員違法迫害在日常生活中無孔不入的體現之一。

1.王三秀四次遭乘警非法搜查

王三秀女士,秦淮區法輪功學員,2017年6月28日,在南京南至長沙的G137火車上,被警察非法搜查,強行扣押身份證與車票,並強制做筆錄。

第一次,2015年2月16日(小年夜前一天),王三秀和丈夫回老家過年,在南京火車南站,被警察(警號085598、088959)銬上手銬綁架到車站派出所,強行搜查、扣押兩個多小時,造成兩張機票報廢,損失兩千多元;

第二次,2016年3月10日,王三秀回湖南老家看望老母親被乘警非法搜查後,被劫持進秦淮區洗腦班迫害五十多天,她和兒子家遭非法抄家、搶劫;

第三次,2016年9月13日,王三秀回湖南準備與八十多歲的母親共度中秋佳節。在南京到婁底的K723次車上,被非法扣押並劫持回南京,被秦淮區公安帶回,妄圖以訴江一事非法拘留未果。

近三年來,王女士至少四次在火車站遭遇嚴重騷擾甚至非法扣押、綁架。這是有關警察嚴重執法犯法的結果。

2.上海朱平波在南京火車站遭騷擾

朱平波女士,上海浦東新區法輪功學員,大年初四,和家人從滁州到南京再轉車回上海。在滁州火車站預檢處,車票剛插進檢票口(內有報警系統),工作人員馬上如臨大敵,招手叫來三名警察,扣押了她的車票和身份證,把家人的所有行李都檢查了,並問了些問題。

朱女士的座位在第一節車廂,車廂兩頭的門邊都有警察,相鄰的第二節車廂門邊也有警察。18分鐘後車抵達南京,朱女士才跨出車廂門,就有兩名警察跟上,扣了她的身份證和車票,隨即檢查隨身小包,把錢包裏的東西翻來翻去,人民幣一張一張翻來覆去的檢查,見翻不到甚麼,刪除了她手機裏的有關音樂,才放她回家。

3.南京火車站非法搜查

2017年上半年,南京某法輪功學員,因母親重病住院趕回老家,買的是南京到黃山的軟臥。在候車室候車時,遭便衣警察非法搜查。詳情參見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八月五日報導《南京火車站非法搜查乘客》。

六、後記

2016年8月30日,全國各地傳達了中共中央文件精神,稱:鎮壓法輪功17年來造成了法輪功學員本人及其親屬、子女在任職、就業、入伍、升學等許多方面的不公正對待,今後各地要逐步給予解脫……

這是自迫害法輪功18年以來,現當局使用「鎮壓」這一貶義詞描述對法輪功的迫害,並承認因「鎮壓」而造成「許多不公正對待」。

令人遺憾的是,南京市有關當局在非法勞教制度被取消的今天,執法犯法,騷擾、綁架、逮捕、起訴、庭審、判決法輪功學員,繼續製造對法輪功學員的「不公正對待」。

2016年3月1日新修訂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正式施行,刪除了1999年6月11日出台的同文件的第十四條「執行上級命令的,不追究人民警察的責任」,並進一步明確了「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錯案,不受執法過錯責任人單位、職務、職級變動或者退休的影響,終身追究執法過錯責任」與「誰執行,誰負責,不能免責」的新法規。這將使許多為江澤民賣命,且至今還在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司人員要為自己的罪惡付出慘重的代價。

《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明確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僅此一條,就堵死了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修煉者逃避懲罰的退路。

十多年來,上百位律師,上千場無罪辯護已從法律上講清了「刑法三百條」不適用於法輪功。所謂依法打壓實際上完全是蓄意錯用法律強加罪名,陷害法輪功。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已涉嫌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非法拘禁罪、刑訊逼供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等十四項罪名,將面臨法律的追訴。

周永康、郭伯雄、徐才厚、薄熙來、「610」辦公室主任李東生等江澤民的得力幹將看似都因涉及貪污、賄賂等罪名而被抓捕、判刑(徐才厚已遭惡報病死),其實那都是因為迫害法輪功而遭到的報應。

希望南京市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公檢法司人員早日清醒,早日明白真相,為了自己和家人的未來,請停止迫害,棄惡從善,無罪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不要再為江澤民的邪惡、瘋狂賣命、陪葬,要為自己的生命和未來負責。

附錄:下載(81.3KB)
1. 2017年南京市法輪功學員遭迫害分區統計部份信息
2. 2017年南京市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批捕)部份案例
3.2017年南京市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責任單位、責任人信息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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