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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閩侯縣吳鶯香被秘密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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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福建報導)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法輪功女學員吳鶯香今年五月二日因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非法抓捕,九月二十六日被非法開庭。

吳鶯香今年四十四歲,家住福州閩侯縣上街大學城附近。今年五月二日下午,吳英香在一大學附近發放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學生和保安誣告,後被上街公安分局荷塘派出所警察綁架。

當天傍晚,荷塘派出所警察挾持吳鶯香到她家中,未出示收查證,搶走法輪大法師父法像、大法書籍、真相資料、打印機、筆記本電腦及5000元現金等個人財物。

五月三日,吳鶯香被非法關押至福州市第二看守所。五月二十四日,被非法逮捕。

九月二十六日,在沒有通知家屬、沒有律師在場的情況下,吳鶯香被秘密開庭。據悉,在開庭過程中,審判長沒有依法訊問吳鶯香是否需要聘請律師辯護。

吳鶯香的家屬為她聘請了律師。九月二十九日,律師向閩侯縣法院遞交了《請求貴院依法作出吳鶯香不歸司法機關管轄不預審理決定》的文書,「要求閩侯法院依據『政教分離、信仰不入罪』的基本原則,依法決定本案公訴機關指控事實不屬於司法管轄範圍,不應審理並立即釋放吳鶯香。」

同時,律師依法要求閩侯縣檢察院撤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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