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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訴江遭報復 瀋陽劉德服再被劫入本溪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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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瀋陽市沈河區六十六歲的法輪功學員劉德服先生,修煉前體弱多病、脾氣暴躁;修煉法輪功後,劉德服身體恢復了健康,人也變的溫順祥和。

劉德服時時處處踐行真、善、忍的理念,嚴格要求自己,重德行善,做事能儘量為別人著想,就是這樣一位善良無私的守法公民,在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中,四次遭中共法院非法判刑,累計刑期達十年。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及二零零六年八月,劉德服分別被非法勞動教養三年、一年;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他被瀋陽市大東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後被劫持到本溪監獄迫害。在本溪監獄,劉德服血壓高壓(收縮壓)達260毫米汞柱,低壓(舒張壓)達140毫米汞柱,醫院診斷為高血壓、心梗、腦梗;在這種情況下,本溪監獄仍用酷刑折磨他,逼迫他放棄真善忍信仰;他被毒打、鎖地環、關小號、鎖死人床、頭撞破被縫了21針。

酷刑演示:銬在小號地環上
酷刑演示:銬在小號地環上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中共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冤獄期滿的劉德服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向最高檢察院郵寄刑事控告書,提起了對江澤民的刑事控告。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上午八點,瀋陽市「610」(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政法委以所謂「監控攝像頭拍攝到劉德服、吳乃英等人掛法輪功真相展板的錄像」實施報復,指使沈河區分局朱剪爐派出所所長王鑫、警員王志強等闖到劉德服家中,在沒有出示任何身份證件(沒有立案證、沒有搜查證)的情況下,綁架了劉德服和有殘疾的妻子,同時家中法輪功書籍等私人物品被搶走。(沈河區國保大隊後來構陷:說劉德服中午十一點多正在吳乃英家煉法輪功,被警察抓獲。)

當天,劉德服的妻子被放回家,劉德服被劫持到沈河區看守所,因他血壓高壓達230毫米汞柱,被看守所轉到瀋陽二四二醫院;醫院診斷為:高血壓、心肌缺血、心梗、腦梗、腦多次出血。

劉德服的家人曾到沈河區檢察院問劉德服為甚麼被批捕,檢察院批捕科鄒曉彤拿一本法律叢書指著一篇人民日報社論,說按社論和以往案例批捕。劉德服被綁架後,沈河區國保大隊多次補偵構陷。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沈河區法院在瀋陽二四二監管醫院非法庭審了兩個小時;劉德服左側半邊身子不好使,被兩個人攙扶;劉德服思維反應比較慢,他說:「煉法輪功無罪」。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五日,劉德服被沈河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並處所謂罰金二萬元。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癱瘓在床、生活不能自理的劉德服已入新收監獄。二零一八年一月三日,劉德服再次被劫持到本溪監獄迫害。

中共法院指控劉德服利用××組織破壞法律實施,他一個普普通通的老百姓,他有甚麼本事能夠利用甚麼組織破壞法律實施?他又是怎麼破壞法律實施、破壞了哪一條法律的實施了?

法輪功從一九九二年開始傳出,到一九九九年中國有近一億人修煉。一九九八年前全國人大委員長喬石等人曾經對法輪功做過調查,得出結論:法輪功於國於民百利而無一害。現在法輪功盛傳一百多個國家,《轉法輪》被譯成三十多種文字,法輪功在世界上獲得三千多個褒獎。法輪功在這麼多國家都被認為是好的。

法輪功沒有花名冊,沒有組織形式,想煉就煉,不想煉就不煉,來去自由,絕不強求。法輪功沒有甚麼清規戒律,更沒有任何懲戒措施,學員白天上班,業餘時間看書、煉功。法輪功不要學員一分錢,嚴禁各地輔導站存錢、存物,杜絕任何形式的捐獻。法輪功不是宗教。何為利用組織?

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新聞出版總署令第五十號《新聞出版總署廢止第五批規範性文件的決定》廢除了一九九九年發布的文號:新出圖[1999]933號《關於重申有關法輪功出版物處理意見的通知》和文號:新出技[1999]989號《關於查禁印刷法輪功類非法出版物,進一步加強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任何以公民擁有、閱讀和傳播法輪功書籍為藉口進行迫害都是非法的。

法輪功教人按真善忍做人,不僅合法,而且也是人類最值得崇尚和弘揚的正道,法輪功學員沒有做任何觸犯法律的事,而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目的是要打消人們對神的信仰,誹謗神給生命制定的行為準則,用暴力、酷刑毀掉修煉人的意志,逼迫他們放棄信仰。

希望公檢法人員都把握好自己的決斷機會,利用好手中的權力,在正與邪的較量中體現出執法者的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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